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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物焚烧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第七医院污物焚烧制度

一、各科室的下列废弃物必须袋装收集,送指定处(洗衣房后面专用污物桶)存放,不可随意倾倒丢弃。

1、各种未经处理的废弃标本:如检验室的大便、痰等。

2、各种锐利器具:刀片、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一次性输液器针头、检验科采血针等。

3、各种换药敷料、接触血液体液的棉球棉签纱布和针筒等。

4、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妇产科流产引产的胎儿等。

5、传染病人污染过的其他废弃物品。

二、各种锐器(针头、穿刺针、刀片等)用后放入防渗漏、耐刺的容器内,防止在运送过程中伤人及泄漏。

三、各科室收集的污物每天由专人收集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定期由卫生局指定单位收集焚烧。运送途中必须密闭,严禁途中散落、泄漏,运送人员需妥善保存好焚烧单,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查。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检查监督,对不遵照上述规定执行的科室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篇2:附院输血污物处理制度

附属医院输血污物处理制度

1、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预防交叉、实验室污染及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性,并严格要求执行。

2、实验室所有垃圾装入专用污物袋内,备有:生活垃圾袋(黑色)及生物污染垃圾袋(黄色)。使用过的一次性消耗品(如试管、吸头等),先放入2000mg/L优氯净中浸2~4个小时后,再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使用过的手套直接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交医院集中处理。

3、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子、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

4、废弃的标本及容器消毒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并封闭,交医院污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5、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的纸质容器及外面包被的废纸、输血袋放入污物袋交医院粉碎后处理。对可再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加入2000mg/L优氯净溶液浸泡2~4小时,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冲洗。

6、日常生活垃圾如纸屑等按一般垃圾交医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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