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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办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与标准。

(二)对新的入厂人员(包括病产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及时与安全技术部联系。做好入厂安全教育,未经厂级安全教育,不准分配到车间部门。

(三)新工人进入岗位前应做好体验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四)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坚持持证上岗原则。

(五)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脱岗休养及工种调动工作。

(六)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控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七)把安全生产列入考核与分配的范畴,并制定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八)根据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要求,及时组织供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保健品、防暑饮料、妇女保护用品。

(九)根据安全部门规定的品种数量规定的发放标准,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废旧回收和修补工作。不准随意调换品种,减少数量和降低质量。

(十)负责做好宿舍、食堂、后勤仓库、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本部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及完善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十一)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安全技术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职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篇2: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总公司的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4)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6)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9)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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