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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的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省、市和县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系统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大体一致,主要内容有机结合,预案之间无缝衔接,与上级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二)科学性。深入研究、分析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机理、影响的范围和发展的规律,科学设定预案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吸取以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意见,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针对性。预案的制订要符合实际,要根据地区特点和部门自身的特殊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四)应急性。应急预案的程序设计、组织结构和内容体系要体现高效率,突出反应的快速性和处置的果断性。

(五)操作性。应急预案内容具体规范,情况预想合理准确,处置程序措施切实可行,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环节的流程和执行主体明确。

第三条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预案的起草编制和修订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预案管理工作。县直各单位(部门)和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五类三级,即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社会单元应急预案和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五类。

第五条县级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人民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以下编制审核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

(一)立项。由县应急办提出书面立项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后正式立项。

(二)起草。县应急办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进行起草,并组织征求县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召开专家评估会进行论证。

(三)审核。县应急办提出县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草案及修订说明,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审定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由县长签发。

(四)印发。县总体应急预案经县长签发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县应急办负责解释。

(五)发布。县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后,县应急办应会同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六条县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按照以下编制审核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

(一)立项。由负责该项工作的县直和驻嘉有关部门(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立项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办)负责初审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立项的理由,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主任审定同意后正式立项。

(二)起草。县专项应急预案立项后,主办部门(单位)组织专门班子,依据市和县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专项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起草。草案经主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报县应急办,预案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同时上报有关部门的会签意见。

(三)审核。县应急办会同主办部门(单位),组织专家对预案草案初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并提出《预案初审意见书》;主办部门(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同时征求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意见;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及相关资料(预案报审稿、相关部门会签意见、意见采纳情况、《预案初审意见书》)等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报分管副主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审发。

(四)印发。县专项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主办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五)发布。县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县应急办会同主办部门(单位)、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七条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按照以下编制审核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

(一)立项。由负责该项工作的县直部门和驻嘉有关部门(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立项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办负责)初审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立项的理由,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主任审定同意后正式立项。

(二)起草。县级应急部门预案立项后,主办部门(单位)组织起草班子,根据省、市和县总体应急预案、上级相关部门预案和本部门(单位)实际做好草案的起草工作。草案经主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报县应急办。

(三)审核。县应急办会同主办部门(单位)组织专家对预案草案初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并提出《预案初审意见书》;主办部门(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同时征求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意见;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及相关资料(预案报审稿、相关部门会签意见、意见采纳情况、《预案初审意见书》)等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报分管副主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审发。

(四)印发。县部门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由主办部门(单位)印发(注明“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负责解释,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五)发布。县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主办部门(单位)会同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社会单元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等社会基层单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制订的预案。中央部属单位和部门的应急预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当组织较大规模的*、庆典、会展、商贸、文化、体育等活动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主办)单位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前3天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备案)。

第十条乡镇一级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参照县级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内容体系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执行;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内容体系按照本专业(本部门)有关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执行。

第十二条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在遇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根据处置情况和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对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修订负责单位、审核、印发及解释权与编制过程一致。

第十三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存档和备案,同时建立纸质文本和电子数据版本的预案目录和预案信息库,使用专门房间、专用文件柜和专用电脑进行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实施的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形式实施。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单位)是否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器材装备、信息报告、应急保障、预案演练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种类要素是否齐全、管理是否科学规范等项内容。

第十五条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应急预案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针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演练主要包括四种形式,即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分项演练和集结点验。应急预案演练的方法主要有:实兵综合演练,指挥中心、指挥部应急指挥演练,救援队伍集结与展开演练,指挥部与各救援队伍协同演练,应急指挥员带通信工具演练等。

第十七条各乡镇政府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县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演练活动由县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承办。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篇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完好,提高我公司的技术装备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设备管理制度。

2、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管理的政策、目标及实施方案。设备物资部为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到:

3.1管好设备:健全设备的台帐和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做到零部件、附件齐全完整。

3.2用好设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不文明或违章作业。

3.3维护保养和修理好设备: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或使用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作业,并严格按设备的修理规范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质按时修好设备。

4、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必要的理论知识,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二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密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6、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操作证”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核)合格,取得专门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7、各单位对设备的用油、用水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制度的执行。

7.1润滑油在使用前应实行“一沉淀”(机油沉淀72小时)、“三过滤”(进库、出库和加油前均应过滤),防止水和杂物进入设备的内部。

7.2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设备的用油牌号、润滑周期和润滑点,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六定”的要求进行,即:定人负责、定期检测、定点润滑、定时加油、定量给油、定质换油,保证油品对号率100%,做到量足时准。

7.3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用水要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和使用环境温度,合理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

7.4设备使用的汽油、柴油等在加注前也应采取必要的沉淀和过滤措施。

8、设备外委各级修理、保养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填写外委修保审批单,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公司范围内协调确无修理能力时,经批准后方可送到社会上修理,否则不得外修。如各单位自行外委修理,则由经办人及单位领导承担全部费用。

9、安全生产设施、设置检修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器材、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9.1各单位和项目作业现场负责人为分级管理主责人,各项目作业现场按分项指定对应的检修实施人员,实施检查。

9.2特种设备由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修,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专项检修工作。施工用电由现场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和专项检修,特殊情况下和电力部门做好检修工作。中、小型机械由现场设备管理员负责检修落实,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材料员及时予以配合。检测器材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材料员配合实施检修,必要时及时送专门机构落实检修。其它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

9.3日常检修项目必须及时发现,随时检修,问题处理在当日完成。

9.4日常检修要保持相应记录;专项检修按程序做到有交底、有实施监督、有检测验收以证检修质量。所有检修资料做到及时归档,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9.5对检修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篇3:安全通道的设置管理

1.目的

设置满足规定的安全通道并实施有效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在遇有火灾情况下能安全有效的撤离和施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建筑和场地。

3.职责

3.1新建建筑设施由设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通道的设置、保持和维护。

3.3消防安全专职人员对各场所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和监督。

4.安全通道的设置、管理要求

4.1公共建筑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人数少于50人,面积小于60M2的建筑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

4.2楼房的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底层疏散门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宽度不宜小于1.4M。

4.3公司范围内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经过的建筑门、洞时其净高净宽≮4M,门垛之间净宽≮3.5M。

4.4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3.5M,道路上空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4M。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4.5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位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

4.6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这设有拦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不小于1M。

4.7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不允许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

4.8厂房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不应采用侧拉门。

4.9车间内安全通道,人数200人以上时≮1.8M,一般安全通道≮1M

4.10所有设施、器材与周围物品应有1M以上距离,且有1M以上通道与通道相通。

4.11库房安全通道按“库房消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12所有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始终保持畅通,不许堵塞堆放物品。

4.13消防安全专职人员应对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消防车道等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与各所在部门消防负责人通报,要求及时纠正与处理。

篇4: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检修期间的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和职工。

2?所有系统检修或单机检修都应编写书面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同时也是安全责任人。

3?开好检修会,即企业检修会、车间骨干会、班组会,精心安排,认真布置,层层动员,让职工对检修安全心里有数。

4?抓好安全教育,尤其对外单位配合协助检修的人员和民工要进行检修前的专门教育。

5?对重点检修部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试车,恢复生产。

6?做好检修所需的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所有进入检修场所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同时有人监护。

7?严格停送电规定,实行统一指挥,停送电责任人不可随便更改,确需变更停送电责任人,必须用书面形式报告企业停送电总负责人。

8?停送电的联系方法,实行工作票制。

9?所有电气检修专业人员,必须采取确认措施,检查明显断开点、挂牌、短路接地、验电。学徒工、实习生不得单独作业。

10?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检修前要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严禁在悬吊的工作物下作业,严禁在设备运转中检修。

11?避开上下层同时作业。确需上下层同时作业的部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无关人员或多余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下方,上层人员的工具、备件、材料要放在安全地方,严禁向下扔物品。

12?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严格领用手续,放置符合安全规定。

13?上下流程配合检修时,要指定联系人,外单位协助或配合有关设备、机台的检修人员要遵守企业有关管理规定,服从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14运送检修材料配件,要做到备件、物件固定好,做到车辆不超载、人货不混装。

15?企业领导和管理者要把精力集中在检修方面,深入现场检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发现违章行为和无安全措施的项目必须立即纠正或补充措施。

16?检修期间,各级安全人员要坚持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其它部位巡回检查,协助责任人把好安全关。

17合理安排检修进度,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减少人员连班作业,禁止24小时连续作业。

18?加强检修中的协作精神,提高互保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在检修的全过程开展“三不伤害”活动(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19?各企业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对所属单位职工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篇5:工会主席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责任

1.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3.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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