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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目的?

明确指挥部各级各岗位安全施工责任,并认真履行职责。

2.?范围

适用于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利字街棚改工程指挥部定义

3.?依据及参照文件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QB/GPEC-2006《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工作标准》

?QB/GPEC-200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4.?职责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

5.?程序

一、项目总指挥

1.项目总指挥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指挥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工程技术部的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3.主持指挥部安全施工工作,组织并定期主持指挥部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4.审定本单位安健环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6.确保指挥部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7.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施工要求和奖罚规定的实施,并严格履行合同。

8.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9.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项目副总指挥

1.对指挥部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3.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对跨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劳务协作队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三、项目总工程师

1.对指挥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四、工程技术部主任

1.工程技术部主任分担副指挥职责,对工程技术部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工程技术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并参加施工部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确保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6.在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总结安全施工经验。

7.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总体规划和总平面的布置与管理,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8.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9.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

10.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计划情况。

11.负责有关受控安全文件资料的收发。

12.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分部负责人

1.分部负责人是本施工区域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直接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按时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6.指导本施工区域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科和安全员履行职责。

7.负责本区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经常参加活动。

8.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和安全生产会。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工作程序规定,确保本施工区域施工范围全过程做到文明施工。

9.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0.负责对班组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11.对于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如有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12.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班(组)长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违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和班组安全台帐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7.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11.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2.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育,及时改进班(组)的安全工作。

七、?工人安全施工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与指导。

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八、?预算部主任

1.在内部划块和分包工程结算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坚持进度结算与安全责任挂钩考核。

2.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完工未经工程技术部审核,不得结算。

4.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5.在招用劳务协作队伍时,必须会同工程技术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6.对于录用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按规定预留其部分工程费用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后予以结算。

九、材料部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组织仓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标识明确并有专人发放。

5.严格执行防火、防风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防风等安全工作。

十、综合部主任

1.全面负责综合部的安全工作,是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督促人事、总务、后勤认真履行职责。

3.检查下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十一、分部安全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分部负责人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制订分部年度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3.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5.协助分部负责人组织召开分部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6.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及时检查、布置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指挥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十二、分部区域专职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安全工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工程技术部和分部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施工区域专职安全员必须对分管区域范围内所有施工作业点和文明施工责任区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每天对分管区域所有施工点进行全面巡查,对重大和危险作业项目跟班重点监护。

3.对分管区域重要施工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完善,并参加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对安全巡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直至跟踪完善为止。对违章作业者必须按规定处理并做好专职安全员日记。

5.督促和检查分管区域施工项目或班组每周安全学习时间的落实,学习内容、参加人数、学习效果和班组每天安全站班会的正常开展。

6.监督和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督促施工项目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领用、发放工作。做好施工作业点各项防护措施以及安全标志、标牌的整改落实工作。

7.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分管区域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8.负责对分管施工区域或项目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施工、定置化管理、成品保护、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9.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十三、保卫专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规定,组织制订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做好本单位和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教育,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明确现场消防紧急联络体制。

4.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

5.负责组织节日前后和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组织制定防火安全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7.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火灾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四、班(组)兼职安全员

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人员学习贯彻、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4.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8.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篇2:煤矿安全岗位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岗位职责矿长(法人)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煤炭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管理煤矿企业。2、具备矿井巷道管理知识和安全知识,并服从各级部门的管理,按时上缴和提取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保证煤矿安全投入。3、必须熟悉本矿安全生产情况,每周不得少于3次下井检查安全生产。4、监督检查安全员、瓦检员、绞车工、电工等管理人员和工人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进行工作。5、不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对在安全生产上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人员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6、必须负责组织对新工人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培训和教育的新工人不准安排下井作业。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周开安全会议不得少一次,遇特殊情况要随时组织召开。并及时召集管理人员对各种安全措施进行审查批准实施。8、若遇到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外,要派人在两小时内将事故报上级有关部门,严禁隐瞒事故不报。9、对安全员、瓦检员及工人汇报的安全隐患,必须现场查时,果断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隐患未清除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审阅安全员、瓦检员、电工、绞车工、矿灯管理员等的工作记录,并做好自己的工作记录。10、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本矿矿井生产规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二、技术人员职责

1、组织对煤矿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程措施进行编写上报审查,并指导实施。2、协助矿长主持本矿矿井生产规划和矿井灾害预防计划的实施。并协调矿长负责对工人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3、每月对煤矿的“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作平面图”、“通风系统图”进行填报,并按时送报县煤炭局。定期对全煤矿的风量进行测定,根据风量核定入井人数,做到“以风定产”。

三、生产副矿长职责

1、具备生产知识和安全知识,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生产。当矿长不在时,必须坚守岗位并全权负责指挥生产。2、必须在未安排工人入井之前,同班长、安全员、瓦检员一道先下井检查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隐患,才能安排工人下井作业。3、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工人要立即制止,要按规定给予处罚。4、有责任传授工人安全生产知识和教导工人遵章守纪。5、井下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将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后,方能组织生产。6、遇到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协助矿长进行抢救。7、有责任随时将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矿长和义务向矿长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四、班组长职责

1、具备生产知识和安全知识,熟悉本矿安全生产情况,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每班生产,必须跟班作业。2、必须在未安排工人工作之前,同安全员、瓦检员一道先下井检查安全情况,确保安全,无隐患,经矿长或生产副矿同意后,才能带领工人下井作业。3、监督检查当班安全员、瓦检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和工人等,是否按照“三大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进行工作。4、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工人要立即制止,要按规定给予处罚。井下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将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后,方能组织生产。5、有责任随时将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矿长并向矿长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五、安全员职责

1、具备生产知识和安全知识,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生产及操作。2、必须在未安排工人工作之前,汇同瓦检员一道。先下井检查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隐患,才能安排工人下井作业。并作好下井检查记录。3、值班安全员不得随意离开矿井,必须跟班作业,发现隐患,及进处理。4、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工人要立即制止,要按规定给予处罚。5、有责任传授工人安全生产知识和教导工人遵章守纪。6、井下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将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后,方能组织生产。7、遇到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协助矿长进行抢救。8、有责任随时将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矿长并向矿长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六、瓦检员职责

1、必须牢记《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有关规定,必须会操作使用瓦检器。2、瓦检员每天必须在工人未下井工作之前,与其他管理人员先下井对各个工作地点进行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及时向矿长,安全员汇报检测情况,填写检测记录,其后跟班作业。3、有局扇通风的巷道,由瓦检员检查局扇附近瓦斯浓度后由电工负责操作风机,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开停风机。4、瓦检员负责随机制作用于井下记录瓦斯的警示牌,有几条巷道制作几块警示牌;在警示牌上用红色粉笔记录的数据代表瓦斯超限,用白色粉笔记录的代表不超限。5、瓦检员每班对每个作业点检测不少于3次,即间隔2小时测1次,严禁空班、漏检、假检。6、要生产过程中,如遇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7、瓦检员负责管理好井下的一切通风设施,有权制止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8、瓦检员负责井下风筒的挂、收、补及风机的开关等工作,对于井下采用局扇的地方,如因工作条件改善不需再送风时,瓦检员应将多余的风筒收回,放到大巷或绞车场等宽敞的地方。9、瓦检员必须保护好瓦检器,瓦检器用后擦净,取出电池,不得随意拆修。10、瓦检员对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有权制止而且必须加以制止。

七、放炮员职责

1、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产品性能和操作规程,经煤矿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与班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3、指导工人按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前对爆破影响范围内支护、瓦斯、巷道内堆积的杂物等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进行装药连线、放炮。4、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5、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6、接到班长的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等10秒钟,方可使用。7、对瞎炮、哑炮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八、绞车司机岗位职责

1、绞车司机必须是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2、绞车司机每天上班前对提升容器、钢丝绳、绞车连接装置、制动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3、新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试用,方可使用。4、绞车司机对提升绞车的工作制动、紧急制动、限速和松绳等操作必须做到心中有数。5、绞车司机对井底发出的信号,要迅速作出反应,以防井底车场人员误认为不提升而走到巷道中来。6、绞车司机对拿不准的信号,当无信号处理。7、绞车司机必须制止工人乘座斗车。8、绞车司机严禁放飞车,以防斗车脱轨,冒销、跑车事故发生。9、绞车司机发现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断丝数或绳径变细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时,必须报告矿长要求更换。10、绞车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短暂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11、绞车司机必须保证绞车房整洁、爱护设备;对破坏提升设备的行为要加以制止。12、绞车司机必须对把钩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以防把钩人员未把钢绳与插销连接好、未套保险绳,就推车入井。13、绞车司机在操作期间,严禁与他人交谈,不准打瞌睡和做其他事情。

九、电工岗位职责

1、电工必须是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2、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程、规范操作。3、电工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保护用品,即安全帽、保险带、绝缘鞋、绝缘手套和工具。4、对井下电缆的安设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并悬挂整齐。5、电工必须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井下所用的电缆、电动机、开关、变压器和继电器要选用适当,不准超载运行。6、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对损坏或不能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检修或更换,保证供电设备完好。7、电工在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并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防止误停误送发生事故。8、负责对破坏供电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作好记录并上报矿长。9、电工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或私自换班顶岗。

十、井口检身岗位职责

1、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责任心。2、只要煤矿有人上班,检身员每天早上必须提前到岗,对各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并将入井人员名单记下。3、检身人员必须严守自己的岗位,只有井下工作人员全部出井,方可锁门离去。4、检身人员在检身时,查出下列情况,必须制止入井:(1)、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的人员;(2)、喝了酒的人员;(3)、未配戴安全保护用品的人员;(4)、非本矿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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