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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之安全行为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规范

1、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务必安全;安全事项,务必牢记;劳保用品,规范穿戴;随身工具,检验合格;安全三宝,准确使用;杜绝违章,按规操作;交叉作业,相互关照;安全装置,定期维护;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四不伤害,互保平安。

2、文明施工:关爱环境,预防污染;定置管理,场地整齐;洁净施工,工完料净;保护成品,爱护设备。

3、安全管理人员:奉公守法,忠于职守;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学习创新,文明待人;优质服务,严格管理;深入实际,踏踏实实。

4、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戴帽扣带;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系好安全带;不准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电动机械设备接地和防雷;非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电器;吊装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吊臂下方及回转半径内不准站人。

二、过程控制行为规范

过程控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过程控制主要包括: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中铁隧道《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规定》的要求,各项目应配备具有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1—2人,应满足施工需要。

2、安全人员工作行为

(1)建立安全工作日记,其中主要内容: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起到积累经验和便于考核作用,同时可作为工作证据。

(2)建立月安全汇报制度,内容:本月施工概况;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技术或管理措施;内外部检查评价(如有);措施实施情况;下个月安全工作计划;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

(3)加强周信息汇报制度,基层安全人员负责将所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如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安全动态等上报至安质部,使公司对各项目的情况有充分了解,便于公司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人员负责在每周四将安质有关信息汇报至安质处。

3、工班安全员

项目各工班设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监督班组人员按章操作、纠正违章作业、督促处理险情、随时反映和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

4、安全保证计划

在开工前,应由项目经理主持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策划,并在策划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安质处备案。项目经理部应对生产过程以及为生产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进行辨识,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找出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管理方案。项目经理部每半年重新辨识、评价一次。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需包括的内容(项目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已明确的可直接引用):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资源配置、安全措施、重大危险源及其管理方案、检查评价、奖惩制度。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

5、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该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以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部位、交底内容、针对性安全交底、交底人签名、接底负责人签名、作业人员签名共10项内容,并规定该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归档一份。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度≥5米的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和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地下暗挖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及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在工程施工中,是指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力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也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7、进场物资检验

外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机具、配件等,应根据采购要求进行验收,查对产品规格型号、批号、生产厂家、数量、包装等是否和采购要求一致,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和产品一致。需进行质量抽检的根据规定频次取样送有资格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试验。只有经验收抽检合格的产品,才允许入库或进场。

8、“三工”制

“三工”制是由作业工班执行的一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即工前安全讲话(重点是通报本班作业任务及分工、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工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章操作、是否及时处理隐患、纠正违章作业)、工后安全评议(总结本班作业情况进行,重点是评议本班在施工组织、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经验,对隐患的处置是否恰当,以后应如何改进提高),利用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PDCA循环原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增强知险避险能力。

篇2: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规范

1总则1.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燃煤、燃气、燃油火电厂锅炉或供热锅炉同期建设或已建锅炉加装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工程的规划、设计、评审、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对于机组容量300MW以下锅炉,当几台锅炉烟气合并处理,或其他工业炉窑,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时参照执行。本标准针对火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技术,无其他脱硝方法如SNCR,电子束辐射法等内容。1.2实施原则1.2.1烟气脱硝工程的建设,应按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完成报批和批准手续。1.2.2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的烟气脱硝工程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2.3当锅炉排烟NO*浓度较低时(<300mg/m3),SCR烟气脱硝系统的脱硝效率可不低于50%;当锅炉排烟NO*浓度较高时(>800mg/m3),建议先采用其他方式(如改进燃烧方式、SNCR脱硝等)进行初步脱硝,再采用SCR烟气脱硝;一般情况下,SCR烟气脱硝系统的脱硝效率应不小于80%(含备用催化剂层),脱硝效率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同时应具有进一步提高脱硝效率的能力。1.2.4加装烟气脱硝系统后,氨逃逸率一般不大于3ppm,SO2/SO3转化率一般小于1%,鼓励采用更低氨逃逸率和SO2/SO3转化率的催化剂产品和技术方案。1.2.5烟气脱硝系统主体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主机的设计/剩余寿命,装置的可用率应保证在95%以上。1.2.6脱硝系统的建设必须充分考虑与锅炉主体系统的兼容与相互影响,脱硝系统不得对锅炉安全运行造成重大隐患,脱硝系统对锅炉热效率的影响应减小到最低。1.2.7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2术语和定义2.1脱硝岛Denitrationequipment指脱硝装置及为脱硝服务的建(构)筑物。2.2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selectivecatalyticreduction烟气脱硝方法的一种。利用还原剂在催化剂作用下有选择性地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NO*,主要是NO和NO2)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无害的氮气和水。2.3还原剂reductant指烟气脱硝工艺中用于脱除NO*的物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使用的还原剂主要为液氨、尿素或氨水。2.4乙类液体LiquidB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大于等于28小于60摄氏度。2.5SCR反应器SCRreactor烟气脱硝工艺中承装有催化剂的脱硝装置。2.6喷氨格栅ammoniainjectiongird将还原剂(如氨气)喷入SCR反应器的装置。2.7静态混合器staticmi*er一种还原剂(如氨气)和烟气的混和装置。2.8氨逃逸率ammoniaslipSCR反应器出口烟气中氨的浓度,一般用vppm表示。2.9SO2/SO3转化率SO2/SO3conversionrate烟气中的SO2在SCR反应器中被催化剂氧化而转换成SO3的比例。式中:——SCR反应器出口的SO3浓度(干基,6%O2),mg/m3;——SCR反应器入口的SO3浓度(干基,6%O2),mg/m3;——SCR反应器入口的SO2浓度(干基,6%O2),mg/m3。2.10装置可用率plantavailable脱硝装置每年正常运行时间与锅炉每年总运行时间的百分比。式中:——锅炉每年总运行时间,h;——脱硝装置年不能运行的小时数,h。2.11脱硝效率denitrationefficiency指由脱硝装置脱除的NO*量与未经脱硝前烟气中所含NO*量的百分比式中:——脱硝前烟气中NO*的浓度(干基,6%O2),mg/m3;——脱硝后烟气中NO*的浓度(干基,6%O2),mg/m3。2.12设备阻力differentialpressureofequipment脱硝设备进口法兰处烟气平均全压和出口法兰处烟气平均全压之差,单位为帕斯卡(简称帕,Pa)。2.13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emissionsmonitoringsystem对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监测,又称为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2.14过量空气系数e*cessaircoefficient燃料燃烧时,实际入炉空气量与理论空气量的比值,用“α”表示。2.15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气体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2.16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和在用锅炉new,e*pansive,constructedandin-useboiler新建锅炉:指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锅炉(含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获得批准但尚未建成投运使用的锅炉)。扩建锅炉:指在原有锅炉房基础上,为增加锅炉房容量而建设的锅炉。改建锅炉:指更新改造的锅炉。在用锅炉:指本标准实施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锅炉。2.17锅炉boiler将燃料燃烧,使燃烧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又将热能传递给水、汽、导热油等工质,从而产生热工质的设备。3总体设计3.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GB18215-2000重大危险源辩识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T50033-2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40-1996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J16-1987(20**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43-2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2-19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Z1-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50219-19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41-2005安全阀一般要求HJ/T75-20**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6-20**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42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DL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T5029-19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35-200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5053-1996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T5120-2000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DL/T5136-20**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53-20**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JB/T7658.3-95氨制冷装置用立式蒸发器JB/T5446-1999活塞式单机双级制冷压缩机《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质技监局1999年颁发)压力管道设计技术导则(中石化建管部2004发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1990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年)3.2脱硝装置工艺参数的确定3.2.1脱硝装置工艺参数应根据锅炉容量和调峰要求、燃料品质、氮氧化物控制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脱硝效率、还原剂的供应、厂址场地布置、水源情况等因素,经全面分析优化后确定。3.2.2新建脱硝装置的烟气设计参数宜采用锅炉最大连续工况(BMCR)、燃用设计燃料时的烟气参数,校核值宜采用燃用校核燃料锅炉经济运行工况(ECR)时的烟气参数。已建电厂加装烟气脱硝装置时,其设计工况和校核工况宜根据脱硝装置入口处实测烟气参数确定,并充分考虑燃料的变化趋势。3.2.3烟气中SO2质量流量可根据公式3-1估算:3-1式中:M(SO2)——烟气中SO2质量流量,t/h;K——燃料燃烧中硫的转化率(煤粉炉一般取0.9);Bg——锅炉最大连续工况负荷时的燃煤量,t/h;q4——锅炉机械未完全燃烧的热损失,%;Sar——燃料的收到基硫分,%。烟气中其它污染物成分(如氯化氢(HCl)、氟化氢(HF))的设计数据宜依据燃料分析数据计算确定。3.2.4SCR法脱硝一般采用氨气作为还原剂,其耗量按下式计算:氨气耗量=F×CNO*×Mr×10-6(Nm3/h)式中:F——锅炉烟气流量(干基,Nm3/h)CNO*——进口NO*浓度(实际氧量基准下,vppm)Mr——NH3与NO*反应摩尔比

篇3: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检查、检修制度

1、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机电部门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活、后勤、多种经营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定期组织自检。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期巡查。暴风雨、冰雪过后要立即组织巡查。

2、建立定期检修制度。每季度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所停电检修一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管单位,责任落实到人。配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图、绝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检修停送电除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程外,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电气施工安全

1、凡是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并在施工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内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电气作业。

3、在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按规定着装,工具齐全。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及保险带。

5、高、低压或低压同杆架设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全部停电时,方可登杆作业。

三、变配电设施及配出线路

1、变配电所的安全设施齐全,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图纸包括相关的上下级变电所的主接线)。

2、配出的架空线路杆塔必须注明线路名称、杆号,高、低压同杆架设时,按上下位置分别标注。

3.配出电缆标志清晰。

四、新增负荷及临时用电

1、车间、班组、宿舍及办公室均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需要调整时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临时动力用电及照明用电要经机电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过流和漏电保护

㈠变配电所(变电亭)变压器二次出线总开关及分路开关有可靠过流保护。过流整定值每年整定试验一次,负荷变化时要随时整定试验,并有过流整定试验记录。

㈡漏电保护的装设

1、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移动式设备、手持工具,常年处于潮湿、野外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采用架空摩擦接触方式引入电源的场所,其电源开关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宿舍应在户内安设漏电保护器。

3、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的配合应为:上一级开关安装200ma中等灵敏度,动作时间0.2秒(或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一级开关安装动作电流30ma高灵敏度、动作时间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后的保护零线不能重复接地。不得将两台漏电保护器并联使用。

六、接地与接零

1、对于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动力变压器中性线必须接地,并设置零母线,截面、连接方式及相色符合规定。各级配电点的出线电缆接地线必须连接到电源电缆的接地线上。具有3台及以上开关或馈出3条及以上线路的配电点必须设置零母线,电源和负荷出线的接地线必须接至零母线上,零母线设置重复接地极。

2、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低压供电系统中性点严禁接地,按井下接地保护细则执行。

3、电气保护接零的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使用保护地线或通过工作零线与电源端的接地点可靠连接。

4、变压器引出中性线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每一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中任何设备,禁止不接零而采取就地接地保护。

6、地面降压站、井塔、井架等工厂建筑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7、供暖、供气、供水管路不得用作接地;厂房车间内禁止埋设接地极;严禁使用高大建筑的防直击雷引下线和接地极作为动力或照明零线重复接地或工作接地。

篇4:煤矿采区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科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采区供电,负责采区供电的日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体组织督促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定、管理办法的现场执行。

2.机电科电气管理组,负责采区各类开关过流整定计算,采区供电负荷变动审批,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负责采区供电设备、电缆的选型计算。

3.各采、掘区队都要明确一名分管机电的副区长,机电专业区队必须有分管供电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采区供电设计

1.采区设计中必须有完整、正规的供电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审查报批手续。

2.采区供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装、运行,因现场条件变化与设计不符时,必须重新设计报机电科审批后实施。

三.采区变电所

1.峒室设在新鲜风流内,峒室及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峒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2.峒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门槛高度不得小于100mm,门缝间隙不超过10mm,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峒室两头分别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箱。

4.峒室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设备安装、检修、检查的要求。

5.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采区变电所必须安装高防总开关。

四.移动变电站

1.安装地点无淋水、不燃支护、环境温度不超过30℃,并设置0.2m3沙箱及两个灭火器。移变周围安装不低于1.5米的封闭栅栏,高压侧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移变处必须张挂供电系统图和漏电试验记录牌板。

2.移动变电站最高点与顶板支架最低点距离、与周围巷壁距离不得小于0.5m,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0.7m,高、低开关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m。

3.移动变电站应水平放置,不能水平放置时,其放置倾角不得超过10度。

4.移动变电站的欠压保护、短路保护、高低压联锁、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距移动变电站附近10m范围内安装真空高防开关控制(移动变电站高压开关装备了隔离开关的除外)。

五.绘制供电系统图及负荷审批

1.每月按标准用微机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内容包括:⑴各类变压器(移动变电站)注明型号、容量、编号。⑵各类开关注明型号、编号、整定值。⑶小型电器注明型号、编号,防爆电度表还要注明变比、容量。⑷各种电缆注明编号、长度、断面。⑸标出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和双风机双电源。⑹标出瓦斯断电器(监测电源)位置、接线方式、供电电缆。⑺标明电缆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值和电缆换算长度,校验灵敏度系数,并附有计算资料。⑻采区供电系统图要在采区变电所和移动变电站张挂,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领导审核签字。⑼绘制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图,末端到变压器或移动变电站。⑽供电系统图标题栏必须齐全,有设计、制图、审核、科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签名。

2.采区增减负荷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或机电班长提前2天向机电科报送接火审批单,机电科必须提前1天批复。审批后的回执单应详细注明接火开关(母线盒)的地点。当接火地点的开关(母线盒)不隶属申请接火单位管辖时,由机电科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由管辖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到现场协助工作。

六.供电电缆的选择

⑴电缆的型号及电压等级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实际用电设备的要求。

⑵电缆正常工作负荷电流不得超过电缆的长时允许载流量。电缆截面应能满足短路保护灵敏度系数的要求。

⑶设备正常运行时,电缆最远端的电压不应低于电网额定电压的90%。

七.掘进供电

1.采区供电系统必须采掘供电分开;每台掘进用动力变压器的供电范围,不得超过3个掘进工作面,装备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时可不受限制。

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两个电源来自不同两段高压母线供电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其工作风机的电源必须引自专供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备用风机的电源可引自其它负荷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

3.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风机双电源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其工作风机与备用风机必须有明显标志。只有主风机运转时,掘进巷道才能送电。

4.在非瓦斯重点管理区的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平巷内临时补打掘进巷道时,允许在工作面上下两巷接火,除按规定办理接火审批手续外,还必须制定特殊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迎头电源(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掘进迎头的所有非本安型负荷均须停电),严禁从掘进工作面以外的供电系统引入动力、照明、信号等电源。

八.回采供电

1.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2.高档普采和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工作面刮板机、转载机、乳化液泵站等应采用1140v供电。

3.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液压绞车与采煤机必须是同一电源,以实现同步联锁。

4.新安装和运行中的1140伏供电系统网络绝缘电阻值分别不得低于80千欧和60千欧,660伏供电系统网路绝缘电阻值分别不得低于50千欧和30千欧,否则应及时停电采取措施,提高网路绝缘。

九.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管理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装备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

2.通风防尘设备、仪器必须具有“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经机电科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3.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的电缆,必须经集团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阻燃检测合格后,方能下井使用。

4.机电专业根据通防专业的要求,将已办理负荷审批手续的双电源、双风机及风电闭锁开关等,安装在指定位置。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电源、双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每天由使用单位派专人做一次倒机试验,并留有试验记录。

5.通防专业需在采区供电系统接入安全监测系统时,要提前10天向机电科报送负荷审批单,将所要接入的瓦斯断电仪(分站)电源线、负荷线(断电线)、瓦斯传感器型号等内容标注清楚,待机电科批准后才能接火。

6.防尘系统接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通防专业也要提前10天向机电科报送负荷审批单,待机电科批准后,将防尘系统的电源箱、电磁阀、水幕传感器等在负荷审批单上标注清楚,安装在指定位置。

7.安全监测系统及防尘系统的正常试验及日常维护由通防专业负责,机电专业负责监督检查,杜绝无设计、无负荷审批单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接入采区供电线路中。

十.安全保护试验及维修

1.检漏继电器实行挂锁管理,无锁或锁坏视为不合格。并且每天试验一次,负责试验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进行。试验期间,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一名专(兼)职局扇司机负责监视局扇运行情况,送电后及时开启局扇。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试验,供电线路延长后应补做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试验。

2.双风机双电源每班做一次倒机试验,风电闭锁、电煤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每班试验一次,试验不合格必须停止运行汇报处理。

3.高压和低压防爆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每6个月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情况进行一次摇测。

4.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每5天检查一次,发现有疑问时,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安排技术人员或通知机电科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5.每月检查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摇测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

6.开关的标志牌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电压等级、整定值、用途、编号、维修人,开关整定值与实际相符;各类开关检查维修实行日历卡制度。

各类检查试验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保护接地

1.局部接地极的装设: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⑵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和单独的高压电气设备;⑶设有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⑷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⑸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2.局部接地极应采用总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接地母线、连接导线、接地导线的连接、截面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但当用钢铰线与裸铜线连接时,钢铰线与裸铜线的绑扎长度不小于200mm;镀锌扁钢与裸铜线连接时,裸铜线必须有线鼻子,并用螺帽和防松垫圈紧固。

3.每季度对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一次,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新安装的局部接地极在投运前必须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准投运。

十二.其它

1.凡需安装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激光测量仪、电动防跑车等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采区巷道,必须按接火审批规定办理接火审批手续,并纳入机电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范围。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井下电器设备选用规定要求。

4.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4mm2及以上的阻燃电缆全部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确保帐、卡、号、牌一一对应,且编号不得伤及电缆护套。

7.防爆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无论采用压盘式,还是压紧螺母式,喇叭咀是否引入电缆,必须在压盘或压紧螺母与密封圈之间加金属垫圈。引入装置不接入电缆时,必须用公称厚度不小于2mm的钢质堵板封堵压紧。其顺序由内向外为:密封圈、钢质堵板、金属垫圈、压盘式进线咀或压紧螺母式进线咀。钢质镀锌堵板外径、金属垫圈外径与进线咀内径之差和密封圈外径与进线咀内径之差的规定相同。

8.压紧螺帽式线咀拧入螺管内螺纹扣数不少于6扣,外露不大于3扣。

9.防爆设备和小电全部实行编号、挂牌管理。

10.联络开关使用高防开关时,必须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闭锁装置。

篇5:煤矿提升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

㈠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具备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维修方便等特点。选购的设备必须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㈡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㈢设备到货后,有关部门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查验设备、附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解决。技术资料至少应具备以下九种:

1.使用说明书

2.产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3.基础图

4.设备总装图

5.制动装置结构图、系统图

6.易损零部件图

7.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

8.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9.主要部件的探伤报告。

㈣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拆件使用。

二.设备安装及验收

设备安装验收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大纲。

㈠安装措施及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前必须对矿建项目依据设计进行严格验收,以保证安装质量。

2.工程计划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事项,作为安装技术准则。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⑴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施工准备和科学组织施工的文件或书面材料。

⑵安装主要依据:由设计部门和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关系图及方框图等图纸。

⑶设备安装:安装程序、装配工艺要求,调试方法和注意事项作为安装指南。

⑷质量标准:设计规范、设备安装验收规范、设备出厂说明书、安全规程,作为安装的基本准则。

⑸设备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性能调试、测试的试验报告。

㈡安装验收的图纸及资料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设备清单:包括已到设备、到货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备件图

4.设计施工图

5.提升、制动、电气系统图

6.调试、测试报告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安装竣工图、竣工报告

9.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0.施工预算及决算

㈢设备安装中的重点验收项目及内容

安装单位应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在安装过程*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符合设计安装标准,以作为今后验收移交的凭证。

1.滚筒(驱动轮)制动闸盘或闸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

2.主轴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

3.联轴器的同轴度

4.减速箱的技术测定

5.深度指示器的传动和变速装置的装配、润滑

6.制动闸盘粗糙度、端面跳动、不平行度

7.电气系统调试8.主提升钢丝绳、尾绳的试验和悬挂

㈣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质监、设计、施工、设备管理和使用等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和评定。

1.检验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和设备清册等资料。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

3.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转实施方案,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移交验收鉴定书、质量认证意见。

三.提升设备的检修、维护及安全运行

㈠技术测定、整定及探伤

1.载人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检验,其它提升机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制动系统轴销、连杆、锲形联接装置每年探伤一次(已发现缺陷的三个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进行检测和探伤,并出具报告。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对测定、探伤报告要审查、签字,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2.仪表按规定时间效验:a级半年一次、b级一年一次进行校验,c级使用前鉴定一次。

3.电控系统整定试验一年一次,其中安全保护继电器整定试验每半年一次。

4.绞车运行速度图的测试、制动减速度计算、制动闸时间、空行程时间和贴闸压力测试有效期一年。

5.闸瓦间隙测试整定有效期10天。

6.负力提升及升降人员的绞车必须有电气制动,盘形闸绞车必须使用动力制动(变频调速绞车除外),并能自动投入或人工投入,正常使用。动力制动、制动力矩及二级制动必须有计算、整定资料。运行方式改变时,必须重新计算、整定,计算结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32、433条规定。

7.电动机、高压开关柜试验有效期一年。

㈡安全保护设施的试验周期、方法

1.维修工试验项目

⑴过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⑵限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⑶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每天模拟失效或低速开车试验一次

⑷满仓保护:每天模拟满仓试验一次

⑸后备保护器:后备2m/s限速保护、后备过速保护、后备过卷保护、后备减速开关每周试验一次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与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⑺换向器栅栏门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⑻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⑼松绳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松绳后接受煤仓不放煤的闭锁和箕斗顺利通过卸载曲轨的显示装置每10天检查试验一次

⑽油压系统过、欠压保护:超温保护每周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保护,第⑴、⑵、⑶、⑷、⑹、⑺、⑻七种保护失灵,必须停车立即处理,合格后方可开车,第⑸、⑼、⑽三种保护失灵,必须在当天处理合格。

2.操作司机试验项目

⑴过卷保护:每班模拟过卷试验一次

⑵欠电压保护: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⑶闸间隙保护(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闸瓦磨损开关

⑷松绳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⑸紧急制动开关: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五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任何一项保护不合格,均要停车并汇报,待修复合格后方可开车。

㈢液压防爆提升机使用与维护

⑴在主硐室和液压站硐室之间应建一道隔音消音墙,以减少主硐室噪音,改善液压防爆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司机的工作环境。

⑵轴承梁的安装:将左、右轴承梁放置在混凝土基础上,把拉紧螺栓、螺母、及基础板等件放入地脚孔内,并注意调整其平面度、水平度。

⑶主轴装置安装就位时,与安装基准线的位置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⑷安装盘形制动器之前,应清洗制动盘,并吹干清洗剂。任何油污和防锈油都将大大减少制动力矩。因此,制动盘清洗应严禁用油类清洗剂,可用洗衣粉或其它有机类清洗剂。清洗后的制动盘严禁任何油污粘在上面。

⑸液压站的安装:主电机与油泵两大件沿轴线方向的水平度允差0.10mm/m。

⑹所有管路安装时严禁任何污染物进入接头和管道内,各接头处必须牢固密封,密封圈不能损坏或漏装,不允许有漏油现象,油箱与闸阀之间要装配可靠,安装完成后,必须对管路进行循环冲洗。将循环冲洗过滤装置和高压泵并联,开动辅助电机和循环冲洗过滤装置,使液压系统管路循环冲洗过滤。经常检查过滤器滤芯情况,采用变换冲洗方向及振动管路办法加强冲洗效果。循环72-120小时后,将辅助油泵过滤器和装置过滤器的滤芯更换为过滤精度5微米的滤芯。继续循环冲洗过滤,直到化验油品的清洁度不低于gb/t14039标准-/18/15级后,才能结束循环冲洗过滤。

⑺电控系统的安装:各项设备的安装按各生产厂家的说明书和设计说明书进行,系统接线按电气控制系统图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与接地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㈣提升系统其它设施管理

1.选用的提升容器、人车(斜井、平巷)、矿车(包括连接链、插销)、罐笼、箕斗、连接装置、防坠器、托罐及防蹲罐缓冲装置等必须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3.加强提升容器防坠保护设施的管理,做到定期试验,并形成正式报告,认真填写日期、地点、数据、结论等,经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

⑴立井罐笼防坠器:不脱勾检查性试验6个月一次;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⑵斜井人行车防坠器:不摘勾的手动落闸试验每班一次,对摘勾的人行车每次运行前应再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静止松绳落闸试验一个月一次,重载全速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4.立井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同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以及罐道和罐耳的检查检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5条、386条规定执行。立井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7条的规定。

5.斜井提升容器之间的有效间隙不得小于0.2m;容器外侧距两帮的间隙:行人侧不小于0.8m,非行人侧不小于0.3m。

6.楔形罐道、防撞梁、托罐装置和防蹲缓冲装置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7.升降人员的立井井口、井底、中间水平及井口井底的二层平台、进出人员两侧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门,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其要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规定。非进出人员侧,应设置防止人员进入罐内的设施,进人侧严禁出人,出人侧严禁进人。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容器上必须装有保险伞。

8.当罐笼到位安全门打开后,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时,提升机应保证只能按0.5~1m/秒速度运行。

㈤提升信号系统

1.提升信号必须采取逐级传递方式,即车场把勾工将信号传递井口,由井口把勾工传递到绞车房。井口信号必须同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信号不能控制绞车的安全回路,只能发给车房,由司机根据信号指示操作。2.信号控制装置所用按钮,“停止”扭应单独设置。所有按钮必须使用单组触点或两组触点并联为一组触点使用。停止信号可兼作紧急停车信号。各个地点的“停止”和“急停”信号直通车房。当“停止”信号发出,绞车停止运行后,不管容器在任何位置,未发“开车”信号,绞车启动不起来,工作闸敞不开。

3.提升信号声光具备,停车信号与工作信号声、光有区别。停车信号警铃必须使用单击电铃或电笛;停车信号和工作信号的指示灯必须分开设置,并有明显区别。一套提升装置供给几个水平提升时,各水平所发信号必须有区别。

4.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必须具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5条所规定的信号闭锁。

5.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具有备用信号。斜井提升时,专门提升物料系统,还需要一套由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专门升降人员的系统,还需有人行车泄漏通讯机;人物混提的系统,有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和人行车泄漏通讯机。

6.斜井双勾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错码(串勾)信号。

7.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房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㈥提升系统技术改造

1.应积极采用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对在用的老提升系统进行技改造,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

2.提升系统的重大技术改造必须在调研基础上由矿提出改造方案,经集团公司组织技术论证和审批。

3.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技术改造必须做好整个提升系统的优化匹配,对影响系统可靠性的重要环节,如主井装载定重测量环节、制动器、防滑保障、过卷过放防护装置等产品和技术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采用计算机技术时,必须按电磁兼容性技术进行设计,并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技术指标检验,以保证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4.技术改造后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出据验收报告,并将相关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同时改动,记入技术档案。

㈦提升钢丝绳的管理

1.正确选用提升机钢丝绳。选用钢丝绳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407条、416条和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立井提升宜采用同向捻镀锌钢丝绳,斜井串车提升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

⑵当井筒中淋水较大或淋水的酸碱度较高,以及作为回风井的井筒提升时,应尽量选用镀锌钢丝绳。

⑶斜井提升宜使用面接触钢丝绳或外层钢丝较粗的三角股钢丝绳;立井提升宜采用异型股钢丝绳和线接触钢丝绳。

⑷摩擦轮提升机必须采用规格相同左右捻各半数钢丝绳,尾绳宜选用不旋转钢丝绳。

⑸罐道绳应用密封钢丝绳。

2.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检查与维修

⑴钢丝绳检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399条、400条、401条、402条的规定执行。被检验绳头的截取长度不小于1.5m,在用提升绳应在靠近容器端处截取绳头。用加热方法切割的绳头长度需加长200mm。

⑵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405条、406条和408条的规定,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⑶提升及其它用途钢丝绳检查及记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04条规定。对钢丝绳检查记录机电区长和机电科长每旬审查签字一次,机电科组织每月分析总结一次,并有分析总结资料。

⑷提升钢丝绳检查结果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406条、407条、408条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钢丝绳遭受猛烈冲击拉力,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现新的断丝和直径缩小等现象,可以继续使用。如果由于急剧受力,钢丝绳使用长度较原来长度增长0.5%以上时,则应更换新绳。

⑸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09条的规定。

⑹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同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并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

⑺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钢丝绳油(增摩脂),否则可不涂油,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必须涂防腐油。

⑻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⑼钢丝绳的保管存放,应在表面涂一层固体油脂并入库,防止锈蚀。

⑽钢丝绳在运输取放过程中,不得碰伤或挤压。

⑾立井和斜井天轮,应使用衬垫天轮,斜井轨道托滚也应使用带衬垫托滚。

㈧油质管理

1.加强提升设备润滑管理,根据每台设备的特点和实际运行状况,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并做好用油换油记录。

2.液压站用油至少一年更换一次,每半年必须化验取样一次;减速机润滑油要使用抗磨剂,每半年必须取样化验一次,每二年进行清洗、过滤或换油。

3.润滑油剂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妥善保管和定量发放。

4.液压绞车液压系统:

⑴液压系统在使用时,建议使用n46或n68抗磨液压油,应先精洗油箱,检查油箱上的空气滤清器是否完好,要用过滤器过滤注入的油液。

⑵液压系统在使用时,要经常注意液⑴压油的情况,如果发现油脏,应立即进行过滤循环,才能继续使用。如果发现油液变质,应立即更换新油,同时注意油箱的油位,如果油量不足要立即添加经过过滤的新油品。

⑶吸油过滤器和回油过滤器的滤网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压力管路过滤器的滤芯一年更换一次。

㈨特殊提升

1.除了按正常“加速、等速、减速、停车”程序的提升方式外的提升为特殊提升。

2.特殊提升需要解除某些保护或闭锁信号系统某些功能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进行特殊提升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它火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运行时不得使提升容器发生震动。

⑵提升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m/s。

⑶人工验绳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⑷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m/s。

4.提升或下放超过正常负荷的物件时,需重新计算制动力矩,验算钢丝绳、悬挂或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需要调整制动系统时,机电科派人现场指挥、工区具体实施,提升完毕及时恢复。对超常尺寸、重量的设备的提升运输应事先进行同重量负荷、同尺寸的模拟试验。

5.特殊提升必须执行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工作制度。

㈩提升系统的检修工作

1.各矿要根据每一提升系统运行特点及状态有计划地进行周期性检修。

2.检修前应认真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和施工进度图表,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

3.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同一地点多单位同时作业时,必须明确一人统一指挥,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

4.检修计划时间应包括规定的试运转时间。检修后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修部件技术参数的变更及其原因并附有简图,形成正式报告并留档备查。

5.提升系统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日。

(十一)提升系统的操作及维修

1.针对每一部提升机的设备性能及运行特点,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内容全面、程序清晰并同现场实际相符。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提升系统维修电工、机工、钢丝绳检查工、井筒装备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提升系统维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⑴设备维修必须建立包机制,明确包机人员的职责。

⑵对各种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

⑶应针对每部提升机的实际情况做好“三化”工作,即维护检查周期制度化、维护内容规律化、维护保养程序工艺化。

⑷认真编制设备有关使用维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维修人员学习有关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有关提升系统的各种规定,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

⑸做好维护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机电区队技术负责人应每月检查签字。

(十二)提升系统技术资料管理

健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1.技术资料存档明细

⑴绞车原始设计、安装图(安装调试验收单)、使用说明书。

⑵设备改造安装图

⑶制动装置结构图和系统图

⑷易损零部件图

⑸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⑹增设保护安装图和控制图

⑺提升信号图

⑻井筒装置图、布置图(包括井架、井底布置)

⑼钢丝绳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更新记录

⑽防坠器试验报告

⑾技术测定和整定、分析报告

⑿制动力矩验算资料

⒀探伤报告

⒁提升装置年度检查报告和月停产检修记录(包括实测数

据、零部件更换)

⒂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分析报告

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运行单耗

⒄相关联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资料

2.每一提升系统必须建立如下制度

⑴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门口张挂)

⑵岗位责任制度、包机制度(机房张挂),信号工和把勾工岗位责任制度(井口、井底张挂)

⑶交接班制度(机房张挂)

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机房张挂)

⑸操作规程(机房张挂)

⑹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度

⑺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⑻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每一提升系统要具有以下记录

⑴日维护检查记录(机房存放)

⑵电气保护日检查试验记录(机房存放)

⑶钢丝绳日检记录(机房存放)

⑷交接班、运转日志记录(机房存放)

⑸干部上岗记录(机房存放)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信号日试验记录(班组存放)

⑺外来人员登记记录(机房存放)

⑻提升系统事故记录(机房存放)

⑼设备检修记录(机房存放)

⑽钢丝绳试验、更换记录(存档)

4.每一提升系统需在机房内张挂以下图纸

⑴制动系统图

⑵电气原理图

⑶设备平面布置图

⑷巡回检查图表

⑸绞车总装图和技术特征卡片

(十三)提升系统备品、备件管理

1.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管理。

2.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保养工作。

3.建立旧件回收制度,搞好旧件修理复用,修好的备件要交备件库另册登记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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