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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督检查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完成和措施的落实,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各部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依法对下级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法规的行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必须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将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二章监督检查内容

第六条各部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主要指制度落实、综合节电及照明节电、暖通空调系统节能、节水及其他方面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能耗计量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指实施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情况;建立能耗统计台帐、能耗数据监测报告和记录及实施动态监测情况;落实统计制度对能耗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情况。

(三)执行能源消耗定额或标准情况。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主要指节能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联络员制度建立情况;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用气制度建立情况;节能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建立情况。

(五)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责任情况。主要指设置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和分工、落实岗位责任情况;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升能源管理岗位人员的节能技能等情况。

(六)用能系统、设备节能管理情况。主要指重点能耗设备节能监测、运行记录和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供冷、供暖、照明、炊事系统以及机房、实验室等设施节能管理情况。

(七)按要求开展能源审计情况,以及对照能源审计结果整改情况。

(八)公务用车节油管理情况。主要指是否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日常用油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节油奖惩措施建立和执行情况。

(九)其他节能方面工作情况。主要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共机构人员节约意识情况;按规定采购节能产品、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规定和标准情况;安排落实节能资金,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情况等。

第三章监督检查方式

第七条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主要采用全面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

第八条各部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每三年组织一次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全面检查,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随机抽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超定额和标准使用能源情况严重、能耗居高不下及浪费能源被举报的公共机构实施重点检查。

第九条监督检查方法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程序

第十条监督检查主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规定成立监督检查组;

(二)确定监督检查对象、范围、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发出监督检查通知;

(三)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查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文件、报告、台帐、报表、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节能目标计划、任务分解、完成情况等资料,现场查验节能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核对相关节能数据;

(四)反馈监督检查意见。检查组现场向被检查对象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第十一条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公共机构提出、下达书面整改意见或建议。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根据监督检查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通知、工作底稿、综合报告和处理意见、整改反馈情况等文字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不少于两人,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监督人员应当将其拒绝签字或盖章的行为和理由记录备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挠、干涉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共机构弄虚作假、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不按要求落实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或出现《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37、38、39和40条规定情形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予以通报,对公共机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科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部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可以依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杨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

篇2: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地开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能源”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电、煤、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第四条?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司《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规定》、《节水管理办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规定及办法;

(三)公司目前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领导工作。

(一)人员设置

组?长:总裁

副组长: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成?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职责

1.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

2.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规划与资产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一)人员设置

主?任: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副主任:节能减排主管部门总经理

成?员:公司能源管理人员、各所属单位及机关各部室总经理及专/兼职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2.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主要分工如下:

(1)规划与资产部为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公司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

(2)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减排方面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

(4)财务部负责研究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5)科技发展部负责节能减排科研、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经营管理部负责节能减排定额的制订;

(7)生产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减排管理;

(8)技术中心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究、储备;

(9)服务公司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范围内)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

第七条?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设定节能减排专职岗位,机关各部室设置节能减排兼职岗位,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总公司及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

2.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

3.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4.负责建设本单位能源计量网络,并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况;

5.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况及数据的采集、分析以及本单位节能减排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6.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主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

7.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8.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9.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

10.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

11.完成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节能减排方面任务。

第三章?基础管理

第八条?公司对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对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所属单位总经理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九条?各所属单位应设置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制定计量、统计、考核、奖惩等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减排管理体系。

第十条?公司与各所属单位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各所属单位的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下发的节能指标,各所属单位要确定本单位的关键控制环节及测量方法,定期组织能源消耗的预测、跟踪、监测,如实书面上报公司能源消耗、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对未完成的节能指标进行原因分析。

第四章?计量管理

第十二条?各所属单位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配备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和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各所属单位应按照相应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级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统计管理

第十四条?各所属单位要按照《节能减排统计管理办法》制定统计细则,开展各项节能减排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各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各所属单位应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和项目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各所属单位应按时按要求上报节能减排统计数据,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

第六章?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各所属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开展生产管理过程中施工方案的优化,以减少项目的能源消耗、降低成本。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组要对相应的所属单位负责的船舶、吊车等大型、关键耗能生产设备调度工作进行跟踪监控,生产管理部要综合考虑工期、进度、近邻项目资源配置等状况,做好项目组与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各设计项目组要将优化设计理念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做到选材合理、流程优化、库存材料合理利用,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并做到环保节能。

第二十一条?各工程建设项目组应对取得良好效果或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措施及产生的效果进行记录、总结、汇报。

第七章?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应编制项目节能篇(章),并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四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具体参照总公司企业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节能篇(章)编写通则》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等,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六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应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及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七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八章?办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所属单位应从细节入手,全面开展办公节能节水工作。

第二十九条?节约用水。各使用单位应协助办公楼宇管理单位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安装或更换节水型水龙头,张贴节水标志;减少和避免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条?节约用电。培养员工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上班时间,要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通风,需使用空调时,温度调节至适宜温度即可(夏季≥26℃,冬季≤20℃);加班时,要自觉关闭无人员办公区域的照明灯;公用设备(包括打印机、水龙头等)应指定管理责任人,制定使用管理措施,确保不使用的设备下班后关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十一条?节约办公耗材。控制打印、复印数量,杜绝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提倡双面打印和单面打印用纸再利用,提高纸张使用率。

第九章?耗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所属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设备,不断实现工艺创新。

第三十三条?在购置或建造设备时,应对设备的节能减排性能进行要求和限制;采购过程中应优先选择节能减排性能好的设备,禁止购买国家及各级政府命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用水器具。

第三十四条?适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和改善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降低设备的能耗水平;应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及老旧设备能耗状况的监控,建立专门的耗能台帐,定期对能耗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章?油品管理

第三十五条?各用油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编制供油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成品油。

第三十六条?各用油单位应统一管理成品油的供应、输送和仓储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减少耗损。

第三十七条?成品油购进时,接收单位要对油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测、核对;外部单位供油的,接收单位应要求对方出具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并对计量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油类出库应准确计量,并建立用油台帐。

第三十九条?各用油单位应及时对废油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一章?宣传、培训

第四十条?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报纸、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四十一条?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二章?技术节能

第四十二条?各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四十三条?各所属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布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各所属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由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优选和上报拟建节能减排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四十五条?各所属单位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十三章?考核、奖惩

第四十六条?公司每年设节能减排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依据《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所属单位应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四十八条?公司节能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资格。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节能目标管理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规定》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GB/T15587?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15316-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7167?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定义

能源,为公司所消耗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和电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及蒸汽、热水、自来水、空调送风、压缩空气等各类耗能工质。

4职责

4.1节能部门的职责

4.1.1节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节能工作,行使公司节能管理职能。

4.1.2组织贯彻国家及省市节能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节能节水管理工作的安排要求。

4.1.3编制和修订公司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和调整公司节能管理保证体系,完善节能管理网络。

4.1.4负责企业节能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执行、检查考核工作。

4.1.5对公司各类能源购入、能源利用与节能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督察考评;经常性的对用能现场和节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控制和消除各类不合理用能及“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4.1.6负责公司能耗定额与限额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节能、提水指标计划和能源消耗定额,编制、修订公司的节能措施与节能指标计划、用水计划和能耗定额限额指标,定期检查、分析、考核用能部门节能绩效与指标完成情况。

4.1.7负责企业各类能源消耗数据的统计或审核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各类能源消耗台帐;定期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编制各项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各级能源主管部门。

4.1.8负责企业水、电与热力系统的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对各重点耗能设备和站房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运行监督。

4.1.9配合宣传教育部门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节能活动。

4.2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

4.2.1在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把节能规划和计划列为重要内容、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节能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

4.2.2编制、检查、总结生产经营计划时,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同时编制、检查、总结节能计划(包括产品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并跟踪和督促落实。

4.2.3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检修等工作的展开,创造好节能四新利用或节能技术改造条件,有效结合或实施节能与合理用能篇章。

4.2.4在生产调度过程中,及时调整能源动力系统运行供应,提高生产用能均衡性,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

4.2.5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总结各部门节能计划和能耗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督促落实整改。

4.2.6及时总结企业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的合理用能经验,并向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改进用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安排。

4.3动力部门的职责

4.3.1负责公司水、电、蒸汽的运行管理与维修工作。

4.3.2对厂区主要动能管线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除能耗缺陷,控制“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4.3.3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完善各类能源计量仪表配备率和计量检测率,保证各类动能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

4.3.4按时对生产区和宿舍区总进户计量点进行抄表、统计、核算和转账结算,按时报送各类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

4.3.5负责对动能外转供户进行用能计量监督管理或抄表收费。

4.3.6未经动力部门允许,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在公司动力管线上接线、接管等无计量用能现象,不经审批不得私自向外单位和个人转供各类动能。

4.4物资供应部门的职责

4.4.1负责煤炭、成品油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4.4.2加强对煤炭或油品的能源源头质量控制,保证所采购能源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4.4.3及时向节能管理部门报送各类能源采购原始凭证和文件资料。

4.5计量部门职责

4.5.1根据企业能源进出、分配和消耗等的实际需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编制并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4.5.2组织制订能源计量的各种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4.5.3负责能源计量情况和数据的监督检查,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规定能源计量的重点管理项目,建立重点监测网点和信息传递、反馈流程、管理办法。

4.5.4积极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新器具,努力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4.5.5参加企业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负责解决测试中的计量问题。

4.6宣传教育部门的职责

4.6.1负责组织企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6.2组织节能专业技术培训,能源管理短期培训、结合企业能源利用的节能技术报告会和交流研讨会。

4.6.3会同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公司好各类节能活动,不断提高全员节能意识与节能技能。

4.6.4会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进行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专业培训,并实施上岗操作的考核、发证工作。

4.7物业管理部门的职责

4.7.1负责建筑节能和公司生活区用能现场的节能管理工作。

4.7.2按时对宿舍区居民或外转供户水、电、汽耗用进行抄表、统计、核算、转账结算和管理控制,按时向节能管理部门报送各类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

4.8各用能部门职责

4.8.1各用能部门负责各类能源使用的属地管理和自主管理工作。

4.8.2建立完善本部门能源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保证体系。

4.8.3按时向节能部门提报并实施各项节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项目。

4.8.4对所属区域内的用电、用水、用汽及压缩空气、空调送风、暖气等各类用能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对能效低下等不合理用能现状和跑冒滴漏等不正常现象要及时维修整改,杜绝各类违章、浪费用能现象。

4.8.5严格执行各类能耗定额限额。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节能指标和节能计划。

4.8.6按时报送相关能源原始统计报表。

4.8.7不断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和节能技能培训工作。

5考核

节能管理部门依据《企业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常性的对用能部门特别是重点用能部门进行节能管理状态与工作状态的督查考核,对不尽责尽职或各类浪费、违章情况进行曝光通报,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因违章用能,受到罚款处理的部门、人员明细表报考核主管部门,并督促实施。

篇4:安全监督管理考核制度

为加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的建立和运件,消防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减少或杜绝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施工合同履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评价的依据对项目生产安全评价,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安全生产评价的范围本市委政辖区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施工项目部。

三、安全生产管理评价的内容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和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情况。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解和签订责任状的情况。3、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4、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情况。5、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批及验收情况。6、项目设备管理及文明施工情况。7、项目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四、项目安全生产评价的程序和方法1、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自评;第二层次由施工企业组织对本企业施工的项目部进行评价;第三层次由市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评价。2、项目自评可按月进行,对当月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可通赤检查的方法进行。3、企业对项目的评价可采取季评价和分工程阶段(基础、主体、交工前)进行、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价结果要与企业项目签字的责任状结合起来,落实奖惩制度。4、市建筑主管部门的评价,根据对工程安全监督的需要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项目安全生产评价的结果1、对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是安全评价内容中安全状综合评价,是对项目工程总体或局部施工生产能力的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评价。2、安全生产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报告并附评价表格,评价的内容应纳入项目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管理计划。3、项目部应按整改要求和管理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4、项目安全生产评价结果应与建筑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和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结合起来,作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据和项目经理参与招投标评审的依据。

(一)考核公司每年初,将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目标管理分解方案,另形成正式文件。同时统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1、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指标;遵纪守法违规行为控制指标;履行责任、落实制度、实现规范管理的达标指标等。2、与机关部门签定的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程度指标;指导、监控本业务系统基层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制度的深度指标;按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年内本系统业务管理总体水平提升幅度指标等。(二)每年初公司法人代表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公司处室、部门负责人签定目标责任书;所属项目部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项目经理签定,并报公司备案;新接工程开工前十日内签定目标责任书签定后统一由公司安全处建档管理。

(三)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按排进行。1、对“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经理与公司工会主席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班子,按每年考核一次进行,上半年于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于12月下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汇报;对照公司制度查资料;对照行业规范标准查现场。在作出考核结论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考评结果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考评资料由公司安全处存档。2、对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与工会主席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每年考核一次于次年一月上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责任书听汇报,对照制度要求查资料,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评价责任制履行状况,而后形成书面考评情况报公司领导班子作出考核结论。3、对机关职能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的业务系统,分别对本系统各部门职能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是:组织本分管系统各部门的职能人员会议,听取每个职能人员的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将考评情况于次年元月上旬以书面报告机关考评组。机关考核资料由公司组织人事处存档。4、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组织考核。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对考核结果的奖励、表彰、处罚、处分意见,由公司领导班子做出对机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奖励、表彰、处罚、处分意见。对项目部考核的结果自行实施奖惩。

(五)考核工作的具体方案由考评班子研究制定。

篇5: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特聘群监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群众监督员所在班组在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撤销群监员资格,并扣除其3个月津贴。

第二、工会每年要组织职工对群监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职工满意率达不到2/3的群监员取消资格,重新调整补充人员。

第三、群监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要有专门记录本,特别要作好查找隐患、反“三违”的情况记录。

第四、群众监督员违章或违反劳动纪律应取消其资格。

第五、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明显的群监员,单位要适当给予表扬。

第六、群监员为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挽回重大损失的,单位要进行重奖,具体奖励办法按《山西省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搞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稳步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群监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没经过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合格就上岗的,一次罚单位50元。

2.群监员的配备:采煤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名,掘进工作面每班不少于1名,井下辅助队和地面的队每班不少于1名,不按规定配备的,缺少一人罚单位100元。

3.群监员要及时参加群监站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的,缺一人次罚群监员本人50元。

4.各区队组织群监员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安全卫生制度的学习,并作好记录,群监站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学习的,发现一次罚单位100元。

5.群监员要协助班组长检查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为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尽职尽责。

6.群监员坚持上岗前签名,班中、班后进行汇报制度,否则,按空班论处,罚款100元。

7.群监员要认真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安全隐患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群监员身边无事故,群监员不作为的,一次罚款100元。

8.群监员不履行职责,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现象,发生事故的,一次罚单位200元。

9.出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群监员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对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害作出贡献的,视其情况给予当班群监员200~1000元的奖励。

10.发生伤亡事故时,群监员要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否则,按空班空岗论处。

11.群监员监督企业单位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劳动用品,向企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时,群监员有权予以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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