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工会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关心本班组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发现“三违”现象或者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及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向分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分厂厂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配合分厂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6、协助班组长做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开展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篇2:班组现场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生产。
3、认真执行生产现场管理规定。根据分厂生产进度要求,进行生产。
4、参与本单位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5、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落实本班组“反三违”检查考核,加强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
6、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篇3:员工岗位安全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并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每日开展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班组长、技安员或者单位领导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6、正确操作、维护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改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设备。
7、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接班前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做好检查记录。
8、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9、如发生事故,要果断处理,在单位统一指挥下,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善后工作。
篇4: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这全生产上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如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进”规定。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篇5:设备副厂长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全长的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保证防法防毒等设备和设施与其它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修。
(4)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