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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现场安全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设备设施安全规范

1.1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制订设备设施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或冒险作业,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设备及设施有异常现象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1.2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经理、使用部门经理、安全主任组成的视察组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所有设备都要存档,分类管理。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特种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发予合格证之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

1.4公司所有设施在设计、施工、使用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评估,保证安全设备设施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1.5一旦发现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主管人员,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在安全装置上添减仪器和零件。

1.6对电器设备﹐光管等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计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朮规定。

1.7禁止任何人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保护设施、安全装置待物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使用。在使用加工机器和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2、现场环境及人员安全规范

2.1生产现场的工具、材料、工位器具等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牢固。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2.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3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未经培训合格经过许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

2.5生产现场女职工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头发需包好在工帽内,不准戴围巾;男职工不准赤背、敞怀。操作机床时不准戴手套。从事特定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由公司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上岗。

2.6对危险作业、特种作业既要做到持证(必须是有效证件)上岗,又要做到无防护不作业,并按照危险作业工作程序去做,严禁野蛮操作。公司特有工种(如外观修理工、IC焊接工、SMT开机操作工等)需取得公司培训上岗证方可上岗,具体规定由人事行政部会同营运部另行制订。

3、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

3.1化学危险品是指国标分类标准中的易燃、易爆物质、压缩气体、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几种危险品,货仓应设立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化学品的性质和特性分类分堆存放,配备专门的防火防爆、防泄露、防静电、防渗出和通风降温装置,配备事故应急用品。

3.2货仓部门要建立可行的管理、储存、运输、使用规则并安排专人管理,设立标准存量清楚标识,禁止超标存放或标识不清,在存放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事故后采取的措施说明。非专管人员和指定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存放区。

3.3公司所购之危险品必须要有检验部门测定的相关安全数据(MSDS资料).如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燃烧性等安全数据,并且合格的标志和包装。

3.4所有使用危险品的各部门,要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措施,不得在露天或炽热的地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领用量不能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使用数量,超过一个工作日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

3.5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或个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动火管理,采取防火措施。

篇2:现场安全设备标志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标难规定了厂现场安全及设备标志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堆适用于厂属生产区域安全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淮,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

中电投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3管理机构和职责

3.1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入带电间隔,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标志的管理。

3.2本制度提出的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辅助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等(以下总称各类标志);

3.3标志管理实行三级管理网络,厂部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安生部、计划与市场营销部、党群工作部、运行车间、检修公司、靖源公司为工作小组的管理机构。履行标志管理的领导职能。车间以及班组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负责全厂相应标志的现场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和职责

4.1各标志的含义

4.1.1指示性标志包括各种门牌、橱柜标牌、料架标牌、各种定置线、模拟小母线、张贴的公开信息、办公用品的标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标志;

4.1.2警示标志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布置的警醒性的标志,在可能出现危险或出现危险趋势的场所均应布置适当、醒目的标志;

4.1.3禁令标志是指为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生产、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须强制遵守或执行的警示标志;

4.1.4交通标志是指道路安全标志以及厂房内安全通道、交通廊道等的指示性标志:

4.1.5消防标志是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区域以及火险等级划分等标志:

4.1.6安全标志是指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据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定所布置的标志:

4.1.7设备标志是指为辨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调度安全而根据设备名称以及设备编号所设置的标志;

4.1.8辅助标志是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

4.2各类标志管理范围的划分:

4.2.1指示性标志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管理;

4.2.2设备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

4.2.3辅助标志和禁令标志根据其内容和属性归相应归口部门负责管理。

4.3各类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

4.3.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4.3.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4.3.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不宜采用铁丝或采用绳线绑扎的方式固定;

4.3.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以及集团公司的《中电投视觉系统》的有关规定;

4.3.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以及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4.3.6设备标志应根据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统一布置。设备定货、技改、大修等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设备标志,并将设备标志是否正确列入竣工验收的内容。

4.4管理职责

4.4.1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

4.4.2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

4.4.3车间及相应班组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车间和班组应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5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

5.1本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5.2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3本标准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根据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6附则

6.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3: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

1总则

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变电二次设备作业安全措施的设置,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规》)“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的规定,根据省公司《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试行)》要求,结合盐城供电公司电力生产现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变电二次设备作业需要对变电一次设备装设遮栏(围栏)、悬挂标示牌,按《变电一次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1.3变电二次设备作业涉及室外端子箱,其安全措施设置按附录“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范例(试行)”室外开关端子箱部分执行。若室外端子箱与变电一次设备很近,且变电一次设备又需要设置安全措施,其安全措施可在变电一次设备安全措施中一并设置。

1.4变电二次设备作业设置安全措施前的“投、退有关压板”、“断开交、直流电源”、“切换电流端子”、“接、拆连接线(片)”、“插把的插入或拔出”等措施,按《安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1.5《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适用于变电二次设备检验、改建、扩建等电力生产工作。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运行、校验、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

1.6各单位可结合现场情况,依据《安规》和本《细则》制定补充条款,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1.7本《细则》的解释权属盐城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公司安全监察部。

2、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的范围

2.1在继电保护装置(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消弧线圈、母线、线路、断路器的保护装置等)上进行的工作。

2.2在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故障录波器、振荡起动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安稳等)装置及其他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等)上进行的工作。

2.3在控制屏、中央信号屏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上进行的工作。

2.4在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上进行的工作。

2.5在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对断路器、变压器、互感器等自端子箱开始)上进行的工作。

2.6在从继电保护直流分路熔丝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上进行的工作。

2.7在从保护装置到控制屏和中央信号屏间的直流回路上进行的工作。

2.8在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上进行的工作。

2.9在继电保护专用的光纤通道、高频通道设备回路上进行的工作。

2.10在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变电站内实现控制、保护、信号、测量等功能的电气二次设备,应用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对变电站进行运行操作、信息远传和综合协调的自动化系统)上进行的工作。

2.11在站用交直流系统上进行的工作。

2.12调度端自动化系统上进行的工作。

3、红布幔

3.1红布幔的规格可分为(宽度×长度,单位:米):

0.02×0.3、0.02×0.5、0.02×1.0;

0.15×0.5、0.15×1.0、0.15×1.5;

0.3×0.5、0.3×1.5、0.3×2.4;

0.8×2.4。

3.2红布幔应由红色、纯棉布料制作而成,其四边应拷边。

3.3红布幔适用于对相邻非检修屏(柜)和屏(柜)内除检修装置以外的非检修装置、二次端子排、电流切换端子、交直流电源(小刀闸、熔丝、空气开关)、压板、按钮的遮盖或隔开。

3.4设置

3.4.1悬挂法:将红布幔直接悬挂在二次设备上。

3.4.2粘贴法:将红布幔用胶带粘贴在屏面或屏面、屏内的设备上。

3.4.3吸附法:采用弱磁铁将红布幔吸附在屏(柜)上,离保护、自动化装置(屏前、屏后)15㎝以上,其产生的磁场不影响装置安全运行的合格位置。

3.4.4绑扎法:将红布幔绑扎在二次设备上。

3.4.5钳夹法:采用塑料夹子将红布幔固定在二次设备上。

篇4:高楼无塔供水设备施工现场安全布置

无塔供水设备的施工现场应整齐清洁,有条不紊,实行文明施工。各种设备、材料和废弃物都要堆放在指定地点。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运输工具和施工机械的类型和吨位合理确定道路的宽度,运输工具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行人不得贪图方便穿越危险区,无关人员不得在现场通过或停留,人员注意与运转中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有车辆或行人通过的交通道路上施工管道时,要在作业区范围内设社拦挡物,并设醒目的带戒标志:白天设红旗,夜间设红灯;必要时,经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可以封闭道路。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室内外孔、洞、井、坑、楼梯、平台等都要设防护栏杆,在有车辆或行人通过可能时,同样应设醒目的警戒标志:白天设红旗,夜间设红灯。

无塔供水设备安全施工的一般要求

(1)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和其他有害物质,这些物质要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并由专人管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应远离火源。在有火灾危险发生的地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毒器材。

(2)现场用火(如气焊、烘炉、加热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应由专人负责看管,并备水桶、沙子、泡沫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处施工时,要按规定划出防火区,禁止明火。

(3)在遇到坚硬岩石或冻土,需用爆破方法开挖管沟时,必须严格按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布置炮眼位置和确定装药量时,要注意不能对周围建筑物(特别是稠密的居民区)、构筑物和各种明设或埋设电缆和其他管线造成破坏,爆破时要采取安全防护和替戒措施,必要时,周围人员要离开危险区。

(4)高处作业或多层交叉作业场所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警围栏,脚手架、脚手板应符合安全规定,跳板和斜道要铺放稳固,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篇5:热电厂220kV升压变电站设备检修防腐工作现场安全施工措施

一、工作任务:1、220kV设备区GW4、GW6型隔离开关检修,机构小修。2、站内架构防腐,更换接地扁铁。3、更换设备区内锈蚀螺栓。二、安全措施:(一)根据工程施工环境,道路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目标为:杜绝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交通、火灾事故,力争实现工程“零违章、零缺陷、零事故”的目标。(二)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制订并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组织、责任、措施、监护、压力”五到位。(三)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让每位施工人员熟悉现场设备运行情况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作业指导书”等规章制度,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四)加强工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严格执行“三不伤害”原则,查禁各种违章现象。按程序施工作业,落实各级人员安全工作到位职责,杜绝违章。(五)坚持开、收工会制度,每天(项)工作要把布置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实行“两交”(交待工作内容,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及时总结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现象。(六)工地安全措施制度1、现场管理制度:1.1工程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工作,向施工人员讲清安全措施。1.2每天工作结束后,认真清点施工工具,检查施工电源是否断开,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1.3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临时遮栏、标示牌、消防器材、施工电源、气源、易燃易爆物品要符合规程规定安置与存放管理。1.4安装设备进行电气试验,调试时,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要做好临时安全措施,派专人监护及指挥。1.5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着装、进入工作现场戴安全帽、佩带胸卡。2、起重作业安全措施:2.1工程所需物资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要指定物资存放地点。运输车(吊车)进入工地要有专人进行指挥行车路径。2.2,配合司机检查:起重场地应平整,并避开沟、洞或松软土质,应将支腿支在坚实的地面上。吊车起重时,有专人指挥。起吊物应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2.3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2.4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2.5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2.6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2.7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2.8本工程起重作业安全措施:2.8.1调运设备时吊车应避开电缆沟,应与带电设备保持3.0米以上安全距离,吊装期间,设专人监护,旋转半径不得超过施工范围。3、焊接及切割安全措施;3.1电弧焊3.1.1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3.1.2焊接与切割的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应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宜设挡光屏。3.1.3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并应防止灼伤。3.1.4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必须经常检查并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3.1.5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3.1.6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气源,整理好器具,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3.1.7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多台集中布置时,应将电焊机和控制刀闸作对应的编号。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3.1.8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应有单独的电源控制装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3.1.9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点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焊钳及电焊线的绝缘必须良好,导线面积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禁止使用电缆管等作为电焊地线。3.1.10电(气)焊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3.2气焊与气割3.2.1现场存放: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暴晒,乙炔气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使用。3.2.2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3.2.3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焊接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M,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M。3.2.4气瓶瓶阀及接管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阀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气瓶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3.2.5气瓶的阀门应缓慢开启。开启乙炔气瓶时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3.2.6减压器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3.2.7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乙炔气的供气阀门,并卸下减压器、焊炬和割炬,整理输气胶管,才能离开工作现场。3.2.8氧气管为黑色或蓝色,乙炔气管为红色。乙炔气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软管,不得使用弯折管的处理方法。3.2.9氧气管、乙炔气管严禁沾染油脂,严禁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4、安全用具使用规定:4.1施工使用铁鞋、安全带、梯子、钢丝绳等必须经检验合格。4.2站内必须使用绝缘梯,搬运应由两人进行,在设备区及屋内应放倒搬运。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4.3安全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不得移作他用。4.4竹(木)梯、绳梯使用时遵守下列规定:1)竹(木)梯与地面夹角以60°为宜。2)上下竹(木)梯时不得手持重物;不得两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上工作;竹(木)梯有人时严禁移动。绳梯的吊点应固定在牢固的承载物上,注意防火、防磨。5、施工电源管理规定。5.1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班组或指定专人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措施。5.2配电箱应牢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裸露。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装漏电保护器。5.3施工用电的维护人员应配备足够的绝缘用具。5.4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5.5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前进行全面地清扫和检修;在台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特殊性的检查维护。5.6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6特殊施工方案,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7随时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8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施工环境、作业条件、机具设备、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制止或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汇报,待一切安全条件得以满足后,方可继续施工。9工地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用品的安全标识要符合规程规定。10如发生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汇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工作。11工程开工前,办理好施工现场有关安装施工手续。12特殊过程的安全控制?本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应合理安排工序,改进施工程序,加强交叉作业安全监护,合理安排施工人员,降低不安全因素,杜绝事故隐患,对特殊过程施工作业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a)工程前期,设备及材料运输、装卸,应加强车辆管理及驾驶员、起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和设备材料损坏。b)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气源、油品、油漆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品的专项管理,严格控制火种;c)注意对起重作业及电气焊人员的作业安全监护与控制;d)进行高压试验及设备或系统通电调试时,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加装临时遮拦、标示牌及设专人监护。e)有交叉作业时,施工人员的作业范围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七)本项目工地施工危险点及预防措施表危险点的预测预防对策个别职工安全意识淡薄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核;2、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及奖惩办法;3、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工作班人员应知道工作票中所作的安全措施。工作票安全措施:合上检修设备接地刀闸。高空落物及高空跌落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脚手架、工作平台搭建要符合规程;3、高空作业时,所有器具要固定好,材料要放置好,不能上下抛掷工器具和材料,在二楼设专职监护人。4、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穿软底鞋,在瓷质部分上攀登应注意防止滑落。在支柱瓷瓶上工作要特别注意防止支柱瓷瓶断裂。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传递物品用传递绳,禁止上下抛掷。相邻带电设备易发生人员触电。应设专责监护人。现场使用检修电源或低压用电设备,漏电保安器不能正确动作.保险不全或选择不当易发生人身触电.设备损坏事故。1、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使用合格的电动工器具;2、支路电源箱要加装漏电保安器;3、不允许私设乱拉电源。4、检查检修电源箱漏电保安器动作正确,保险齐全,容量适当。人员.物体越过围栏,易发生人员触电。严禁任何人员钻.跨围栏进入带电设备区。绝缘梯使用时梯脚没有防滑垫,与地面斜度不当,易发生坠落.倒梯。搬运梯子等长物时,易发生误碰带电设备。搬运梯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梯子靠在设备上要与地面保持60°角,并有人扶梯子火灾1、施工动明火时,要有防护措施;2、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3、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交通事故1、站区内外行驶要限速;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吊车作业,易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吊车的工作位置应选择适当,支撑应稳固可靠,并有防倾覆措施。专人指挥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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