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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全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煤矿每月月底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并制订应急救援工作内容。

二、组织单位:安全管理部

三、主持人:业主代表、矿长

四、参加人员: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采掘副总、通风副总、“五科”、“五队”、调度室、公司办公室、供应部、财务部、行政部、各区队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由主持人对一个月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矿长及主持人请假。

2、与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安全管理部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5、无顾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

6、各项罚款交财务部,财务部出具票据。

7、本制度自正式生产起开始执行。

篇2:应急管理调度值班制度

为了强化应急调度值班,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协调指挥职能,切实搞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应急管理调度值班制度。

(1)应急调度值班由矿领导、副总工程师组成。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分为六组,公司领导每人负责一组。每组具体组成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室统一安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应急调度值班室设在公司调度室。

(3)应急调度值班人员除掌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熟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近期安全生产动态外,要熟悉公司应急处置各项预案和应急情况处置程序。?

(4)应急调度值班人员轮值期间必须24小时吃住在公司,一律不准外出。确需外出必须由其他参与应急调度值班人员替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将请假条交调度室。

(5)值班期间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确定一部固定电话或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6)应急调度值班人员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各项规定。

(7)遇到应急事件,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应急调度值班室,按照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督促抓好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8)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公司及上级文件为准。

篇3:应急救援准备制度

(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

(2)分析危险因素编制公司应急预案?

①根据公司各类危险因素辨识情况,编制矿井应急预案、各类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要具有全面性、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要素完成齐全。?

②应急预案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并邀请专业救护队进行指导。编制完成井专家组评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发后实施。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③每年要严格依据应急管理计划进行预案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3)加强员工应急知识培训,成立应急救援兼职队伍,配齐必要救护设施和设备。?

(4)建立救援仓库合理配置救援物资。?

(5)成立应急专家队伍,规范应急联络、应急处置程序。

(6)明确应急救援原则?

①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

②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自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

③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④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⑤现场勘察原则。当发生事故后要组织专业救护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篇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制度

为提高我矿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我矿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矿井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总结和评估演练中的问题和不足,特制定矿井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五条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和总结评估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第三十四条规定:“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3、矿井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制定,根据矿安全生产任务要求和安排,选择适合的演习日期,报请矿研究决定。?

4、矿井应急预案演练日期确定后,由相关科室组织编写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措施,并将措施和方案传达到各参演单位。?

5、各单位接演习措施和方案后,利用班前会和班后会时间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学习演习所用到的一切应急知识。

6、预案演练前,井上下各现场应做好准备工作,不能因演练而产生恐慌情绪,影响现场安全。?

7、预案演练开始后,调度员应在3分种内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说明发生灾害的地点、时间,启动某个预案。

8、各地点接通知后,应按预案要求,进行停电、停水,迅速有序的按既定避灾路线撤离。撤离时可扔掉除毛巾、自救器和矿灯之外的工具包等,减轻负重,加快行进速度。

9、井下工作人员撤离时以迎头、采面为单位,各单位必须由跟班副区长组织、指挥,安监员协助跟班人员指挥撤离。人员到达行人斜井井口时,必须签字备查。?

10、各单位人员出井后,在行人斜井井口等候室集合,以区队为单位集合一组,由跟班管理人员清点全区出井人数,人员到齐后及时汇报调度室和区队,如果人员不全,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演习指挥部。?

11、矿在演习前成立演练指挥部,宣布演练开始与结束,协调与研究演练中出现的问题。?

12、各单位人员出井后不能解散或离开,直到演练结束或接到演练总指挥部命令。

13、出井人员和应急抢险人员由指挥部安排任务,及时将任务完成过程和结果汇报指挥部。?

14、各参与演习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人员、应急抢险小组组长等在演习结束后,由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总结演习中的经验与教训,针对问题制订措施加以改进。

15、预案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评价总结,并编制演练评价报告。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下列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16、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指挥策划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演练发现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17、演练结束后,依据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保持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18、应急救援办公室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矿制订的改进措施进行整理存档,并在之后的工作中监督检查。?

19、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编写演习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保存备查。?

20、演练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应急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21、应急救援演练完成三天内必须完成总结、评估报告。

篇5: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突发事件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三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第五条、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六条、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矿领导,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调度室必须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领导、部门汇报情况,并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及新疆三新煤业救护中队组织抢险救灾,待事故原因进一步明确的情况下,再及时作出补充,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第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事故信息处置

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科,由调度室和安全科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第九条、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第十条、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科按标准进行落实。

第十三条、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科负责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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