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相关记录
《工器具台帐》
《交接班记录》
篇2: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3、本制度仅适用于各科、室、站、所,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标准(详见附表)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置数量,是指应配备的最低数量。
三、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1、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线路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用电管理所安全生产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2、安全生产工器具损毁,需以旧换新的办理流程为: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盖章——带申请并携带损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至安监科签字盖章——生产技术科签字盖章并出具计划单——凭计划单到器材部领用。
3、以旧换新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必须有公司的合格证或标志,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好合格证或标志。
4、因工作需要需增配安全生产工器具的办理流程为: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盖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管生产副经理签字——公司经理签字——安监科存档、生产技术科出具计划——到器材部领用。
四、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为第二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3、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5、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产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7、安全生产工器具根据安监科的安排,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部门出具的试验合格证。
8、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9、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10、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11、安全生产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2、安全生产工器具专用仓库的湿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进行烘干。
13、应建立专用安全生产工器具文件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4、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6、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产部门每人一个配置(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个人保管,部门统一放置,人员调动时安全帽跟人走。
五、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产工器具仓库,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应将安全生产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时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的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安全员应每月对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安全生产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安监科,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六、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检查
1、安全生产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安全员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清洁、完好。
(2)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3)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安全生产工器具定期预防性的试验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如下: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3、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等定期试验由安全监科安排进行检测,安全帽按使用期满淘汰的原则更换。
4、新购置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按照《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交接,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5、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6、各部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试验报告书由各试验部门保存两年。
八、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2、有下列情况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予报废:
(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6)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8)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
(10)因安全生产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
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或损坏以及经检查、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班组向本部门安全员反映,经安监部门确认后进行更换或补发,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因违章行为、故意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丢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
篇3:安全工器具管理考核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报安监部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和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负责;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安全帽按电力行业标准分颜色配发。管理人员戴红色;检修、试验人员戴蓝色;运行人员戴橘黄色;外来人员戴白色。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1、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2、安监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依次扣取相应分数。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5分。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所拥有的班组、部门负责组织;安监部负责监督。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部门统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第二十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第二十一条?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5分。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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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特制定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2、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1、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2、以旧换新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必须有公司的合格证或标志,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好合格证或标志。
三、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为第二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3、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5、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产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7、安全生产工器具根据安监科的安排,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部门出具的试验合格证。
8、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9、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10、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11、安全生产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2、安全生产工器具专用仓库的湿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进行烘干。
13、应建立专用安全生产工器具文件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4、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6、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产部门每人一个配置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个人保管,部门统一放置,人员调动时安全帽跟人走。
四、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产工器具仓库,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应将安全生产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时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安全员应每月对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8、安全生产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安监科,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五、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检查
1、安全生产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安全员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是否清洁、完好。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安全生产工器具定期预防性的试验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如下
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检修后或关键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3、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等定期试验由安全监科安排进行检测,安全帽按使用期满淘汰的原则更换。
4、新购置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按照《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交接,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5、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6、各部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试验报告书由各试验部门保存两年。
七、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2、有下列情况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予报废
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
因安全生产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
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或损坏以及经检查、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班组向本部门安全员反映,经安监部门确认后进行更换或补发,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因违章行为、故意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丢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
篇5: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创建一个文明、卫生的现场环境,针对风电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各风电场严格执行。
现场文明卫生要求标准:
1.地面清洁,无烟头、杂物、积水、积灰、污垢。
2.所有区域墙围、文件柜、更衣柜、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控制台、仪表盘面、微机机柜、电话等清洁无杂物。
3.门窗玻璃完好、无积灰、明亮、门窗干净、门窗转动灵活。
4.控制室控制台清洁,运行日志、表报、台帐等按要求排放整齐、不能乱写和随意撕用及禁止乱放其它任何无关东西。
5.文件柜内资料、文件和工具柜的工具应摆放整齐。
6.现场工器具使用完毕,放在规定位置。
7.剩菜、剩饭倒至规定地方,禁止乱倒。
8.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规定地点。
9.禁止乱倒水、乱扔纸屑等,禁止在现场戏耍。
10.清扫卫生所用绵纱、抹布等不得遗留在现场。
11.设备检修完毕,清理现场杂物,清理设备卫生,恢复原有安全设施、标志。
12.各值值班员均应遵章守纪、文明礼貌、不做有损文明生产的事情,并保持文明卫生工作坚持不懈。
文明礼仪要求:
1.所有现场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衣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佩带胸卡。
2.现场人员应保持精神饱满,仪表大方。
3.接听电话应说“您好”、“请问”等礼貌用语,挂电话应说“再见”等礼貌用语。
4.有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值班室时,应主动起列,笑脸相迎,遇人提问,应积极介绍现场的情况。
5.参观人员离开时,应笑脸相送,并欢迎再来指导工作。
现场卫生清扫规定
3.1主控室及其所放置的物品卫生应每天交班前清扫一次;
3.2保护室、保护柜及保护室内其它物品卫生每周清扫一次;
3.3配电室及其设备卫生每周清扫一次;
3.4主控楼、综合楼门厅及楼上、楼下走道卫生每天清扫一次;
3.5变电站内地面、草坪卫生每月清扫一次;
3.6各风电场按人员情况划分相应卫生责任区;
3.7每月安排一次卫生大检查,并进行考核;
3.8卫生责任区每季度轮换一次,轮换时,负责人必须将卫生区清洁干净后移交,如未达到标准,轮换人可拒绝接收。
本规定从下发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