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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服务中心培训服务专责安全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培训服务中心培训服务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培训服务中心培训服务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培训服务中心培训服务专责在培训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培训服务中心培训服务专责对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培训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培训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培训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基础。

3.4协助主任做好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把好考试合格上岗关。

3.6协助主任经常组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技术表演赛,提高运行、检修等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参与运行部、燃运质检部的各种反事故演习和劳动竞赛活动。

3.7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

3.8协助主任组织好每年生产人员定期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以及培训管理工作。

3.9协助主任建立、健全公司三级培训网,定期检查督促班组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中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10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3.11对外单位来培训服务中心参加培训的人员,应首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3.12对在培训服务中心培训的人员,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及指导。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培训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培训服务中心、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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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在人力资源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基础。

3.4负责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3.5协助主任及时解决和批复各部门上报的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劳动纪律。

3.6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配合组织职工的定期身体健康检查。

3.7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主任做好公司的人才招聘工作。

3.8协助主任制定出公司近、中、长期人才战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9协助主任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10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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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在人力资源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基础。

3.4负责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3.5协助主任及时解决和批复各单位上报的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经常参与检查劳动纪律。

3.6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配合组织职工的定期身体健康检查。

3.7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主任做好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3.8协助主任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10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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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在人力资源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职工工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基础。

3.4协助主任合理调配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3.5协助主任及时解决和批复各部门上报的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劳动纪律。

3.6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制订劳动工资、保健用品的标准,负责组织职工或新分到公司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定期或按期转正的检查工作。

3.7协助主任制定出公司近、中、长期人才战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8协助主任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9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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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专责在人力资源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培训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基础。

3.4协助主任做好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5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组织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把好考试合格上岗关。

3.6协助主任经常组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技术表演赛,提高运行、检修等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参与各单位的各种反事故演习和劳动竞赛活动。

3.7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

3.8协助主任组织好每年生产人员定期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的考试以及全公司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管理工作。

3.9协助主任建立、健全公司三级培训网,定期检查督促班组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中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10对派往外单位及来公司内实习、参观的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11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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