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院临床医师职责
附属医院临床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医疗、教学、科研各项工作任务。
2、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参加急诊、门诊、病房、值班和会诊、出诊工作。
3、按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病历、处方的书写。
4、对病员进行认真细致地诊疗工作,严格遵守诊疗常规,严密观察、掌握病员的病情和变化,进行必要的抢救和处理,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进行汇报。
5、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及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7、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项目、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教学和参加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9、主治医师具体参加和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参加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10、主任(副)医师应重点承担指导和培养下级医生的任务,同时应充分发挥专科专长和技术核心作用,尤其是参加和指导疑难危急重症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指导下级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篇2:附院病理科医师职责
附属医院病理科医师职责
1、在病理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操作常规进行尸检和活体组织检查工作,认真做出病理诊断和发出报告。
3、指导技术员进行尸检和病理诊断工作。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5、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7、病理主治医师担任主要的病例检查,筛查疑难的病理检查报告。
8、病理主任医师重点担任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