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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实施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目的

使本公司新进人员、在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所遵循,以符合法令规定。

2.范围

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人员。

3.职责

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废止须由行政部及有关部门协议并发布。

4.内容

4.1新进人员教育培训

本公司新进人员报到后,由行政部或该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负责有关下列安全卫生及环保教育培训,其训练时数为三小时。训练资料由行政部按《教育训练推行办法》整理存档培训时数为八小时。培训资料及考核试卷按照《员工入职管理须知》执行,内容如下:

(1)员工入职规定

(2)工作时间及打卡规定

(3)劳动纪律规定

(4)休假制度

(5)消防基本知识

(6)生产车间防火和安全生产制度

(7)ISO9001、ISO4001和OSHAS18000基本知识

前列第(3)、(4)项由隶属单位于新进人员作业前实施;另将实施后之教育训练填写[厂(处)级安全教育实施记录表]再转送至工安环保室存查。但从事生产性机械或设备之操作等,应各增列三小时;对制造、处置或使用危险物、有害物者应增列三小时,由隶属单位实施。各级业务主管人员于新雇作业时,应参照下列课程增列六小时。

行政部及相关部门安排员工培训并考核,培训时间为八小时,情况许可时安排进行三天培训。培训考核的内容大致分为:

(1)员工入职须知

(2)技术人员上岗培训

(3)质控人员上岗培训

(4)ISO9001、ISO4001和OSHAS18000基本知识

(5)生产部车间操作工上岗

(6)消防安全知识

4.2在职人员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1)在职人员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则依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表进行。

(2)在职员工一般安全卫生教育培训项目如下:

a、安全卫生相关法令、规定宣导及说明。

b、各项作业中有关安全卫生特殊情况及预防方法。

c、紧急事故、避难项目的处理、处置或演习。

d、消防培训或演习等事项

e、其它有关事项。

4.3教育培训管理及实施

4.3.1除必须依据本办法规定办理外,对于较特殊作业的员工或职业灾害发生频率较高的岗位或员工,由安委会视实际需要,酌予增加。

4.3.2上述4.1和4.2中,由本公司所办理教育培训,必须保存个人简历、入职考核试卷及相关培训记录,以备供查。

4.3.3公司内部或外部学习培训按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或总公司培训安排实施。

4.3.4本办法若有未尽事宜,均需依照员工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规则办理。

5.相关文件

《安全卫生管理作业办法》IW/AFO38.02

《员工入职规定》IW/AFO18.16

《员工入职须知考题》IW/AFO18.16.02

《技术人员上岗培训考试》IW/AFO18.16.05

《质控人员上岗培训考试》IW/AFO18.16.06

《ISO9001和ISO4001基本知识考试》IW/AFO18.16.03

《车间员工培训工作指引》IW/AFO18.16.01

《车间安全教育培训考试》IW/AFO18.16.04

6.记录

《员工培训计划》IL/AFO18.05

篇2: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暂行规定》,为了切实提高我监理部安全监理水平,使安全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实施细则”以指导本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

一、隐患排查的内容及排查的重点

1、高处坠落

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密目网张挂、脚手板铺设质量、是否存在酒后高空作业等

2、坍塌事故

重点检查深基坑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有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支撑体系是否安全可靠;施工模板拆除砼强度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等。

3、机械伤害

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搭、拆方案、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安装限位器等。

4、火灾

查生活区和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动火是否实行报告制等。

5、触电

查是否有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方案、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用电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6、物体打击

查是否有野蛮施工、乱抛乱扔,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等。

二、隐患排查时间安排

1、开工前查施工现场开工安全条件,查安全组织机构,查安全内业、外业资料。

2、基础施工查施工用电,查基础施工特别是深基础是否有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查是否有防坍塌措施。

3、主体施工查模板支撑系统特别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搭设、“三宝”“四口”“五临边”、起重机械。

4、屋面及装饰装修查脚手架搭设高度、“三宝”“四口”“五临边”、起重机械。

5、工程竣工查脚手架、起重机械拆除方案及施工管理措施。

三、隐患排查组织机构、责任人员

隐患排查组织机构以监理部为中心,施工安全员、建设单位代表等参加,质量检查的同时必须查安全,施工安全无保证,不得强行施工,监理质量检查人员同时是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员。

四、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排查频率、排查记录、整改通知、整改结果检查)

1、隐患排查工作应经常性行,贯穿于施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每日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对一般安全隐患由现场监理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施工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项目总监报告。

2、项目总监应定期(按周)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组织对本期的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形成会议纪要。

3、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记录、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等不及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有效整改的现状,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向安监站报告。

4、对监理人员不认真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应当检查的不检查,或检查没有记录、对安全隐患未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向项目总监报告造成安全事故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料员对施工安全监理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篇3: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①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防止和降低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执行手册》等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项目部根据工程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同工程公司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

项目部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或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4‰以内。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工程公司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项目经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与职工奖金分配、评选先进项目部和先进个人挂钩,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行使否决权。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责任。

工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对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公司施工生产活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工程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工程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源,确保其正常发挥管理职能。

一、?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②参加工程公司组织的项目月度(或不定期)检查,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按照有关标准制度提出意见,并督促项目落实整改;

③负责工程项目危险源管理。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及专家论证会;

④负责工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⑤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⑥检查督促项目文明工地及绿色施工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具体实施工作;

⑦负责工程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机械招标工作;

⑧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实施台账及投入计划。

二、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安全管理部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现项目部安全投入不足,有权在财务部门一次性扣除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直接用于项目部的安全设施的投入。

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

(一)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采购、更新;

(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三)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项目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专款专用,项目部建立分类使用台帐。遵循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19号文附件)(见附件一)

?第四章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项目部应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与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单位的过程管理:

(一)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进行以分包合同为依据的安全总交底。交底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被交底人员必须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二)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分包单位应按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三)专业分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项目专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四)分包单位入场前将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汇编成册,交项目部安全员查验、备案。

(五)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由项目部和劳务分包方协商解决,不允许将分包方安排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食宿。

(六)项目部向分包方提供的作业场所、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后方可进行移交。分包方自备或租赁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纳入项目部管理范围。分包方自备或租赁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按规定标识、挂牌,确保安全使用。

(七)分包方自备或租赁的起重机械的安拆、使用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签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或拖延者,应要求给予经济赔偿或停工。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损失由责任人及分包方承担。

项目部每季度对分包单位检查、考核、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

(二)分包单位违约、违章情况;

(三)分包单位安全绩效。

第五章现场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负责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交底,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专业工长、安全员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对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进行考核。

项目部在主要施工作业点、危险部位、现场主要通道处,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管理

(一)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报工程公司、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核,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部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经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按专项方案实施。

(二)项目部实行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危险因素,应当向施工人员作出详细说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向各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各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工长,按分部分项工程,将危险因素、施工方案、作业环境、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进行监督,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项目部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标志。

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工程公司审批。

项目部应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执行手册》,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量化检查;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安排开展日常巡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同时,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效果予以验证。

项目部每月24日召开项目管理例会前项目安全员应将项目安全生产周报表、月报表报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以便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全面掌握各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见附件二)

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采取防止事故扩大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如实上报工程公司及主管领导。

第六章危险源管理

按照集团公司每年3月、9月发布的《危险源清单》;各项目部负责所属范围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确定。

项目经理应在工程项目施工前15天内,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其职责的划分,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等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定期更新。

项目部应针对辨识的危险源及其风险性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控制。

(一)制定目标、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实现的方式方法、时间节点;

(二)制定应急预案;

(三)制定控制措施。

项目部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的结果报工程公司审批,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报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进行《重大危险源》公示,并在显著部位设立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管控。

第七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工程公司安全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工程公司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所属在建项目开展安全检查,项目部负责对其所管辖项目开展安全检查。

安全管理部每月对在建项目检查一次,依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执行手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安全管理部进行复查,一般隐患的整改由项目复查。

工程公司对所管辖项目进行对标检查,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季节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对隐患整改进行复查。

项目经理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分包单位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经常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施工用电、特种设备等组织专项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人员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巡查。

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应对作业场所、工具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自查、互查。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有即发性施工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应立即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予以纠正。各级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对检查查出的隐患,安全管理部应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明确项目部限期整改、立即整改或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人应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彻底给予落实。检查责任人应跟踪复查,对整改效果予以验证。

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销案。

第八章事故应急救援

工程公司成立紧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工程公司经理任组长,组员由安全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办公室成员组成,安全技术部负责日常工作。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组员为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工程公司、项目部分级组织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一)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三)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配备、储存;

(四)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五)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应急器材必须按规定放置在明显、便于索取的地方,并做好必要的标识,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组织对应急设备、器材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主管部门和项目部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一)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二)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专项应急演练;

(三)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主管部门和项目部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

①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91)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②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调查处理,处理结束后在三天内报工程公司备案;多人及重伤事故,当即(2小时内)报工程公司,由工程公司和项目部调查处理,由工程公司进行结案;死亡事故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工程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外包工程按合同程序由外包方负责处理,项目协助配合。

③项目部对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项目部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工程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部。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视事故的伤亡或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事故现场,稳定职工情绪。

(3)事故调查。项目部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工程公司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4)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④各项目部应在每月24日前,填报工伤事故及安全达标月报表(附件2),上报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十章责任目标考核

项目开工一周内,项目经理应向安全管理部报送安全备案表,安全管理部应根据备案表向项目部下达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备案。

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项目安全管理部对各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并将结果每月26日前报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安全考核评定满分100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年度评先创优的依据。(项目部安全考核表见附件3)

(一)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为优良。

(二)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三)综合得分不足70分为不合格。

第十一章安全管理奖罚

安全生产奖罚:

(一)每发生一起因生产责任原因造成的死亡事故,对发生事故项目部责任经理处以3000元罚款,对项目部处以1.5万元罚款;每发生一起因责任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对发生事故项目部责任经理处以1500元罚款,对项目部处以1万元罚款(项目部除应承担以上因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对公司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的处罚外,还应承担因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

(二)集团公司季度考核安全单项排名前三名的项目,工程公司给予1000元的奖励;安全单项排名位于集团公司自营项目后三名的项目,工程公司给予1000元处罚。

?(三)对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万元)的项目部处以1万元罚款。

?(四)对发生施工现场重大火灾事故的项目部处以1万元罚款。

?(五)获得“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的项目奖励5000元,其中,项目部奖励80%,部门奖励20%。

(六)年末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参与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评比的项目,获得集团公司评比的项目,依据集团公司奖励的奖金,工程公司对安全员奖励50%,参与人员奖励20%,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奖励30%。

(七)对月度考核检查,安全不达标的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未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优良等级标准的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大型机械安装前未报工程公司、集团公司审核每有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安全专项方案未及时报批每有一次处以500元罚款,未按时间上报《安全管理周报表》、《安全管理月报表》一次对项目安全员处以100元罚款,集团公司安技部、工程公司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回复的对项目部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第十二章附则

?①本制度从发布之日执行。

?②本制度归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明细表

二、安全管理周报表、安全管理月报表、工伤事故及安全达标月报表

三、项目部安全考核表

篇4:某某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墩买里街道行政区域内社区和街道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街道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墩买里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主任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街道办事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监站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他副职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街道安监站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七条?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街道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

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办事处各位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街道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街道安监站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街道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设施、消防、铁路、防雷、用电、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生产经营企业、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3.民政办、计生办公室负责食品卫生、社会福利、教育、卫生、广播、旅游、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4.消防办公室负责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的安全监管和事故抢险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

5.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

第四章社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组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街道安监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5: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

一、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

企业自身: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5、?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要求。

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各车间、各部门、各岗位及员工:

1、?严格实施本企业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2、?生产场所及生产和辅助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各种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安装防护罩、栏杆、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需配备发放实物。

3、?生产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优先投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新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有记录。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考核办法

2.1?安全基础管理

(1)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2?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

(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

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1)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2.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

(6)岗位安全作业证放置不到位、丢失等,每人次扣50元。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工作鞋等,每项每次罚款50元。

(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罚款50元。

2.5?安全设施管理

(1)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部门各项安全设施责任人明确。

(2)按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因维修其它设施而移动、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检修后必须及时复原。

(3)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

(5)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50元。

2.6?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

(1)公司级承包人与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并作好相关活动记录。

(2)各部门与人员按要求加强对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指令,按要求组织整改。

(3)按要求编写预案、组织演练。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50元。安委会每季度对公司级承包人的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安全活动参加情况进行公布,该结果作为领导安全责任制的重要输入依据。

2.7劳动纪律和环保规定考核

(1)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消防环保会议,一次扣50元。

(2)上班睡觉,一次扣100元-200元。

(3)脱岗、串岗,发现一次扣100元。

(4)上班看书报,一次扣50元(学徒工看业务书除外)。

(5)上班干私活,一次扣50元。

(6)酒后上班或班上喝酒,一次扣罚50元-100元。

(7)设备设施有跑、冒、滴、漏,没有及时回收,泄漏液进入外排水沟的,一次扣罚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危害情况加倍处罚。

(8)锅炉烟囱冒黑烟,一次扣罚50元-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

(9)蒸汽、工艺气体因调节操作不当,安全阀打开,造成环境污染,一次扣罚50元-200元。

对所辖范围内有违反以上劳动纪律、环保规定条款的,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值班长连带100元的罚款,部门领导连带50元的罚款。

2.8?加强禁火、禁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对吸烟者处以100元的处罚,对没有及时制止吸烟的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当班值班长也将处以50元的处罚,对吸烟者所在区域部门领导每人次处罚50元。

(2)生产区内禁止随意点火、动火,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在生产区内(室内和室外卫生区)发现烟头,按照卫生区的划分范围,将对烟头所在部门(车间)按每个烟头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2.9?职业卫生管理

(1)做好清洁文明生产,严防“跑、冒、滴、漏”,一次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按要求对职业卫生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10?应急管理

(1)按照事故处理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按要求上报事故报告,一次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按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按要求制定车间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每项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11?事故考核

(1)发生轻微、一般事故,每次对单位罚款1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每次对单位罚款300元。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对单位罚款200-500元。

(4)按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事故赔偿罚款。

(5)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其它事故的处理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12奖励

(1)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励相关人员500-1000元。

(2)在隐患整改及日常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被采纳运行效果较好的,奖建议人200-800元。

三、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3.1公司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室、车间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

3.2考核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表根据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各种指标不符合项的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标准一致。

3.3除进行集中考核外,日常管理中的考核汇入到年终考核中。

3.4根据考核分数,确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300-500元,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给300-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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