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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定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验证本公司安健环(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体系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证安健环体系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参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本企业标准化建设要求,持续改进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参照执行。

二级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控股参股公司等。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安委会主任全面负责绩效评定的工作。主持安健环体系绩效评定会议,批准绩效评定计划和评定报告。

第四条安委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负责报告安健环体系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第五条安委办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第六条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定期安健环体系运行情况小结及改进建议,并负责组织和实施绩效评定整改措施计划中提出与本部门有直接相关的各项整改措施。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当发生下列变化时,应增加评定频次:

(一)公司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二)社会及相关方有强烈安全生产投诉时;

(三)发生工伤重伤及以上事故时;

(四)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时。

第八条绩效评定输入

(一)安委办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各部门负责向安委办提交相关资料。

(二)安委办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各部门负责向安委办提交相关资料。

(三)各部门向安委办提交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报告,安委办汇总跟踪情况。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六)其他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健环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第九条绩效评定准备

(一)安委办制定绩效评定计划,明确绩效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交安委会主任审定后发布。

(二)各部门按照绩效评定计划要求,向安委办提交相关资料信息(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安健环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情况,本部门安全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安委办整理相关资料信息,初步形成绩效评定报告(安健环体系运行、安全目标实现情况),提交安委会主任审核,作为上会报告材料。

第十条绩效评定实施

(一)安委会主任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二)安委办主任汇报安健环体系运行、安健环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三)各相关部门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健环工作实施计划中。

第十一条绩效评定内容

(一)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

(二)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三)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四)未完成的工作。

(五)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六)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绩效评定输出

(一)安委办主任对绩效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二)安委办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评定报告,安委办主任审核、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第十三条评定结果运用

(一)责任部门根据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二)责任部门应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安委办,重要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开始整改,并及时反馈。

第十四条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一)安委办负责对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在安委会会议上报告。

(二)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委办整理、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持续改进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绩效改进计划,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实施,如个性化的培训等。

(二)根据评定结果和安全评价及预警,对安健环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健环体系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不断提高安健环绩效。

第十六条绩效评定报告、改进计划、验证情况等记录,应在记录文件形成后7天内报送股份公司安委办存档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2:绩效考核办法

一、产量部分

1、高炉生铁产量。

考核办法:

高炉实际产量加上外围影响产量的和,作为高炉计算工资产量。

高炉应出铁量=日历时间×450×3.5。

高炉计算工资产量减去高炉应出铁量为高炉得奖产量。

1#高炉每多出1吨铁奖励工资4.835元,2#高炉每多出1吨铁奖励工资4.970元,3#高炉每多出1吨铁奖励工资5.215元,实现高炉多产多得。

本吨铁工资中正常的计划检修不再考虑增补产量,只考虑外围影响高炉休风或其他车间对高炉产量的影响。

外围休风影响按:影响休风时间(小时)×1.2×64(吨)的计算方法增补高炉产量。

外围减风影响按:影响减风时间(小时)×64(吨)×用风率(实际风量/全风量)的计算方法增补高炉产量。

其他车间对高炉的影响由影响车间对高炉车间工资进行补偿,作为对影响车间的考核。

2、烧结矿产量:

烧结矿产量以保证高炉需要的烧结矿配比72%,确保高炉不休、慢风,奖励烧结车间同于高炉产量获奖最多的高炉。若烧结造成高炉休慢风,应对高炉车间影响的产量工资进行补偿。

烧结配比低于72%时,按照代替烧结原料和烧结的差价乘以代替量的1%对烧结车间进行考核。

3、铸铁:铸铁每吨0.1元,若因铸铁车间造成高炉休慢风,铸铁车间应对高炉车间影响的产量工资进行补偿。

二、质量(考核单位,技术科:被考核单位,高炉车间、烧结车间、原料车间)

1、烧结矿二元碱度稳定率:R2±0.05为80%,每增加1%奖烧结车间300元,每降低1%罚烧结车间300元。确实因配合矿二氧化硅波动造成的仅考核原料车间。

2、转鼓指数(+6.3mm)为73%,每增加0.1%奖车间150元,每降低0.1%罚车间150元。

3、FeO8.5±1.5合格率为85%。每增加1%奖车间200元,每降低1%罚车间200元。

4、生铁[Si]≦0.85%、[S]≦0.070%合格率为96%,全月合格率每增加0.2%奖车间300元,全月合格率每降低0.2%罚车间300元。

5、原料车间配合矿中Si02进行考核,Si02±0.5%,稳定率为>92%,每降低1%罚款400元,每增加1%奖励400元/吨。若皮带计量不准,将对自控车间进行考核,考核为总数的20%。原料清底适当放宽考核。

6、原料车间焦粉粒度≦3mm百分比≧85%,每降低1%罚款200元,每增加1%奖励200元/吨。

7、原料车间白云石粒度≦3mm百分比≧90%,每降低1%罚款200元,每增加1%奖励200元/吨。

8、原料车间石灰石粒度≦3mm百分比≧90%,每降低1%罚款200元,每增加1%奖励200元/吨。

9、原料车间块矿筛后-5mm的量≦6%,每增加1%考核原料车间500元,每降低1%奖励车间500元。

10、成品烧结矿进行粒度检测,-5mm粒度组成要求小于7%,每增加1%考核500元,每降低1%奖励500元。

三、机物料及油料费用指标(考核单位:综合科;被考核单位:各车间)

各车间物资费用考核指标

车间

物资费用(元/月)

1#高炉

142400

2#高炉

142400

3#高炉

179000

电仪

45000

维修

65000

动力

250000

铸铁

453000

喷煤

93500

烧结

329000

原料

215000

除尘

12600

供料

45000

维修

57500

电仪

50000

自控

55000

合计

2134400

说明:

1、上表指标是根据各车间去年实际消耗做了相应调整。

2、高炉车间以上费用不包括耐火材料,耐火材料按实际产量吨铁10元计算费用

3、超降部分的3%作为对责任车间的考核。

4、中修费用必须有设备厂长签字认可。

5、各车间物资领用票必须有车间主任签字。

四、燃料消耗(考核单位,综合科)

1、高炉考核入炉成本

高炉入炉吨铁成本指标(元)

品种

指标(㎏)

价格

指标成本

奋斗目标(㎏)

奋斗成本

焦炭

370

1980

732.6

365

722.7

中焦

20

1699

33.98

20

33.98

煤比

160

1100

176

165

181.5

烧结

1225

1342

1644

1225

1644

球团

205

1528

313.24

205

313.24

块矿

280

1385

387.8

280

387.8

萤石

3

300

0.9

0

0

合计

2263

---

3288.52

2260

3283.22

说明:矿耗以3座高炉平均矿耗为准,配比为厂部规定的配比以此计算指标成本。超降部分乘以高炉产量的1.5%,作为对高炉车间的奖惩。

2、烧结焦粉(干基)消耗:(被考核单位:烧结车间)

必保值56公斤,每增加一公斤考核车间300元,每降低一公斤奖励300元。

3、喷煤车间全月每高炉没有停减煤事故,奖励喷煤车间350元,若造成停减煤则对高炉车间的产量和成本损失进行补偿。

五、各车间运杂费用指标分配

单位

装载机

费用(万元)

十轮

费用(万元)

东尼

费用(万元)

合计(万元)

供料

3台

10.584

2台

7.056

17.64

西料场

2台

7.056

1台

3.528

10.584

原料

2台

7.056

7.056

铸铁

3台

7.56

7.56

烧结

7.56

7.56

铁厂

1台

3.528

1台

2.52

6.048

合计

8台

28.224

3台

10.584

7台

17.64

56.448

1、每日各家使用车辆签字底票交到调度,有调度统计使用车辆时间。

2、费用降低按1%进行奖励,超出暂不作考核。

篇3:安全考核奖罚办法

为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一、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或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与罚款执行《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标准》

二、轻伤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

(一)作业岗位和非作业岗位事故责任追究分别处罚

(二)作业岗位和非作业岗位界定:

作业岗位:?在工作时间从事本岗工作及相关工作

非作业岗位:非工作时间从事非本岗工作及相关工作

(三)作业岗位事故

?1.罚事故主要责任人8000元,并离岗培训,离岗培训的期限、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及培训期间的相关规定按《元宝山露天煤矿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执行。

2.罚事故一般责任人2000元。

3.罚事故责任者所在班(队)的班(队)长2500元;罚副班(队)长2000元;罚当班的带班长(或领工人员)1500元;罚当班班组其他作业人员300元/人。

3.给予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的经理、分管经理、当班经理,诫勉、降职、撤职处分并处4000元罚款;建议给予该单位的党支部书记相应的党内处分,并处4000元罚款;给予该单位其他副职罚款3000元;给予安监站站长、专职安检员罚款1000元;给予当班工长罚款1000元。

5.分别给予分管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500元和400元罚款;给予分管科室相关管理人员300元/人的罚款;罚当班所管区域的安检员200元/人。

6.取消事故责任单位一个月的季度安全奖。

(四)非作业岗位

1.罚事故主要责任人8000元,并离岗培训,离岗培训的期限、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及培训期间的相关规定按《元宝山露天煤矿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执行。

2.罚事故一般责任人2000元。

3.罚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的经理、党支部书记、分管经理2000元;给予该单位其他副职罚款1500元;给予安监站站长、专职安检员罚款200元。

上述条款如与上级文件有关条款相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篇4: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3、体现晋升看业绩、上岗凭技能、收入靠贡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岗同薪的原则。

4、废除原有的岗位技能工资发放办法,按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工资发放,并逐步向年薪制过渡。

二、岗位绩效工资设置及发放标准

岗位绩效工资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目前实际岗位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3类10个岗级工资标准。

(1)重要岗位。设A2、A3三个岗级,分别对应月薪为:

A2岗级?公司总经理?岗位工资A2=5000元

A3岗级?公司副总经理岗位工资A3=3600元

(2)重点岗位。设B1、B2、B3、B4四个岗级,分别对应月薪为:

B1岗级总经理助理岗位工资B1=2950元

B2岗级中层正职岗位工资B2=2500元

B3岗级中层副职岗位工资B3=1950元

B4岗级优秀人才、技术骨干岗位工资B4=2000元

(3)一般岗位。设C1、C2、C3、C4四个岗级

C1岗级业务主管岗位、科研技术工作方面的重要岗位、生产方面的技师、重要骨干工人岗位岗位工资C1=1560元

C2岗级重要科学岗位、科研技术工作方面一般岗位、生产方面的主要骨干工人岗位岗位工资C2=1450元

C3岗级主要基础管理岗位、技术工人岗位岗位工资C3=1320元

C4岗级一般管理岗位、一般工人岗位C4=1150元

2、绩效工资:(见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三、统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待遇

1、见习期(实习期)待遇:中技600元/月,大专900元/月,大学1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

对外招收大中专学生,家庭住址非本地的(限潍坊市城区)单身,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

2、见习期或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本单位新确定的工作岗位确定岗级,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享受确定的岗位工资。

四、岗位岗级数量的核定

1、非经营单位按照现行公司下达的编制定员及各类职员现行岗位工资岗级(岗位技能工资岗级)对应新的岗位绩效工资的岗级,公司不再重新测评岗级。

2、经营单位中层领导,按本实施办法执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可按资产经营责任书及资本运劳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来确定。年终若有盈余,可作适当调整,年底一次性放。其他人员的工资可比照此办法作适当调整,其方案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岗位绩效工资的考核

1、岗位工资按照修订后的红机[20**]12号文件《管理辅助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奖惩实施方案》进行考核,经营单位按照资本运营实施办法和年初签订的资产经营责任书进行考核。

2、绩效工资:(见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七、岗位绩效工资的管理

1、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不再执行,相关材料作为档案封存。员工调出时按档案工资标准办理。调入人员执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确定其岗位岗级,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下达岗位岗级通知单,并执行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公司招聘的特殊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直接确定岗位岗级。

2、岗位绩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员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岗位工资随之变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在公司下达的岗位岗级指标范围内,单位可自行调整,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员工各类假期的工资、加班、夜餐标准

员工各类休假期的工资,均以岗位工资为计算基数。岗位工资已考虑了有关的加班因素,因此除法定节日或特殊情况外,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管理辅助单位加班工资及夜餐费,确实需加班的,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九、有关问题的处理

1、患病休假7天及7天以下的按实际天数扣减岗位工资,一月及一月以下的减半计发,一月以上的停发岗位工资,发生活费260元/月。

2、产假按潍坊市企业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3、国家规定的婚、丧假岗位工资按60%计发。

4、节日加班经公司批准后,以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5、休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6、工伤、职业病按潍坊市有关规定办理。

7、旷工一天减发岗位工资100元,当月累计超过三天以上者,停发岗位工资。

8、员工因违纪违法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受党、政纪处分者,依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工资标准或停发工资。在处分期间只发生活费260元。

9、待岗和其他不确定岗位的人员无绩效工资。

十、本实施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5: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和健全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完善规范和利用好分配制度,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特制定经营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一、公司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者和管理辅助处室主要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副职按正职一定比例兑现。年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二、绩效工资是经营管理人员取得其年度经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报酬,主要考核单位的利润指标和其他辅助指标。管辅处(室)主要考核职责落实、管理服务、费用指标等工作。

三、绩效工资实行全额浮动,下不保底,年增长幅度不超过上年度绩效工资额的20%。

四、各经营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以上年度核定的绩效工资为基数,以完成年度利润多少做上下浮动(利润值以上年实际完成为准),年度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年度绩效工资。一般增幅控制在6-20%之间。未完成利润指标或出现亏损的单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其绩效工资的扣减比例,及其它奖惩事项。

五、辅助指标的考核。主要考核目标责任书中的安全指标、质量、现场管理、军品计划完成和货款回收指标。若有一项未完成的,扣减绩效工资的3%,其他辅助指标未完成的,一项扣减绩效工资的1%。全部扣减项一般不超过15%。

六、各项考核指标主要参照公司与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的各项主、辅指标。财务审计部负责考核利润、销售收入、应收帐款、管理费用等指标。生产安全部负责考核生产计划、安全、设备、现场管理等指标。质量保证部负责考核质量计划、质量体系运行、产品质量等指标。综合管理部

负责考核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员工人均收入等指标。

七、管理辅助处(室)领导的绩效工资参照以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项工作职责落实、管理服务到位、费用指标、交办事项完成等各项管理工作。考核工作由考核小组平衡并提出考核意见,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的利润完成情况确定管理者的绩效工资。。

八、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的确定按签订的责任书考核,由董事长提出建议,董事会研究确定。

九、本办法执行后,经营管理者不再执行岗位系数。

十、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工资有最终决定权。

十一、绩效工资兑现时间,原则上定为次年度的第一季度。

十二、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红机[2003]50号文件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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