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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查岗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检查、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职业生产进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以总经理、质安部、工程部及班组长三级安全领导小组和监督组织网络,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2、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在施工现场,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个人劳动用品使用情况及查各类安全违章和事故隐患。

3、施工现场查岗及违章处理

3.1根据公司每月生产计划,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人员。

3.2到施工现场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每月汇总后上报公司批阅。

3.3安全检查组每次到现场检查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质安部。质安部汇总后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警改。

4、春秋冬季安全检查

4.1根据季节特点和公司本身实际情况,按市电力公司等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二季安全自查活动,并迎接上级和相关部门检查

4.2根据上级要求和结合公司实际要求情况,特点制定活动计划、步骤发文至各部分室,班组贯彻执行。

4.3各部室、班组根据活动计划实际班组看展自查、汇总小姐等公司及上级检查。

4.4公司组织个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对查出问题汇总于质安部,进行总结评比,质安部落实警改措施并进行验证。

4.5安全生产活动

4.5.1根据上级公司质安部的通知要求,公司制定安全月活动计划层层发动,人人皆知,积极参加安全月活动。

4.5.2公司部分、班组举一反三他人亡羊,我也补牢,开展活动

4.6事故调查

4.6.1根据国网公司“施工调查”规定,上报事故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开展事故调查

4.6.2根据事故情况质安部公司有关部门到现场取证、调查,在规定期限上报公司及上级安监部门

4.6.3质安部按“四不放过”原则拟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

4.6.4质安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和验证。

篇2:安全员安全巡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安全生产巡查是指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2、安全生产巡查的任务是查证各种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生产巡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有组织的、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是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巡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5、必须建立由库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巡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生产巡查的内容

1、安全巡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2、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种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安全生产巡查的方法

1、安全生产巡查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为了系统地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安全生产巡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1)安全员,每天不定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2)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种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

2、专业安全检查

(1)专业安全检查的实施以专业人员(包括电工,消防员等专业人员)为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专业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设备运转情况;

2)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

3)压力容器;

4)防毒、防火、防爆措施落实;

5)其它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设备、设施

6)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等。

3、季节性安全检查

(1)冬期安全检查(每年11月以前);

(2)雨季安全检查(每年5月以前)

(3)暑期安全检查(每年7、8、9月);

(4)节假日加班及节前假后的安全检查。

4、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操作中、班前、班后检查;

(2)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到库区检查生产时的安全检查。

五、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包括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操作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安排检查内容、方法;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书写表格可笔记本;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1)访谈。与有关人员谈话来了解相关部门,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施药审批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关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到现场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通过分析作业判断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就要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检验,主要根据现阶段施行标准和直属库要求得出结论。

4、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5、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

六、巡检治理处理办法

1、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参照直属库安全生产罚则进行处罚;

2、在月度综合检查评定中,对表现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的部门进行相应奖罚办法。

七、隐患排查处理工作程序

1、根据责任落实标准将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落实检查监督整改反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2、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危害因素,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统计,找出问题出现频率,根据频率次数列出危险因素清单,进行危险源辨识,找出重大危险因素,并根据重大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篇3: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管理制度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为载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和网络建设为基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全体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体系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管理机制

全面实行“分线、分级、分片、分类”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实现分线管理;不断完善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班组按照职责、落实机构和专人,实行分片管理,针对各班组存在的危险因素,实行分类监管。

(二)管理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分有合、不留死角”的总体原则,构建管理网络。

(三)工作职能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理顺工作关系。

1、供电所必须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努力创新,改进监管方式。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受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开展调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提出处理意见。

2、供电所各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库,并报告公司安监部门;指导和协助公司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供电所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负责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经费保障

供电所安全生产经费应纳入预算,确定基数,逐年有所增加,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快安全生产装备建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条件。

四、组织实施

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特别是建立管理网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加快建设“平安凉电”、构建“和谐凉电”的重要举措,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订和落实实施方案,选调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中,积极探索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途径。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尽快到位。

篇4:安全管理目标及考核制度

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实现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1)、本项目对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2)、本项目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均由公司安全科进行备案。

(3)、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结合班前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进行一次考评。

3、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4、项目经理部考核为优良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无重大伤亡事故、无亡人事故、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年工伤事故负伤频率低于8‰,无轻伤事故,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5‰以内。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元,歇工天数累计不超过5天。

(4)、周考评连续二次达到优良的。

5、项目经理部考核为合格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无亡人事故无、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年工伤事故负伤频率低于8‰。

(3)、火警事故不超过一起,无重伤事故。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000元,歇工天数累计不超过5天。

(5)、项目月考评均为合格的项目。

6、项目经理部考核为不合格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生一起亡人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肇事事故的项目。

(2)、发生一次以上重伤及多人事故。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高于1000元,歇工天数累计超过5天。

(4)、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年工伤事故负伤频率高于8‰。

(5)、周考评二次评为不合格的项目。

(6)、未能履行项目承包合同,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活动中均应得到有效落实,并有记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2)、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6)、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8、项目部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有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五大员到岗到位。

(2)、五大员应持证上岗,每个工程项目不少一名持证安全员。

(3)、现场施工人员应佩戴工作卡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焊工等均应持证上岗。

9、现场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学习。

10、项目开工时,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项目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公司必须在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1、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安技措施费用开支计划,保证安技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有计划地增加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投入,确保项目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要求。

12、各级考评、考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项目经理部、班组、岗位考核表附后。考评结果将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罚,并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1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篇5: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于伤员的救治可以报120进行救治。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杜绝衍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导致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4、各应急救援小组必须24小时待命,听从项目经理的统一调动。完成份内的工作。

5、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应听从项目部的指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服从上级的事故处理决定,对于项目部权限内的事故处理要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7、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事故处理结案后,安质部要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③事故快报表;

④事故调查笔录;

⑤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⑥事故调查报告;

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⑧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⑨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⑩其他有关的资料。

9、未尽事宜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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