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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上报奖励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目的

为强化烧碱、PVC公司隐患排查管理,激发员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员工发现并及时报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奖励:

2.1报告非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2报告本岗位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存在的非本人责任不落实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3本标准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缺陷和问题。

3?管理职责

3.1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所在生产岗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与上报工作。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员工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核实和奖励。

4?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按照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分为A类事故隐患、B类事故隐患、C类事故隐患、D类事故隐患。本标准未举例的安全隐患按照以下分级进行类比参考分级。

4.1?A类隐患:

4.1.1运行中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及管道早期渗漏。

4.1.2生产设备底座基础损坏或塌陷,固定螺丝损坏。

4.1.3高处运行的设备松动,有可能坠落造成人身伤害。

4.1.4生产运行和检修操作不合理,有可能造成事故伤害。

4.1.5生产运行中的管道晃动严重。

4.1.6现场取样口不方便操作易造成事故。

4.1.7运行经常操作高度在2米以上阀门,无操作平台或爬梯。

4.1.8爬梯或平台无防护栏或规格不符合安全要求。

4.1.9厂区内地沟口、阀门井盖板损坏或缺失。

4.1.10生产现场地面严重缺陷或损坏。

4.1.11生产现场楼板地面、铁板平台出现严重损坏或较大的孔洞。

4.1.12厂房存在损坏漏雨现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1.13高处厂房的彩钢瓦和设备保温铁片有可能坠落伤人。

4.1.14经常巡检走人的地面或平台有阻碍物等,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4.1.15厂房大门损坏,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4.1.16高处(5米以上)窗户埙坏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

4.1.17安全通道缺陷。

4.1.18生产场所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4.1.19生产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设施或者达不到防护要求。

4.1.20高处防护设施固定不牢固,有可能坠落造成事故。

4.1.21其他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但不符合较大隐患规定情形。

4.2?B类隐患:

4.2.1有毒有害介质生产设备视镜出现破裂或损坏的。

4.2.2易燃易爆设备及管件、避雷装置无静电跨接线或接地线。

4.2.3现场关键设备及管道法兰渗漏导致螺丝腐蚀严重。

4.2.4有毒有害管道下坠变形、固定不牢固。

4.2.5生产运行的气动控制阀气管漏气或者晃动。

4.2.6电机外壳无接地线。

4.2.7变电所和配电室门窗墙体有孔洞,如老鼠、麻雀可能进入。

4.2.8配电室、集柜间等门口无防鼠台。

4.2.9配电室、集柜间、值班室无应急照明灯。

4.2.10两台用电设备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4.2.11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达不到使用正常或备用完好。

4.2.12防火防爆厂房内动力配电箱、接线盒、电源穿线管损坏或电源线外皮损坏。

4.2.13室内外地下动力电缆沟渗水严重。

4.2.14电缆槽设置不合理严重损坏,造成电缆线直接接触铁件或人体。

4.2.15用电设备设施存在漏电现象。

4.2.16临时或新安装的电源线不符合安全规定。

4.2.17电源线穿线管损坏严重,有可能造成电线损坏。

4.2.18室外电器设备无防雨设施。

4.2.19高压电力设备设立防护隔离装置。

4.2.20压力容器设备在非正常下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4.2.2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

4.2.22天车和电动葫芦道轨两端阻挡铁件松动或变形。

4.2.23电动葫芦无限位器、导绳器和吊钩无防脱装置。

4.2.24其他有可能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隐患。

4.3?C类隐患:

4.3.1安全阀、防爆膜失灵或损坏等。

4.3.2危险有害介质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3.3钢架结构、钢架水泥结构厂房、管廊架、电缆桥架的预埋件、立柱、横梁、斜拉支撑未焊接或开焊、焊接不牢或严重变形。

4.3.4消防设施设计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3.5防爆场所采用非防爆电机,防爆等级不匹配等。

4.3.6生产装置安全防火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3.7管道的材质与介质不符合工艺安全要求,有可能造成生产事故。

4.3.8乙炔气柜、单体罐(槽)、液氯储槽等安全设施失效的。

4.3.9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储罐顶部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阀、阻火器和呼吸阀或失效及未检验的;

4.3.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

4.3.11重要关键生产设备自动连锁装置未启用或未设置。

4.3.12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13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4.3.14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厂房及设备,无防雷装置。

4.3.15重要生产用电装置未设置超电压、超电流保护措施。

4.3.16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超期未检测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的。

4.3.17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

4.4?D类隐患:

4.4.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天车等特种设备及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储存装置存在重大事故风险。

4.4.2设备保护联锁、工艺联锁、安全联锁存在缺陷或不合理,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风险。

4.4.3关键装置和重点装置等的安全设施设计存在缺陷和隐患。

4.4.4其它可能导致特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

5?上报程序

5.1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逐级上报,如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各单位按照公司《事故隐患治理管理标准》规定,按照“五定”要求组织整改,并做好隐患和整改记录。

5.2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填写《班组安全隐患记录》,同时上报安全环保部,由分管安全专工进行隐患核实,根据本标准进行奖励。

6?奖励

6.1A、B类隐患上报一起,奖励报告人50~500元;C类、D类隐患上报一起,奖励报告人500元~5000元。

6.2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7?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2:安全隐患报告举报有奖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范围

1、公司经营者、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迟报或谎报的。

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报告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公司任何员工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时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举报电话:__________。

举报箱:设置在公司_________。

四、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管理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管理部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公司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管理部应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六、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五类:

(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

(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

(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

(4)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5)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

以上所称的事故隐患等级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界定。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安全隐患分类报告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厂安全管理,促进我厂的平安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分类

一类:违章指挥﹑员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灭火器材﹑(特种)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特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的现象。

三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四类: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2、报告程序: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修理工报班组负责人,班组报告工段负责人。

3、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

4.奖励: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1-2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50-100元,3-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200-500元。

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篇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现场隐患排查通知牌》(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出井后,必须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见附表2)或《安全监察意见书》(见附表3),签字;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见附表4),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矿井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副职)必须在检查文书上签字接受,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篇5: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三、职责

3.1?各部门、车间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3.2?安环部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车间隐患的整改治理。

四、内容

1?总则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五、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2?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车间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1?工段(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车间领导。

5.2?各部门、车间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厂领导、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5.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安环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4?安环部每季、每年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5.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隐患整改及验收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车间、工段(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各专业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部,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公司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部,安环部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七、奖惩

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3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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