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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安全监控管理机构由煤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领导,配备足够的人员。

二、煤矿应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

三、从事安全监控仪器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四、煤矿应建立各种报卡及台帐、报表、记录、图纸等资料。

五、控制图应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备存。

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篇2: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一、地面中心站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阅。

二、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三、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领导值班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四、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五、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篇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安装、使用、维护,保证完好正常使用,并做好图纸、数据资料和报表的管理工作,做到齐全完好。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操作,保证系统线路与设备的正常连接。

3.熟悉监控系统性能、使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监督检查网络监控员的工作。

4.随时注意观察系统设备指示变化,如有损坏,及时做好更换。

5.随时对井下所有仪器仪表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完好。

6.定期检查主机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时杀除病毒,及时更新系统布置图。

7.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全矿井三大系统运行与维护。

篇4:紧急避险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建全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改进今后的工作。

4.维护、保养人员对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5.技术资料管理必须是指定管理人员专门负责。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统一管理,严禁销毁、丢失,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科领导批准后借阅。

篇5: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2.4检修部负责(安全生产技术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2.5生产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3.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3.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3.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时实值班,生产系统由使用的生产部门对所管辖的监控器进行管理。保卫采取12小时值班(18:00~8:00)。保卫治安范围的监控器每日上午8:30分前由保卫专责对保卫室监控器进行录像回放,确定监控器各检测点是否正常录像。发现故障应通知检修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什么时间能够检修完毕、何时恢复投入使用等。生产系统范围使用的监控器由生产部比照进行上述工作。

3.4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不得未经领导批准私制自调取存储信息供他人使用,严禁泄密。

3.5做好监控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严禁在操作台摆放无关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易挥发品进入监控值班时;严禁烟火和用湿手抹布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3.6值班员严格按照操作步骤精心操作,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热拔工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3.6.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因工作需要临时遮挡时必须报告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拆除遮挡物具。

3.7检修部维修专管人员定期清除摄像头的灰尘、蜘蛛,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定期对主版、接插件和监控设备内部进行除尘;定期检查摄像头固定支架、吊架等固定件是否牢固。使用部门发现树叶、树枝遮挡摄像镜头及时联系安全生产技术部绿化负责人并配合绿化工作人员清除。

3.8发现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如摄像头、主机、线路等老化或经检修后仍不能恢复的以及夜间不能清晰录播影像和不能提供正常影像信息等由检修部报计划,由维修专管人员、安全生产技术部分管人员、使用部门管理人员三方共同确定,及时向公司申请计划更换。

4图像管理

4.1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4.2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公函由接待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检修部派专管人员配合提供。对其他部门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5.奖励与考核

5.1在视频监控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由使用部门报公司视情况给与精神或物质量奖励。对监控值班失误、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密等致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报公司视情节影响后果进行考核。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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