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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石内行驶车速成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高呼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篇2: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指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篇3:安全生产活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令、指令,树立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搞好业务保安工作,明确安全职责,机电主管科长为机电安全第一责任者,每一班组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检查员。

二、认真开展安全活动,毫不放松地对机电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处(厂)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机电方面的问题,机电主管科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复查,坚持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安全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广大机电职工、生产方面的安全状况及时向机电职工公布。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工作中时刻不忘安全,工作前要对场地、工器具进行检查,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离现场。

四、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五、认真组织机电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熟悉有关规程规定,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业务保安能力,做到“三好四会”,认真开展事故预想,事故排除等项活动。

六、认真组织机电职工积极投身各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如“冬春百日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月”等活动,确保机电安全。

七、机电部门和安监部门一起对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分析、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及经过,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处理。

八、建立健全机电事故汇报制度,机电科每月五日应将上月机电事故情况按规定表式上报公司机电处。

篇4: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行业、地方和公司的相关法律、规程、规范和规定;

2、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与监察;

3、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

4、负责应急救援中心启动管理与安委会日常工作;

5、负责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管理与监察;

6、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编制与实施;

7、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定与管理;

8、负责组织、参与各种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9、负责治安、保卫、反恐、劳动纪律检查与处理;

10、负责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和防护器材的日常管理;

11、负责员工持续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12、负责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管理,做到资料完整、归档及时;

13、负责员工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员工道德情操;

14、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5:防静电及避雷管理制度

一、防静电装置

(一)储罐、输送管理道必须根据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做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可兼做静电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

(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即使修复和更换。

(三)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建立档案,编号并登记。

(四)在爆炸危险区内进行接地装置电阻值测量时,所使用的仪表必须式防爆、隔爆或安全火花型的。

二、防静电危害“八不准”

(一)不准在原料输送过程中,进行储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二)不准使用导体和绝缘体两种材质组(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包括绳索)进行作业。使用导体材料时应与罐体跨接,且操作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应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应不大于1M/S。

(三)不准喷溅式灌装甲醇燃料,并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盛装甲醇燃料。

(四)不准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等外衣(内衣不应穿两件以上涤纶、腈纶、尼龙等才衬衣)、非防静电鞋以及丝绸或人造纤维袜子进行作业,上罐时不准戴手表或戒指等无关金属物。

(五)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梳头、穿脱任何服装、拍打衣服和互相打闹。

(六)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七)不准用压缩空气清扫输送管线和储罐。

(八)不准用表面电阻率大于106电阻/CM的材料铺设爆炸危险场的地面通道。

三、避雷管理制度

(一)避雷设施的设计、安装及电阻值要求,检测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二)避雷接地装置应由专职电工进行管理与检查,每年至少检测两次,并做好记录。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

(四)避雷装置应建立档案,并编号登记。

(五)遇有雷雨天气,应停止收、发作业,使设备复位。登高作业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返回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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