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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条本公司职工一律凭工作证或上岗证进厂。外来人员(施工、培训、实习、厂内临时工、参观人员等)凭临时入厂证或持有效证件到门卫管理部门办理入厂手续后,方准入厂。

第二条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准进入操作岗位。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教育手续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或施工区域。

第三条入厂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严禁随便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地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

第四条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罐区。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岗。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足、穿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衫、裙子和背心上岗。

第六条机动车凭车辆通行证入: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确实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

第七条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物:严禁私自灌装各类油品和液化石油气。

第八条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和儿童带入厂区。

第九条严禁占用、堵塞厂区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上方架设地面高度低于5米的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

第十条未经公司批准,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操作控制室,岗位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待。

第十一条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科)室人员需要向正在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了解情况、安排考试或提问有关问题时,应征得当班班长的同意,并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去食堂或回家吃饭,连续生产的岗位,公司要安排送饭到岗位。在岗操作人员因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须经班长同意并安排有资格的人代岗后,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上岗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上岗证”和“安全承诺书”。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HSE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生产装置指华胜公司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或试车期间,包括装置、罐区、成品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是指:非本生产装置人员(队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装置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其它场所和部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作业,必须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向生产装置安全员提出作业申请。

2、装置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装置领导或安全员审批。

3、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分别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审批单位、施工点具体负责人和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存。

4、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第六条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持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装置区域或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1、施工作业前,持一般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负责人和作业区域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开工。

2、施工机具必须达到该装置区域或部位的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必须戴阻火器。

3、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该施工作业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

4、施工结束应清扫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九条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是进入生产装置区域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篇3: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如配电室、锅炉房、燃气调压站、电梯机房、库房等部位确定为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要害部位。

2、上述重点要害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或采取分隔措施。确定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等,并明文张挂。设备设施的操作和管理要定人、定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4、重点要害部位,都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5、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6、重点要害部位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设库房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

7、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对未取得上岗证书的人员,不准单独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8、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对有危险和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设备进行检修时,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到场,制定维修方案,监督维修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违规操作行为有权制止。

9、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要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的绝缘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定期送交有关单位进行校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10、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安装、维保,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11、室外使用的设备设施高度超过15米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篇4:某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六、责任目标:确保库房无失窃情况、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伤害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的丢失,进出物品登记率100%,验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篇5:某公司各单位三级安全管理职责

生产车间下属各工段、班组;生产保障部及公司各相关部门下属各科、室、班组等,主要负责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和各岗位安全操作执行情况。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好每日班前安全交底会和周五安全学习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2、负责教育组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做到严格考核,奖罚分明,抵制各类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新进公司员工、劳务工入司“三级教育”中的班组安全教育,在正式操作之前,指定专人负责带教。

4、严格执行QOE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各项要求。

5、负责经常组织人员检查生产现场中的各种危险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紧密结合生产和事故案例对组员进行安全意识、遵章守纪的经常性教育,包括正确使用劳防用品等方面的教育。

7、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积极抢救伤员,同时做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制订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等方面的工作。

8、组织现场安全生产的日检查,并做好班组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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