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易制毒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采购部、使用单位。
4.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东阳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
篇2: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岗位职责范本
1、专管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具备上岗资格证。
2、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库的管理工作,实物和帐目上交下接要有记载,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3、负责对进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核对、数量、质检报告进行检测,查验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4、仓库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进货前要检查仓库是否通风,干净,发料后也要及时地对地面进行清扫。
5、必须熟悉易制毒化学品的的性质,并按要求分类存放,性质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库混存。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库房内、贮槽周围使用移动电话等。
7、仓库内外及贮槽严禁火种,并隔绝热源。
篇3:采购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职责要求
1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工作。
2通过系统申报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信息,并办理购买证(备案证明)。
3并按规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仔细核对数量,并监督入库。
4建立并及时的记录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帐,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证备案存档。
5在购买过程中负责与公安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6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月报工作。
7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
篇4: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有效处理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发生火灾、被盗等意外事故发生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梅本松担任,副组长由祝松青、张克担任,成员由汤江胜、方新民担任。
2、加强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全员懂得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性。
3、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时消除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4、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灭火,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大小和燃烧面积小,及时采取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的灭火战术;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2)扑救人员应在上风扑灭火苗,扑救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品的名称和主要危害特性、火势蔓延的途径,燃烧的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一般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4)消除余火。
5、采取预防措施由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加强管理,如有丢失或被盗现象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电话:110。如发生火灾时有人员烧伤,则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
6、领导小组电话:梅本松:
?祝松青:
宿松县隘口初级中学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篇5:某某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某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保证我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和《公安部87号令》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采购、保管、领用、管理各方遵照执行。
一、采购
1、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我校物资供应中心指派专人持证统一购买,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校财务不予报销。一经发现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员应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3、要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和《公安部87号令》的规定进行采购;
4、要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要提供合法健全的手续,凭证购买;
5、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供货方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出具我方购买证明;
6、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结算;
7、相关的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
二、保管
1、保管员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及安全保管要求;
2、要随时了解易制毒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3、要建立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的进出,相关材料保存两年备查;
4、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上报给公安机关。
三、领用
1、领用人须熟知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2、领用人进出库房须在保管人员带领下领取,不得私自进出易制毒化学品库;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量应尽量满足教学科研单次使用量,不应大批量领取积压;
4、领用人应按照保管人员的要求在相关的领用凭证上签字;
5、领用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安全盛器盛放运输,确保安全。
四、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私自从其它渠道购买的含实际购买的是易制毒化学品而票据开的是非易制毒化学品的、及领用后又流入校外及其它非法渠道的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的,将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我校的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保管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
2、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由保卫处负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共计23种)
第一类(12种):1)1-苯基-2-丙酮、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胡椒醛、4)黄樟素、5)黄樟油、6)异黄樟素、7)N-乙酰邻氨基苯酸、8)邻氨基苯酸、9)麦角酸※、10)麦角胺※、11)麦角新碱※、12)*(伪*、笑旋*、去甲*、甲基*、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类物质)※;
第二类(5种):1)苯乙酸、2)醋酸酐*、3)三氯甲烷*、4)乙醚*、5)哌啶*;
第三类(6种):1)甲苯*、2)丙酮*、3)甲基乙基酮*、4)高锰酸钾*、5)硫酸*、6)盐酸*;
说明:1、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2、带有*标记的是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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