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二、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同、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四、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六、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就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进主持事故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七、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篇2:安全生产领导人分管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公司专(兼)职安技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支持安技人员或其他人员提出的有利于公司安全的改革措施。
2、坚决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决议、指示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贯彻系统管理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从厂房设计到投产,从产品设计到出厂,都要加强安全计术、工业卫生管理措施。
4、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贯彻实施。
5、审批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贯彻执行。
6、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督促各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7、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拟定改进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8、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制订措施,并确保按期实现。
9、对上、对下实行经济承包时,要提出具体的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
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