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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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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专家从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取,参加评审的专家应不少于3人。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审查,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符合相关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二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将意见反馈送审单位,送审单位修改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所涉及的周边社区和居民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奖励机制,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的表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的实行。
第四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薪酬制度 奖惩制度 考勤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 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

篇2:火药库防燃烧爆炸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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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应对爆炸材料突发性安全事故,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企业实际,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故是指爆炸材料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因人为或自然因素(如雷电)造成的爆炸、火灾或其他灾害性事故。
三、编制依据
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需的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如何在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有助于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因此,制定有效完善的应急预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预案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以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成立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小组,制订了编制计划,收集了各方面的资料,进行了初始评估、能力资源的评估,以及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本预案每半年更新一次,特别情况需要及时更新的,由预案编制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决定。本预案资料的收集采用各基层单位提报与小组成员现场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的评价是历年灾情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煤矿安全的形势进行理论分析和综合评价。
四、预案的级别
Ⅰ级(企业级)一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东风煤矿的界区之内,包括井田范围内的所有采掘工作面、巷道网络,以及地面工业广场,机关、各基层单位办公楼。事故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
第二章预案内容
第一节基本情况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宏祥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下村镇中村村。我公司属低瓦斯矿井。
第二节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一、危险目标
煤矿是从事原煤生产的企业,井下采掘工作面每天都需要大量的火工品,火药和电雷管的使用量都比较大,全天24小时有人员作业,为了火工品的使用安全必需制定严格的制度与措施,同时要加强火工品存放地点即井上下库房的管理,这也是火工品爆炸事故比较集中的地方,为此可确定为危险目标。

部队制度 QiquhA.Com配件制度 配电房制度

配电制度 配置制度 配菜制度

篇3:X幼儿园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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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蕾幼儿园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实施细则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公共财产和幼儿人身、财产的损失依据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如下:

一、制定预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20**年)》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突发事件的界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所属范围。突发事件指:幼儿园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各类恐吓及由于人员遽然聚集引发的可能致人伤亡的秩序混乱事件。

三、工作预案的内容:

1、幼儿园情况:

本园成立于2010年3月,园长ZZ,园舍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0平方米;全园教职工10人。幼儿园园舍为平房,设有4个教学班级,每个教室配有灭火器一个。

2、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3、机构设置:

(1)指挥部组成:

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为指挥部成员,现场总指挥由组长担任,组长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担任。

(2)指挥部职责:

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指挥组:

人员组成:安全组长(Z) 副组长(Z)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及时报告;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

(2)疏散组:

人员组成:各班班主任;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导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师与儿童,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救护组:

人员组成:幼儿园保健医护人员及班级保教人员

基本职责:保健医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后,与就近医院取得联系及时救治。班级保教人员安全保护好本班幼儿,按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好幼儿安全疏散。

(4)外围控制组:

人员组成:保卫工作人员(门卫及上级机关人员)

基本职责:负责维护幼儿园大门,出入秩序,疏导教师幼儿有序撤离,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5)装备保障组:

人员组成:后勤主任(Z) 采购人员(Z)

基本职责:提供保养各种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

四、处置原则:

1、快速反映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快、布控速度快、预案落实快。

2、现场指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人员要亲临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做出正确的指挥判断。

3、设置警戒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及贵重物品,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降低损失原则。在处置控制方法上要妥当,要以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人员伤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装备原则。指定固定地点,将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定装备保存好。具体装备器材:应急灯、强光手电、电喇叭、灭火器等。

6、协调配合原则。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明确职责、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7、追究责任原则。根据处置突发事件中指挥部及各组职能任务分工,划清权限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对未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造成幼儿园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职能任务分工。依据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预案启动:

幼儿园发生恐怖袭击或接到恐吓电话可能造成人员恐慌局面失控时;爆炸或发现爆炸物,火灾或局部发生火灾,人员拥挤踩死踩伤、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处置措施:

幼儿园发生启动预案中提到的某种事件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110),再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并宣布启动处置预案。

2、全园各部门立即停止案头工作,按各组职责,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幼儿按疏散路线有秩序地尽快撤离到指定地点,并清点好幼儿人数上报指挥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闭现场,设置隔离线,组织专人维护现场秩序。不得移动可疑物。

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为调查取证提供线索。

5、如发现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吓电话时,要冷静处置,尽可能拖延时间与其周旋,记住其语言特征,有条件时进行录音,为公安机关侦破提供线索。

6、遇到局部发生可控火情,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扑灭。

七、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并增强自身的责任感。

2、全体教工人员在工作中要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种事件发生的苗头及时上报。

3、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幼儿与全体教职工安全。

紧急电话:

园长:z

副园长:1zz

综治制度 绿化制度 编制制度

编委会制度 编辑部制度 网吧制度

篇4:N医院消防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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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消防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一、目的:

在发生火灾时为确保医院,全院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医院火灾时紧急行动程序和疏散路线,使在医院发生火灾时能够确保病人、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消防工作小组

(一)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科长

人员:保卫科成员、部门职工

职责:在发生火灾时,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

1、灭火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2、灭火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3、若为电器设备火灾,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4、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二)通讯联络组

组长:院办公室主任

人员:院值班人员、消防监控室当天值班员及院办工作人员

职责:在发生火灾时,根据具体情况,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利用广播宣布医院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程序:

1、职工发现火险、火灾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

2、立即向院保安值班室报告,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3、保安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上级报告,到场后及时反馈火场信息。

4、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通知起火部位部门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利用广播宣布医院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同时携带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5、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三)疏散引导组

组长:总务科长

成员:总务科工作人员、病区工作人员

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应急疏散的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导组成员接到火灾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根据起火部位建筑结构、被困病人所在位置以及疏散通道等情况,提出营救方案,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展开疏散救援工作。

2、疏散引导组人员进入火场后,应优先疏散病重的,病人自行不能移动的,根据火场内部情况,迅速引导被困病人按照相对安全、路程短、用时少的疏散路线撤出。

3、如果疏散通道被火势封住,可采取必要的破拆措施,或利用梯子、绳索等将被困病人救出。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及时组织被困病人转移到相对安全的部位,等待公安消防部门救援。

4、被困病人安全疏散后,若火场中存有重要资料或贵重财物等,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组织人员尽快将其撤出,撤出后的物资应放置在不影响扑救工作的安全地带,并安排人员看护,防止发生意外。

5、疏散引导组人员进入火场前,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准备,保证自身安全。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

成员:各科医护人员

职责:利用急救器械、药品等及时到达火灾现场抢救、护理火灾中出现的伤员及重急病人。

急救程序:

1、防护救护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准备抢救器械、药品等,迅速赶往火灾现场。

2、及时对火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危重伤员要尽快安排车辆转移并实施急救。

3、安排人员维护火场外围秩序,疏通道路,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员职责 安装工程师职责 qiquha.com班长职责

班干部职责 班委职责 班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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