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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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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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推动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规范地震应急救援检查,提高地震应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发现并尽早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地震应急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及时、有序,高效的实施地震应急和救援工作。
三、丹东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由丹东市地震局负责,对三县(市)地震局进行检查。
四、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情速报规定》、《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内容约定》、《辽宁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辽宁省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辽宁省地震系统应急预案》、《辽宁省地震灾情速报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地震应急预案管理
1、地震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2、推进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及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与应急技术装备
1、地震应急指挥场所的建立;
2、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立,日常维护和使用情况;
3、地震应急装备配置、管理与维护。
(三)地震应急响应及现场工作
1、地震现场应急队伍组织与建设;
2、地震灾情速报人员网络建设;
3、地震应急戒备的组织与实施(各种保障方案落实情况);
4、地震谣言的调查与平息;
5、震情应急、临震应急、震时应急的组织与实施;
6、地震现场工作的准备,组织和相关车辆、后勤保障工作的落实。
(四)地震紧急救援工作
1、地震紧急救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社区志愿者救援队伍、避难场所的建设;
3、其他灾种相关救援队伍资料的掌握及与之相互协作机制的建立;
4、地震应急救援的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五)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培训及演练
1、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地震应急现场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3、地震应急演练实施和总结。
(六)除以上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外,市地震局年度内安排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五、各县(市)地震局应根据检查内容,充分准备相关工作的基础资料、预案文本、照片、图件物品等材料。
六、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方法:一般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调查以及查看应急演练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并适当组织抽查。
七、丹东市地震局负责对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向全市地震系统进行通报。
八、参与检查的人员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受检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纪检委制度 纪检组制度 纪检制度

组委会制度 组织制度 组训制度

篇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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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会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项目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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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作为防止工伤事故,消防职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必须讲求时效性。如安全网、脚手架、井字架、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都必须齐全有效。
2、项目部组织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更新发行安全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施工(生产)过程中,随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有关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安全设施作业部门(班组和人员)都必须认真遵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5、各种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7、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
8、因施工(生产)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以及专职安全员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9、各施工(生产)任务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方可拆除。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的规定进行,并派专人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9、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以及变电站)《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有关条文制订。

产品制度 产房制度 QiQuha.com人事处制度

人事科制度 人事制度 人事部制度

篇4: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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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公司检修、运行维护期间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适用。
3、引用标准:
3.1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内容:
4.1脚手架搭设:
4.1.1搭设单位技术人员编制脚手架搭设施工措施,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制度;搭设高度超过15米以上的脚手架,施工脚手架、特殊脚手架需要单独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4.1.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交底,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4.1.3搭设脚手架必须由持证架子工操作。
4.1.4安全要求:
4.1.4.1搭设单位搭设脚手架前,应检查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是否完好。严禁使用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脚手管,严禁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及断裂、有疤节的脚手板。
4.1.4.2脚手架搭设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同时设安全警示围栏,严禁上下或水平抛掷扣件、脚手管、脚手板。
4.1.4.3脚手架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牢固,不准使用有死弯、折痕、反复使用的8#铅丝,或用细于10#的铅丝绑扎脚手板。
4.1.4.4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设置二道防护栏杆,步道和平台两侧设18cm挡脚板,按规定封挂立网,立网的下端与脚手管绑扎好。
4.1.4.5搭设后的脚手架平台结构必须符合承重设计要求,脚手架荷载保证270kg/m2,集中承受力<150kg/m2。
4.1.4.6搭设各类脚手架应设施工人员上、下的爬梯或步道。
4.2脚手架申请:
4.2.1各专业队如在日常检修工作中需要搭设脚手架,应首先填写《脚手架搭设申请单》申请,同时联系搭设单位进行搭设。
4.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单》,并通知搭设单位进行拆除。
4.2脚手架验收:
4.2.1中小型脚手架搭设完毕,由搭设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使用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验收。如共同验收合格在《脚手架合格证》上签字,但如生产办生技科检查后发现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规范,将对使用单位的验收人、安全员进行考核(见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4.2.2大型(15m以上)、特殊脚手架(吊架、挑架等)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会同生产办生技科人员共同验收,并在《脚手架合格证》上签字,但如生产办领导检查后发现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规范,将对生技科验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同上)。
4.3脚手架挂牌:
4.3.1脚手架验收合格后,由搭设单位负责人负责挂牌。
4.3.2牌上标明使用项目名称、使用单位和搭设验收人、检验日期。
4.4脚手架使用:
4.4.1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使用的脚手架,纠正不正确使用脚手架的行为,如纠正工作推行有困难,可直接报告项目部安全监察体系处置。
4.4.2安全要求:
4.4.2.1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脚手架上的任何部件。不准任意拆除脚手架的脚手管、脚手板和绑扎铅丝。
4.4.2.2脚手架上下不能放置超出脚手架承载能力的设备和物品,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吊管道、设备的起吊点。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重吊装放置设备和材料的承重地点。
4.4.2.3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灯具的电源线,必须加装PVC阻燃绝缘管或加设绝缘子。
4.4.2.4脚手架的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
4.5脚手架拆除:
4.5.1拆除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由拆除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拆除措施,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制度。
4.5.2拆除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4.5.3拆除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操作。
4.5.4安全要求:
4.5.4.1设置安全隔离带、警戒区和监护人。
4.5.4.2自上而下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5.4.3严禁抛扔扣件、脚手管、脚手板。

工作方案 培训方案 QiQuha.CoM师德规范

礼仪规范 行为规范 处分条例

篇5:安全工作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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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开展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门及各专业。

3、引用标准:
3.1 国电电源[20**]49号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2 国电办[2000]3号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内容:
4.1年度安环工作会议:矸石公司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安环工作会议。
4.1.1参加人员: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系统中层、各专业负责人等。
4.1.2会议内容:讨论贯彻上级关于安环工作的指示,围绕全年维护任务特点和年度安环工作重点,计划、布置维护项目的安环工作。落实安环技术措施计划,针对项目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和管理办法,并对开展的安环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4.2季度安环工作会议:生产系统安委会每季度初召开一次安环专题会议。
4.2.1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人员和各级安监人员。
4.2.2会议内容:研究、协调、解决安全运行维护和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对维护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实施情况,结合生产任务和安全管理情况,针对下一阶段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生产、制定出实施计划和负责具体实施的专业(部门)、以及计划完成的具体时间。
4.3月度安全例会:生产系统每月月中召开一次月度安全例会。
4.3.1参加人员:生产系统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总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专职安全员、分包商负责人等。
4.3.2会议内容:总结前一月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在安全工作上存在的突出的问题,结合生产任务不同特点从安全防护设施、人员的作业行为上布置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和具体工作。
4.4各车间每月8日召开一次由管理人员、班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参加的月度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并针对本车间维护任务、计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
4.5各班组坚持开好“班前站班会”,在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好安全措施。
4.6各级召开的安环工作会议,由各级行政主管组织和主持。会议均要有完整的记录或纪要存档备查。
4.7生技科负责主办生产办定期召开的安环工作会议,进行本年度的安环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的安环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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