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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生产过程中,会因为一些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导致了一些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影响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所以在生产运行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危害劳动者和设备设施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制定、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10、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严格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12、计划编制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

?13、严格审查并落实污水处理厂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5、严肃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

?1、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管理办公会议。

?3、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

?4、定期召开分析全厂安全生产形势会议,计划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达标措施。

?5、全厂职工要自觉学习安全操作技术,严格遵守各种制度、规程。

?6、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

?1、定期安全检查:⑴主管单位检查,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主管单位代表及厂长带领安全小组管理成员进行。

?⑵每月由厂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检查各运行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

?⑶班组每周检查一次,由班长领导进行。

?2、专业性安全检查:⑴危险设备检查,由设备、安全使用部门派专业人员检查。

?⑵检查内容:仪器、仪表、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易燃、易爆、剧毒品、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事故、防寒防冻、防暑降温。

?3、不安全因素整改:⑴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⑵因现有技术、物质条件所限,不能按期解决的必须将延期整改理由报厂长和公司加以解决。直至报上级主管单位和领导。

篇2: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复工调岗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全厂安全学习、安全例会、安全宣传内容。

安全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一、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进厂人员(包括外包队伍、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厂级、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2、未经教育擅自安排工作岗位的,各车间、班组应拒绝接收,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追究安排生产者的责任。

3、劳资部门应根据职工来源及身体状况分配工种,并通知安监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经安监部门认可,方能进人生产工作岗位。

二、特殊工种教育

1、凡从事工业电气、焊接、起重、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驾驶、锅炉、压力容器、化学危害品管理等工种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从事在本工种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2、特殊工种职工违章操作或到期不参加年检、培训,经教育不改者,安监部门有权吊消其操作证。

3、各部门应经常组织特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复工、调岗教育

1、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或发生工伤事故,长病假,以及等工期满3个月以上者,复工上岗前,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因生产需要而改变工种,须经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调岗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班组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管理是厂安全管理的基础,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分期分批组织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培训学习。

五、厂安全宣传教育

1、全厂各生产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学习内容为上级、厂部或部门制定的安全活动材料。

2、厂部、安监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把上级和厂内安全信息及时上通下达,吸取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3、厂安监部门必须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

六、年度安全教育

1、各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消防规程制度及安、反措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2、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工作票三种人的考试工作,并公布名单。

3、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

七、外委施工队安全宣传教育

1、严格执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方可为上岗工作条件之一。

2、外委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知道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力等从事行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定、标准。

3、外委施工队安全教育工作甲方(安监科)多数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教育、考试等工作,将科教具、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所以,甲方可适当收取乙方安全教育费,每人10元。

篇3:技术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

2.组织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制定和贯彻施工工艺管理规定,检查施工工艺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5.负责安全设备等的技术鉴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6.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按规定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4: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减少生产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成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在工作地点的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合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包括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健康证明和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得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指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篇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A证。

3、从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质安部经理负责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安全部经理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B证。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安全资格C证。

3、从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安全资格C证及以上的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复训。

七、年满60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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