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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二、说明: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外来施工作业管理等。

1.动火作业:除装配车间外,工厂区内任何地方,在进行下列工作前,均需申请《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

(1)使用气焊或氩弧焊机焊接;

(2)使用氧气、乙炔切割;

(3)砂轮切割机或易产生火花的设备;

(4)敲击、凿孔、手工具等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2.受限空间作业:任何人进入地下水池或其它通风不良的密闭或半封闭场所等。

3.高空作业:人员从事距坠落基准面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4.吊装作业:利用行车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5.设备检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6.外来施工单位作业:是指在我公司内部进行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三、所有危险作业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经审查、审批后方可施工。

四、危险作业之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

1、《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须由下列被规定的审查、审批人员签证后始得生效:

(1)申请人填写并签字;

(2)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并签字;

(3)公司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并签字;

(4)外来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及施工人员(有外来施工作业时)。

2、所有被授权审批安全作业证者,在审批之前必须确认现场环境设备施工等安全无误后才可审批该项作业,并确实掌握及预防从事作业时可能发生的状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存在危险因素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作业场所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根据旅客运输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作业场所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工作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作业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要爱护安全警示标志,对破坏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作业场所的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维修车间、仓库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3、消防通道上,应设置“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等标志牌。

4、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配电间、机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上、下客区,应悬挂“禁止逗留”、“当心危险”等标志牌。

7、在总配电间、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9、在出入通口、下客区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月三十一日

篇3: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对热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热工作业而引起的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灼伤以及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船舶建造、修理及其它一切和热工作业有关的作业。2引用标准/文件无3职责3.1施工单位负责对热工作业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4.2安全员对热工作业的审批把关,有权责令停止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和提出限期整改要求。4.3项目组应严格执行热工作业审批程序,并明确交代动火部位特点、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加强现场检查,排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动火。4定义热工作业:电焊工、气焊工、碳刨工、气割工、火工、打磨、钻眼等能产生火花一切的作业。5管理程序5.1热工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5.1.1凡从事热工作业的人员均为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体检、专业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复训。5.1.2热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5.1.3热工作业人员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气体软管是否破损、泄露,严禁氧气吹身。5.2热工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内容:5.2.1是否已清除施工作业区域的可燃物。5.2.2作业区上下左右及周围是否已进行检查,并确认是否安全可靠,必要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飞溅。5.2.3动火监护人是否到位,是否做到有效防护。5.2.4施工作业部位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符合灭火要求。5.2.5易燃易爆的各种舱室是否已进行测爆和清舱处理。5.2.6作业区域的设备、仪器、电缆是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5.2.7作业区域20m范围内是否有油漆作业。5.2.8作业周围管系、油柜是否已经投油。5.3三级动火管理5.3.1动火分类5.3.1.1特殊动火:指在处理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分的具有特殊危害的动火作业。5.3.1.2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场所、岗位的设备管道,装置及其周围三米以内的动火。5.3.1.3二级动火:指在禁火区域内,除了固定动火区及特殊动火,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5.3.2办理及审批5.3.2.1动火许可证手续由申请动火单位或由动火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5.3.2.2特殊动火由安管部复核,并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报总经理批准。5.3.2.3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安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5.3.2.4二级动火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5.3.2.5外单位在禁火区公共界区检修/动火,由安管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5.3.2.6动火前的安全措施由动火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施,安管部到现场对安全措施及动火手续审核确认签字后,方可作业。5.3.2.7动火许可证手续由动火执行人负责携带,严禁转借、涂改和转移动火地点。6附件

篇4: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法理制度

1目的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现场管理、不断消除危险源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异地分、子公司)。3术语、定义3.1安全检查: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落实正常有序的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出的安全管理工作步骤,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规章制度的重要手段。3.2日常安全检查:指员工在日常生产管理(作业活动)过程中按照各自职责,每班针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作业环境、所使用的工器具、所操作或维检设备(设施)、所佩带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常规安全检查工作。3.3定期安全检查:指第一安全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以及安全主管部门等按照特定周期(时间)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3.4季节性安全检查:指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时段(节假日、严冬、盛夏等)组织的安全检查,该检查一般有较强的针对性。3.5专业(专项)安全检查:指针对电气、煤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车辆运输、毒品、射源、火工品生产储存等生产管理环节组织开展的专业(专项)安全检查,该检查主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或管理难度较大的专业,更突出专业管理制度的落实。3.6不定期安全检查:指企业安全管理网络成员视其生产管理状态适时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包括上级部门(省、市)组织的安全检查。?3.7安全互检:指根据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由企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主管部门(厂矿安全部门)抽调主管安全生产的基层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其他单位或各自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相互学习、经验交流的一种检查方式。4职责4.1安全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与完善;监督检查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代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策划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公司通报;负责抽调人员、组织安全检查组;负责确认与协调处理各单位上报的需要公司协调处理的问题和隐患。4.2安全技术专业组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辖各专业组要按照“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考核意见报公司安全办公室。4.3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和不足,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安全办公室。4.4安全管理网络成员职责:按照本岗职责开展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上级或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通报。5管理内容及要求5.1公司二级单位(工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的安全检查内容及要求:5.1.1每月组织一次以“七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查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要求所辖区域的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5.1.2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表,并按表中内容落实安全检查工作。5.1.3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或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5.1.4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落实安措项目和安全投入。5.1.5及时协调区域内相关方遵章守纪情况,对协作单位提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对方在本区域内遵守相关规定。5.1.6在周工作例会上通报下级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对主要问题要责成专人督办解决。5.1.7根据检查情况定期进行评比并奖优罚劣,激励下级单位加强安全管理。5.2作业区级安全检查要求5.2.1每周组织一次本区域内安全专项检查,参加人员包括作业长(书记)、班组长、安全员、区域工程师,并做好记录。5.2.2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拿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并监督限期实施完毕,对本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备案。5.2.3对查出的问题在周工作例会上有义务向上一级领导汇报。5.2.4制定经厂安全主管审批的作业长(科级)周安全检查表,认真实施并备案待查。5.2.5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5.3班组安全检查要求5.3.1班组实行每班安全检查确认制度,班组长除亲自在班前会上布置交底安全措施、确认职工身体状况、合理调配人员、班中安全检查外,要对每人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3.2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所用工具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等。5.3.3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由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全面检查,经检查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班组使用。5.3.4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岗位执行安全作业标准情况和查出问题的整改及上报情况。5.3.5检查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是否完好有效。5.3.65.4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详细记录,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本着“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三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给厂,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分级管理、限期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制定临时防控措施,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5.5对员工的要求5.5.1全体员工要做到时刻检查自己行为和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两人以上配合作业时要按“互保对子”规定监护好互保人的工作行为,确保“四不伤害”,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作业行为、设备设施、相关方、作业环境等6个方面检查确认,有缺陷时应及时告知班组长并采取有效措施。5.5.2熟知本作业区域内工艺、条件、相关方变化情况。5.5.3做好班前确认、班中检查、班后记录工作。5.5.4有义务检举和制止“三违”行为,对违章指挥和拒不接受劝阻者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举报。5.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5.6.1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5.6.2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评价情况通报到相关单位。5.6.3根据集团公司管理需要组织开展节假日、双休日、夜班、交接班前后等管理相对比较薄弱的时段的安全检查。5.6.4协调组织安委会安全技术专业组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5.6.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科长(部长)、安全主管参加的安全互检活动,对各厂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状态进行评价,通过安全互检,使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开拓视野,达到对兄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5.7安全检查表编制要求5.7.1各单位要定期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安全检查项目应包括:安全职责的履职情况、重大危险源(点)和危险源控制措施的适用性和落实情况、班组基础管理、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自查。5.7.2各单位对特种设备、动力介质要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班组和作业区及专业安全检查表中应对所管范围内的对安全有影响的关键工艺技术及设备参数进行明确并定期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出具分析报告。5.8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隐患排查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安全处邮箱。6考核6.1执行当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6.2对于无故不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失控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相关领导,要以失职论处,并依据《集团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追究管理责任。7相关支持性文件7.1《危险区域动火管理程序》7.2《重大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办法》7.3《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办法》7.4《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8记录序号记录名称产生部门保管部门保管年限1安全检查记录本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相关部门/单位1年2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1年3隐患整改通知单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2年9附表/附录附表一:安全检查表样表附表二: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篇5: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组织和领导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并组织力量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

5、组织和领导制定及审定企业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的规程,并贯彻执行。

6、有计划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业务知识,并定期向工人进行劳动保护、遵纪守法和安全知道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及工人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组织制定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9、组织好项目、班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先进经验。

10、生产中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要严肃处理并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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