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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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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2内容:本制度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工程管理及售后服务管理工作内容。
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管辖部门的管理。
4管理内容:
4.1负责工程安装合同执行管理。负责落实工程安装队伍对安装合同执行、管理招标,编制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4.2对工程安装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管理跟踪检查、控制。
4.3组织对工程中间和竣工验收,负责处理工地施工发生和遇到的困难和重要问题的处理。
4.4负责编制售后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4.5负责办理外地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4.6负责对项目经理和施工员的管理和考核。
4.7负责对发往工地材料在核对、验收(包括由供应商直发工地的材料)。
5工作标准与考核
5.1由工程部经理落实各工程的安装队伍,对安装价格进行控制(根据工程部与公司签订的权限执行)。
5.2由项目经理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5.3工地的进度、安全、质量由工地巡检员组织检查,并根据施工员管理制度、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及施工员考核制度进行检查、考核。因检查不力,考核不到位或效果较差,由工程部经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5.4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和对工程扫尾,是否按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验收,及其效果进行考核,对安装质量好,按合同工期完工,无安全事故的项目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5.5由售后服务人员负责编制售后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必须周全、详细、对用户的来电、来函必须及时处理并存档。一般对业主的要求在二十四小时内答复,并及时处理,由工程部经理根据服务情况及业主反馈意见情况考核。
5.6日常工作由主管领导每月在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奖优罚劣。

采购制度 采购部制度 采集制度

金融制度 鉴定制度 铁路制度

篇2: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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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适用于公司物资出门管理。
2、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物资管理,杜绝不正常的资产流失。
3、主要内容规定了各种物资出门审批手续及要求。
3.1、对发往工地的物资,由公司发货员根据总的发货清单编制详细的装车清单,对规格、数量、重量都要有记录,经质管部签字,然后到仓库办理出门证。发出的构件及货物要登记入发货台帐。
3.2、工地需要增补的材料,必须有充分理由并开据联系清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计划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然后编制供应制作增补物质出门,按规定办理出门证。
4、其它物质出门管理
4.1生产中的边角余料、金属废屑及废旧零部件等,过磅时需两人以上经手办理后,去财务交款,凭财务部开出的付款联及出门证查验后放行出门。
4.2设备、生产工具、计量器具及列入固定资产类的各种办公用品凭财务部出门证,由门卫查验品名和数量后才可放行。
4.3公司员工带个人物品出门,应积极配合好门卫的询问和检查。经查无异后才予放行。
4.4外单位来公司工作自带工具、物品、进门时要在门卫进行登记品名、数量,作为出门的凭据。外来车辆带来的材料还要带回去需在门卫进行登记备查。上述情况出门时必须经门卫检查属实后才可放行。
4.5凡属出售、调济给外单位时,经总经理定价签字后交财务部付款后,开据出门证,交门卫方可放行。
5、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作扣款赔偿处理。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发行部职责 发货员职责 变电所职责

变电站职责 口腔科职责 台长职责

篇3:生产线使用维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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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
1.2延长生产线的使用寿命,以满足生产需要。
2.0职责
2.1使用单位:按照指定操作生产线(包括:开启、关闭、调速等)。
2.2使用单位:负责对生产线的整体进行日常清洁。
2.3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生产线的日常维护进行检查与监督。
2.4设备维修员:负责对生产线进行效正、维修及专业的保养。
3.0具体规定
3.1操作生产线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必须经过安全与操作培训;
3.1.2熟悉和了解机电性能与生产线操作性能,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2在使用前后,必须检查电源开关的安全性,有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处理;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关闭总开关并请维修管理员处理。
3.3对生产线的转速须均匀,严禁时快时慢。
3.4在生产过程中因切换产品,生产节拍需要调整时,应及时按要求调节。
3.5各单位应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人员被划伤、压伤等。
3.6在运行期间,生产线若有异常现象(如:异响、转速不正常、卡带、皮带/链条/齿轮部位有异物等),应及时关闭电源,并通知设备维修员。
3.7生产线出现问题时,严禁擅自修复,更不允许私自拆卸设备。
3.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装/拆卸设备。
3.9维护生产线不受人为伤害:
3.9.1严禁任何人员使用利器工具伤及生产皮带,更不得用硬物敲击设备;
3.9.2严禁在生产线上乱涂乱划;
3.9.3对于故意损坏生产线的人员,除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外,并须受严格处分。
3.10使用单位应每天对生产线进行日常清洁,并做好《设施日常维护项目表》的记录。
3.11设备管理员应每天监督和检查设备的维护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4:信息资产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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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范围及职责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资产的管理,包括:获取、分类、使用和处置以及安全设备的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资产是指可以存储信息数据的信息载体,包括:硬件、软件、数据(电子数据)、文档(纸质文件)、人员、服务设施、其他。
第三条 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资产的分类、汇总、使用与处置方法,以及安全设备的选型、检测、安装、登记、使用、维护和储存。
第四条 计算机资产统计信息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主机名、IP地址、MAC地址、使用人/责任人、所属部门、物理位置、服务器的内外网IP对应等。
第二章 信息资产的获取
第五条 软件、硬件设施、服务性设施等的获得主要以采购的方式获得,采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验收。
第六条 数据信息资产的获得来源主要为:外包供应商、市场信息、其他信息。
第三章 信息资产的分类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列出信息资产清单并将每项资产的资产类别、信息资产编号、资产现有编号、资产名称、所属部门(组别)、管理者、使用者、地点等相关信息记录在资产清单上。
第八条 资产的分类原则和编号原则如下:
1、硬件
1) 计算机设备:(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
2) 存储设备:磁带机、磁盘整列、磁带、光盘、软盘、移动硬盘等;
3) 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网关、程控交换机等;
4) 传输线路:光纤、双绞线、电话线(布线)、电源线;
5) 安全设备:硬件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隔离设备(如网闸)、身份验证等;
6) 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写字白板、应急照明设备等;
7) 保障设备:动力保障设备(UPS、变电设备)、空调、保险柜、文件柜、门禁、消防设施等;
8) 其他设备;
2、软件
如:操作系统、系统软件(office/AutoCAD)、应用软件(生产软件)、网管软件、杀毒软件、财务软件、开发工具和资源库等;
3、电子数据
存在电子媒介的各种数据资料。如:源代码、数据库数据、各种数据资料、系统文档、运行管理规程、计划、日周月报告、财务报告(电子版本)、用户手册、方案、电子设计图纸等;
4、纸质文件
纸质的各种文件。如:传真、电报、合同、纸张图纸等;
5、服务性设施
如:供电、供水、保洁、门禁、消防设施等;
6、人员
如:各级领导、各级正式雇员、临时雇员等;
7、其他。
第九条 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标准》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按照信息资产的公开和敏感程度,将信息资产化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信息资产进行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各部门要将所有的移动介质和电子文件按照敏感性和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保密级别与保密期限由持有人自行定义。
第十条 识别各个流程的各类关键信息资产,最终办公室汇总,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确保重要信息资产的完备性(重要信息资产没有遗漏和缺失)和准确性(信息资产的保密级别和重要程度能够真实反映信息资产的状态)。
第十一条 对信息资产进行编号,同时对重要信息资产进行标识:文档需有固定版本编号规则;硬件设备粘贴在设备明显位置处。
第四章 信息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一)硬件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十二条 硬件的使用处置包括购买/接收、使用(交接、维修、重用)、处置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 购买新的硬件设备或者从其他部门接收转移的设备时,要核对设备清单,对相关设备进行测试验证,然后登记。由资产管理员对硬件设备进行管理,明确设备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硬件资产的保存
1、机房选址要避免在地下室、一楼(水淹和渗水)和顶层(渗水和失火时火向上燃烧),同时考虑相邻楼层的活动(避免热源和渗水);
2、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安全的位置,以减少在设备在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
3、设备的选址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温度、湿度、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
4、禁止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
5、对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满足特殊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硬件资产的日常使用安全
1、所有的硬件资产必须明确设备的使用人员/管理人员,明确职责;
2、硬件资产的使用人(或管理人),在使用或管理硬件资产时,要注意硬件资产的安全性、机密性、完整性,防止信息载体的毁坏和信息的泄密,防止信息处理设施的滥用;
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毁坏,丢失等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置;
3、新硬件设备接入网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在人员上岗时,可根据需要为上岗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电话机,其它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该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工作性质为其设置相应的办公网访问权限;
5、需要使用移动计算设备(包括笔记本、无线网卡、移动硬盘和U盘)的用户,应得到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6、对于无人职守的设备,要明确管理人员,加强物理安全控制。
第十六条 硬件资产的转移安全
1、当设备迁移时,必须先对设备中存储的重要信息进行备份;
2、设备迁移完成后,必须检查设备是否损坏;
3、设备迁移出本单位时,设备中禁止存放重要信息,以防止机密信息泄露或泄露的风险增加。
第十七条 办公地点外使用任何信息处理设备必须通过管理者授权。场外设备的保护要考虑下列内容:
1、离开本单位的设备和介质(如现场的设备和介质),必须有人值守或委派负责人(或者公共场所放置的需要有人值守或监视系统);
2、制造商保护设备用的说明书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
3、根据风险的不同采取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离开办公室设备的安全。
第十八条 硬件资产的处置和重用
1、存储设备销毁前,必须确保所有存储的敏感数据或授权软件已经被移除或安全重写;
2、服务器、主要网络设备的处置由办公室进行安全处置;
3、台式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IT设备的处置由办公室进行并做登记;
4、如需报废时,应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报废。
(二)软件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十九条 软件资产的使用
1、所有的软件资产必须设置专人管理,明确职责,避免软件资产的丢失,泄密;
2、所有正版软件实体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在安装软件时要规定使用权限,防止非授权访问;
3、按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中“备份与恢复管理”章节要求,对重要系统进行备份;
4、当人员离职或岗位变动,需要回收有关的软件,必要时,由办公室技术人员对离职人员使用的软件进行卸载,删除。
第二十条 软件资产的处置:对过时或确认无效的软件资产,定期进行清除。
(三)电子数据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一条 电子数据的使用
1、对所有电子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标识未授权人员的访问限制,不同安全级别的数据应存储在不同的区域,按类按级传达,便于信息的安全管理;
2、不同类型的电子文件按照统一规律存放在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中,便于整理和查阅以及工作交接时转移;
3、所有电子文件保存在电脑或服务器中,并按照《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规定的备份频率定期进行备份;
4、对于存于服务器上的电子数据的访问,根据服务器提供服务的不同与部门/职务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访问;
5、对于内部公开级别的电子信息,其使用要控制在内部,禁止带出;
6、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处理过程,必须保障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7、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使用,系统应进行审计;
8、对于秘密级别以上的电子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如加密传输、分散传输等;
9、在整理电脑中的电子数据时,要小心操作,确认后再进行处理,避免由于误操作将有用的电子数据删除。
(四)纸质文档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二条 纸质文档的使用
1、所有的秘密级以上的纸质文件资料要(通过标签或其它方式)标识出资产的保密级别,分类存放,不同安全级别的纸质文件应按类按级传达,便于纸质文件的安全管理;
2、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机密级别以上)必须保存在带锁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钥匙由专人保管;
3、对于纸质文件的保存期限依据实际要求制定和实施;
4、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的使用过程,必须注意信息的保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对于比较重要的纸质文件的传输,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如专人递送、分散传输等。
第二十三条 纸质文档的处置
1、实体数据资料达到保存期限后,必须将其撕毁或者粉碎到读不出来为止,避免实体数据资料的泄密;
2、对于重要纸质文件的销毁,如财务纸质文件,要求两人以上在场,防止信息的泄密。
(五)人员招调、在职、离职
第二十四条 所有人员的招调、在职、离职安全管理按照《用户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实施。
(六)服务性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五条 所有服务性资产要设置专人管理,定期维护,避免损坏、非授权使用或丢失。涉及服务性的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在签署合同时,应审核涉及信息保密的相关条款。
第二十六条 当服务性设施损坏,如果可以维修,由负责人联络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如果涉及到第三方,依据《用户管理制度》对第三方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当服务性设施损坏,不可维修,只能报废时,应联络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五章 安全设备管理
(一)设备的选型
第二十八条 严禁采购和使用未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第二十九条 应优先采用我国自主开发研制的信息安全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条 避免采用境外的密码设备。
第三十一条 如需采用境外信息安全产品时,必须确保产品获得我国权威机构的认证测试和销售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国内密码技术及相关产品。
第三十三条 终端物理隔离必须使用国家保密局认可的隔离卡或采用国家保密局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设备检测
第三十四条 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安全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据处理设备的安全》、《电动办公机器的安全》中规定的要求,其电磁辐射强度、可靠性及兼容性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等级要求。
(三)设备安装
第三十五条 设备符合系统选型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购置安装。
第三十六条 凡购回的设备均须在测试环境下经过连续72小时以上的单机运行测试和联机48小时的应用系统兼容性运行测试。
第三十七条 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上架运行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测,禁止安装有默认操作系统的主机、服务器直接接入系统。
第三十八条 通过上述测试后,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的长短根据业务需要动态设定。
第三十九条 通过试运行的设备才能接入生产系统,正式运行。
(四)设备登记
第四十条 对所有设备均应建立严格完整的购置、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记录,认真做好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管理的正规化。
(五)设备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 每台设备的使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详细的运行日志。
第四十二条 由责任人负责进行设备的日常清洗及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证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第四十三条 保证设备在其适宜的使用环境下工作。
第四十四条 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管理员如实填写故障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六)设备维修管理
第四十五条 设备由专人负责维修,并建立满足正常运行最低要求的易损件的备件库。
第四十六条 根据每台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
第四十七条 对系统进行维修时必须采取数据保护措施,安全设备维修时应有安全管理员在场。
第四十八条 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记录维修对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主要维修过程及维修有关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 对设备应规定折旧期,设备到了规定使用年限或因严重故障不能恢复,由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鉴定和残值估价,并对设备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提出报告书和处理意见,由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
(七)设备储存管理
第五十条 设备储存环境应符合出厂标称要求。
第五十一条 建立详细的设备进出库、领用和报废登记。
第五十二条 必须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清洁、核查及通电检测。
第五十三条 安全产品及保密设备必须单独储存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基金制度 备课制度 外事制度

外勤制度 外贸制度 夜班制度

篇5:信息技术设备物理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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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适应公司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资产进行保护。公司的资产保护要求通过完成以下目标来实现:
(一)确保所有资产的物理和环境保护能得到公司的有效控制。
(二)减少擅自访问或损坏或影响公司控制的资产的风险。
(三)防止公司控制的资产被人擅自删除或移动。
第五条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各项:
(一)公司的场地(机房、办公室)的信息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实际安全隔离措施,如门禁系统等。
(二)公司的大楼入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护设备避免发生火、水、极端温度/湿度、灰尘和电产生的危害。
(四)设备维护。
(五)清理资产。
第三章 安全区域
第六条 公司的安全区域包括中心机房和敏感部门办公区域。
第七条 安全区域的划分与管理参见《物理安全区域管理细则》。
第八条 物理安全边界
所有进入公司安全区域的人员都需经过授权,公司员工之外的人员进入公司安全区域必须登记换取不同的授权卡或访客证才能进入(持有效证件,得到被访者允许)。
第九条 安全区域出入控制措施
(一)物理控制措施
1、机房的门禁系统必须启用,任何人都必须刷卡后才可进入机房;
2、出入机房必须登记《机房出入登记表》,记录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
3、一段时间内不会频繁进入的机房应上锁,需要时由运维人员开启进入工作,并确保办公完成后锁好;
4、机房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在所有安全区域的工作均应接受监督或监控。
(二)合同方及第三方
1、要在主要出入口处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2、在显眼处佩戴公司发出的临时出入卡或访客证。
(三)公司工作人员的控制措施
1、公司工作人员都必须在显眼处佩带胸卡;
2、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公司时,其实际进入权也同时相应取消;
(四)审查访问
信息部应定期(每三个月)审查访问公司中心机房的人员名单并将进出权过期或作废的人员从名单上划掉。
(五)外部和环境威胁的安全防护
1、机房建设应符合GB 9361中A类安全机房的要求;
2、危险或易燃材料应在离安全区域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存放。大批供应品(例如文具等)不应存放于安全区域内;
3、恢复设备和备份介质的存放地点应与主场地有一段安全的距离,以避免影响主场地的灾难产生的破坏;
4、应提供适当的灭火设备,并应放在合适的地点。
第十条 交接区安全
(一)公司应设立交接区,同时:
1、向公司发送货物必须预先通知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
2、送货公司名称和交货时间应当在接收货物之前由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确认;
3、送货公司在进入安全区域之前要经过物理环境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鉴别确认;
4、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应检验货物,以保证没有潜在的危害。
第四章 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 设备安置与保护
(一)公司中应考虑以下控制措施:
1、设备应进行适当安置,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对工作区域的访问;
2、应把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的限制观测的位置,以减少在其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还应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
3、要求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降低所要求的总体保护等级;
4、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
5、应建立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的指南;
6、对于可能对信息处理设施运行状态产生负面影响的环境条件(例如温度和湿度)要予以监视;
7、所有建筑物都应采用避雷保护,所有进入的电源和通信线路都应装配雷电保护过滤器;
8、对于工业环境中的设备,要考虑使用专门的保护方法,例如键盘保护膜;
9、应保护处理敏感信息的设备,以减少由于辐射而导致信息泄露的风险;极其重要设备应部署在不同位置。
第十二条 支持性设施
(一)应有足够的支持性设施(例如电、供水、排污、加热/通风和空调)来支持系统。支持性设施应定期检查并适当的测试以确保他们的功能,减少由于他们的故障或失效带来的风险。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说明提供合适的供电。
(二)对支持关键业务操作的设备,推荐使用支持有序关机或连续运行的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应急计划要包括UPS 故障时要采取的措施。如果电源故障延长,而处理要继续进行,则要考虑备份发电机。应提供足够的燃料供给,以确保在延长的时间内发电机可以进行工作。UPS 设备和发电机要定期地检查,以确保它们拥有足够能力,并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予以测试。另外,如果办公场所很大,则应考虑使用多来源电源或一个单独变电站。
(三)另外,应急电源开关应位于设备房间应急出口附近,以便紧急情况时快速切断电源。万一主电源出现故障时要提供应急照明。
(四)要有稳定足够的供水以支持空调、加湿设备和灭火系统(当使用时),供水系统的故障可能破坏设备或阻止有效的灭火。如果需要还应有告警系统来指示水压的降低。
(五)连接到公共提供商的通信设备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线路以防止在一条连接路径发生故障时语音服务失效。要有足够的语音服务以满足地方法规对于应急通信的要求。
(六)实现连续供电的选项包括多路供电,以避免供电的单一故障点。
第十三条 电缆安全
(一)敷设到公司内各个区域的电缆线的保护方式如下:
1、进入信息处理设施的电源和通信线路宜在地下,若可能,应提供足够的可替换的保护;
2、网络布缆要免受未授权窃听或损坏,例如,利用电缆管道或使路由避开公众区域;
3、为了防止干扰,电源电缆要与通信电缆分开;
4、使用清晰的可识别的电缆和设备记号,以使处理失误最小化,例如,错误网络电缆的意外配线;
5、使用文件化配线列表减少失误的可能性;
6、对于敏感的或关键的系统,更进一步的控制考虑应包括:
(1)在检查点和终接点处安装铠装电缆管道和上锁的房间或盒子;
(2)使用可替换的路由选择和/或传输介质,以提供适当的安全措施;
(3)使用纤维光缆;
(4)使用电磁防辐射装置保护电缆;
(5)对于电缆连接的未授权装置要主动实施技术清除、物理检查;
(6)控制对配线盘和电缆室的访问;
第十四条 设备维护
(一)应按照供应商推荐的服务时间间隔和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
(二)由供货商维护的设备。各种维护活动要按照合同协议或设备购买时的维护计划进行。
(三)只有已授权的维护人员才可对设备进行修理和服务
(四)原则上应保存所有维护记录
(五)要保证所有可疑的或实际的故障以及所有预防和纠正维护的记录;
(六)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应当向外包维护单位索取维护计划和记录。
(七)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定期审核维护记录和计划。
(八)当对设备安排维护时,应实施适当的控制,要考虑维护是由内部人员执行还是由外部人员执行;当需要时,敏感信息需要从设备中删除或者维护人员应该是足够可靠的;
(九)应遵守由保险策略所施加的所有要求。
第十五条 场外设备的安全
(一)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的保护应考虑下列措施:
1、离开建筑物的设备和介质在公共场所不应无人看管。在旅行时便携式计算机要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若可能宜伪装起来;
2、制造商的设备保护说明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
3、家庭工作的控制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当适合时,要施加合适的控制措施,例如,可上锁的存档柜、清理桌面策略、对计算机的访问控制以及与办公室的安全通信;
4、足够的安全保障掩蔽物宜到位,以保护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安全风险在不同场所可能有显著不同,例如,损坏、盗窃和截取,要考虑确定最合适的控制措施。其它信息用于家庭工作或从正常工作地点运走的信息存储和处理设备包括所有形式的个人计算机、管理设备、移动电话、智能卡、纸张及其他形式的设备。
第十六条 设备的安全处置与重新使用
(一)设备报废处置时,存有敏感信息的存储设备要从物理上加以销毁,或用安全方式对信息加以覆盖,而不能采用常用的标准删除功能来删除。
(二)所有带有诸如硬盘等储存媒介的设备在报废前都要对其检查,以确保其内存储的敏感信息和授权专用软件已被清除或覆盖。存有敏感数据的已损坏的存储设备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对其销毁、修理或遗弃。
(三)为保证信息安全,必须在处理介质前擦除有关的敏感信息:
1、用碎纸机销毁所有的敏感纸质记录。废纸可在碎纸后立即处置掉。
2、公司内部不应积累过量纸质记录。所有的纸质记录都必须在处置前销毁。
3、磁带和磁盘必须在处置前实际销毁和核对。
4、数据存储光盘应在处置前实际销毁。
(四)凡敏感性介质的处置都必须填写《信息介质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并记录在《信息介质处置记录表》,留待审计时备查。
第十七条 设备的移动
(一)应考虑如下措施:
1、在未经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不应让设备、信息或软件离开办公场所;
2、明确识别有权允许资产移动,离开办公场所的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
3、应设置设备移动的时间限制,并在返还时执行符合性检查;
4、若需要并合适,要对设备作出移出记录,当返回时,要作出送回记录。
(二)应执行检测未授权资产移动的抽查,以检测未授权的记录装置、武器等等,防止他们进入办公场所。这样的抽查应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让每个人都知道将进行抽查,并且只能在法律法规要求的适当授权下执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职责 专卖店职责 qiQuha.com专员职责

专家职责 专干职责 专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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