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建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2公司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以下职责:
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本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4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5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篇2: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指在在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应坚持“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的“五同时”原则。
2、组织制订并实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部门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部门安全人员的作用。
篇3:专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因设备长期失修造成缺陷,或把设备上的防护罩拆除造成职工伤亡的,由机电部门负责。
2、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章可循和对职工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就上岗,造成的伤亡事故的,由安保部门负责。
3、因劳动组织上存在严重缺陷,招收不符合招工条件的职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4、因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交通事故的,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5、因防火制度不健全造成火灾事故的,以及对要害岗位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由安保部门负责。
6、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制度混乱造成的伤亡事故的,由技术部门负责。
7、因原料供应质量不合格,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经营管理部门负责。
8、因设计不符合国家的技术规法和有关安全规定,造成事故者,由项目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