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及培训考核计划;
3.审批重大工艺处理、开停车、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5.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要求;
6.组织安全检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要求;
7.在企业厂长(经理)不在时,履行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8.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9.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篇2: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厂长)主持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审批落实措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安全生产。
6、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9、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10、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或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篇3:综合业务主管安全责任制
1、在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按照业务职责开展工作。
2、按照领导指示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负责起草有关命令、通知、通报、纪要、报告、领导讲话,整理相关材料,及时发送各有关单位并予以落实是否到位。
3、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传递工作,做好上级的通知、通报、命令、指示的接收,处理下级单位的请示、报告和反馈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4、负责生产指挥中心公文的拟定、审核、编号、排版编辑、印发、归档等工作。
5、负责与信息中心的业务沟通,及时编辑和发布生产指挥中心调度网络信息。
6、负责筹备会议,并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
7、负责生产指挥中心的信函管理、收发、传阅、保管、保密工作。
8、负责生产指挥中心的绩效考核和职工考勤工作。
9、负责起草相关管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车辆派出和文具、办公设施领取、发放、保管工作,并建立相关台帐。
11、根据业务需要,随时深入生产一线进行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和生产调研等活动。
篇4:车间各部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本公司的领导和安技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3、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工夹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产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按时提出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5、制订和修订本车间的安全制度,经领导审查,提出意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执行。
6、经常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车间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7、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技部门报告,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技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篇5: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
③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④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⑤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⑥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⑦定期组织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
⑧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⑨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