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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篇2: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整合体系运行有效,在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订201-_年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二、201_年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重伤和死亡事故为0,轻伤负伤率不超过2‰;

2、电气重大火灾事故为0;

3、重大设备事故为0;

4、相关劳务协作单位重大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为0;

5、道路交通重大责任事故为0;

6、噪声引发员工职业病为0;

7、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按时检测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参加复训持有效操作证100%;

8、员工年度安全培训100%;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核100%;

9、零事故运动全员参与100%;

10、月度安全生产改善提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岗位安全技能达标考评合格;

11、月度公司安全指令性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12、各类事故"四不放过"处理100%。

三、具体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3.1厂长室实施计划

3.1.1每年年底组织完成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运行评估,并在一季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和分厂安全现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程,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1.2参加分厂安全工作会议和年底表彰会议,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1.3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整改率95%以上。

3.1.4定期参加制度规定的安全检查项目。

3.1.5落实分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完成率100%。

3.1.6落实外来人员及委外施工的审批工作,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确保零事故。

3.1.7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完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达标演练。

3.1.8根据各管理室月度、年度安全检查结果,完成安全生产奖惩,评选出月度、年度优秀个人、优秀集体。

3.1.9组织、参与事故分析会,事故"四不放过"落实率100%。

3.1.10按照公司指令及分厂实际,组织开展夏季百日安全、零事故、班组安全建设、案例学习等安全活动。

3.2主任工程师实施计划

3.2.1根据分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从技术角度上协助室主任完成负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2.2参加分厂安全工作会议和年底表彰会议,处理安全生产术问题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2.3按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组织整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改率100%以上。

3.2.4定期参加制度规定的安全检查项目,形成检查记录,并跟踪落实整改。

3.2.5完成制度要求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完成率100%。

3.2.6落实负责项目的外来人员或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零事故。

3.2.7落实负责项目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完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达标演练。

3.2.8组织、参与事故分析会,提出分管范围内的处理措施,确保事故"四不放过"落实率100%。

3.2.9对分厂安全活动提供技术、设施支持,按期达标完成活动要求。

3.3生产技术室实施计划

3.3.1根据分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完成生产条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3.2参加分厂各类安全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布置安全工作,工作落实率100%。

3.3.3组织整改作业区汇报的生产技术方面安全隐患,按时整改率达95%以上。

3.3.4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培训工作,并有培训教材和相关总结,完成率100%。

3.3.5按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完成率100%以上。

3.3.6合理安排生产条线岗位人员,确保无岗位禁忌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3.7落实外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落实率100%。

3.3.8组织完成条线分厂安全活动要求,人员参与率100%、活动经费落实100%、保质保量完成活动内容100%。

3.4设备管理室实施计

3.4.1根据分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完成设备条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4.2参加分厂各类安全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布置安全工作,工作落实率100%。

3.4.3组织整改作业区汇报的设备方面安全隐患,按时整改率达95%以上。

3.4.5按时完成设备方面安全培训工作,并有培训教材和相关总结,完成率100%。

3.4.6按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和考核,完成率100%以上。

3.4.7合理安排设备条线岗位人员,确保无岗位禁忌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4.8落实外来参观人员和委外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率100%。

3.4.9组织完成条线分厂安全活动要求,人员参与率100%、活动经费落实100%、保质保量完成活动内容100%。

3.5综合室实施计划

3.5.1根据分厂要求,在每年一季度完成综合管理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现场执行的适宜性。

3.5.2参加分厂各类安全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布置安全工作,工作落实率100%。

3.5.3汇总作业区汇报的安全隐患并落实相关责任人整改,按时整改率达95%以上。

3.5.4按时完成安全培训工作,并有培训教材和相关总结,完成率100%。

3.5.5按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和考核,完成率100%以上。

3.5.6检查岗位安排和组织特殊工种培训,确保无岗位禁忌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5.7落实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完成率100%。

3.5.8组织实施分厂安全活动,按时编制活动方案、监督检查活动落实100%、落实活动验收考核100%。

3.6统计室实施计划

3.6.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支出达标完成率100%。

3.7作业区实施计划3.7.1按制度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完成率100%。

3.7.2班前培训完成率100%,按时参加分厂各项安全生产培训,人员到位率100%。

3.7.3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排查制度100%完成。

3.7.4参加分厂各项安全会议,工作落实率100%。

3.7.5作业区内部安全检查完成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3.7.6现场禁止员工"三违",按照制度要求安全生产。

3.7.7按时完成分厂安全活动计划要求100%。

四、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

4.1实施计划规定项目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有不达标项目按照对应管理制度或活动方案要求执行考核。

4.2.综合管理室负责对全分厂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形成实施计划检测表,报生产厂长审批形成考核。

五、文件记录

5.1实施计划,保存一年。

5.2考核记录,保存一年。

制定:

审核:

批准:

制定日期:

启用日期:

篇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进一步深化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考核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安全考核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现结合集团安全考核的总模式和相关内容、标准,特建立安全责任目标三级考核运行模式,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2考核对象

公司全员(除经理层领导)。

3考核责任范围

按本岗位工作职责所确定的安全目标、安全控制指标、安全管理主要职责三大项进行考核。

4安全考核职责及分工

4.1公司经理层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总经理制定,由行政副总监督、综合办公室执行考核。

4.2部门负责人(含部门副职)的责任书由公司分管安全经理制定、签订并实施考核;

4.3部门下属岗位(含主任、班组长、行政常白班人员)的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负责制定,与部门责任人签订,由部门责任人和部门安环科实施考核;

4.4班组级以下的岗位操作工的目标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制定,与本班组长签订,由安全科与班组长、部门责任人会同实施考核。

5目标责任书的管理

5.1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基本模式全员统一,由制定者根据本岗位实际按责任岗位、责任范围、责任期限、事故责任指标、安全工作履职指标、安全工作主要职责等内容具体细化、逐级分解。

5.2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后,交分管安全经理审定后予以签定,对不符合的或与本岗位安全职责不相符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返回予以补充和完善,直至合格为止。

5.3所有《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一律在当年3月1日以前全部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2份,责任人1份,考核人与部门责任人1份用于考核执行、考核跟踪检查使用;

5.4安全目标责任书在考核运行过程中,如果目标执行岗位人员或职位发生变动,若是部门负责人的,则由分管安全经理负责重新制定和签订,其他则由各级负责人重新制定和签订。同第三大条执行。

?6考核标准

6.1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考核

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一票否决,全员取消事故发生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并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的班组和部门一律取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部门的评选资格。

6.2一般轻伤事故的考核

因事故造成住院产生的事故费用在2000元及以下,或者休假3天以内的,取消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当月的全部安全考核奖,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车间的评选资格。

6.3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全部按本岗位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中所确定的扣分标准比照进行考核。

6.4凡没有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的一律不得计发安全考核奖,事故指标考核仍按本考核办法执行,安全奖从安全目标责任书签定之日起进行相应的考核后计发。

6.5在考核过程中,如因被考核人不配合考核的,致使考核无法进行的;一经查实,取消被考核人当月所有安全奖连续二次及以上的同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车间、部门的评选资格。

6.6当月考核(除事故指标以经济形式直接考核外)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不扣当月安全考核奖,分数在60--70分(含60分)者,以100分为标准,差一分按照2元标准进行处罚,季度考核,季度兑现;分数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全月安全考核奖。连续两次,取消半年、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组的评选资格。

7考核过程操作流程

考核执行流程:考核执行者按照考核确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到被考核部门与目标执行者一起→对照考核表检查执行效果→被考核部门执行者提供记录和台帐→逐一比照→逐条评定→分别写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出扣分额度→交目标执行者签字确认→报相关领导审查签字→予以公布→建立考核台帐。

8考核纪律规定

考核执行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20号起至月末终结,考核应按时,依据要准确充分,考核结果要真实可靠,考核档案要健全明晰有连贯性和延续性,考核结果要严格逗硬兑现,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9、运行控制

本办法具体由安环企管处负责推动并严格落实,并列入安环企管处相关负责人的目标考核。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作业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的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3.职责

3.1分管安全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安环企管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环企管处备案。

4.1.2部门/车间级干部带班安排

部门/车间级领导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区长/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由安环处在每月1日下班前将下月部门/车间带班领导干部名单安排后发各部门,并在安环企管处门背后张贴。

4.1.3由安环处将每日带班领导干部的名单公布于办公区黑板上。

4.2带班职责

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部门/车间干部带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级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1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考核: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公司“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带班名单,每一次罚安环处责任人10元;

5.2.2带班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2.3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部门/车间“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篇4: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炼钢厂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厂安委会负责审批考评结果,批准执行奖惩金额。

第四条?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科)负责依据年度各单位指标分解,完成阶段性(月度)指标检测,检测依据作为考评结果报厂安委会负责人审批,交管理科计发。

第五条?管理科负责考评结果的执行,在计发各单位当月工资中安全管理比例时,能够提供书面考评结果,说明被考核理由。

第六条?其它职能管理科室对事故类考核职责:

一、生产科负责对生产事故下发考核通报,报安全科备案、报管理科执行考核;

二、技术科负责对工艺事故下发考核通报,报安全科备案、报管理科执行考核;

三、设备科负责对设备事故下发考核通报,报安全科备案、报管理科执行考核。

第七条?各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分级负责,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各单位详细奖惩细则。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八条?厂安委会每月在全厂工资总额中,设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安全工作的考核部分;年度安全奖励在年终奖中按相同比例兑现。

第九条?为确保实现年度控制目标,采用“周检查、月度考核、年度总评”的办法兑现,通过检查各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由安全科在月底出据考核凭证,报厂主管领导审批,考核结果明细报管理科执行计发考核比例的安全工资;月度得分总和作为年度的考评兑现依据。

第十条?考评计分及奖励办法:

以100分为基础,9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支付单位安全工资;89分以下按分值的百分比支付安全工资;被考核工资自动转入安全基金,作为季度、年度安全奖励资金。

第十一条?罚则

一、月度考核89分以下的不合格单位进行行政警告,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30%;连续两个月考核89分以下的不合格单位进行行政降一级使用,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50%;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89分的单位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总评资格。?

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的责任单位以零分计算,否决当月安全工资总额;否决责任单位领导当月绩效工资;否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年度内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资格;影响全厂利益的停发本季度全部安全奖金。

三、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考核

(一)、发生人员重伤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公司处罚金额总数的50%以上的比例,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接受行政处分,当月领取最低生活费,执行公司调查处理批复意见,并处下岗一个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只计发生活费。

(二)、发生人员轻伤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公司处罚金额总数100%,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接受行政处分,当月领取最低生活费,执行公司调查处理批复意见,并处下岗一个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只计发生活费。

(三)、发生重大生产、工艺、设备、火灾、爆炸事故的,否决责任单位安全工资100%,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接受行政处分,当月领取最低生活费,执行公司调查处理批复意见,并处下岗一个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只计发生活费。

(四)、发生较大生产、工艺、设备、火灾、爆炸、未遂、险肇事故,否决责任单位安全工资100%,责任单位主管领导扣罚当月绩效工资100%,责任班组长立即免职;事故责任人离岗接受15天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只计发生活费。

(五)、对渎职、失职、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者,责任单位领导停职检查;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对隐瞒事实真相,破坏事故现场者,一旦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依据相关条款从重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各车间可以根据依据本办法制定各单位详细奖惩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篇5: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制度

一、对公司及职能部门领导的考核

公司与主管领导必须每年进行两次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方面的考核: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征化管理制度和职能。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了解公司的生产、规划、计划和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标准化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批和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实施情况。

3、公司各部门领导阶层,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容,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把好安全生产关,考核内容参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评比,总结。

二、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的考核

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主体,他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和周边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及身体健康,因此,对车间及一线从业人员的考核必须季度进行一次,其内容有:

1、是否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是否牢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所在任务的安全职责,责任。

2、对生产设施、设备的性能是否真正了解,能否熟记各种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3、能否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4、年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可分解到每季度进行考核)

5、车间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情况。

公司

年12月20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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