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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打印、复印的范围:由办公室起草,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安排打印、复印、翻印的有关会议材料、资料、非正式文件等;由部门起草,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件、材料印刷的文稿。

2、按照“谁拟文,谁校对”的原则,认真校对,不得出现差错。

3、密级文件要安排专人打印;未经拟文部门同意,不得复印、翻印密集文件,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4、公司各部门、科室所有打印、复印文件材料均须填“打印、复印登记簿”。

6、由部门起草,经县委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签发的文件、材料以及各单位要求印刷的文稿,经县委办秘书科批准后复印,并按规定收费。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接受办公室正常工作之外的打印任务。

篇2:打字复印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打印、复印工作。

2.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随意把打印的文件材料给无关人员阅看及外传。

3.打印、复印文件资料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做好登记,妥善保管纸张、器材物品。

4.工作结束,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5.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某学校打字复印速印制度

学校打字、复印(速印)制度

一、学校打字室负责全校公文打印、教学资料复印及其他办公资料复印、速印任务。

二、打印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公文,需由校办公室审稿,校领导批准。

三、打印、复印(速印)教学资料、管弦乐队、民乐队、舞蹈队演出资料需经教务科长批准(教务科长不在由教学秘书代批);打印、复印(速印)其他资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打印字数在3000字以上、复印(速印)资料数量在20张以上,需报校领导批准(期中、期末考试试卷不在此例)。

四、教师个人教学用资料需复印(速印),需经严格批准:数量在10张以内,由教务科长批准,超过10张由校领导批准;如果是整本复印,必须报图书馆,由图书馆报校领导批准,做为图书馆资料借给该教师用。

五、打印、复印(速印)均需提前填单、报批,打字室按先到先印原则予以安排。

六、因资源有限,学校打字室不为教职工个人提供服务。

七、打字室打印、复印(速印)资料均不得收费。如有特殊需要需收取费用,需请示主管副校长批准,由学校财务室收费。

篇4:打字机复印机管理办法

关于打字机和复印机的管理、使用办法

为加强对打字机和复印机的管理,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使用办法通知如下,希各部室、车间遵照执行。

一、打字机的使用办法

1、厂办公室的打字机主要负责厂的文件、资料打印,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2、凡以厂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需经厂主管领导批示,办公室复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印。

3、各部门、车间要坚持求实、节约的原则,精简文件、资料的下发,凡本部门、车间能缮印的资料,应自行解决。经部门、车间领导同意打印有关文件、资料,需收回工本费(收费标准另定)

二、复印机的使用办法

1、厂办公室的复印机主要负责厂及有关业务部门对外发报的文件、资料的复印,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2、凡使用复印机复印文件、资料,需经本部门、车间领导同意,填写复印登记表,由办公室核实后方能复印,并收回工本费(收费标准另定)。

3、要坚持节约原则,凡本部室、车间能缮印的不要进行复印。

4、不准擅自利用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一经发现,参照《员工奖罚条例》关于“工作时间干私活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者,每次扣款40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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