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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为确保生产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秩序,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操作,特制订本规定。

2、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生产部应对各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包括:

2.1新职工上岗前;

2.2转岗职工转岗前。

2.3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必须参加外部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

3、设备操作工应做到定人定机,持证上岗。

4、设备操作工在操作设备前应认真学习相应的设备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管线和有关装置,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5、对本公司内部的特种设备(供、配电设施等)以及要害部位、危险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必须制定专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由生技部牵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性检查,发现隐患,应出具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6、生产现场应做到物流有序、设备良好、纪律严明、环境整洁。

6.1通道畅通安全,作业场地内外整洁,做到“四无”,即无油污痕迹、无积尘积水、无烟头纸屑、无垃圾杂物。

6.2车间门窗完好无损、清洁明亮。

6.3作业现场各种物件堆放整齐、标识齐全、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

6.4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窜岗乱岗、不聊天、不戏闹、不干私活、不看小说杂志。

6.5各种生产设备必须保持内外整洁、润滑良好、完好正常、无跑冒滴漏。

6.6各种动力线、照明和开关盒应符合要求,无乱拉乱接现象。

7、厂区环境应做到道路清洁,环境整洁,无各种杂物,各种车辆应按规定地点停放。

8、公司全体员工应注意形象,做到着装统一,正确使用各类劳护用品;言行举止文明诚挚。

9、成立公司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文明生产进行检查,并对考核结果打分,作为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2: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生产、综合治理”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公司成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组成为: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安全部总监

成员:公司各部门总监

第三条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为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公司日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接受“公司联合检查小组”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生产安全部设兼职安全员一名。

第二章安全工作目标及管理要求

第五条安全工作目标

1、年工伤负伤率≤2%;

2、火灾事故为零;

3、非自然灾害性水灾事故为零;

4、隐患整改率100%;

5、蒸汽锅炉100%标准化作业。

第六条工伤事故管理工作要求

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在工伤发生第一时间立即开展救治并口头(或电话)报告给公司主管保险部门;要在24小时内分析事故原因,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经公司“安委会”领导签字后报公司主管保险部门。

2、公司主管保险部门接到工伤事故通知后,立即与工伤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联系申报工作。

3、公司主管保险部门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或保险合同条款)办理工伤员工医疗费核销、工伤待遇(或保险合同索赔)工作,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七条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起草、火灾事故处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门卫、更夫负责现场巡查工作,发现灾情立即报告。

2、公司生产安全部不定期举办防火演练,做到员工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具。

3、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器具,做到定置管理,不准随意变动。

第八条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水灾事故应急预案起草、水灾事故处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更夫负责现场巡查工作,发现灾情立即报告。

2、公司生产安全部及时了解掌握灾情信息,防患于未然,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第九条隐患整改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给隐患责任部门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2、隐患责任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按期完成整改。

第十条蒸汽锅炉标准化作业工作要求

1、要求生产安全部编制“蒸汽锅炉操作规程”、“蒸汽锅炉生产运行日报”。

2、要求司炉工严格按照“蒸汽锅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时填写“蒸汽锅炉生产运行日报”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文明生产工作目标及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文明生产工作目标

1、公司要求作业现场整洁、无散放垃圾;厂区主干道路无尘土、道路两旁无垃圾杂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2、公司要求员工行为文明规范(着装、言行等)。

3、进入厂区禁止吸烟。

第十二条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产安全部会同物流公司共同商定厂房内“卫生分担区”的划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含主干道路)“卫生分担区”的划分。

2、公司要求卫生分担区责任单位要对分担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清扫,做到分担区环境卫生整洁、无散放垃圾;厂区主干道路无尘土、道路两旁无垃圾杂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洁。

3、公司生产安全部、办公室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清扫其作业现场,保证作业现场整洁。

4、公司办公室负责及时清运厂房内、员工食堂的垃圾。

第十三条员工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1、公司要求全体员工上岗作业均着工装;

2、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粗俗、侮辱性不文明语言;提倡涉外员工使用“您好!再见”等文明用语,提高公司对外形象。

3、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中禁止发生打架、闹事、辱骂他人、不在卫生间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厂区内禁止吸烟

1、公司为重点防火单位,施工单位动用火源要严格执行防火规范要求。

2、公司要求员工进入厂区(包括厂房内、主干道路、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第四章违反本规定处罚标准

第十五条员工(或管理部门)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对违反者(或管理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工资中扣除。

1、发生工伤事故没有及时报告、没有及时上报“工伤事故报告单”,罚部门总监100元/项。

2、按照“第七条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罚责任部门总监1000?0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按照“第八条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

4、按照“第九条隐患整改管理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

5、检查中发现卫生分担区卫生不合格,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次。

6、检查中发现厂房内、食堂垃圾没有及时清运,罚责任部门总监100元/项·次。

7、员工违反着工装上岗要求,罚20元/次。

8、员工用粗俗、侮辱性语言伤害他人,罚100元/次。

9、员工在工作中打架、闹事,罚300元/次;不在卫生间大小便,罚100元/次。

10、员工在厂区内(包括厂房内、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吸烟,罚200元并直接辞退。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与公司已下发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条款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规定经公司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总经理签发后执行。

篇3:安全生产文明考核细则

安全文明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的法规和市、镇政府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职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经济的稳固发展,促使公司全体员工自觉地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公司本着对职工、家属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对违章违纪的处罚,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经教育无效,仍在违章违纪,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的,一要制止,二要处罚,以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安全生产奖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规程、制度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视情节经公司研究,给予表彰100--1000元奖励:1、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工伤事故的,对事故抢救有贡献的;2、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遭损失的;3、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设施、设备、装置和劳动保护的其它技术方面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4、对于直接防止一起重大事故或重伤事故有功者。主要处罚和考核发生重大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查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按责任大小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在各项安全生产考核中,发现以下几项对车间、部门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追究负责人制度,对其有关责任者和负责人考核。1、对新工人或转岗工人不经“三级”安全教育直接分配上岗操作,考核人事主管、车间主管每次5分;2、对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考核车间主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3、对每周检查现场混乱达不到文明生产的要求,考核车间主管5分;4、对安全生产记录不每日记录,自查隐患,考核车间主管5分;5、对生产区域内安全通道不畅通,考核车间主管5分;6、车间、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拒绝签字,考核车间主管每次5分;7、车间、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考核车间主管每次5分;8、对劳动保护用品没有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考核采购主管每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9、对购买的日常小电器属三无厂家,考核采购主管每次5分;引发事故的重罚相关责任人;10、下班车间门不锁、窗不关,考核车间主管每次10分、责任人50元。二、现场管理,考核如下:1、责任区域杂物较多、脏、乱、差,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责任区域烟头、烟壳,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3、成品、半成品堆摆不齐,乱摆,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4、现场油污较严重,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车间主管5分;5、上班不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衣服不整洁,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6、危化品乱放乱摆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7、到食堂吃饭不更换便衣,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8、在生产现场站在带钢卷正面,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9、带钢区域任何人在生产过程中和吊钢卷身体接触带钢。,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0.堆放带钢正面2米范围内摆放物件或在此范围内工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1.离岗、或下班不切断设备电源、关灯,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另加耗时能源价格处理;12.在生产现场用电炉、太阳灯、电饭锅等烧饭热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13.直接用倒卷的三角吊链吊料两个吊钩起吊带钢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14.在生产现场用木材、碳点火取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15.在生产现场玩手机、看书、看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16.在生产现场睡觉、串岗聊天,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7.在氨分解室取暖、烘衣服、烘鞋、热菜等,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8.在氨瓶摆放方圆5米动用明火或抽烟,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9.用叉车运带钢堆放不整齐或运送带钢未上槽钢架子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0.无故不服公司领导管理顶嘴,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1.留滞他人在非岗位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2.在生产过程中严重浪费能源现象,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3.用吊链打结起吊带钢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4.叉车工转弯、倒车、摆放带钢不鸣笛,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5.叉车超重、超速运料行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6.硬成品到剪切车间带钢卷没有用双扎丝打两道以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7.硬成品焊接头超前剪切或滞后剪切带钢混一起打包造,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8.到剪切车间硬成品没有标明操作者姓名、生产日期,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9.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倒包,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连倒重罚!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30.进入厂区未佩戴工号牌,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31.分条机操作工开飞车造成,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三.机械设备的管理考核如下:1、擅自动用他人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擅自拆卸设备及工具,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3、擅自割焊原装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4、故意损坏设备重罚!5、上班不检查所用设备完好情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6、发现设备隐患不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7、生产过程中临时用设备,用好不及时收库或直接放在原处,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8、违反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9、起重操作,不执行“十不吊”规定,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0.各种机具与压力容器无安全防护装置措施或不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1.在生产过程中把带钢卷或其它物件悬挂行车待工,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2.露天的电机、设备未盖防水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13.正在运行的设备无人看守,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重要特殊岗位无人看守加罚,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4.检修设备未挂“禁止使用,有人检修”标志牌,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四.用电管理考核如下:1、擅自玩弄开关和电气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擅自拆装电气设备和用具,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3、擅自乱接乱拉电气设备,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4、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5、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的,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6、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7、手持电动工具无漏保护器,直接使用,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8、各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不采取其他保护装置,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9、电器设备没有做好接地,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10.在电柜箱上摆放水瓶等杂件、或在电箱里摆放物仵,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考核车间主管5分;11.坐在运转电气设备上或护罩上尸或靠在设备看书看报等,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2.在电柜箱或操作柜里摆放物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五、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考核如下:1.工人和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上、下交叉作业危险区域不戴安全帽的加倍处罚;3.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不系不系安全带,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4.高空作业穿硬底或带订易滑鞋,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5.进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凉鞋、易滑鞋.穿背心.赤膊,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6.焊工作业不戴护镜、防护罩,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7.砂轮操作工正面操作,不戴安全帽,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经教育不改,考核责任人每次200元;9.变、配电作业人员在规定场所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上岗操作,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10.在车间内不按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其他场所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六、后勤安全卫生考核在下列情况下对责任者给予50元处罚。1、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有脏水、污物、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2、对工人食堂使用的共用餐具不每餐进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清水”,考核责任人每次50元;七、有下列行为加重处罚500元以上1、违章指挥,造成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及重大事故,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3个月内仍有再次类似事故发生的;3、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能消除隐患而不消除的;或不能消除,也未提出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4.工人提出安全隐患领导不作为,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5.带钢生产区域不允许将新工人直接分配上岗,普通操作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新老工人搭配上岗,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6.行车工、司炉工、叉车、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做特种行业事,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7.各车间.部门发生安全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大.较大.特大等安全事故送司法机关追究领导刑事责任.8、凡是在公司内打架斗欧者一律考核500元;八、其他有下列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1、氨分解室、配电房、油库等特殊场所吸烟,包括在车间內抽游烟的;2、高空处作业乱扔物件的;3、在易燃易爆物品处随意动明火的;4、非特种行业的工种干特种行业的工作;5.因违章指挥、违反劳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后果,按事故处理条例执行;6.外来客户车辆损坏公司物件按质赔偿,例如撞坏路沿赔偿200元,损害花草每小颗5元等附则:1、本细则有关条款如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2、本细则解释权公司安全委员小组;3、本细则从公布立日起执行。

篇4: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班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生产是指班组日常工作范围内的所有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

第四条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检修。班长负责对生产检修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第五条通用管理

(一)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个体防护。

(四)外来人员、非本岗位人员禁止操作班组所属设备、工器具。

(五)作业完毕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防丢失,做到“工完料净”。

(六)生产现场检修作业完毕后,要恢复现场定置摆放,疏通安全通道。

第六条安全检查

(一)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班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二)岗位职工进入工作现场,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整改。

(三)对不能及时整改问题或隐患,应向班长汇报,由班组组织整改。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

(一)严格执行《**班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二)转返岗、新入厂人员未经班组安全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设备机具管理

(一)班组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吊车、吊具应保证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二)吊车、吊具要做到每天上班后检查,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工作。

(三)吊车运行前要做到勤检查,运行中要做到勤观察,发现故障立即停车,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四)吊车、吊具必须保持清洁,加强日常维护,及时加油保养。

第九条文明生产

(一)电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悬挂“正在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二)生产作业区域严禁吸烟,禁止焚烧可燃垃圾。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必须在车间办理审批手续。

(三)各类物料定置摆放,按区域按类别放置,标识明显。

(四)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五)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固定报警、灭火设施应按要求定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六)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七)工器具、设备附件、更衣柜、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定置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第十条环境卫生

(一)班组责任区清洁整齐,环境卫生按照各班组责任区定期清扫,保证环境清洁。

(二)各卫生责任区要做到无废料、无垃圾、无积水,水沟畅通,各种物料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无卫生死角。

(三)垃圾必须倒入固定垃圾池、箱,定期清理,运到指定地点。

(四)所有轻飘垃圾、废纸、塑料袋等必须装袋处理,不得造成白色污染。

(五)车间所有公共场所禁止流动吸烟,禁止乱扔烟头、烟盒。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车间**班班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我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近一步强化机电区的质量标准,争创样板工程,在动态中达到部级,经区务会研究,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领导机构:

组长:正区长

副组长:各主管副区长

二、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目标:

机电硐室质量标准化一级品率100%,质量标准化达到95分以上,争创样板工程。

三、实施措施:

1、范围:各主要机房硐室

2、负责人:主管质量副区长,负责人:班长。

3、标准:(1)机电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2)无杂物,无积水,无淤煤等;(3)资料、管理制度齐全,并现场张挂。(4)卫生坚持清扫,保持干净整洁;(5)各种牌版保持清洁整齐。(6)材料保证分类码放,编码管理7)各种保护齐全。(8)电气设备齐全可靠。

(9)电缆吊挂符合规定。

四、文明生产

1.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应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应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件应有入井合格证,各种设备、设施表面清洁。

2.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应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各种场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装饰。

3.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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