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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保证乡镇矿山矿长具有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乡镇矿山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确保乡镇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乡镇矿山矿长(包括乡镇办和村办矿山的正、副矿长,个体或联营采矿组织中的主要经营者和管理者,下同)。

第三条任职条件:乡镇矿山矿长必须具有相当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有从事矿山井下或露天采场工作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并能坚持经常下井(采场),经考试(考核)合格,持有劳动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颁(签)发的《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第四条《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审批发证程序:

1.申报:申报人必须向矿山所在地乡政府领取《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申报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交由乡政府统一向县(区)劳动部门申报;

2.审查:申报登记表经县(区)劳动部门会同乡镇矿山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地、市劳动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由地、市劳动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会同乡镇矿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审查并进行考试(考核)。

3.发证:经审查、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地、市劳动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签发《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第五条乡镇矿山矿长必须从取得《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选配,无证者不得任职,否则要追究任命单位负责人和无证任职者的责任。

第六条凡取得《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并担任现职的乡镇矿山矿长,由于不认真贯彻安全法规,不履行职责,情节或后果严重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第七条对待《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书》的任职矿长,发证机关每两年应进行一次验证复审,重点考核其任职期间的安全生产成绩,不合格者,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八条为进行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发证工作,可收取必要的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由各地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并监督执行。在执行中不得随意提高。对发证机关不负责任乱发证书或从中营私舞弊者,应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统一印制《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和《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申请登记表》,报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备案。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2:池州市矿山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预案。

一、矿山行业概况

截止20**年底,我市共有各类矿山企业400多个,开采的矿种主要有煤炭、石灰石、方解石、金、银、铜、硫铁、铅锌、钼等。在各类矿山企业中,石灰石矿和砖瓦用粘土企业占总数的65%以上,方解石矿和煤矿占20%左右,其它矿山企业占15%左右。

二、矿山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综合考虑我市矿山企业规模、管理水平、职工素质等方面因素,结合事故原因分析,以下四类事故属于防范重点:

(一)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二)矿井透水事故。

(三)矿井冒顶事故。

(四)矿山边坡坍塌事故。

三、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要求

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当地有关部门必须立即按程序逐级报告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在了解事故准确位置、事故性质、死伤人数及其它有关情况后,立即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省政府有关部门(煤矿重特大事故还需报告铜陵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全过程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系统

一旦发生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

(一)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市政府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或市安全监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领导、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领导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部职责是: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调集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并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二)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

1、抢险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区)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领导和乡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成员由事故所在地的县(区)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区)卫生局领导和有关医疗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区)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乡镇领导、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怃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公安局、工会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煤矿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组按有关规定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特大安全事故按省有关规定另行组织。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护方法

(一)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事故中危害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抢险难度最大的事故。由于瓦斯爆炸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低,温度高,非专业抢险人员无法入内。因此,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商请铜陵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在救护队到达之前,抢险指挥部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成立抢险组,调集抢险人员,做好协助救护队的准备工作。二是搜集图纸资料,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员做好下井准备,并尽快了解井下爆炸地点、有无人员生还可能等情况,判断遇难者所处的位置,为抢险工作赢得时间。三是通知后勤组调集风机和风筒向井下供风,并要求供电部门做好供电工作,防止停电。在救护队到达后,由救护队员下井进行侦察,了解井下气体浓度和巷道跨落情况,然后确定抢险行动方案。待井下气体浓度达到允许值之后,方可下井救人。

(二)矿井透水事故。矿井透水事故是一种危害程度较高、伤亡人数较大的事故。透水发生后,由于短时间汇集大量水流,将人员困在井下。判断井下有无幸存者,主要从透水量大小、位置、井下巷道标高、被困时间等因素考虑。透水事故救护方法:一是尽快摸清井下人员数量和工作地点;二是搜集图纸、资料,准确判断透水位置及水量大小;三是立即调集水泵,加快排水进度,并从水位变化情况判断井下有无水力联系,适时调整抢险方案;四是保持通风,防止老窑有害气体使抢险人员中毒;五是备足必要的材料,用来维修因水浸泡损坏的巷道。

(三)矿井冒顶事故。重特大矿井冒顶事故发生后,根据冒顶范围的大小和垮落矿石量的多少,成立若干抢险组轮番作业。如果人员被埋,要立即组织人员将矿石扒出外运,同时对顶板进行支护并注意观察,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如果人员被堵在巷道里面,要视垮落范围、冒落的矿石量、顶板岩性等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若垮落范围不大、冒落矿石量不多、岩性较稳固,则可以在顶板支护后,将矿石扒出,直接通过冒落区进入里面救人。若难以顺利通过冒落区,则要考虑另开掘一条巷道,绕过冒落区。同时要通过水管、压风管等向里面供风,并发出信号,让被堵人员知道外面已开始营救,坚定他们生存的信心。对救出的幸存者立即用毛巾等捂住眼睛,并由医护人员进行救护。

(四)边坡坍塌事故。重特大边坡坍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石,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石,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头、浮石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六、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行政部矿山科安全环保责任制

行政部矿山科安全环保责任制

1、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的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本部门机电设备、管线检查(包括二、三、四选厂水泵站、供水管路、变电站、配电室、11KV、6KV输电线),制定消除缺陷和隐患的计划,并督促和组织及时实施完成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3、参与组织对本部门设备操作规程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懂得事故急救方法。技术和操作培训。

4、制定水泵站的防洪计划,并督促和组织实施;

5、参与组织对本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和组织实施。

6、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和方案,根据分工的职责范围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7、负责输送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和工业、民用设施防雷、防电安全设施的配置。

8、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用电。

9、凡到现场首先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进行整改,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避免事故发生,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环保。

10、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首先自己不违章,同时要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环保。

篇4:矿山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矿山爆破是把矿岩从矿体中剥落下来,并按工程要求爆破成一定的爆堆,破碎成一定的块度,为随后的采、装、运工作创造条件。

矿山用炸药有硝铵类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炸药以及乳化油炸药等。我国矿山最广泛使用的炸药是硝铵类炸药,包括铵梯炸药、铵油炸药、铵松蜡炸药以及含水硝铵类炸药等。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用炸药。

常用的起爆器材有雷管(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索、导爆管、导火索等。根据使用的起爆器材的种类,起爆方法有火雷管起爆法、电雷管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和导爆管起爆法及联合起爆法。煤矿井下静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电能激发的电雷管。为了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可靠,防止拒爆,一般在较大规模爆破时使用联合起爆法起爆,同时敷设两种起爆网路。

(二)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中、4,3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1i2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6)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8)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止采用无填塞爆破;浅孔爆破时,一般填塞长度为孔深的1/3;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堵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9)炮响完后,经过充分通风,才准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没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牌子。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人员能够听到、看到。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2)爆破员进入放炮地点后,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现象。如果发现有这些现象,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时,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常用的处理盲炮的方法有重新起爆法、诱炮法、打平行眼装药爆破法、用水冲洗法。

(三)起爆安全技术

1.火雷管起爆的安全技术

火雷管起爆易产生的事故原因包括导火索及火雷管的质量问题、火雷管的早爆、火雷管起爆的延迟、火雷管起爆的拒爆。主要预防措施包括:

(1)加强导火索及雷管的制造、存储、运输等的管理工作,认真选购和检查导火索和雷管,严格控制导火索和火雷管的质量。

(2)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在操作中避免过度弯曲或折断导火索,由专人听炮响声并数炮,或由数炮器数炮。有瞎炮或可能有瞎炮时,应加倍延长进入炮区的时间。

(3)加强爆破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改进操作技术。

2由雷管起爆的安全技术

电雷管起爆易产生的事故原因有电雷管的早爆、拒爆、延迟爆炸等。杂散电流、雷电和静电是引起电雷管起爆早爆事故的主要因素。预防杂散电流的主要措施有:采用防杂散电流的电爆网路;采用抗杂散电流的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加强爆破线路的绝缘,不用裸线连接。预防雷电引起早爆的措施包括: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电雷管爆破;在爆破区内设立避雷系统;采用屏蔽线爆破;采用非电起爆方法。预防静电产生早爆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加炸药水分;采用抗静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

为了减少电雷管拒爆和延迟爆炸现象的发生,除了要严格检测爆破器材,保证爆破器材的质量外,还要采取准确可靠的起爆网路,消除网路设计方面的差错,同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导爆管起爆和导爆索起爆的安全技术

在设计导爆管起爆网路时,不能采用环形网路,即传爆的初始位置与终了位置不能相隔太近。在有瓦斯的情况,禁止使用导爆管。应特别注意采用正确的连接方法,防止导爆索网路拒爆事故的发生。

(四)爆破器材的储运和管理

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经主管部门的审定,并报当地公安局批准。爆破器材的管理存放、收发和运输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检验,确认失效的爆破器材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技术条件的,都应销毁。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制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并报有关部门。

(五)爆破事故的预防

要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如下。

(1)保持爆破安全距离爆破时必然会产生爆破地震、空气冲击波、碎石飞散及有害气体,因而危及爆区附近人员、设备、建筑物及井巷等的安全。因此,爆炸设计时必须确定爆破危害范围并指定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主要包括爆破地震的安全距离、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个别碎石飞散的安全距离、电力起爆的安全距离、爆破有害气体扩散安全距离。

(2)精心设计在设计之前必须做到情况明确;设计时要确定最大允许药量,然后合理选取爆破参数,选择合理的延发时间,作出切实可行的爆破方案;制定爆破事故预防措施;对设计文件要严肃审核把关。

(3)精心施工各级人员持证上岗,组成严格的管理体制;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各种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关键技术操作细则;按规程要求做好爆破器材检验;确保装药、堵塞、连线三个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好爆后安全检查和处理。

(4)加强安全管理按规程要求报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指挥管理组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大纲和各工序质保程序。

篇5:矿山边坡安全技术措施

露天开采时,多个台阶组成的斜坡称为露天矿边坡。由于边坡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和边坡安全管理的不善,可能会导致露天矿边坡岩体滑动或崩落坍塌,给矿山人员安全、国家财产和矿产资源带来严重的危害和损失。因此,进行露天矿边坡的稳定性研究和定期检测对于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露天矿开采会破坏岩体的稳定状态,使边坡岩体发生变形破坏。边坡破坏的形式主要有崩落、散落、倾倒坍塌和滑动等。边坡破坏型式,破坏岩体的滑动速度,破坏规模三个要素的综合作用决定了一次边坡破坏过程可能造成的危害。

边坡岩体的破坏类型按破坏机理可分为平面破坏、楔体破坏、圆弧形破坏和倾倒破坏四类。边坡岩体的滑动破坏可分为蠕动滑动、慢速滑动、快速滑动和高速滑动四种类型。边坡岩体的破坏规模可分为小型滑落、中型滑落、大型滑落和巨型滑落四种类型。如果在事故发生前能较正确地预测这三个要素,就能提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边坡破坏的发生或使边坡破坏时所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边坡安全检查,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等。

不稳定边坡的防治措施大体可分为四类。

(1)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治理对于因地表水大量渗入和地下水运动影响而不稳定的边坡,采用疏干的方法,治理效果较好。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治理的一般措施有:地表排水、水平疏干孔、垂直疏干井、地下疏干巷道。

(2)减小滑体下滑力和增大抗滑力措施具体方法有缓坡清理法与减重压脚法。

(3)增大边坡岩体强度和人工加固露天边坡工程技术普遍使用的方法有:挡土墙、抗滑桩、金属锚杆、钢绳锚索以及压力灌浆、喷射混凝土护坡和注浆防渗加固等。.

挡土墙是一种阻止松散材料的人工构筑物,它既可单一的用作小型滑坡的阻挡物,又可作为治理大型滑坡的综合措施之一。用抗滑桩加固边坡一般多用钢筋混凝土桩。用锚杆2。索)加固边坡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加固方法,可用于具有明显弱面的加固。喷射混凝土可作为边坡的表面处理。它可以及时封闭边坡表层的岩石,免受风化、潮解和剥落,同时又司以加固岩石,提高岩石的强度。

(4)周边爆破爆破震动可能损坏距爆源一定距离的采场边坡和建筑物。对采场边坡和台阶比较普遍的爆破破坏形式是后冲爆破、顶部龟裂、坡面岩石松动。周边爆破技术就是通过降低炸药能量在采场周边的集中和控制爆破的能量在边坡上的集中,从而达到限制爆破对最终采场边坡和台阶的破坏。具体的周边爆破技术有:减震爆破、缓冲爆破、预裂爆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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