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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员工防范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遵循原则

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安全管理原则。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为本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制定、修订,以及本规范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员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员工一般安全守则

(一)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二)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

(三)严禁饮酒者进入生产和施工区域;

(四)严禁带小孩、陌生人进入生产区域;

(五)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严禁在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七)严禁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装置区;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

(八)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九)未取得安全上岗作业证,严禁独立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十)严禁随意乱动厂内设备、设施和化学品;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严禁动用;

(十一)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清洗衣物;

(十二)严禁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十三)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严禁跨越走板、栏杆、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机器;

(十四)严禁在作业现场玩耍、嬉闹和打架、斗殴;

(十五)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第七条?防护安全

(一)作业前须按作业要求佩戴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准作业;

(二)工作服须系扣,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

(三)女工应将长发整理好,放入安全帽内;

(四)安全帽须系带;严禁坐、压安全帽;

(五)安全带须高挂低用,严禁将安全带的腿带拆除,严禁将安全带当绳索使用,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拧;

(六)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子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防爆区;

(七)严禁私自拆除劳动防护用品的零部件。

第八条?操作安全

(一)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二)岗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操作法,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控制各项参数在指标范围内;

(三)启动机泵前必须盘车;

(四)动设备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五)动设备严禁触摸、擦洗、拆卸、清扫运转部件;严禁在运转部件附件探取物件、带手套作业;运转部件未完全停止前,严禁用手、脚、其他物件强制制动;

(六)严禁非电器工作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人不许乱动;

(七)电器设备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严禁用水清洗电器设施;

(八)电器设备发生火灾,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九)进入高压带电设备区域作业须设专人监护,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十)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私装各类电器设备;

(十一)严禁不切断电源进行临时电源的接引工作;

(十二)严禁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隔离开关、跌落保险严禁带负荷操作;

(十三)严禁随意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严禁随意拆除电气开关上的警示标识;

(十四)班组长在作业前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操作;

(十五)各种压力容器在承压状态下严禁敲打和维修,严禁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九条?现场安全

(一)工作现场照明不足,威胁安全生产时,应及时与电工联系处理;

(二)已安装好的安全罩或围栏等隔离装置,不得随便拆除;

(三)严禁随意靠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

(四)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高处上下交叉作业;

(五)车辆进入装置区须装阻火器;

(六)严禁在卷扬机、皮带机等动转设备上(周围)站立、逗留、跨越、穿越或行走;

(七)严禁钻到运行中的皮带下部架构内清理杂物;

(八)严禁擅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

第十条?作业安全

(一)未办理动火作业证,严禁动火作业;

(二)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登高作业;

(四)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操作作业;

(五)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严禁动土施工作业;

(六)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七)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八)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九)起重机工作中,严禁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严禁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十)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十一)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二)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三)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

(十四)吊装作业时严禁超重吊装,严禁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

(十五)使用吊车进行作业时,必须在支撑下垫枕木。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

(一)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办公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二)驾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三)员工上下班途中应走人行道、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严禁横穿未设通行区域的马路;

(四)员工在骑乘自行车时严禁带人、双手离把骑车,严禁骑乘自行车时听音乐;

(五)严禁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空档溜车;

(六)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七)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八)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九)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十)严禁危险品拉运车辆违章载人或违章作业;

(十一)严禁危险化学品拉运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十二)车辆未经检查严禁出车;

(十三)严禁在驾驶室内存放易燃物品;

(十四)严禁驾驶员在驾驶途中打电话或进食;

(十五)严禁铲、叉车在行驶过程中载人。

第十二条?内部治安

(一)严禁攀爬、跨越各类围栏、围墙;

(二)出入生产区、家属区的职工、机动车辆须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无理取闹、谩骂或殴打警卫;

(三)机动车辆须按规定进出公司生产区;

(四)警卫必须文明执勤,严禁故意刁难进出人员;

(五)严禁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

(六)严禁员工酗酒闹事、谩骂他人;

(七)严禁员工损坏公私财物;

(八)严禁员工在阳台上燃放鞭炮;

(九)严禁员工利用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十)严禁在职工宿舍内大声喧华、打闹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

(一)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公司)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带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设备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五)机动车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篇2:物流部员工安全行为规范

为有效落实《金川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各层级员工日常安全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拟构建国贸分公司物流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同化于愿、固化于制、优化于物、细化于人”的安全文化体系,规范员工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保障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结合部门实际作业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行为规范。

第一章倡导员工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一条倡导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注意休息的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条在步行或骑(驾)车途中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第三条上岗前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女员工不化浓妆,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不影响工作或生产操作;

第四条在厂区内从事生产活动或参加各类会议应穿工作服、劳保鞋;

第五条各级人员着装应整洁规范,上衣与裤子应配套,服装款式、颜色应一致,不应混穿。

第二章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一节日常安全行为规范

第六条上下楼梯要靠右侧,手扶防护栏行走;

第七条参加各类会议要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状态,不拨打、接听手机;

第八条步行人员出入厂区要在划定的人行道内行走;横穿马路要走在斑马线内;

第九条骑自行车人员出入厂区在划定的自行车道行驶,要靠右单骑行驶,不许两人以上并排骑行;自行车要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第十条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十一条岗位员工在正常巡检或出入厂区骑车途中、步行途中,不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

第十二条岗位员工在巡检操作时须确认现场环境,上下左右的装备(设施)有无异常现象,防护栏、平台、梯子有无开裂、是否坚固等;

第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允许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

第十四条不允许酒后上班,不允许班中饮酒;

第十五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防护栏杆,坑、井、沟、池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节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佩带规范

第十六条安全帽。员工除在排班室、休息室、会议室、办公室、礼堂内,上、下班及进出会议室路途中不要求戴安全帽以外,在厂区其它任何地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第十七条防毒口罩。员工去生产现场实施作业处理必须随身携带防毒口罩;

第十八条手套。仓储保管员、货运员、化工装卸工不论去什么地点作业,必须随身携带与具体的工作环境个体防护要求相适应的劳保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面罩。凡是在与酸、碱接触的环境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现场划定的界区、标识牌的要求佩戴防护面罩;

第二十条防护眼镜。仓储室、机关各室根据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现场标识牌要求督促员工进入该区域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第三章各层级管理人员到责任区检查“四安全”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物流部仓储室安全责任区指精炼厂一期成品库保管作业区、化工厂发运作业区、三厂区发运作业区、白沙窝作业区;

第二十二条各层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专业化和责任区安全管理办法》,要定期到责任区检查和处理岗位操作技术安全、办公设施安全、环境安全和员工行为安全(简称“四安全”)问题,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出指导,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物流部仓储室负责人每天至少要拿出1-2小时时间,到生产和作业现场,检查“四安全”问题,做出指导,并在《安全环保工作日志》上记录;

第二十四条各层级领导、管理和技术人员记录的内容要包括检查时间、路线、地点、内容、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措施及结果,填写值班检查表时还要在“检查人员”一栏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物流部仓储室要将本单位各层级人员检查和处理“四安全”问题和做好规范记录的情况在《安全环保工作日志》上记录。

第四章作业区域安全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厂区作业区域分为红线区域、黄线区域、安全通道三大部分,红线区域为危险区域,禁止通行,黄线区域为一般危险区域,可在专业人员带领下通过,安全通道是指各车间红线、黄线作业区以外,相对安全且有标识的安全通行区域;

第二十七条物流部管理人员、生产操作人员以及到厂区进行参观学习、技术服务、新闻采访等活动的外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区必须遵守本规范;

第二十八条厂区作业区域除执行红线、黄线区域、安全通道的标识外,还要执行公司和各厂区生产现场设置的安全标识和标语基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两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时必须走在安全通道内。进入红线区域除佩戴日常的安全防护用品外,还必须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第三十条来厂区进行参观学习、技术服务、新闻采访等活动的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红线、黄线区域,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红线、黄线区域的,要事先到各厂安全环保室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穿戴好进入该区域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业务部门安排专人全程陪同方可进入现场;

第三十一条操作人员要遵守的行为规范

(1)员工上岗前要确认以下内容,符合条件后方可上岗:

a.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已按相关规定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c.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态良好,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作业组长要检查员工是否符合上岗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范由国贸公司物流部仓储室监督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自国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下发执行。

篇3: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

1.1班前预备

1.1.1上班前8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作业。

1.1.2有事外出或不能上班时,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采取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

1.1.3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

1.1.4做好班前签字或点到。

1.2着装

1.2.1员工在作业现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保证整洁、无破损。

1.2.2员工在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用具的完好。

1.2.3随身携带上岗证。

1.3作业标准

1.3.1无驾驶证和准驾证的人员不准驾驶矿内机动车辆。

1.3.2不准驾驶不完好的车辆进入作业现场。

1.3.3不准超员乘座、人货混装。

1.3.4乘车时不准将身体或携带的物料伸出车外。

1.3.5不准在车辆尚未站稳时,上车或在车上站立。

1.3.6不准在车内躺卧、打闹。

1.3.7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不准拉运超长、超宽、超高的物件。

1.3.8氧气、乙炔不准同车装运,运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和防震措施。

1.3.9不准在禁止烟火区域使用明火。

1.3.10不准超速行驶,行车路线不准随意停车占道。

1.3.11采场内会车时必须减速行驶,夜间会车时必须变换灯光。

1.3.12不准在道路下坡处停放车辆。

1.3.13不准碰触运行中的机械设备。

1.3.14不准随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1.3.15不准进入已设置栅栏和挂有“禁止入内”警示牌的区域。

1.3.16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

1.3.17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3.18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消极怠工。

1.3.19不准设备带病运行,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1.3.20不准带电检修。

1.3.21不准私自接电、用电,强行送电。

1.3.22不准随意调整各种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

1.3.23不准私自拆除、短接设备保护。

1.3.24不准约时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3.25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1.3.26不准使用不完好的工器具。

1.3.27检查设备时,不准漏检、假检。

1.3.28不准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3.29管理人员不准辱骂员工,徇私枉法。

1.3.30发现隐患不准隐瞒不报,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

1.3.31遇有违章指挥或强制未培训、无证员工上岗,必须拒绝,并随时向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1.3.32发生火灾时,必须积极避灾,进行自救、互救。

篇4: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

1.1上班前

1.1.1上班前8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上岗。

1.1.2有事不能上班时,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准通过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

1.1.3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

1.2上岗前

1.2.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1.2.2上岗前必修仔细检查所有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准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1.2.3严禁携带香烟,易燃物品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物品上岗

1.2.4工作所需的资格证、岗位操作证等所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

1.3作业前

1.3.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任务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1.3.2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1.3.3对高风险作业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学习。

1.3.4选择合适的工具,并仔细检查工具的完好状况,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

1.4工作中

1.4.1不准用手触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

1.4.2不准随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1.4.3横跨设备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

1.4.4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4.5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消极怠工。

1.4.7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4.8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1.4.9严禁“三违”。

1.4.10管理人员不准谩骂职工,徇私枉法。

1.4.11发现隐患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

1.4.12发现“三违”行为必须马上制止,并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1.5作业完成后

1.5.1现场负责人要清点人员、工具,确保所有人员都已撤出设备,无工具遗留在设备内

1.5.2试运行设备前,要仔细检查,确认设备内部、周围无作业人员。

1.5.3清理现场杂物。

1.6下班后

1.6.1按时参加班后会。

1.6.2严格执行班后签到制度。

篇5: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标准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此行为规范。

2?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的管理,包括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承包商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

4.1?安全环保办公室

4.1.1?起草、制定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标准,并监督执行。

4.1.2?对员工操作行为评价、检查与考核。

4.2?各部门

4.2.2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员工遵守本规范。

4.2.3对员工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5?工作标准

5.1?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5.1.1?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标准通则:

5.1.1.1?上岗前,应按照操作要求和本工种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所用劳保用品损坏、失效及时按公司规定程序申领。

5.1.1.2?进入现场要注意现场标识、提示信号等各种安全警示,要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和指挥,不得跨越运转设备,不得擅自进入明令禁止入内的危险区域,不得指使他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不得动用他人设备。

5.1.1.3?工作前应确认工作环境与现场是否整洁有序,路面、楼梯、走廊是否平整,有无油污、积水、积雪、和积冰。确认工作环境是否有充足的采光,栏杆是否完整,井盖是否齐全。

5.1.2?上岗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检查现场作业中有无造成触电、火灾、爆炸、坠落、中毒、中暑、烫伤、烧伤等不安全因素,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

5.1.2.1?非本岗位人员严禁触动电气、机械设备、储气罐等各类阀门开关。

5.1.2.2?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游烟。班前、班中不准饮酒、班中不准窜岗、打逗。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或物品带入作业现场。

5.1.2.3?不得在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焚烧杂物。

5.1.2.4?员工应熟悉火灾应急预案,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尽可能切断电源,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环保办公室报告。扑救初起火灾,要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并站在上风侧。日常准备毛巾等必备的防火逃生工具,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及时撤离。

5.1.2.5?预热烘窑、紧急停窑和正常停窑时,余热发电蒸汽管道出口处禁止站人。

5.1.2.6?切割或拆除管道、钢结构架等重物时,应站在可靠固定的一侧。可能坠落或切割可能弹动的一侧应用采取防坠落措施。

5.1.2.7?堆放物品时应由低往高堆放,形成梯形,底脚卡牢,下大上小;平面物品要压缝堆放,取出物品时应自上而下,禁止从中间抽取。

5.1.2.8?拆除工作前应有应急预案和作业风险分析,并做到自上而下逐步学习确认,预防倒塌,时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1.2.9?工作场所内不准坐、靠栏杆休息,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栏杆。严禁翻越平台、窗台、门梁、护栏等。

5.1.2.10?徒手搬运重物(尤其楼梯处)要注意搬运的适当姿势和施力,持稳后再慢慢垂直起身,防止造成身体的扭伤或拉伤,或重物掉落造成压伤或挫伤,注意周围环境状况,保持警觉。

5.1.2.11?在过道、室内、洗手间等湿滑地面行走要注意慢行,防止滑倒摔伤。

5.1.2.12?使用热水瓶时要与身体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以防热水瓶爆裂造成烫伤。定期检查热水瓶支胆托和提把的安全可靠程度,不合格就及时更换。

5.1.2.13?接待活动中要给来访者以适当的安全提示、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专人陪同和监护。

5.1.2.14?零容忍:

a、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停机作业而未停机冒险作业的;

b、岗前或岗中饮酒的;

c、高空作业时未挂安全带的;

d、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e、因违章致使别人造成身体伤害的;

f、脱岗2小时及2小时以上的;

g、破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的;

h、高温清堵作业未穿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

5.1.3?防机械伤害:

5.1.3.1?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工作结束后工具应放在规定的位置。

5.1.3.2?开动设备前,必须与相关及周围人员联系(鸣铃示警等),做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1.3.3?不开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损坏的机械设备。

5.1.3.4?检修、清扫、调整、润滑机械设备时,应停机、拉闸挂牌。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要设专人监护,并有防止人体与运动部位接触的措施。

5.1.3.5?设备检修、清理后,应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齐全有效。

5.1.3.6?发现安全故障或隐患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报告部门安全员及部门负责人,及时整改。

5.1.3.7?检修中拆除了安全栏杆、围墙等安全设施后,必须以临时措施代替,检修后按原设计修复或恢复。

5.1.3.8?对运转设备检修后,应由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认可,由操作人员试车。

5.1.3.9?员工严禁跨越皮带、托辊、机电的旋转的机械设备,禁止隔机传递工具,上、下传递工具时不许掷、抛。

5.1.3.10?对设备的转动部位加油时,须使用长嘴加油器。

5.1.4?防起重伤害:

5.1.4.1?起重工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5.1.4.2?吊装物品时,必须有防倾倒措施,坠落半径内不准有人。

5.1.4.3?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设备和工具。

5.1.4.4?进行起重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存有缺陷。

5.1.4.5?起重支点、吊点、固定点必须确认牢靠。

5.1.4.6?配合吊车作业的人员不得站在吊臂下及旋转范围内。

5.1.4.7?吊有尖锐棱角物体时,要在钢丝绳与物体棱角间加保护垫,防止因重物尖锐棱角对钢丝绳产生折损而造成绳断,物体坠落伤人。

5.1.4.8?多人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一人统一指挥,指挥手势、信号要明确。

5.1.4.9?吊物不准从人体或重要设备上经过,物体吊运过程中不得拖拉碰撞,吊物上不准站人。

5.1.4.10?起重设备“十不吊”规定:

a、超负荷不吊。

b、斜拉歪拽不吊。

c、吊物上站人不吊。

d、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e、重量不清不吊。

f、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g、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h、捆绑不实、物体不在中心不吊。

i、信号不清不吊。

j、无人指挥或违章指挥不吊。

5.1.5?防触电伤害:

5.1.5.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进行电器安装与维修,不得擅自乱接电源。

5.1.5.2?电气专业人员在安装、维护、检修电器设备后,不得留有隐患。

5.1.5.3?严禁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器具。

5.1.5.4?移动电器电源线不准拖拉,电源接长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并不准裸露金属线。

5.1.5.5?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并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5.1.5.6?对电风扇、电焊机等可移动式电气设备,在移动时应做到先拉闸、后移动。

5.1.5.7?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除电气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信号装置。

5.1.5.8?擦拭清理电器设备时应先停电,不准用水冲、不准用酸、碱水擦洗。

5.1.5.9?电焊机的一次线(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米。

5.1.5.10?严禁在雨天室外使用电钻、手砂轮、手电锯等电动工具。使用手灯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供电,在潮湿的环境作业应使用绝缘柄的手灯。

5.1.5.11?日常办公使用电器时插头与插座/插盘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插盘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插座/插盘应置于避免溅水位置。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5.1.5.12?办公室内的重要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要妥善保管使用,下班前应确保一切设备处于关闭状态。长时间不用电器时(如节假日)还须把插头拔下,以防开关失灵、长时间通电损坏电器,造成火灾。

5.1.5.13?迅速脱离电源的方法:

a、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拉闸停电。距电闸较远时,可使用绝缘钳或干燥木柄斧子切断电源。

b、救护人员不得用手拉或用金属棒、潮湿物品救护,应使用绝缘器具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

c、在电容器或电缆线路中解救时,应切断电源进行放电后,再去救护触电人员。

d、高压触电,应在保救护人员的安全情况下,因地制宜采用相应救护措施。

e、解救触电人员时,要做好防护,以免触电人员再受二次伤害。

5.1.6?防压力容器伤害:

5.1.6.1?压力容器运行不准超过最高工作压力。

5.1.6.2?安全附件不齐全或附件损坏,不准使用。

5.1.6.3?不准随意调整、拆卸安全阀。

5.1.6.4?应经常检查压力、温度、液位,发现不正常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

5.1.6.5?安全阀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6.6?压力容器应确保防腐层完好无损,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紧固件必须完整可靠,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5.1.6.7?气瓶阀门不准一次开得过大,压力不足时再进行调整。

5.1.6.8?气瓶的各种漆色,须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5.1.6.9?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氧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夏季存放避免曝晒。

5.1.6.10?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用温水解冻。

5.1.6.11?严禁无防护措施吊运气瓶;或防护措施不牢靠。

5.1.6.12?搬运气瓶时要轻装轻放,严禁抛、滑、敲击碰撞。

5.1.6.13?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把气瓶同电气接地线相连。

5.1.6.14?氧气瓶、乙炔瓶,胶皮管不准有油污,严禁使用无防震圈、无安全帽和无校验钢印及无阻火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

5.1.6.15?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装上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要轻、缓,身体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

5.1.6.16?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如下表:(温度℃,压力MPa)

5.1.6.17?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能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而且不得同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环境温度?<0?0--15?5--25?25--40?

剩余压力?0.05?0.1?0.2?0.3?

5.1.6.18?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并应有“危险”“严禁烟火”等标志。现场存放的气瓶不得超过5瓶。

5.1.6.19?瓶上有裂纹或压伤,瓶嘴零件损坏;瓶嘴不合乎规定时,禁止使用。

5.1.7?防中毒、窒息伤害:

5.1.7.1?煤粉制备区域禁止吸烟、烤火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5.1.7.2?进入容器、储罐、槽、池、沟、坑、管道等内作业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设专人监护,并准备救护工具及联络信号。进入污水沟、井等作业时,必须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并要有专人监护。

5.1.7.3?冬季在工作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5.1.7.4?员工在可能接触到有毒气体、液体的设备内作业时,需设监护人;直接接触酸碱时须戴胶质手套与防护眼镜。

5.1.8?防高处坠落伤害:

5.1.8.1?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处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无法系安全带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5.1.8.2?高处作业时首先应检查梯子、安全带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工具。

5.1.8.3?二米以下登高作业,踩踏物品要牢靠,不得用易碎、易折物品做为踩踏物。凡患有高空禁忌病症的人员,一律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5.1.8.4?高处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必要时设警戒线,防止行人、车辆穿过。

5.1.8.5?高处作业需传递工具时,应用带绳传递物料,不得上下抛掷。

5.1.8.6?严禁直接在易碎易折的板材顶棚上作业或行走。如需在在轻型顶棚内或顶棚上作业时,应铺设脚手板操作。

5.1.8.7?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5.1.8.8?高处作业中涉及到垂直交叉作业时要采取安全确认办法,设专人监护或设置隔板。

5.1.8.9?挖土方工作时,深度超过1.5米要有防塌方措施。

5.1.8.10?搭设的平台、脚手架不得超负荷使用。

5.1.9?防车辆伤害:

5.1.9.1?行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不准在车行道、交通路口等处长时间逗留。

b、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c、必须走人行道。

5.1.9.2?乘车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

b、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后应制止并拒乘。

c、车辆在行驶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

d、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e、乘坐二轮摩托车只准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不准侧坐或倒坐。

f、乘坐公交车辆、通勤班车,依次在站点候车,待车停稳后,方可按顺序上下。

g、不准在车辆行驶中开启车门、车厢。

h、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紧急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5.1.9.3?厂区行驶司机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司机负责监装监卸,确保装物符合规定,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散落、掉物。

b、检修自卸汽车时,必须在翻斗撑起时,加保护支撑和垫木,防止翻斗下落伤人。

c、厂内行驶车辆严禁超速、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不得人货混装。铲车、叉车、吊车不准违章带人。

d、机动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e、倒车时要确认周围人员安全,指挥倒车人员要注意自我保护。

f、司机行车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通法规、噪声控制法规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和处理,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5.1.9.4?工器具使用安全要求

5.1.10?梯子

5.1.10.1?定期进行检查及试验,对不符合要求的梯子不准使用。

5.1.10.2?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携带工具攀登的重量。

5.1.10.3?梯子的下部应有防滑胶皮。

5.1.10.4?直梯使用时倾斜角应保持60°左右,上梯子时应有专人扶梯,扶梯人应戴安全帽,直梯不准平放使用。

5.1.10.5?不准两人同上一梯工作。

5.1.10.6?在梯子上作业时,应注意全身重心,有人工作时不准移动。

5.1.11?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器设备

5.1.11.1?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修保养和检修。

5.1.11.2?每次使用前,必须经过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其绝缘强度必须保持在合格状态。

5.1.11.3?手持式电动工具(不含Ⅲ类)和移动式机电设备,必须按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器。

5.1.11.4?导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软线,禁止用塑护套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性接地(接零),黄绿相间导线做接地(接零)用。

5.1.11.5?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灰尘的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5.1.11.6?必须遵守有关的专业规定,并配备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

5.1.12?临时用电线路

5.1.12.1?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5.1.12.2?临时线路施工必须在主管电气人员、安技人员监督下进行,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还应有安全人员参加。

5.1.12.3?临时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按固定线路架设,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路必须与负荷相匹配,必须设总开关控制,如有分路应设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露天作业的要有防雨措施。

5.1.12.4?临时线路必须设有专人负责,实行安装、使用、拆除全过程管理。

5.1.12.5?临时线路上的作业,停送电等事宜均按固定线路规定进行。

6?考核

6.1?员工因未履行安全职责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导致本人或者他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者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2?员工发生一般违章行为时(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中的任意一项)但未造成事故,每查出1人次,处罚50元,并接受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

6.3?员工发生严重违章行为时(同时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中的多项规定)但未造成事故,每查出1人次,处罚100元,并接受公司不少于四小时的安全教育。

6.4?员工在一季度内被处罚三次及以上者,由安全环保办公室对其进行为期一周的下岗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期间发待岗工资。

6.5?一月内公司查出的违章人员比例达到该部门人员总数的5%时,处罚部长300元,分管安全副部长200元,部门安全员100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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