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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巷与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中巷回撤期间布置独立通风系统确有困难,需和回采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串联通风安全措施如下:

1、中巷与回采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其中,回采工作面是被串工作面。

2、局部通风机为改造巷掘进期间的两台风机,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三专、两闭锁”及自动倒台进行安设。且保证局部通风机不吸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设专人挂牌管理,保证风机正常运转。无论工作、交接班、或临时停工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局部通风机和中巷内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巷道口必须设置栅栏,并挂明显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指定专人开启局部通风机。

5、中巷与采煤工作面必须分开供电。

6、中巷内必须安设瓦斯断电仪和甲烷传感器。中巷内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设在距迎头距离不大于5m、没有风筒的一侧。甲烷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0.8%、瓦斯断电浓度0.8%;断电范围是中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范围瓦斯浓度0.75%。

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设在改造斜巷入口10-15m处。甲烷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0.5%、瓦斯断电浓度0.5%;断电范围是被串入11111工作面进风流中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范围瓦斯浓度小于0.5%。

7、施工过程中,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在进入被串回采工作面风流中必须设瓦斯检查点,必须仔细检查,填报清晰。

8、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证实停风区中的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指定专人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9、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10、排放瓦斯时,必须按另行编制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执行。

11、施工时,其它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单位下发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执行。

篇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2203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与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存在串联通风问题,2203进风巷掘进工作面的污风将串入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串联通风瓦斯管理

1、在2203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和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各设置甲烷传感器t2(见附图),该甲烷传感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报警及断电ch4浓度等于1.0%。

(2)、断电范围分别为:2203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407回风巷掘进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复电ch4浓度:t2小于1.0%。

2、在2203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垱头和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垱头各设置甲烷传感器t1(见附图),该甲烷传感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ch4浓度报警值为1.0%,断电值为1.5%。

(2)、断电范围分别为:2203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407回风巷掘进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复电ch4浓度:t1小于1.0%。

3、因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所吸的风流有两部分,一部分为四煤三阶段进风下山的新鲜风流(此部分风流不存在串联通风);一部分为二、四煤进风联络巷的串联风流。故在四煤三阶段进风下山设置甲烷传感器t3(见附图),该甲烷传感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ch4浓度报警值为0.5%,断电值为0.5%。

(2)、断电范围: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四煤三阶段皮带下山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2407回风掘进巷、四煤三阶段皮带下山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复电ch4浓度:t3小于0.5%。

4、在被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瓦斯检测点,并挂牌管理,专职瓦检员每班检查瓦斯情况,必须确保其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否则,必须停电撤人。

5、所安设的瓦斯探头都必须灵敏可靠并定期做好校检工作,如果发现有损坏或数据不准,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必须停止一切作业。

6、如果2203进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需要排放瓦斯时,串联通风及被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待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排放完瓦斯后,瓦斯浓度降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以下后,两个掘进工作面方可恢复工作。

7、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8、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串联掘进面与被串掘进面的电器设备,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发生。

二、串联通风防尘管理

1、在2203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和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每隔50m设置一道净化水幕。

2、在二、四煤进风联络巷(局部通风机前吸收的串联风流部分)设置两道常开的净化水幕进一步减少混合风流中的粉尘含量。

3、串联通风的2203进风掘进巷道开机掘进时必须同时打开净化水幕和转载点的防尘喷雾,并每2天对2203进风掘进巷全巷道进行洒水灭尘,严禁煤尘超限作业。

4、被串联通风的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开机掘进时也必须同时打开净化水幕和转载点的防尘喷雾,并严格按照“逢2、5、8洒水”制度对掘进巷道进行全面冲洗。

三、其它

在2203进风巷施工和2407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施工的中队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执行。措施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

篇3:下段工作面与上段工作面回撤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04上段工作面回撤过程中因通风系统暂时无法分开,104下段工作面的乏风将串104上段工作面回撤形成一次串联,为确保串联过程中的安全,特编制此措施,望相关班组及个人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对安全管理部的有关要求

1、安全管理部必须派专职瓦检员,检查104下段工作面回风口与104上段工作面回撤的瓦斯和局部通风机及电气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瓦检员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作业点每次放炮前瓦检员都必须检查此作业点的瓦斯情况并及时汇报。

3、风筒口距工作面回撤点不大于5米,以保证有足够的风量。

4、瓦检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清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班要注意的事项,并做到上不交清下不接。局部通风机要经常运转,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把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并设置“禁止入内”的警戒牌和设置栅栏。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5、通风设施必须由瓦检员专人管理,确保设施稳定、完好,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班中瓦检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内的通风瓦斯情况及通风设施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及时处理。

6、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使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7、瓦检员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的质量管理工作,局部通风机必须由瓦检员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开停。作业点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异径风筒必须使用过渡节、拐弯处设弯头或进行缓慢拐弯、杜绝拐死弯,确保迎头风量符合规定,杜绝循环风、微风作业现象。

8、瓦检员必须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谎报瓦斯以及班中睡觉、脱岗等现象,经常对分工区域的瓦斯、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稳定可靠。

9、瓦检员班中必须随时关注所负责点及片区的瓦斯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撤人并立即汇报。

10、瓦检员必须严格监督落实好施工连队有关放炮制度的规定。当迎头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将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11、放炮前,回撤工作面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放炮后待炮烟排净后方可进入工作。

12、下段工作面上出口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并且定期调校确保探头数据显示准确,其设定断电值为0.5%,以便监测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能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且断电必须灵敏、可靠。

13、安全管理部必须经常对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甲烷传感器必须定期调校。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必须与实际瓦斯数据相符合,瓦检员班中必须用光学瓦斯检查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若出现误差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且及时安排监测人员进行调校。

14、若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行时,瓦检员必须立即将回撤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风机恢复正常后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瓦斯情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才准许人员进入作业。

二、对施工班组的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严格落实好本措施相关规定。

2、运输时不得损坏风筒,一旦损坏必须立即向瓦检员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以确保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3、施工班组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撤人命令。

三、对机电队的要求(安设风电闭锁)

1、机电科每天必须派专人对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认真仔细检查。

2、严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在瓦斯浓度超过1%或未经检查瓦斯的地点,使用检测仪表。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用电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3、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不得以监测监控线,信号线缠绕

4、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各硐室内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程试验制度。

5、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好、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为失爆:①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②使用未经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③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④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⑤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⑥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6、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20米以外;电煤钻用完后要放在干燥的地点,并要盘好电缆。

7、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四、防火管理

防火重点是防设备、缆线和人为火灾。

1、电器设备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砂子、岩粉(干粉)灭火。

2、因机械磨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火灾,利用水管灭火。

3、应用控风技术进行风流调节,控制火势蔓延。

五、顶板

1、严禁空顶作业。靠近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必须加强支护的检查。

2、施工人员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注意撤架过程中的顶板管理要加强现场检查,及时清除危岩浮矸、排除隐患。

六、安设瓦斯电闭锁装置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员每班至少2次到工作面检查瓦斯,并及时了解工作面有害气体状况,爆破工要做到“一炮三检”并做好记录,班组长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工作面外5米处的地点。

(2)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瓦斯电闭锁必须灵敏可靠,保证一旦瓦斯超限,就能断开电源。

七、其它

1、矿安全、技术部门必须安排专人,严格监督和落实好施工班组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矿有关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有关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派人巡查和落实该片区的通风系统情况及瓦斯涌出情况。

3、调度员,必须随时关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若监测监控系统显示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必须立即落实情况并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篇4: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情况,目前急须布置准备接替工作面,但在通风系统中,掘进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相连接,目前还未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为了保证串联通风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要求严格执行。

一、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时,乏风串入回采工作面,必须在采掘工作面的配风要求保证有足够的风量。掘进工作面用风后的回风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期和co2浓度必须在0.5%以下,其它有害气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减少风门漏风。在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

3、保持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回风有4m2以上的断面,保持畅通无阻。

4、测风人员要经常测定风量,如有变化,应查明原则,及时处理。

二、瓦斯管理

1、加强采掘工作面的瓦期检查,如有瓦斯增加,即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串入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含量不得超过0.5%,如有超限,要立即停止采煤工作面的一切作业,然后查明超限原因,进行处理。

3、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采面下出口煤壁10m处安设瓦斯监测探头,随时掌握串入采面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探头或监测主机如有超限报警,要立即通知采面停止作业,汇报矿领导并检查处理。

4、在采面下出口10m处还要设瓦斯检查牌板,瓦检员每次检查结果都要写在牌板上,瓦斯浓度有变化时,要与当班采面作业人员讲清楚,作好防范。

5、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每班进行详细检查,认真维修,严禁出现失爆和漏电。

三、防尘管理

1、掘进时要坚持湿式打眼,减少粉尘飞扬。

2、采掘工作面上下巷要认真执行洗尘制度,至少每月洗尘一次,防止粉尘堆积。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中进行喷雾降尘,净化风流。

3、要坚持打眼前冲洗煤帮,放炮后要必须洒水降尘。

4、转载地点要设喷(洒)水装置,保持正常喷雾洒水。

5、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体防尘。

四、机电管理

1、机电设备齐全、完好,严禁一台开关控制多台电气设备使用。

2、使用风机时必须安装好风电闭锁装置及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不用综保。

3、严禁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溜子的安全设施、信号、护罩以及远控开关必须齐全可靠。

5、所有电缆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否则应立即更换。

6、严禁维护工带电作业,与机电维护无关人员,不准随便操作机电设备。

7、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吊挂时必须用电缆钩,严禁用铁丝。整个巷道铺设的电缆,不得经受水淋,严禁在任何电缆上吊挂物体。

8、严禁机电设备附近放油质物品和炸药、雷管。

9、凡是移动机电设备及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先停电,并有专人看管或挂上“有人检修,不准送电”的牌子。

10、采煤运输巷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机电设备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并全部上架。

12、经常检查开关是否失爆,电缆是否破皮漏电。

13、电缆线破皮应立即更换进行处理;发热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4、开关跳闸时,由机电工查明原因,并恢复送电,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15、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灭失爆现象。

16、不经机电科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下井使用,井下设备不经检查不得运转。

五、放炮管理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持证上岗进行,放炮员必须配备口哨,雷管盒,炸药箱。

2、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在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拨管体,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4、不准无包带炸药,严禁携带雷管和乘坐矿车或用矿车运送雷管盒,班中不得乱丢炸药和雷管,班后多余的雷管炸药退回炸药库。

5、放炮员装配引药必须在无电器设备、无导电线路顶板稳定,支护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引药和炸药要分开堆放。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7、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线末端。

8、放炮前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设好警戒,并发出放炮信号,五秒钟后方可放炮。

9、放炮母线和动力电缆线必须分开吊挂,装药按爆破图表中规定的药量雷管型号进行,严禁无炮泥放炮。

10、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的积水、粉尘冲洗干净,装药要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送入眼底,不得冲撞;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1、如放炮未响,必须将炮线从起爆器上摘下来,并互相扭结好,取下钥匙,等15分钟后方可进迎头检查。

12、炮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封实。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在浅眼爆破时,可以小于0.6m,但炮泥必须封满。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光面爆破时,周边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3、放炮后要停15分钟,待炮烟吹散后方可进入迎头,进入迎头时首先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活石,发现瞎炮按规定进行处理。

14、迎头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1%时不准放炮,达1.5%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5、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设好警戒并设置好警戒标志。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命令。放炮母线长度距离拐巷不得小于70m,直巷不得小于100m。

1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7、放炮器只准使用防爆放炮器,严禁使用明电或用矿灯放炮,放炮器和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18、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

19、放炮前不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含量不准放炮。

六、运输管理

1、要先停电并检查顶板、支架等情况,要弄清正反运行方向,掐好溜尾后,要打好压柱,如确因工作需要溜子,再进行试运转,确无问题,方可使用。

2、溜子严禁倒拉、乘人、拉大矸石、运送炸药、雷管,严禁用溜子运送支柱、铰接顶梁、工字钢、木料等。

3、溜子道各部溜子的设施齐全,信号灵敏,压柱牢固,按钮不灵不得使用。

4、如用溜子运送溜槽、设备时,溜子段备用物料码放整齐,溜子一侧至少有0.7m宽的人行道,要将其放平、放稳,专人在溜槽设备的后面溜子外面紧跟物料而行,密切注意溜子、物料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溜处理。

5、溜子司机在听到溜子启动信号后,方可启动溜子,开溜子时,要集中精力,开一会儿停一会儿,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溜处理。

6、用溜子运送物料,溜子启动时一部溜子只能运送一件物料,严禁多件物料同时运送。溜子段严禁有其它平行作业和闲杂人员停留,物料过溜头时,溜子要停下来,人工运过溜头。

7、物料在溜子道上山下放时,上山下方不得有人,运料的人员要在物料的后方,不得站在其前方,防止物料伤人。

8、人工运转物料时,不得站在溜子上,工作面运料时,人员从非机道内上下。

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作业规程执行。

篇5:回采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在2106顺槽620米处有一构造,需在2106运输顺槽联络巷向里26.5处掘进170m的探巷,掘进巷道部分回风流通过2106运输顺槽进入工作面,形成一次串联通风。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规定:“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安设甲烷断电报警仪器”。因此在以下地点安设甲烷传感器。

1、在巷道开口前至掘进深度小于5m范围时,再在开口处下风流15m处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巷道深度大于5m且小于20m时,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不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挂在风筒对侧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

2、在2106联络巷口向工作面进风流≤10米处安设甲烷传感器。

二、安设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及复电浓度设置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及煤矿监控aq相关标准规定:

距联络巷口向工作面≤10米处,t4报警值≥0.5%断电值≥0.5%复电值<0.5%

掘进工作面≤5m,t1报警值≥1.0%断电值≥1.5%复电值<1.0%

距掘进回风口10-15米处,t2报警值≥1.0%断电值≥1.0%复电值<1.0%

三、安装甲烷传感器标准

(1)、甲烷传感器在入井前必须用标准气样进行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调校,保证传感器灵敏可靠。

(2)、甲烷传感器应采用吊架吊挂在巷道顶板上,探头应垂直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悬挂处应顶板完好、避开淋水,无其它机械损伤,并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3)、必须用安全监测专用电缆连接,连接处要用专用接线盒连接牢固,防止失爆,电缆必须距动力电缆不小于0.1m,不能与通信电缆混用,电缆悬挂必须符合标准。

(4)、严格规定每10天对以上甲烷传感器调校一次,每天安排监测人员对以上传感器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管理:

1、在以上每个地点设置瓦检牌板,对甲烷、二氧化碳、温度等每班2次检查。

2、加强掘进巷道风筒传感器的管理,风电闭锁及故障闭锁的管理。

3、对工作面实行双风机、双电源管理。

4、回采工作面作业时瓦检员严格检测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

5、采煤机司机、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瓦检仪,工作面出现瓦斯异常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2106进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

(2)、瓦斯管理

1、瓦斯检查点设置和甲烷传感器位置相同,即在安装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处悬挂瓦斯检查牌,每班必须2次检查瓦斯浓度。

2、加强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的管理,确保瓦斯、风电及故障闭锁功能可靠。

3、若出现瓦斯异常情况串与被串工作面均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局部通风机安装要求及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安装在距开口位置上风侧≥10米处,距底板大于30cm,悬挂平直,

2、在风筒末端20米处安装风筒传感器,

3、风筒必须是同一型号风筒进行衔接,衔接时必须进行压边,风筒吊挂必须平直,拐弯处风筒必须圆滑,不准出现拐死弯,做到逢环必挂,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超过5米时必须及时进行衔接风筒。如不进行衔接任何人有权制止作业。

4、加强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工作,加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及局部通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管理,每班由机电人员、瓦检员对风机进行切换,由班组长及现场负责人对风筒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工作面出现微风、无风作业。

5、任何人发现掘进工作面发生无计划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全风压新鲜风流处,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瓦检员立即在巷口设临时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入内。

6、恢复通风前先将回风流流经路线上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在各个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时,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7、掘进巷道贯通严格执行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有关要求,当掘进巷道工作面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进行合理的风量分配,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可靠。

(4)、防尘管理:

1、掘进巷道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防尘。

2、每班开工前用防尘软管对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

3、工作面破煤时必须进行煤体湿润,运输煤时工作面落煤必须进行逐层湿润,转载点必须及时开启转载点喷雾进行防尘。

4、要定期与不定期对掘进巷道进行洒水降尘,防止煤尘飞扬。

其它未涉及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通风科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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