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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

按规定,对入场的新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监理部、专业组、三级教育,严把新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人员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有人事部门组织,总工室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监理部级教育: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监理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针对施工项目的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员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3.专业组级教育: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监理特点、岗位责任,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五条

公司对各级员工每年进行三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六条

各单位在雨季、夏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夏季防中暑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七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度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第八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第九条

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故事、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篇2: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项目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工班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3项目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项目安全部会同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对新进场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人员及合同工、临时工、作业队施工人员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上岗。即:公司级教育、项目级(或工区)教育、班组级(或部门、岗位)教育。

2为防止安全工作以包代管现象,根据目前公司海外项目施工特点,对于操作层从业人员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进行公司、项目两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教育培训:

2.1介绍和讲解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保的方针、政策、法令和重要意义;

2.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典型事故教训;

2.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2.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项目级教育培训:

2.6项目所在国当地安全、环保法令和相关规定;

2.7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8项目工作环境,危险区域和设备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识,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以及急救知识;

2.9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事故;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2.10有关事故案例;

2.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岗位)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或者由作业队长和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班组培训记录。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3.1介绍本岗位生产特点和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维修方法;

3.2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管;

3.3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3.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5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4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

4.1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4.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和发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5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6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7每月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教育可采用口头、书面、会议、宣传标语(标语牌、警示牌、板报等)、活动等多种形式。

8项目所属各班组(作业队)应进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8.1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详细布置安全、环保工作,并明确每一作业点的安全、环保负责人;

8.2结合该工序工艺的特点,讲述重点防范措施;

8.3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8.4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指示。

9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进入雨季施工前,在安全总监部署下,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施工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教育。

10节假日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的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事故的发生。

11对项目所在国当地雇佣的工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1.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2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1.3工作环境危险源和隐患辨识,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11.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以及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11.5事故案例分析;

11.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由项目安全部组织实施。

2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项目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检查作业队和班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四附则

1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总监。

2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本办法所称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现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4本办法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三级安全教育卡汇总表、安全环保教育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卡详见附表。

篇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篇4: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

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

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质安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2.二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到各部门项目后正式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在分配到各科(队班组)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科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或《登记卡》,并由各方签字后归档。

六、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

1.季节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触电;夏季防中毒、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

2.节假日前后,如春节长假。

3.节假日加班或赶工。

4.换岗、换工作环境等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6.发生事故后

7.其他情况要求时等

七、各部门项目经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项目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贯穿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安全教育应采取形式多样,做到简明、醒目、通俗易懂。

1.项目在建施工区和机械操作点应设置(张挂)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规程牌,看板(牌)内容应切合工作实际、美观大方。

2.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宣传横幅和安全宣传标语并要加强监督施工单位日常安全展开工作。

3.比如项目工程部要强烈要求施工区“四口”、脚手架周边、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持干净、完好,不被遮挡、覆盖。

4.每天召开晨会或班前安全活动,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5.项目可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6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指班组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进行班前检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并做好纪录。

7.班前交底。交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篇5:安全生产监理教育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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