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作业规程的会审

?(一)、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技术科负责编写,矿总工程师主持会审,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科、机电科、综掘队参加。

(二)、作业规程会审期间,各相关部门和队对作业规程内容的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做好作业规程会审记录。

(三)、作业规程会审结束签字后方可生效,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发。

二、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实施:

(一)、贯彻规程:

1、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应在工作面开工前五天由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向全体干部和工人进行贯彻。同时,安全科、调度室及其它服务于生产一线的科室管理人员等也必须贯彻。

2、学习规程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凡因请假、公休等原因未能参加的人员,由在籍部门向其贯彻。坚持在日常生产中定期贯彻规程的要求。

3、外单位参观学习,由技术部门组织贯彻学习作业规程,由生产管理部门和综掘队管理人员陪同方可入井。

(二)、作业规程考试:

1、各种作业规程及措施经会审后,由技术科打印、分装,并给下发部门填写贯彻学习签字单,随同作业规程或措施一同下发各部门。

2、各职能部门在接到《贯彻学习签字单》、《作业规程》后,立即组织职工在3日内学习,在学习当中,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认真记入学习记录,对合理部分及时交技术科进行及时修改。

3、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学习人员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再组织学习补考。

4、《贯彻学习签字单》必须在自下发5日内交技术科存档。

5、贯彻学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后,要认真执行考试制度。

6、队长、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规程中的各项要求。贯彻规程后都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指挥生产及下井作业,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着应调离。

(三)、作业规程贯彻和落实:

1、主管矿长、总工程师、有关生产技术部门应经常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和规程,必须及时纠正。

2、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组织生产。所有工种工队序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人员要坚持每班在工作面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保证作业规程的实施。

4、其他服务于工作面的管理人员也要对作业规程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作业规程修改补充:

1、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根据工作面地质条件的变化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和补充规程,使之符合生产实际,正确的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

2、规程的修改和补充都要形成文字材料,审批后下发贯彻执行。?

(五)、规程归档:

1、作业规程由档案室统一归档。所有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措施、临时措施都要编号存档。编号方法由矿自行制定。

2、作业规程发放前,由技术科审核盖章,编号登记后方可发放。

篇2:值班员安全规程制度

1、值班员是当班行车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严格执行对口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接班后要对运转室通讯、照明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作用良好,行车备品齐全,认真核对现车及装卸情况、停留位置和线路使用情况。

3、根据车站及货运人员提供的到达车、装车计划、装卸车情况,准确及时地编制作业计划,合理安排调车作业,做到省钩省时,尽量缩短机车行程,不准在作业中用对讲机下达调车作业计划,无书面调车作业计划单(三钩以上),不准安排调车作业。

4、编制向尽头线、厂房内、栈桥上取送车作业计划时,要做到分小钩取送,严禁大钩推进和一次到位。

5、编制调车作业计划时,要基本做到对位先近后远,先平道后坡道;取车先远后近,先坡道后平道的原则。

6、通过正在检修的线路,在难度较大的线路上作业和其它特殊情况,要认真向调车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调车作业需通过有人看守道口时要及时通知看守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7、需要双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双机作业规定》,必须得到公司或部门领导同意(夜班禁止双机作业)。双机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分区作业,统一指挥的原则,专人座台指挥,合理调配,禁止两台车在同一调车区同时作业。若需转场,必须按机车转场规定办理。

8、变更计划时,要认真及时地传达给所有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并要求复诵。

9、在接发车的传达计划时,严禁站在道心或枕木头上,并注意邻线作业情况,在站台上应距离站台边缘一米以远。

10、如遇暴雨并形成雨帘,应立即停止作业,禁止从接触网下通过。如遇大雪大雾影响瞭望,瞭望距离不足50m时,应停止调车作业。

11、冬季调车作业遇雪霜冻时,督促参加调车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滑草鞋,降低上下车速度和调车作业速度,禁止登上盖车顶。

12、认真交班,准确交待现车装卸情况、调车作业情况、停留车位置和铁鞋使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3、值班员参加调车作业,要严格遵守《调车组安全规程》、《乘务组安全规程》。

14、工作中应注意瞭望观察,集中精力,严禁上班喝酒或喝酒上班。调车人员不足2人,不准进行调车作业。

篇3:安全操作规程总则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起重、冲压(剪)、木工平刨、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市级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许可证操作。其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设备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

4、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过长(拖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亦脚亦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集聚静电的服装。

5、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岗凭证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7、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8、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或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9、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11.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载压力的容器、管道动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13、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4、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液化气站、乙炔站、容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16、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7、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18、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19、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0、机械工厂各类人员除遵守本总则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篇4: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为保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符合性,根据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和我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每年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符合性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提请公司相关制定部门进行修改。

二、如无其它特殊情况,为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公司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每两年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修订。

三、当出现工艺变更,新上设备或出现重大事故后,需要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四、评审过程包括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备、操作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发放到各相应部门和班组,是否是有效版本等等。

五、评审由综合部组织,参加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综合部主任、分管经理、车间管理人员等等。

六、专职安全员平时检查时要注意操作人员操作是否合理,并及时调查管理中的各项制度是否可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综合部以便及时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各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和安全员参加。

七、经相关部门反映,某种管理制度不适用时,应由综合部组织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属实,确实不能正确执行的,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后修改。

篇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以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应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促进生产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公司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公司每年从全部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技安措施费,用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做到安全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方案、定型图纸资料,主管设计单位应与安全管理部门会签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参如验收。确认未达到国家标准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者,不应报完成并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应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测确认,未达到国家标准者,不应报完成,无故拖期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追究责任;完成项目,应立即组织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责任制度,保养制度,以确保发挥良好效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