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安全检查主要是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的问题,分析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与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措施。包括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及机构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危险源(点)控制状态、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情况、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不文明施工状况等。

4职责

4.1业主负责组织进行季度、专项、及重大安全大检查,策划安全月活动;负责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安全检查的总体评价和上报上级单位、部门的资料、报表等。

4.2监理负责组织进行周、月安全检查及安全月活动,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验收,实行闭环管理。建立现场安全危险源分级管理档案及检查、活动记录档案;负责不符合项记录、整理、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4.3施工单位开展日常安全自查工作,配合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验;每月22日向业主、监理提交书面安全月报。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检查内容

5.1.1日常巡视: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及各区域安全员对现场施工作业面进行巡视旁站,掌握安全施工动态,了解第一现场,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监理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区域进行巡视、掌握了解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履职到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验收,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5.1.2周安全检查:

每周三由监理组织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分区域、分项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危险源等,并形成检查报告,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5.1.3月度安全检查:

每月22日前由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周安全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闭环管理。

5.1.4季度与专项安全大检查:

每季度最后月26日左右,由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大检查。专项检查则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或工程的情况,由业主组织检查。

5.1.5节假日期间的检查:

主要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期间是否妥善安排好了值班,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到位等,由监理组织并于假期后正式上班前一个工作日形成报告报业主。

5.1.6防汛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部防汛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1.7其它专项检查、安全月活动等按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执行。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篇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未戴罚项目经理100元,发现一人未系带罚项目经理50元。

2、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一人罚项目经理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项目经理100元。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在项目上执业。

5、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且要高挂低用,发现一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罚项目经理100元,安全带绳挂钩未挂在安全防护绳有效处的,发现一人罚项目经理200元。高处作业环境分高层建筑门窗安装、钢结构构件安装、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室外吊篮挂装。

6、吊篮使用前必须通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使用,未经验收私自使用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使用中防护绳未做固定的,罚项目经理500元。

7、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TN?-S用电保护系统和“一机、一闸、一开关箱、一保险”,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发现一处罚项目经理500元;用电设备必须做保护接零,未做保护接零罚项目经理300元、项目电工200元。

8、焊接过程中,现场必须有巡查员,并做好焊接现场的清理,并通过安全员检查通过后方能动火,否则造成一处明火,罚项目经理1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项目经理承担,造成火灾构成刑事责任的,追究项目经理刑事责任。

9、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未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的,罚项目经理100元。

10、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教育必须有书面记录,并有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签字,否则罚项目经理100元。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未配备的项目部,罚项目经理100元。

12、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防止起重机侧翻措施

(1).吊装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如果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边一高一低。

(2).严禁超载吊装。

(3).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可能会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4).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固,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5).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6).禁止在六级风或6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7).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

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2).在高空使用撬扛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装好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扛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要急于求成。

(3).工人如需在高空作业时,应尽可能搭设临时操作台。操作台为工具式,宽度为0.8~1.0m,临时以角钢夹板固定在柱上部,低于安装位置1.0m~1.2m,工人在上面可进行屋架的校正与焊接工作。

(4).如需在悬高空的屋架上弦上行走时,应在其上设置安全栏杆。

(5).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必须用绳子与已固定的构件绑牢。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为65~70度为宜。

(6).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过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7).安装有预留孔洞的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盖严。

(8).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上高空作业。

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部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

(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边,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6).吊装现现场周围应设置临时栏杆,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防止触电、气瓶爆炸措施

(1).起重机从电线下行驶时,起重机司机要特别注意吊杆最高点与电线的临空高度,必要时设专人指挥。

(2).搬运氧气瓶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绝不可向地上猛摔。氧气瓶不应放在阳光下曝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还要防止机械油落到氧化瓶上。

(3).电焊机的电源长度不宜超过5m,并必须架高。电焊机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80V,要求手把线质量完好无损,如有破皮情况,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其它安全措施

(1).明确各级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确定自己的安全责任目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2).起吊工具应牢固可靠,做好试吊工作,经确认无问题后方准吊装。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吊装散状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并保持平衡,方可起吊。

(4).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5).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篇3:生产现场安全例行检查实施办法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生产现场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杜绝财产意外损失,逐步实现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安全公司“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二.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如下:组长(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班组各成员安全检查工作”的考核.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制订本单位“生产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建立单位班组台帐(包括班组名称、工作区域、主要设备、人员名单、班组成员安全检查考核及实施情况).成员(生产保障部部长、职工代表、党工委委员):负责检查、督促、考核开展生产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落实和整改措施,对各班组成员安全检查的记录.成员(各班(室)组长):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组安全工作;并负责编制本班组安全建设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班组安全检查工作,接受检查与考评.三.人员配置:1.各班组设置一名兼职班组安全员(原则上由工会小组长担任),协助班组负责人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兼职班组安全员经班组长授权可安排处理本班组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2.各班组配置1名兼职班组安全督导员,由技术中心抽调技术人员兼任。主要负责该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以及工艺流程中的危险因素识别和改进:并负责该安全检查工作中的文字资料编辑和打印.四.具体安排:1.日常检查:设备操作者、班组长、车间安全员每天应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等进行日常检查.2.定期检查:安全检查小组副组长及成员每周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危险源的控制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3.综合检查:安全检查小组组长带领副组长、小组成员、安全员及安全督导员每月定期对所属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等进行综合检查.每次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提出解决方案并立即整改,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记录在案,以备整改后复查.五.奖惩措施:1.第一次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6S管理规定行为,对责任区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备案处理。2.第二次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6S管理规定的相同行为,对责任区负责人给予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3、第三次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6S管理规定的相同行为,对责任区负责人给予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本办法由生产保障部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并负责解释和考核。具体细则见:<><<库房日常检查具体事项-附件二>><<叉车、行吊日常检查具体事项-附件三>><<生产现场安全检查具体事项-附件四>>

篇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

1、凡参加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都要熟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级领导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设施等资料,并结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规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的交底工作。

2、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平整。

3、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遵照供电局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在高压线下方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不准搭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在高压线和其它架空线一侧从事起重吊装等作业时,要按照劳动施工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要求执行。施工现场要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灭火器材,在消防栓周围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4、施工现场要设临时安全保卫棚,做好防盗、防火、防止坏人破坏机电设备的工作。

5、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均应挂有安全宣传画,、大型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职工安全生产。

6、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总包单位的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施工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须挂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场内吸烟。

8、参加施工的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考试合格签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9、凡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程标准。如遇深坑深槽施工时,除按规定放坡、支护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的坑槽内的作业工人加设防坠落的设施。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色标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因施工需要必须拆动时,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拆动。

11、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具体抓,直接管。

12、爆破施工时,要切实准确地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13、坚持安全方便的原则,施工现场搞好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工、临时工应签订安全合同,履行安全合同。

14、对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篇5: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西北油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文件精神,响应“我的安全我负责,他的安全我有责”的号召,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有关HSE管理规定,结合地面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抽查,甲乙方各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规定所称领导,是指油建处值班领导;项目部的执行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施工单位的主管领导、项目经理。

第三条项目部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作业关键工序,是指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中的以下施工作业现场:

(一)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

(二)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和10000m3(含10000m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

(三)电力系统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

(四)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五)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六)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执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项目部、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考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当明确带班领导及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的工作时间、任务、职责权限、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任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的事故隐患,纠正各种违章行为,确保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逐条检查落实以下安全措施情况。

(一)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

(1)应对用火作业许可证和用火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认,明确用火单位、区域、部位、介质、时间、范围、用火人和用火安全措施。

(2)与动火部位相连的油气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

(3)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经监测仪器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二)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和10000m3(含10000m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

(1)带班领导要到现场依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逐条落实;

(2)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意外事故处理及救护方法等安全教育情况;

(3)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盲板处挂警示牌;

(4)开罐前是否进行了可燃及有害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开罐作业。

(三)电力系统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是否达到要求等级,机具设备、原材料和器材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2)在验收中重点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安全工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3)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1)做好承包商的管理,把好准入关,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等进行确认。

(2)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装置检修HSE管理规定和各专业施工安全规程的教育情况。

(3)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爬梯、栏杆、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电动手动工具等是否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

(4)是否采取了可靠的断电措施。

(5)检修作业使用的气防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检修用的盲板是否达到了安全条件。

(五)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1)站场投产时负责投产期间安全生产的全面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对总指挥组负责。

(2)系统工艺流程和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绝对正确。

(3)落实参加投产的人员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和消防器材到位情况。

(4)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指导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

(1)审查吹扫方案,明确吹扫压力,管线吹扫严禁超压吹扫;

(2)管线吹扫排放口需设警戒线,50米范围内严禁站人;

(3)试压设备50米范围内为试压禁区严禁非试压人员进入,试压压力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4)试压要求缓慢升压,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系统最高处设置压力表;

(5)作业时应保持进口与泄压口人员通信联络。

第八条现场汇报制度。

现场施工单位的领导和甲方管理人员应向带班领导详细说明现场施工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在单位日志记录簿上认真填写带班领导到达的时间及汇报的主要内容,带班领导应签字确认。

第九条领导带班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冒险作业;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命,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有关档案包括各单位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度,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确认单,影像资料等。

第十一条带班领导按本规定未到现场的不允许开工作业。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放在各类事故的预防上,认真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类设计和技术设施的落实,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纠正和处理。

检查内容包括:设计、施工方案、人员机具准备、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督促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向各单位公布,并上报油田分公司油建处。

第十四条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施工作业人员、查阅档案记录、调阅有关影像资料等方式。

第十五条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制度,包括现场汇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三)是否制订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四)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第四章处罚

第十六条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现场监督检查负责人通报批评,监理单位的总监、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项目部执行经理个人扣分,记入年度考核成绩.

(一)未按规定执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履职不到位的;

(二)弄虚作假应到现场未到现场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组织处理和解决的;

(四)发现事故隐患,由于工艺、技术、材料、资金等原因暂时无法安排进行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及时报告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要求的“三违”现象。

第十七条年度同一单位同一人两次或同一单位三次未按要求领导带班现场监督检查的。项目部对各单位做出以下处理。

(一)给予带班领导或单位负责人警告处分。

(二)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三)按《西北油田分公司HSE月度考核挂牌管理规定》进行考核扣分。

(四)项目部的执行经理处于1000元的处罚。

第十八条?带班领导应到未到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分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升级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QHSE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