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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副厂长是所带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

三、主持好班前安全生产会议,对职工进行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并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在厂长的带领下,负责当班零件加工、设备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五、合理安排生产,不违章指挥,保证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六、参加矿、厂会议,接受厂长安排的安全生产任务并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七、认真学习规程,提高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八、当班严禁“三违”。一但出现,立即制止,并记录上报,不得隐瞒。

九、当班出现事故后,应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详细记录,如实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隐瞒。

十、配合厂长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章操作施工。

十一、及时排查隐患,并拿出隐患整改措施,做到三落实。

篇2:企业副厂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四)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六)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八)按规定负责返回“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使用管理。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度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设备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四)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

(五)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七)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组织机构、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九)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机动、设备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经营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五)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六)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八)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九)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度经营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人事教育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四)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香烟、火种、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六)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七)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人事教育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工程(基建)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数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制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组织或参加工程(基建)系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七)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工程(基建)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年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三)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四)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五)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六)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七)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八)副总工程师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

总会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二)执行《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三)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篇3:企业厂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厂长(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四)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五)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械,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七)主持召开厂(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制度。

(九)建立制定并执行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十)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厂长(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篇4: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厂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及上级有关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积极支持分管安全付厂长的工作。

(3)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新产品、新工艺的设计、安装、投产运行,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与验收,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凡设计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准施工;竣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不批准投产。

(4)在制定或编制本企业的各项计划、规划或总结工作时,应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列为内容之一。

篇5:主管安全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积极领导与支持安技部门的工作。对安技部门的工作应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

(2)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及上级有关指示,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落实。

(3)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在编制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审查本厂年度、季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按期检查措施的落实及其效果。

(4)有关革新、挖潜、改造、大修等工程项目,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还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定期向厂长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因临时任务需要组织职工突击或因工作需要必须组织两个部门以上的职工在同一地点作业时,必须确定专指挥,制定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安全进行。

(6)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对待特殊工种,要组织专门培训与考试;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7)加强对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兼职人员的领导,积极支持他们开展日常工作。

(8)领导、组织、并参加本企业各种形式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限期整改。

(9)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清除事故隐患和职业病,组织编制、审检安措计划,并纳入生产计划,保证按期实施。

(10)对本厂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工中毒情况,要综合分析,摸清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多人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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