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篇2: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分厂、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工会、人事、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分厂、部门以及安全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6.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离职学习培训(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8.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或抵消外发数。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篇3:公司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篇4: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
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五)
各部、室:
根据《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请各部室认真执行。
一、公司统一发放劳保用品
职工工作服(含秋季和夏季)使用期限为24个月,工作鞋(仅限于制造工程部、市场管理部的非管理岗位及办公室保洁工、餐厅人员)使用期限为12个月。冬季防寒服作为职工福利,视企业效益而定,原则上使用期限为48个月。
二、特殊工种劳保用品
1、维修电工:每月一付线手套,12个月一双绝缘鞋。
2、配电室电工:每两月一付线手套,12个月一双绝缘鞋。
3、锅炉司炉工:每月一付线手套。
4、锅炉水质化验:每月一付线手套。
5、电焊工(暂无待设):24个月一双劳保皮鞋,每月一付线手套,电焊手套及头带式面罩以旧换新。
三、其他工种劳保用品
1、设备操作工、其它辅助工:每月一付线手套,每月一个卫生口罩。(装箱工及成品出料工每月两个卫生口罩)
2、管道工:24个月一双防水胶靴,每月一付线手套。
3、保洁工:每月一付线手套。
4、厕所、浴室工:48个月一双耐酸胶靴、2个月一付耐酸手套、2个月一付耐酸口罩。
5、香料调配工(待设):48个月一双耐酸胶靴、6个月一付耐酸手套、每月一付线手套。
6、汽车司机:每月一付线手套,叉车司机参照相同标准。
四、其它劳保用品
雨衣:只发给一润、二润、RC80操作人员、管道工及消防监控室,根据各岗位实际使用情况以旧换新。
五、注意事项
1、兼职人员按以上规定有配备相同用品的不再重复发放。
2、各使用部门根据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一次劳保用品需求,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并具体采办。
3、因特殊情况需添置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打报告,经办公室审核并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采办及领用。
4、领用及发放办法:各使用部门按季度从办公室领用后,要建册逐月或逐季度发放,发放册每年统一交办公室保管。
篇5:Z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条例
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条例
第一条目的:完善员工福利,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二条劳保用品由人事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发放,财务部专人负责采购工作;
第三条劳保用品购买须以"务实"性为原则,力求真正满足员工日常所需;
第四条劳保用品每季度发放一次(原则上为季度第一个月中旬);
第五条员工领取劳保用品须按规定签字登记以便人事行政部进行数据统计;
第六条本条例由人事行政部拟定并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