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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实施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与劳动技能水平,规范培训管理,严格培训纪律,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属单位的全部在册职工。第二章?职工培训计划管理办法第三条编制培训计划的目的: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科学、合理地有效组织职工实施培训。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基层单位的培训计划的编制管理。第五条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一)培训计划的编制应重视职工智力开发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把培训作为提高企业职工素质的一项根本措施。(二)编制计划要根据本单位各岗位、各工种特点,把当前职工素质状况与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职工培训效果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切实为我单位的安全生产服务。(三)职工培训计划中的主要指标应列入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目标。第六条培训计划编制程序:职工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由公司人劳部负责,有关部门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应通力合作,以保证职工培训计划的实效性和实用性。(一)每年年初公司人劳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指导意见。(二)各单位应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分解,每月制定出本单位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劳部备案按月组织实施。第三章?培训班管理办法第七条举办培训班的依据:举办各类培训班应依照培训计划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计划外举办培训时,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培训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第八条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业余三种。第九条教学计划管理:根据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教学计划应以满足培训为目的,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第十条学员的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学员守则》,听从培训管理人员的指挥。除面授学习时间以外,要坚持业余自学为主,认真做好预习和复习。第十一条实际操作培训注意事项:学员应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现场实习所在单位的管理,保证实习学员的安全。第十二条对学员的奖惩:由人劳部根据培训管理相关规定出据奖罚单据,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人劳部对学员奖罚要有理有据,做出详细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存。学员在上课学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原单位双基分0.5分/人次;旷课一次扣原单位双基分1分/人次。参加职工培训学校安全资格培训的学员,凡在取证培训(复训)期间因补考不及格或出勤不够取消考试资格等情况,未能取得证件的学员,扣除其学习工资,车旅费不给予报销,并调离原岗位,扣原单位双基分1分/人次。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对本人给予300元奖励;良好的学员,对本人给予200元奖励。安全资格脱产培训,出满勤,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为优秀学员,考核成绩90分至95分(含95)为良好学员。第十三条学员因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由班主任签字,交培训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凡出勤达不到三分之一者一律不得参加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允许参加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需再次培训。第十四条实际操作培训:在安排教学内容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适当的实际操作培训。实际操作教学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培训部门委托实习单位负责。辅导(现场指导)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要求,进行现场辅导和考评,考评成绩记入学员培训档案。第十五条培训部门依据年、月度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开班培训,开班前应提前3天将培训时间、内容,参加培训人数通知有关单位,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培训部门,同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合理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时间。没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扣本单位双基分1分/人次。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范围按照《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人员范围的通知》(煤安监调查字〔2005〕66号)文件规定:(一)矿(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二)科(区)队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1)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公司下属二级单位经理及副经理;(2)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3)各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队、井、外承包煤矿工程施工队等负责人。不在以上范围的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队的技术人员。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国有重点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申报各单位必须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状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台帐。(一)、初次培训取证申报1.每月19日前,各单位将下月所需培训取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上报人劳部,人劳部汇总整理后上报职工培训学校申请开班。2.人劳部接到职工培训学校培训计划后,及时将培训计划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人劳部。3.人劳部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2天再次通知各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员工准时参加培训。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证培训报名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工作简历证明(审核表两份)(二)、再培训(复训)申报1.每月19日前,各单位将下月所需再培训(复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上报人劳部,人劳部汇总整理后上报职工培训学校申请开班。2.人劳部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2天通知各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员工准时参加再培训(复训)。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培训(复训)报名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资格证原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再培训时间不得超过发证日期一年(两年)期限。(三)、换证培训申报参加换证培训人员参照初次培训取证申报要求报名,在原安全资格证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申报换证培训。第十九条证件管理(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每年复审一次,未参加再培训的,证书作废。(二)、安全资格证书由培训机构负责办理,原件由公司人劳部统一保管,员工持复印件或副件上岗。第二十条有关规定(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首次不及格罚款300元每人次,补考不及格罚款500元每人次;再培训补考不及格者,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发证部门收回,需要参加初次培训取证。(二)、其他双基奖罚参照特种作业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特殊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包括范围(一)、煤矿安全作业: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二)、其他特殊工种:高压电工、低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厂内机动车司机、起重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高压焊工。(三)、国家局规定的其它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六)、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培训申报(一)、初次培训取证申报1.每月19日前,各单位将下月所需培训取证的特殊作业工种及人数上报人劳部,人劳部汇总整理后上报公司职工培训学校申请开班。2.人劳部接到职工培训学校培训计划后,及时将培训计划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按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人劳部。3.人劳部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2天再次通知各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员工准时参加培训。(二)、复训(换证)申报1.每月22日前,由人劳部将下月需参加复训(换证)人员名单通知到各单位,各单位在24日之前将相关资料上报人劳部。2.每月由人劳部负责统计好下月需参加复训(换证)特殊工种及人数,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职工培训学校申请开班。3.人劳部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2天通知各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员工准时参加培训。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一)、凡在取证培训(复训)期间因补考不及格或出勤不够取消考试资格等情况,未能取得证件的学员,扣除其学习工资,并调离原岗位,扣原单位双基分1分/人次,并给予本人300元罚款。首次不及格,扣原单位双基分0.5分/人次,并给予本人200元罚款。(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对本人奖励300元,奖励学员所在单位双基分0.5分/人次;良好的学员,对本人奖励150元,奖励学员所在单位双基分0.2分/人次。(三)、学员每旷课一天扣原单位双基分2分/人次,每迟到、早退一次扣原单位双基分0.5分/人次。(四)、凡发现替学习被通报的,扣原单位双基分1分/人次;替考、无故缺考者扣原单位双基分1分/人次。(五)、学员凡出现酗酒、滋事、打架或严重影响培训学校学习纪律等异常情况时,对本人按严重“三违”处理,原单位按严重“三违”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六)、在取证培训期间未脱产培训的学员,每出现一天扣原单位双基分2分/人次。(七)、未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的,扣本单位双基分1分/人次。(八)、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员相关资料的单位,每推迟1天扣本单位当月双基分0.5分,耽误培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九)、严禁任何人私自以任何借口作废证件,对于未参加证件培训(复训)致使证件作废的人员,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并扣原单位双基分5分/人次。第二十五条证件管理(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原证由人劳部负责统一保管,人劳部统一制作副证(复印件),员工持副证(复印件)上岗。复印件背面加盖人劳部章子。(二)、副证(复印件)损坏时,由员工所在单位向人劳部提出申请制作新副证(复印件),但必须交旧领新,旧证由人劳部统一进行销毁。(三)、个人原因造成副证(复印件)丢失时,员工所在单位必须立即向人劳部申请补办,对使用者罚款100元。(四)、逾期未参加复训或复训不合格造成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由人劳部负责收回其副证(复印件),失效证件副证(复印件)不得使用。第六章?职工转岗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职工转岗培训: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职工需要改变原岗位工种时,必须先培训后上岗。转岗培训不少于60--90课时,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第七章?对“三违”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对“三违”的人员的培训:凡被安全检查人员在岗位查出定为“三违”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接受安全培训,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培训时间一个月,培训期间,被培训人员每日学习工资30元。第八章?培训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为规范培训管理人员管理行为,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十九条努力完成公司和上级相关处室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检查、监督。第三十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队内部培训班的落实情况及培训后的考核工作。第三十一条在制定年、月培训计划时,按计划做好各班的开课准备工作,提前一个星期通知讲课教师备课,并做好兼职教师的工作安排。第三十二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卷命题,监考等,及对考后的试卷、教案、考勤表等资料归档工作。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办理有关证件。第三十三条负责对各类参加培训人员的奖惩及教师讲课费的发放工作。第三十四条定期组织对优秀学员、教师及先进集体的评比工作。第三十五条培训结束前,依据《培训效果评估办法》对教学进行评估。第九章?专兼职教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专兼职培训教师的聘用按照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原则,选聘专业知识渊博、具有丰富现场经验、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中高级职称、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第三十七条专兼职培训教师的职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应有完整的教案,教案应按规定认真编写,应尽可能采用直观性教学,使学员容易理解掌握知识要点。第三十八条专兼职培训教师的待遇(一)、专兼职培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其所在原单位各类待遇一律不变。(二)、专兼职培训教师的讲课津贴由公司支付,具体标准如下:津贴项目人员类别津贴金额讲课津贴高级工程师及高级技师30元/课时工程师、中层干部及技师20元/课时其他人员15元/课时(三)、每年教师节,人劳部负责组织评选一次优秀教师,每次评选出三名,分别给予800元的奖励。第三十九条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支持培训教师的工作,凡是安排培训讲课未去的专兼职教师,扣原单位双基分2分/人次,对于派出教师讲课的单位奖励双基分1分/人次,凡是评上优秀教师的单位,奖励所在单位双基分2分/人次。第四十条培训效果评估对于20课时以上的安全和岗位技能培训应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培训结束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向学员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学员对培训教师授课效果情况进行评估。教学评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发放讲课津贴,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发放讲课津贴的60%,低于80分的取消讲课津贴。第十章?培训档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职工培训档案的内容为办班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包括培训通知、学员名册、点名簿、培训登记表、试题、教案、证书及发放名册、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等。第四十二条培训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应设专用库房和专柜进行保管,库房应达到档案保管有关要求。对培训档案按照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应尽可能采用先进手段(利用微机)对培训档案进行统计。第四十三条培训档案的借阅:内部人员借阅培训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外部人员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查阅,需借阅和复制时,应填写借阅或复制审批单,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复制。第四十四条档案的销毁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各种试题保存期为二年,培训登记表永久保存。第十一章?培训班学员守则第四十五条学员守则:(一)、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二)、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三)、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需请假,需持假条,经培训部门批准方可。(四)、上课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保持课堂安静。关掉手机、呼机,以免扰乱课堂秩序,影响他人听讲。(五)、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内容具体、阐述清楚、字迹工整、及时上交。(六)、室内严禁吸烟,上课禁吃零食。(七)、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弃废物。(八)、认真做好课堂值日工作。(九)、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禁打架斗殴,讲粗话、骂人等不良行为。第十二章?培训考场规则第四十六条考场规则:(一)、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教师指挥,对不听从指挥干扰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除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外,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二)、学员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学员方可离开考场。(三)、学员进入考场后,应按规定的位置就座,严禁将书包、教材、笔记等带入座位。(四)、开考后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因试卷印刷或装订方面的问题须提问时,应举手示意。未交考卷不得离开考场,如遇到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五)、开卷考试只准携带教师规定的书籍、资料和笔记入座,不准离开考场,不准讨论与商量,不准延长考试时间。(六)、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送纸条、传换试卷、抄袭、对答案、替考等舞弊行为,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凡作弊的学员,除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外,不准参加正常补考。(七)、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不得拖延时间。答卷完毕,须将试卷和草稿纸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经催促仍不交试卷的,监考教师有权宣布该卷作废。(八)、监考教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对考试舞弊和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于考试结束后,报告培训组织部门。第十三章区队级培训管理第四十七条为提高技术工人的专业素质,大力开展以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各区队要认真制定月度计划,月末要写出总结。各区队的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为兼职教师,队长为培训主管负责人。第四十八条开展区队内部培训,培训点名册要用培训专用点名册,开班前还要填写《培训班登记表》《学员情况登记表》。培训结束后要求职工填写《培训有效性评估表》作为职工对此次培训的效果反馈。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进行奖励。第四十九条公司和项目部要加强对区队内部培训的指导和监督,并参与审查教材、教案、培训纪律、考核办法及培训资料,保障区队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第五十条区队培训主要以业余培训为主,但每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5分钟,为保证区队培训质量,公司或项目部要参加区队培训考核,不定时抽查区队培训情况,对培训效果不明显和及格率达不到80%的,取消培训教师的讲课费。对弄虚作假不组织职工进行培训或考核不认真的,对本单位培训主管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并给予通报。第五十一条区队培训要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完不成培训计划的区队罚培训主管负责人500元,并给予通报。第十四章?外出培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参加公司或外部单位的安全培训人员必须报请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结束后,持培训部门发给的有关证书,到人劳部登记注册。第五十三条参加公司或外单位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单位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单位给予处罚的,公司除执行原处罚外另加一倍处理。第五十四条参加公司培训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外培人员考核不合格没有取得有效证件的,培训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自理。第十五章?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第五十五条?教学评估(一)、对于50课时以上的正规培训班进行教学评估。(二)、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教材、时间安排、考核和培训管理,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三)、评估采用培训后向学员发放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四)、培训组织者对学员的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划分为非常有效、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五)、培训组织者还应对学员考核合格率进行统计。第五十六条?教学效果评估(一)、安全和技能培训应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二)、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由培训单位向学员所在单位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估。(三)、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及时反馈给培训组织部门,以便改正。第五十七条培训效果反应评价主要通过学员的情绪、注意力、满意或不满意等培训效果做出评价。效果反应的评估主要是培训内容、培训教师、教学方法、材料、设施、培训管理等的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第五十八条学习效果评价培训检查主要通过学员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法是否合适、有效等。评价指标以学员的考核成绩、培训信息反馈为主要内容。第五十九条评估结果的处理(一)、教学评估达不到有效和学员合格率低于70%的培训,应对教学内容、方法、教师讲授、考试卷等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二)、培训不合格的职工必须停工学习,直到培训合格为止。(三)、培训结束后,学员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评估不满意达到30%或考试及格率低于70%的,除不予支付讲课费外,还应对学员负安全培训责任。(四)、教学效果评估反馈不理想的培训,应与学员单位进行沟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五)、培训效果的评估由培训组织部门每月对各单位考核一次。第十六章?经费开支及有关奖惩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讲课酬金及标准执行(公司专职人员不执行此规定)(一)、教师讲课酬金标准:?高级工程师及技师:30元/课时?工程师及中层干部:20元/课时其他人员:15元/课时(二)、考务费:(1)、命题(组卷)费:每套试题100元。(2)、监考费:监考人员每场每人50元,其它考务工作人员参照执行。(3)、评卷费:按每份试卷0.5元计算。第六十一条其它奖罚按相关文件执行,奖罚均从当月工资中体现。第十七章?附则第六十二条本规定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三条新入职工人(包括技校毕业生)培训管理参照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和一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办法执行。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大唐洛阳热电有限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的精神及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中安全文明生产指生产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文明、生产现场规范有序、作业环境干净整洁。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文明生产涉及全厂各个区域,包含汽轮机房、锅炉、脱硫、脱销、开关站、循环水泵房、柴油机房、储氢库、化水车间、油库、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灰坝、铁路、厂区道路、建筑物、地埋管、管道沟、电缆沟、检修间、仓库、控制室、值班室、办公室以及垃圾池等区域。

第四条??安全文明生产是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公司坚持循序渐进改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加强设备综合治理、技术进步,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规范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推动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上台阶。

第五条??安全文明生产的基本思路是依靠设备治理,消除设备“七漏”,实现依赖清扫保证设备质的转变,其基本标志是“一周清扫一次仍然能够保持干净整洁”。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豫电集团、后勤服务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承担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或修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每年结合机组技改及机组检修计划制定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计划组织整改,并对过程实施监控;

(四)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比,并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持续改进。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归口监督部门,对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承担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设备管理部、发电部、维修部、输煤部、豫电集团、后勤公司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履行管理职责;

(二)监督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状况,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进行奖惩。

第九条??依据《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的规定,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管辖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日常管理职责的划分原则为:

设备维修部、设备管理部电气二次、热控专业、发电部、输煤管理部、豫电集团、后勤服务公司按照设备分管区域负责本区域内文明生产的日常管理。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负日常管理责任。无论设备停运或检修均须监督检修、各部门及公司应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达到文明生产标准。按照“前端倒逼、终端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票收工管理固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三章生产管理细则

第十条??安全文明生产要以设计为龙头,发挥导向作用。要在规划、设计、基建安装、调试、技术改造、生产运营各阶段以“本质安全、本质清洁”为目标,努力做好顶层设计。

第十一条??与相关承包商进行合作过程中,要及时签订合同和安全文明生产协议,要明确双方的安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要明确作业现场的文明生产设施并进行移交,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诚信守约。

第十二条??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要建立公司的安全问题库,集中/融合设备、重大危险源、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问题,按照“五确认、一兑现”的工作方法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第十三条??重大技术方案和措施要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并站在系统角度权衡对整个机组的影响,从而做出科学决策,降低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应建立明确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标准,明确规定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周期和方法,并按照“八定”的原则实施点检管理。

第十五条??设备点检员应通过工单下达设备维护指令,对于可能造成周边设备及环境污染的作业,应提出明确的防护要求,并监督维护单位落实,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前,各部门应自觉组织文明生产检查,以确保本部门责任区域内文明生产状况优良。

第四章?作业行为细则

第十七条??进入生产现场的各类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掌握并严格执行与本专业、本岗位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八条??作业前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进入生产现场着装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从自身做起,杜绝违章、冒险作业,同事之间相互关心、相互提醒,做到“三不伤害”。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班前不饮酒、不疲劳作业。

第二十条??运行人员要同时做到:

(一)运行人员交班时全面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不隐瞒设备异常情况;接班时全面掌握设备状况及工作安排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二)值班、监盘要做到注意力集中,调整及时,努力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水平;

(三)各种记录数据及时、准确,字迹工整;

(四)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接受调度命令及时录音,准确记录。下达工作任务用词规范、准确;

(五)发现设备、系统异常及时分析、报告,按规程、预案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检修维护人员要同时做到:

(一)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工作票制度,文明施工。巡视设备时,不进行任何检修、维护性工作;

(二)在道路、通道等处作业,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三)不随意进入运行设备区域;进入设备内部,穿着相应的工作服,清理随身物品,对工具进行编号登记;

(四)尊重监理人员(点检员),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做好H点、W点的质量把关,确保检修质量;

(五)检修作业过程中,做到三不落地、三不乱、三整齐和三无。即:工器具与量具不落地、设备零部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不乱拉电线、不乱放材料、不乱丢杂物;拆下零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无油迹、无水、无灰。每天随清随检,收工前必须清扫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性物品,设专人管理,使用专用器具盛放;棉纱头,用过的擦拭材料应放在带盖的废棉纱箱内,定期清除;

(七)清扫、油漆和刷涂料时,应对周围的设备、墙体、地面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八)保温拆除,应设专门的周边防护,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拆除过程使用纺织袋将拆除下的保温随时放入,最大限度防止污染;

(九)煤仓清理、灰渣清理、石膏清理、垃圾清理应先进行水喷雾,将清理物表面喷湿,然后再进行清理。必要时进行有效的遮挡,防止扬尘二次污染;

(十)输煤皮带清理,原则上不用水直接冲洗,应先清理积煤,然后再进行水冲洗。

(十一)非特殊情况,禁止一切污水直接外排的水冲洗工作。原则上,污水可以回用的冲洗工作可以适当进行,无法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或灰浆前池的水冲洗不允许进行。

锅炉水冲洗工作,一般在机组停运后进行。首先应进行必要的电气控制设备有效防护,防止进水误动,其次将冲洗污水引至灰浆前池、污水处理设施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空预器、凝汽器、除雾器等水冲洗工作,必须设专门的污水管道将污水引至指定的排放点,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十二)在检修维护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检修后应立即恢复。

第五章?生产现场细则

第二十二条??生产现场推行定置管理,机组检修实施标准化标准。按照“6S”管理模式,做到标准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生产现场实行“谁污染、谁清理”的管理制度,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原因,造成周边环境被污染,本着“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即污染者负责按照相应的标准清理相关设备及场面的卫生,被污染者负责验收。

第二十四条??设备见本色,铭牌、标牌齐全规范,管道保温良好、工艺美观,介质流向、色标规范。

第二十五条??生产场所地面、平台、楼梯、扶手、墙壁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盖板齐全完好;工作场所工作照明、事故照明和应急照明符合规程要求,并定期切换试验。

第二十六条??值班室、控制室、更衣室、休息室等,做到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干净(五净);桌椅、箱柜、桌面用具、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码放整齐(五整齐)。

第二十七条??电子设备间、继电保护室等设备间,温度、湿度、通风符合规程规定,防尘设施齐全。

第二十八条??厂房、车间内室温、噪音、粉尘应符合劳动保护规定标准;室内一般不堆放备件、材料,确需堆放时,应按指定地点定置堆放整齐,并有保护措施及有时间限定。

第二十九条??升压站、主变压器区道路平整、畅通,无杂物,瓷瓶、母线清洁,设备无渗油,卵石无积灰油垢,场地无杂草。

第三十条??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平台、楼梯、扶手、护板完整、可靠。安全标志、标线齐全、完整、规范,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消防器材、检修用具及其他工器具应按定置管理要求进行摆放,并保持完好清洁。

第三十一条??电缆沟内无积水,沟道及架构上无明显积灰、杂物,电缆通道标志明显,通道内照明充足,电缆敷设整齐,电缆桥架,竖井盖板封闭完好,电缆孔洞封堵严密,防火隔离可靠。

第三十二条??电源箱(盘)、仪表柜、端子箱密封性良好,命名编号清晰,箱(盘)内外无垃圾杂物,无积灰,无积水。电源闸刀完好。

第三十三条??及时消除各种设备、管道、风道、阀门、容器、轴承等泄漏(汽、气、风、水、烟、浆、灰、粉、油)。

第三十四条??输煤系统除尘设备、水冲洗装置、抑尘装置、清扫装置投运正常,输煤栈桥及各转运站照明良好,门窗完好,地面设备及构架上无积煤、积粉。

第三十五条??检修现场要做到:

(一)所有检修维护作业都有保护设备、设施及地面、保温的措施;

(二)设备解体或大修区域实施封闭管理,检修现场与运行设备之间要有效隔离并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根据检修需要,在检修前对作业现场做出定置管理图。解体后的设备零部件,施工机械、工器具,应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并做好标志;

(四)检修中产生的设备、材料等废旧物资,应按照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由责任部门办理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单,由物资部派人统一回收处理。检修垃圾应设若干临时存放点,统一存放。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或根据检修进度做到垃圾池不溢流;

(五)在存放较重设备零部件时,应垫放合适的支撑、支垫物,并做好防油污污染地面的措施;

(六)在现场设立带盖的废油桶,标志清晰,及时收集各种废油,不得随意倾倒。其他各种有毒有害污染性废液应倒入废液回收桶内,不得随意倒入地沟造成二次污染。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发电部负责集中控制室、化学水处理控制室、汽水站、精处理间、脱硫控制室、灰渣控制室、中水控制室、化学化验室、药品库、油库、储氢库、配电间、网控楼、GIS间、蓄电池室、运行所有值班室、更衣间的卫生保洁;

输煤管理部负责输煤皮带间及其转运站、驱动间、配电室、输煤控制楼等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设备管理部负责(热工、电二专业所属)电子设备间、保护室、控制盘柜、二次控制装置等设备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设备维修部负责(汽机、锅炉、电气一次、化学、灰硫专业所属)生产现场所维护设备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仓库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资源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负责相应生产区域的卫生及保洁;

后勤公司负责全厂绿化管理工作;

林润公司按照合同负责相应生产区域的卫生保洁;

第三十七条??生产现场的卫生保洁,原则上按以下周期进行保洁:

24小时运行的控制室每值清扫一次;

生产区域各通道、卫生间、垃圾池和马路、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生产区域各设备、盘柜、消防器材、各类配电间、电子间、机(厂)房至少每周清扫一次;

生产区域管道、容器、电缆夹层、墙面、门窗玻璃至少每月清扫一次;

厂区建筑物屋顶、钢架、各类池沟每季度清扫一次。

根据生产需要,应及时进行清扫,以保持整体的文明生产水平。

第六章?环境卫生细则

第三十八条??道路、场地、主要通道、绿化区域、建筑物屋顶、电缆沟应保持平整、整洁,路面、路牙、便道砖完好,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油。

第三十九条??厂区围墙、栅栏整齐完好。冬季路面无积雪结冰、夏季无积水。路灯、交通标志完好、规范、清洁。

第四十条??各种机动车辆定点存放、有序通行。停车场保持清洁、平整,回车道无堵塞,车场夜间照明良好。散料运输车辆应采取防散落措施。

第四十一条??沟道盖板、井盖齐全规范完整,热水井等井盖有特殊防止坠落措施。

第四十二条??土建施工时取土、填土应办理动土工作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夯实。

第四十三条??各类建筑物外观整洁,内外装饰保持完好;屋面、墙壁不漏水,地面清洁见本色。厂房内外钢结构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油漆完好,无损坏、无锈蚀,无明显积灰、积垢。

第四十四条??检修作业间、实验室、库房等场所地面及货架顶无堆积物品,货架标识规范齐全,货品摆放方式符合安全、环境要求且便于取放。

第四十五条??露天堆物应设置安全围栏,堆放整齐有序、布置合理,并留有车辆通道。危险物品储存、堆放应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标准,警告牌、标记清楚。

第四十六条??煤场燃煤堆放定期整形,无散煤、无杂物。灰库、灰场环境整洁,无扬灰,达到环保标准;灰场堆灰或垃圾倾倒应按指定位置。

第四十七条??铁路专用线两侧无杂草、无散煤,车底清理及时、干净。

第七章?考核

第四十八条??设备部定期组织对各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状况进行评价,制定考核标准奖优罚劣,促进全厂文明生产工作上水平。设备点检员在设备点检视过程应检查相应的文明生产,发现不作为或标准不达标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或考核。各部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责任区域的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并接受设备管理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设备管理部每周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维修部、输煤部等相关部门对现场文明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一周内完成,对一周没有完成且没有行动的每项考核责任部门20元。未按周期进行清扫,每次考核50元,未按照标准进行清理,每次考核100元。

第五十条??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前,公司组织检查发现一处文明生产不达标,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第五十一条??造成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污染,一般视情况考核50~200元;污染特别严重,清理非常困难或者很难彻底清理的,每次考核300元。可能造成污染的作业,不做污染控制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每次考核500元。

第五十二条??垃圾清理不及时,每次考核100元;垃圾较多,造成垃圾池溢流,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第五十三条??检修作业未能严格落实“三不落地”,每次考核20元。

第五十四条??检修现场隔离不符合要求,每次考核200元。

第五十五条??设备管理部每月统计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按照公司文明生产检查标准表对各部门或专业进行打分,对月度前三名的部门或专业进行奖励,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对于连续三个月最后一名的专业考核200元,奖惩对象为设备管理部及维修部各专业(点检专业奖惩减半)、输煤部、发电部、豫电集团公司、后勤公司。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3:安全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作好记录。

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三、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汇报主管领导,并打电话向县煤炭局监控中心汇报。

四、监测员必须24小时在岗,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五、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六、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审批。

七、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篇4:某厂区通讯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厂内安全生产所用及应急通讯网络安全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讯设施分厂内和厂外二种,因工作需要为厂内通讯设施包括:为各岗位配备的内部电话和各部门配备的外部电话及主要岗位配备的应急楼宇对讲电话,厂内通讯线路。

第三条厂外通讯设施:各电信运营商铺设的主干线路(包括光纤和电缆)。

配备条件及要求

第四条厂内设一台程控交换机(256门),为各岗位配备厂内电话一部。

厂设25条外线电话,供各部门联系工作之用。

第五条为电解、处理、合成、次钠、液氯、调度室等关键岗位配备直流楼宇对讲电话一部。

第六条为厂级及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实行手机话费补贴制度,要求24小时开机,保持联系。

第七条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尤其是我厂用户在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出现异常,不能处理时,需要厂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为此,配备了此录音电话,即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咨询电话,现将具体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1、要保证此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或监管;

2、此电话只能接听,不能往外打出;

3、如果收到用户反映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技术咨询的电话,应立即录音,以便能够及时掌握情况,迅速安排人员有效处理;

4、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应该尽最大可能问清楚对方的联系电话、姓名、泄漏的详细地点、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人员伤亡情况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

5、值班室值班人员都要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6、值班室要保管好我厂各危险化学品的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便及时查询。

7、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要有耐心,做好服务工作,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

8、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接到举报电话后不提供技术支持的,厂里将根据性质和后果给予严惩;

第八条维护保养及检修程序

1、厂办室设置电话维修岗位,实行日巡检制度,对厂内重点部位通讯设施进行抽查巡检,保证畅通,填写巡检记录。

2、设置通讯及维修专线,有故障及时检修,及时维护并对维修情况进行验收做好记录。

3、楼宇对讲电话蓄电池保持充足电量,以备停电时应急所用,电话维修员定期对其蓄电情况及通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年一次对程控交换机进行检查与保养,原则上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要请厂家来厂进行电脑调控与检测。

4、对厂内通讯电缆及电话线定期巡检,尤其在雷雨季节,要对破损电缆进行更换,并做好记录。

5、根据设备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更换,并建立相应台帐。

第九条应急通讯网络的建立

1、成立应急通讯网络机构,设在厂办室,其职责:

2、负责厂内应急通讯设施的建立、维护与保养。

3、定期办理有关中层及厂级领导的话费补贴。

4、按时交纳厂部外线电话费用。

5、随时检查各部门领导的手机联系情况,保持正常联系。

6、保证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讯畅通。

7、应急通讯网络表

附表一:厂内电话表(略)

附表二:厂外电话览表(略)

附表三:部分中层及厂级领导联系方式一览表(略)

附表四:上级相关单位联系电话或值班电话一览表(略)

第十条通讯设施发生变更时,应报告厂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及使用范围规定了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及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引用文件及术语2.1引用GB2893—82《安全色》2.2引用GB2894—82《安全标志》3管理职责3.1生产安全部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检查、考核。3.2各生产厂、部门负责本规定在本系统的具体实施。3.3企管部负责具体的考核实施工作。4工作程序4.1流程图

4.2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4.2.1安全警示标识由各单位提出设置要求,报安全主管审定,统一购置、配备。在工作中随时发现需要,随时申请审定,及时购置、配备或内部制作。4.2.2安全警示的设置原则a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b.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志。c.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d.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指示标志。4.2.3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要求a.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提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作业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发生。b.设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c.安全警示标识不宜设在门窗和能移动的物体上。4.2.4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由所在系统负责安装,并负责日常维护。4.3安全警示标识的几何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4.4安全警示、标识牌的使用应列入安全检查的内容。如有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4.5安全警示、标识牌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各单位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牌,尽可能地再利用。4.6考核a.公司各单位区域内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应合理、规范。b.安全警示、标识牌应保持其整洁,不得沾油污。如有变形、破损,视损坏程度扣罚所属单位50—100元。如发现丢失扣罚该单位200元。5记录6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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