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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院特殊手术备案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附属医院特殊手术备案制度

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由科室向患者及家属详细交代病情后,患者及家属提出申请,同时经治医师写出病情简介,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奥、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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