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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档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安全建档的范围

1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全员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度,规章等。

3证照档案包括各种证照领取记录及验收审批报告等。

4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公司和上级)安全检查记录,关键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

5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

6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记录,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记录等。

7事故处理记录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整改措施等。

8设施、设备台帐包括设备使用完好情况,检修记录等;还有职工防用品配发、使用情况等。

二、安全档案管理要求

1安全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安全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和利用各个环节中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具体的工作程序与要求。

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督促和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档案。

3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等安全管理档案,必须有公司负责人和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

篇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建档监控细则

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O)2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TJA-5项目经理分部。

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的事故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档案,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消除。

5、项目相关部门、作业队应加强对以下常规重点部位和危险环节的监控与督查。

(1)、深基坑工程施工重点要预防挡土桩、止水桩、立柱桩、施工阶段发生的触电、物体打击与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隐患。

(2)、大模板工程、高支架、水中作业平台或通道施工中整体坍塌事故隐患。

(3)、桥梁工程中施工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

(4)、隧道工程中通风设施的运行、瓦斯容量的监控。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使用非法生产、安装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灵;特种设备超期、超参数使用;特种设备超期不检验;特种设备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或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未上报,而继续生产。

(6)、其他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危险环节。

6、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项目部负责下列隐患排查:

(1)、指挥部、驻地办提出的。

(2)、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报的。

(3)、四川路桥大桥分公司通报的。

(4)、经举报、媒体报道并经核查属实的。

(5)、项目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

7、项目对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之一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登记建档,同时跟踪排查整改的工作情况。

8、各作业队、班组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整改。

9、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信息档案应当在完整记录隐患的存在部位形式、处置方式、治理结果,形成闭合。

10、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部门、施工作业队按要求及时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直至该隐患完成整改并销号为止。同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11、各班组、各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向项目安保处或相关部门申请验收,合格的给予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继续排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1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篇3:安全生产建档制度

1目的

规范安全管理;

健全完善安全档案。

2责任

2.1.人事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安委会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安全档案的建立要秉着规范、严格分类的原则进行;

3.2.安全档案必须依据资料来源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

3.3.安全档案内资料保存时间视资料的重要性而定,一般性安全资料至少要保存一年时间,重要资料至少要保存二年以上;

3.4.安全档案必须定期处理;

3.5.安全档案内有关安全资料,依据公司有关制度,每半年更新一次;

3.6.安全档案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3.7.安全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原则上不得借出安全组;

3.8.安全档案内保存的资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资料,尽量不保存复印资料。

篇4:安全建档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档案与企业各种活动记录标准化、规范化,我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立了安全生产档案(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制订安全生产建档制度,制订了六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一、安全活动档案,应将各类安全活动(安全会议、安全评比等)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记明主题、时间、地点、召开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人数、会议内容等。

二、安全检查档案,应记录检查内容,受检部门、检查情况、存在隐患、检查日期、隐患整改期限、检查人员签名等。

三、隐患整治档案,根据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制订出相应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填入隐患整治档案中。

四、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详细情况。

五、事故档案,记录各种事故(包括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作废事故、污染事故、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损失情况、原因、应吸取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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