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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文化体系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贯彻“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构建坦诚、公开、透明的核安全文化体系,特制定此制度。

一,院领导带头提升核安全理念。强化领导层和管理层对核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通过言传身教促进辐射工作人员核安全文化的养成,

二,强化全员参与意识,使他们能正确理解核安全要求,明确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养成一丝不苟的良好工作习惯及寻求一切机会来改善核安全水平的创优精神。

三,健全规章制度。通过组织学习、现场核查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举一反三,对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重新梳理,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对发生过的问题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奖惩实施办法。鼓励辐射工作人员发现并提出安全相关问题,管理人员应及时对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处理及纠正,并将结果反馈到相关科室及当事人。对于及时发现隐患、提出针对性问题和合理化建议的人员给予鼓励措施;对于“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惩戒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篇2: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体系管理工作,依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第3条体系管理重点覆盖部门职责范围

3.1企管部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2安全生产管理部是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3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性文件包括: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管理涉及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4企管部负责对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与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依据程序文件中《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的要求,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内容的输入,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内审员进行跟踪和验证。

3.7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监测以及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3.8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传递和更新,负责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和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并对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

3.9企管部负责组织每年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3.10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的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3.11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各部门在内审、外审、管理评审、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限期整改,一般不符合十五日内改正,严重不符合三十日内改正。

3.12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顾客方来厂的第二方审核;如有需要,协助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

第4条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及宣传

4.1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可以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4.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本由机要室保存,在顾客提出要求时,相关部门经过申请给顾客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完成复印件、或者出示证书原件,顾客检查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归还保管部门。

4.3机要室应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应及时联系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向认证机构申请补发。

4.4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准伪造、更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销时,公司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认证机构,并同时停止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并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第5条外部审核与内部审核

5.1外部审核

每年十一月体系认证机构来公司现场外部审核,外审三年一个周期,审核周期的第一年外审为认证审核,第二年和第三年为监督审核。认证审核的范围为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监督审核的范围是两个周年的审核覆盖全部职能部门。

5.2内部审核

5.2.1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编制“内部体系审核年度计划”。任命审核组长选择审核组员,组织内审并填写“内部审核检查表”、“不符合报告”、“内部体系审核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对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等。

5.2.2如何确定一个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审核方式主要分为两个部分:文件审核:评审管理体系的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单、记录和其他要求的支持性文件是否涵盖管理体系标准;现场审核:审核管理体系执行的程度及有效性。

5.2.3审核过程要保持客观、公正、真实、详细的原则,有理有据,以事实说话,受审核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具体详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2.4不符合控制。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发生的不符合限期整改,并采取纠正措施。

5.2.5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内部审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助各部门对产生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验证实施效果,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第6条体系管理文件

《综合手册》和《程序文件》为公司体系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文件规定体系管理的各项基本内。体系文件一般每年更新一次,每三年换版,如遇公司组织架构大调整、公司重大变革等情况,随时更新换版体系文件。

第7条体系培训

7.1体系文件改版培训。当体系文件变更较大换版时,组织内审员集中培训体系文件。

7.2体系标准改版培训。当体系标准更新时,外聘审核机构审核老师来公司培训标准内容。

7.3内审和外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培训。针对内审、外审发现的系统性不符合标准的现象,集中某一班组或者部门人员统一培训体系标准知识和程序文件。

7.4内审员审核知识培训。内审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核知识培训,一般安排在内审前的一个月内组织培训

第8条附则

8.1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起草、修订及解释。

8.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运行规范

为加强输日冷冻调理菠菜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符合进口国要求,依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基地管理

1.1基地

1.1.1出口调理菠菜生产加工企业应具有自控的种植基地,或所用原料来自同一辖区内具备输日冷冻菠菜生产加工资质企业的自控基地,并经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1.1.2基地连片种植面积应在50亩以上,且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

1.1.3基地周围无果园、化工厂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1.1.4基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设置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要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在菠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1-2次监测。

1.1.5基地应设有固定的农资存放场所,配有专用的农药配制、喷洒用具及其它农用器具。

1.2基地管理

1.2.1基地需配备与种植面积相适应的植保员,要求每一个连片基地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基地植保员。

1.2.2植保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2.2.1具备农学、植保等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农药使用知识;熟悉国内外农药使用相关法律法规。

1.2.2.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确保按规定对种植基地进行管理。

1.2.2.3经过企业基地管理部门上岗培训。

1.2.3植保员应履行的职责:

1.2.3.1负责病虫害防治以及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做好农事操作记录和档案管理。

1.2.3.2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观察周边农田作业情况、关注作物生长和气温变化以及掌握病虫害发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1.2.3.3负责对农事操作人员进行蔬菜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知识的培训。

1.2.3.4负责对种植基地土壤污染状况的监测取样;原料种植前扦取有代表性土壤送实验室检测,确认未受禁(限)用药物污染方可允许种植。

1.2.3.5负责对灌溉、配药用水进行禁(限)用药物、重金属等污染物的监测取样。

2.农用物资管理

2.1管理机构

出口企业基地管理部门对农用物资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建立详细的出入库和分发记录。

2.2农药管理

2.2.1原料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进口国以及我国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2.2.2农药必须从有资质的厂家采购,首次采购的农药必须经过药物成分及含量检测,确认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发放使用;要制定农药使用标准规范和稀释表。

2.2.3农药的发放要根据不同时期的病虫害发生情况,由植保员提出书面申请,交基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2.2.4基地植保员领取农药后,要按照使用标准规范和稀释表确定的稀释比例进行配制,监督农药喷洒及器具清洗。

2.2.5喷洒完毕后,基地植保员负责将剩余农药退回公司或妥善保管,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

2.3肥料管理

2.3.1必须通过正规途径采购,生产厂家要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双方签订包含质量条款在内的《购销合同》。

2.3.2肥料必须经过有效成分确认,建议菠菜种植使用有机肥。

2.3.3肥料的采购、保管、发放以及使用必须建立记录。

3.原料采收与运输管理

3.1原料采收前,需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在基地扦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农残项目检测,合格后方可采收用于加工出口产品。

3.2原料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4.加工过程管理

4.1企业应具备生产冷冻调理菠菜的生产条件,加工工艺合理,并在生产前将产品说明书向检验检疫备案。

4.2企业要建立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SSOP),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运行速冻调理菠菜的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程序(HACCP)。生产过程须有完善的安全卫生关键控制记录,确保卫生质量体系运行有效;相关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4.3生产加工所使用的原料、辅料要符合进口国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4.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要在加工过程对半成品取样,按照进口国有关要求进行安全卫生等相关项目的检测,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发现不合格的情况,要及时隔离相关产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纠偏措施。

4.5生产含肉、水产等调理产品的企业,所用原料安全和生产加工控制应符合进口国相关要求。

4.6使用冷冻菠菜解冻后加工调理的,冷冻菠菜须按5.2.1.3的取样数量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加工。

5.实验室管理

5.1加工企业应有满足质量安全控制需要的自控检测能力,并随时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考核。

5.1.1实验室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农残定量检测设备。

5.1.2实验室检测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能够独立承担检测任务。

5.1.3实验室需建立规范完善的工作手册,有齐全的检测标准与方法。

5.1.4实验室检测记录完整,能便于追溯。

5.2样品检测

企业实验室除对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样品进行农残检测外,还应按照进口国要求对成品进行添加剂、微生物等其他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在此基础上,检验检疫部门对最终出口产品取样进行验证检测。

5.2.1农残检测样品取样规则

5.2.1.1原料

根据采收计划,提前3-5天由公司品质管理人员取样。以地块为单位,按每30亩左右为一个取样区,每个取样区按25点取样法均匀取样,混合为5个样品;样品要标明产地、地块号和取样时间。

5.2.1.2半成品

在漂烫后的流水线上,每40kg半成品为一个采样点进行取样,取20克左右,每取样50次混合为一个样品,即每2吨半成品取一个混合样。

5.2.1.3成品

在出口报验前,企业实验室按照备货的报检批次抽样检测农药残留,每个报检批次取2个检体,每个检体取100克样品分别作农残检测。

5.2.1.4验证检测

企业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检验检疫人员对企业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检测结果进行核实,并对报检货物进行抽样,送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农残检测样品取样数量,以每个集装箱为一个抽检批次,取8个检体,每个检体取100g样品,制成1个混合样,用专用取样容器现场封识后送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

5.2.1.5本取样规则适用于加严检测,经过一段时期的加严检测,在有足够证据表明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可动态调整取样方案。调整后的取样方案应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

5.2.2对企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

5.2.2.1企业实验室对样品检测后要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两份,正本送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副本由实验室随同原始记录编号存档。

5.2.2.2检验检疫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可随时调阅企业实验室检测结果和原始记录,发现有可疑之处应责令复检或同时取样送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

5.2.2.3检验检疫部门每年至少与企业实验室做1次比对试验,以验证企业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2.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要对实验室加强指导,确保检测结果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检验检疫部门发现企业检测结果有虚假行为,应立即暂停企业产品出口。

6.溯源管理

6.1溯源管理系统

生产企业应建立从原料基地到国外客户和成品消费者供应链的可追溯制度,建立满足追溯管理要求的记录档案,确保各环节都有真实的记录备查。

6.2溯源环节管理要求

6.2.1辅料备案

企业所用辅料(含食品添加剂),应在按照相关标准自检合格基础上使用,并能提供检测报告。

6.2.2原料基地备案

原料基地应在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备案,并取得备案号,企业依据备案号对基地进行统一管理,做好记录。

6.2.3栽培管理

原料栽培时以地块为单位填写栽培管理表,详细记录原料从栽培到收获的所有农事操作,确保有据可查。

6.2.4采收前农残检测

原料采收前以地块为单位进行农残检测,保留检测记录。

6.2.5原料采收

对原料检测检测合格的基地(地块)下发采收通知单,详细记录地块编号、面积、采样时间、检测结果以及其他可用信息。

6.2.6原料运输

原料运输时应附带证明原料来自备案基地的送货单,详细记录地块编号、收获时间、车号、收获面积、采收前农残检测编号以及其他可用信息。

6.2.7进厂验收

原料进厂后须经主管部门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原料感官品质、查验证明材料等,并做好记录。

6.2.8原料存放

经验收合格的原料应以车次为单位挂牌标识存放,不同车次的原料不得混放。

6.2.9加工过程

要按原料进厂先后顺序加工,不同地块的原料在加工时要进行隔离,各工序要标明所加工原料的地块编号等信息。

6.2.10半成品检测

按5.2.1.2规定的方法取样,做好可追溯标识后送实验室检测。

6.2.10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可按照进口商要求进行标识,但在产品包装箱(袋)上应标注原料地块编号、生产日期或批次等便于追溯的信息。

6.2.11成品检测

按5.2.1.3和5.2.1.4规定的方法取样,做好追溯标识后分别送企业实验室和检验检疫实验室进行成品检测和最终验证检测。

6.2.12库存管理

成品入库后应以产地、批次为单位挂牌标识,不同产地、批次的产品不得混放。

6.2.13记录存档

用于追溯管理的所有记录须保存两年以上。

7.监管

7.1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加工企业及获得备案资格的蔬菜基地实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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