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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汇报,支持和指导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或主持(董事长、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协助董事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9、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主持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部门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11、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篇2:分管生产经营的监狱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生产经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项目设计、施工、改造、验收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并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条款;同时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有关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工伤事故时,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以身作则,按章办事,正确指挥生产。在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遇有安全生产隐患,应本着“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先行整改隐患,然后进行生产。

(六)组织临时性或者突击性生产工作时,要根据任务的性质和情况,制订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或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责成专人负责,防止发生事故。

(七)负责组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八)组织生产经营系统大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生产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九)负责设备大型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十)在定期召开的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中,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十一)组织生产经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二)按照上述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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