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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二00六年七月保定目录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二)项目管理部应急救援责任人名单二、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三、应急准备与响应流程图四、应急救援小组职责五、项目管理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六、事故类别七、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八、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九、救援器材及设备十、各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一)触电事故应急预案(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四)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五)传染病应急预案(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七)管线交越出现破损应急预案(八)遭遇山体滑坡等危害时应急预案十一、应急救援演练十二、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为了保证把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快速、有序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河北省建设厅制定的《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组长:马德海任总指挥电话:副组长:丁占平任副总指挥电话:组员:薛惠笙、陈秋实、陈洪胜、田成刚、张永发、刘占杰、付涓、王彦杰、崔会雪、吴立达、崔建桥、赵庆国、刘红、翟永明、韦刚、杨锦辉、楚志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主楼209室,联系电话0312-3099500(二)各项目管理部经理为各项目管理部应急救援主要责任人,名单如下:广东项目管理部:王绍增福建项目管理部:宋建国山东项目管理部:马军政西南项目管理部:刘克文北京项目管理部:赵国君河北项目管理部:刘光辉河北维护部:赵银山陕西项目管理部:苏益民内蒙项目管理部:汪杰堂安徽项目管理部:李连仲天津项目管理部:孙中和西北项目管理部:崔会雪新疆项目管理部:赵泽申机械项目管理部:赵春建网络项目管理部:李斌国际项目管理部:刘淑军华为项目管理部:陶波二、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

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各组指挥员供电供水抢修组现场设备物资疏散组现场保护警卫组现场外围人员疏散组抢救伤员排除险情组后勤供应组

三、应急准备与响应流程图: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

事故现场报告人报告人外部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组长确认指示部门(项目)领导应急救援结果外部报警消防:119匪警:110交通:122救护:120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检验评价、修改

注:“”表示非必须程序四、应急救援小组职责:(一)应急救援小组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指挥组织抢救,同时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二)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三)负责协调、指挥、调动项目应急救援力量,包括应急物品和人员支持、技术支持,全力保障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四)协助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六)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七)协同现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部门复检认可后,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五、项目管理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一)工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局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三)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四)协助局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局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协助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六)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六、事故类别根据我局施工特点,特确定以下八项事故为可能引起的事故:(一)、触电:包括雷击伤害。(二)、高处坠落:电击坠落、登高作业没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断裂、脚扣滑脱坠落、高空作业时意外坠落等。(三)、火灾、爆炸。(四)、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五)、传染病。(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七)管线交越出现破损应急预案(八)遭遇山体滑坡等危害时应急预案七、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一)、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报警。(二)、应急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三)、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四)、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五)、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六)、项目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七)、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八、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一)、局机关办公区发生重大事故的,立即报告局领导,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灾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二)、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均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项目管理部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三)、局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局应急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电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九、救援器材及设备(一)、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等。(二)、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用车。(三)、应急器材:灭火器、水管、水带、绝缘杆、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钳等。(四)、急救用品:止血带、颈托、担架等。十、各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一)、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直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迅速抢救伤者。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1)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2)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3)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4)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5)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6)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7)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8)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a)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作保护接地。b)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c)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d)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e)电动设备和机具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f)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2、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a)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闸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b)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c)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d)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e)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将电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f)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电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有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得进入断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鞋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a)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b)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c)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d)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e)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断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a)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c)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铁塔、机架、电杆上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因此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的用具;同时,在技术上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1)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2)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规定取得高空作业证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3)严禁穿易滑鞋、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4)作业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5)不得随意攀爬脚手架。(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7)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处进行处理。(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2)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偶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a)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b)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c)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三)、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1)组织措施a)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局、项目管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局机关、项目管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b)局机关、项目管理部要加强对员工、临时用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c)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d)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2)管理措施a)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b)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c)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d)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e)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f)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1)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四)、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物体打击伤害是常见事故中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1、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2)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3)高处拆除、安装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的应急措施: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处进行处理。(1)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人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五)、发生传染病后的应急措施(1)发生传染病应立即拨打120向医务部门报告,同时确定传染范围,对所属范围立即进行隔离、封锁;(2)、配合医务人员身着防护服装进行抢救工作;(3)、立即控制现场水源、食品、垃圾及排泄物,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病人;(4)、配合流行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5)、立即组织后勤保障供应组织,向疫区供应所需物品。(6)、对疫区人员及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疫情解除后,方可进入社会,对流入社会的接触人员立即排查,隔离观察防止交叉感染。(7)、当向受伤者提供帮助和救护时,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措施:不要与伤者的血液和其他体液接触;可能的话借助安全手套,口罩和安全眼镜;不要用手去捡受污染的锋利物体,如玻璃碎片等。(8)、将全部废弃污染物放进生物毒性废弃物专用袋,并与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确定如何处置这些可能发生生物毒性的废弃物;(9)、用杀菌肥皂将手洗净;(10)、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当局机关食堂发生人员中毒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根据中毒人员情况,迅速请示局领导起动应急预案,通知局卫生所进行现场救护,拨打急救中心120电话请求支援;2、食堂工作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当日就餐员工及顾客到局卫生所、医院进行检查或观察治疗;3、要保留现场的食物及残留餐具,为公安人员调查和侦破中毒原因提供证据。4、预防措施(1)严把“病从口入”关,一切食用物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2)严把食物采购关:(3)所采购的食物必须定点,不准胡乱采购,以防万一发生问题,便于寻根溯源;(4)腐烂、变质的食品坚决不能购买;(5)采购熟食品一定要有生产厂家、保质期限等,否则不能采购。(6)严把制作关:a)属于清洗的食物(如蔬菜)一定按标准程序进行清洗;b)在制作生熟食品时,要做到生熟案板、菜刀分开使用;c)在食物制作过程中,如发现原料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制作;d)食物要分不同种类做熟、做好,不能将夹生的食物让员工食用;e)从业人员要按要求穿戴,做好清洁卫生工作;f)从业人员要经卫生部门身体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g)在制作、存放食品场所要备有防蝇、防尘设施;h)餐具要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存放。5、施工现场食堂发生中毒事故,参照以上步骤、程序执行。(七)管线交越出现中断应急预案在施工中发生与交越的通信光(电)缆、自来水管线、煤气或天然气管道、电力线、石油管线等被中断时,现场负责人应迅速按以下步骤进行应急救助:1、立即拨打局应急救援组织(0312-3099500)和直接领导的电话,重大事故可越级直接向局主管领导汇报,由局领导起动应急预案,在局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前,暂由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指挥,稳定局势。2、及时与产权单位沟通,请产权单位配合处理。3、根据破损管线的危害程度,及时与社会救治机构如火警电话119、救助电话110及当地政府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支援。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120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5、根据事故性质,确定是否与附近的机关、厂矿、街道家委会、或请相应媒体及时通知附近居民采取必要方法及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6、如挖断自来水、电力电缆等设施时,项目管理部应及时与产权单位配合修复,并在事故现场及其附近张贴安民告示,告知修复时间,稳定现场民心。(八)遭遇山体滑坡等危害时应急预案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灾害一般都发生在雷雨天,在山区施工时,应尽量避开雷雨天气,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地区要暂停户外作业。一旦事故发生后,要按以下方法迅速逃生:1、当人不幸恰好处在滑坡体上时,切不可慌张,一般情况下只要行动迅速都能安全离开,需要注意的是,最好是向滑坡体两侧跑,不要顺也不能逆着山体滑动的方向跑,那样很危险,而当遭遇山体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2、遇到山体滑坡,千万不要慌张,快速向安全方向奔跑,越远越安全,待安定后用手机向有关部门求救,等待救援。3、遭遇泥石流时,也应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而不可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4、崩塌、滑坡在发生前,往往有前兆,如小崩小塌不断发生,有异常气味,偶尔有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等,这些征兆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迅速撤离。5、野外施工架设帐篷时、应选择安全、合适的位置,避免山洪和泥石流的危害。十一、应急救援演练及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机关各部室人员、项目管理部有关人员、后方单位代表参加。项目管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演习预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内的设施、机具及消防器材。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十二、其他:对地震、台风、水灾等未尽自然灾害或群发性事故的发生,请参照以上应急程序、步骤、方式和预案进行应急救助。十三、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本预案经局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程序的修改须经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由局重新发布。

篇2:水利水电工程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和消除所属单位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广东省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建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局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称所属单位是指工程局所属二级单位(包括项目经理部)。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稳定、社会负面影响和其他严重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生产发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的事件以及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工程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专项应急工作组牵头负责,工程局和所属二级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注重教育,预防为主,及时疏导。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矛盾控制在基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理。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属单位应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按章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端。

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局稳定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重、特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由工程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一)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处理突发事件职责。

1、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蔡旗高(局长)

副组长:郭祥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刘元飞(副局长),李万锐(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学新(工会主席)。

成员:骆祝茂(副局长)、陈立明(副局长)、赵丕彪(副局长)、李晓东(副局长)、冯微(总工程师),叶少南(总会计师),陈俊锋(总经济师)。

2、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突发事件职责

(1)及时向省建工集团、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确定是否启动和执行应急工作方案。

(2)统一指挥所属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理,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支援,协调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二)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处理突发事件职责

1、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局。

主?任:刘元飞(副局长)。

副主任:李万锐(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学新(工会主席)。

成员:徐首育、钟正勇、刘明正、何慧文、程永任、林志明、张庆如、田湘滨、卢宾、陈丽红、陈桦、邓文俊、王中、林能文、陈长东、黄毅义、陈长华、黄初鹏、邓俊锋、徐林生、赵玮、蔡元美、刘纪庆、章全、周志刚、黄健夫、李蓬、李国光、唐庆思、汤良、李田有、陈秋生。

2、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职责

(1)收集、汇总、分析、研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传达、贯彻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

(3)与省建工集团、局属各单位保持联系,并加强协调。

(4)协调局属各单位之间的应急行动,并督促落实。

(5)疏导化解矛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快平息事端。

(6)突发事件平息后进行调查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并进行上报。

(三)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分工

1、信访接待工作及群体性事件由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属单位维稳机构和局有关部室配合。

具体工作包括:现场接待、疏导*人员;联络上级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维护接待现场秩序的工作;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及时取证;收集、汇总并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

2、属企业生产经营中安全、质量、消防、施工现场公共卫生事故的处理工作,由工程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协助所属单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具体工作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突发安全、质量、消防、施工现场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伤害、损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各级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与各安全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指导、监控事发单位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及时取证。

3、属拖欠工资而诱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按预案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负责牵头,协助所属单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具体工作:建立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工资储备金制度,为解决问题提供资金支持。

4、由工程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局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包括现场工作人员的用餐、住宿、车辆安排及根据需要协调、落实的后勤保障工作。

5、属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属单位处理突发事件的主要职责

各所属单位是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预案。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在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下,依照政策法规,完善工作机制,依靠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启动

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所属单位上报信息及在接访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以最快方式向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建议启动本预案,根据事件性质确定处置方案。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所属单位要与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配合、畅通信息,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实地调查了解情况,预测发展趋势、动向,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

(二)预警支持系统

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形成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网络,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办法,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三)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单位已做的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预测;

3、造成的社会影响;

4、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造成的影响程度;

5、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突发性事件等级

突发事件的等级,主要根据行为的激烈程度、涉及人员的规模以及对企业、社会稳定的危害程度,具体划分为若干等级。

具体划分:

(一)属维稳*方面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具体按维稳专项应急预案标准执行。

(二)属企业生产经营中安全、质量、消防、施工现场公共卫生事故方面的具体划分,按安全、质量、消防、施工现场公共卫生专项应急预案分级的标准执行。

(三)属拖欠工资而诱发的突发事件的具体划分,按专项应急预案分级的标准执行。

六、应急响应及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属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程序上报工程局、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一)分级响应程序

1、特大突发事件(Ⅰ级)响应:

(1)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工程局及有关部门。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指导、协调处理,并及时报告省建工集团。

(2)对到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建工集团*的,工程局按有关规定报告集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争取上级维稳工作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3)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有毒化学物质泄漏、放射性物质扩散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同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立即报告工程局和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响应: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属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上报工程局及有关部门。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派人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2)对到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建工集团*的,工程局按有关规定报告集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争取上级维稳工作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3、一般突发事件(Ⅲ级)响应:

(1)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属单位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上报工程局及有关部门。

(2)对到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建工集团*的,工程局按有关规定报告集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争取上级维稳工作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二)现场处置程序

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工作。

1、要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工程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情况。

2、对到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建工集团*的,应配合省信访局、国资委以及建工集团维稳办做好接洽、联络和维护秩序,及时掌握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

3、对在突发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破坏公共财产,危害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待人员等过激行为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在有关部门的指挥协调下,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4、安全生产事故,有毒化学物质泄漏、放射性物质扩散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在省、市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展开处置工作。

(三)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新闻处理办法》和《广东省省属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局及所属单位突发事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社会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七、后期处置

(一)后期工作

1、突发事件经过及时处理得到控制的,所属单位要在工程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后续工作。

2、*事件平息后,属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属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落实责任、确定时限、尽快解决到位;属群众、员工因不了解法规政策而存在误解的,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属企业管理制度、规定不完善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属工作亟需而尚未出台的措施、办法要抓紧研究制定,无权制定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3、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控制后,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经验教训总结

工程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总结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所属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整改,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上报。

(三)责任追究及奖励

对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维稳和安全生产管理等规定,提出给予责任追究的建议。

对于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应给予奖励。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所属单位应成立内部应急队伍,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时,有足够力量劝解疏导、拦截控制。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所属单位维稳工作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信息通畅。

(三)交通运输保障

所属单位应明确突发事件过程中车辆准备的具体方案。

(四)医疗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时,所属单位应视情况及时通知发生地就近医院医护人员到场,配备救护车辆及必备的药品及医疗器械。

(五)场地保障

根据实际设立用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的分流处置场所。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深入基层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定期组织维稳、安全生产的查整,不断完善维稳、安全生产机制和制度。

对应急队伍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法律法规培训、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附则

本预案由广东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负责解释,局属各单位可参考本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管理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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