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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目前,钱江铁路新桥项目工程已进入施工高峰期,连续梁施工、深水基础施工、大临设施及大临结构安装、各种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等同步进行,施工现场各种危险源、各种危险因素数量已达到本工程的高峰期,并将持续较长时间,同时,9月份至明年1月份也是项目部施工节奏最快的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是否安全生产是决定本项目成败的关键。

为此,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正常运转,督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使本项目施工时刻处于安全生产状态,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督导组”。

一、安全督导组的工作方针与指导思想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是指在项目部的施工全过程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项目管理工作的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让位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继续生产;预防为主是指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应放在事故发生前的预防管理上,消除事故隐患,千方百计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是指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情,要靠项目部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群防群治。

2、严之有理、说之有情、罚之有据、管之有效

严之有理是指对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严格管理,同时要有理有据。

说之有情是指工作的方式方法,对违章的作业人员要劝导,摆事实讲道理,让其心服口服,真正做到从思想上让其重视安全,珍爱生命。

罚之有据是指安全督导组做出的处罚必须符合项目部《安全奖罚细则》文件的要求,不得随意改变处罚数额,同时要有证据,如照片等。

只有做到“严之有理、说之有情、罚之有据”,才能实现对安全生产的“管之有效”。

3、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重在落实,责任制要层层分解,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达到“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围,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受控,建成一流的重点工程。

二、安全督导组的组织机构

安全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4名,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博

副组长:王玉生

组员:蔡学峰、尹红军、张玉鹏、茅爱东、唐惟多、顾林海、陈飞、陈灿明、吴敏伟、刘波、左旭明、杨溢、赵庆奎、张辉

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设立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张玉鹏兼任。

三、安全督导组工作目标

1、消灭惯性安全问题。

2、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4、杜绝大临设施倒塌、垮塌、倾覆、失稳等事故;

5、杜绝水上、陆上交通事故;

6、杜绝机械伤害事故;

7、杜绝火灾、洪涝、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8、杜绝自然灾害如涌潮、台风、雷击等照成的事故。

四、安全督导组工作职责

1、消灭惯性安全问题。如高空、临边作业不佩戴安全带、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设施不及时跟进;吊装作业随意性大;易燃易爆品储存、吊运、使用不规范;现场用电尤其是三级配电柜管理混乱等。

2、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设置),维护情况。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脚手板、灭火器、救生圈、爬梯等。

3、检查本工程“生命线”栈桥的维护情况;

4、检查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大型机械管理检查制度等。

6、督察各种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督察大临签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8、督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9、督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0、根据项目部《安全奖罚细则》对现场违章情况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的较好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五、安全督导组的具体工作程序

1、每天进行巡查,巡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组长或副组长必须到位。

2、实行“两班倒”制度,白班8:00~18:00,夜班19:00至第二天早上7:00。

具体巡查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白班、夜班15天一轮换。

组长、副组长有事不在项目部的情况下,可指定其他人负责组织巡查。

3、安全督导组每天巡查发现的问题、复查闭合情况记录在《安全督导组工作记录表》上,表格样式详见附表。

4、安全督导组对架子队、作业队、职工、安全员(含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不安全行为、不负责任的行为、渎职有权做出处罚,处罚由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负责办理。

5、现场管理标准化责任区制度、项目部领导夜班值班制度、月度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制度继续执行。

六、本制度自二○○九年九月十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八日

篇2: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现场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规范化,按时上报。

篇3:公司专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篇4: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在安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朮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安全主任编制安全技朮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安全主任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负责车间安全技朮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保证工作现场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篇5: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永政[2012]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特制定交通安全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一、成立督导考核领导组

为确保督导考核制度落实到位,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市政府督察科配合,负责对交通安全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和考评。副市长吴英杰任督导考评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利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姜山、市监察局副局长曹向红、市政府督察科长朱春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辉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秘书科。

二、重点督导考评单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局、工商局、质监局、工信局、教体局、公路局、住建局、旅游局、环保局、卫生局、邮政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督导检查考评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永政[2012]38号文件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内工作计划;2、建立工作责任制,纳入单位工作考核内容;3、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有计划,资金到位;2、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工作;3、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规范合理;4、重要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及电子监控使用;5、城区交通渠划;6、城乡道路附属建设;7、道路养护等。

(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道路执法工作(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

1、县乡道路的管控;2、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3、道路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专项整治;4、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5、城区交通秩序的整治;6、道路执法工作;7、非法营运车辆整治;8、校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9、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紧急救援。

(四)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安全源头管理:

1、驾驶人培训工作;2、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4、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5、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台帐;6、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7、运输企业安全监管;8、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情况;3、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率;4、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5、重点人群的专项教育。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1、交通事故预防措施;2、事故的隐患多发点段的排查和治理;3、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

四、督导检查考评工作要求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将督导考核工作纳入交通安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各有关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二)通过督导检查,发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全市交通安全规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对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主要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检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兑现奖惩措施;

(四)督导考评工作坚持实地考察和分析调研相结合,通过检查、督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保障交通安全工作运行机制良好;

(五)采取明查暗访、检查指导和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评;

(六)督导考核分别每半月进行一次,对重点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教体委、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农机局等单位工作每周检查一次,督察结果逐级汇报和反馈;

(七)每月编发督查通报一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

(八)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敷衍塞责、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追究责任及建议;

(九)督导检查、考评工作情况作为工作论级评先的依据,并纳入单位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二O一二年五月五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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