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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源处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检测等的安全管理。如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监督管理工作。

(三)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四)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五)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六)负责特种设备、管道的采购、安装、检修等工作。

(七)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篇2:人力资源处安全职责

(一)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建立健全培训台帐,组织职工和新入厂工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二)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三)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四)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安排调换职工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教育、考核干部和职工晋级、评奖的重要内容。

(六)依照劳动法录用临时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和签订计划外用工的规定。

(七)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作业场所中存在的问题。

(八)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九)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并及时上报,按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十)负责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篇3: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车间级、岗位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学习和演练工作,并对车间演练效果定期进行评审;

(三)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档。

(四)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没有整改的要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制定具体责任人,督促落实。

(五)负责车间的安全投入计划,并按时实施。

(六)负责及时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方法,科学管理。

(七)负责车间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篇4:经营处安全职责

(一)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

(二)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如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质量合格证等。

(三)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销售、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或装卸,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营或装卸。

(五)定期对经营业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顾客进厂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包装物的维护保养。

(七)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岗位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篇5:技术开发处安全职责

(一)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

(四)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五)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六)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

(七)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八)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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