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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因矿方计划在2014年8月13日上午9点至11:30停电2.5小时,将影响2煤西翼辅运大巷局部通风机运行,为保证施工安全,我单位作出以下停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坚持“三专两闭锁”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电缆;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职电工管理,任何人不得代替和随意开停风机。

3、当有计划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在局扇停止运转30min之前,先撤出被停风区域内受影响的所有作业人员,切断该巷道内的动力电源和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后,方可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4、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及时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撤出人员,并派专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应待在全风压风流巷道中。

5、恢复通风前,应检查掘进巷道和局部通风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送风。恢复通风后,掘进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指定电工检查证实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指定电工恢复送电。

6、必须坚持停风前先停电的原则,停风后必须排除巷道内所有积存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人工恢复送电。

7、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篇2: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谢祥生(矿长)

副总指挥:李政权(机电副矿)、高定全(技术副矿)、杨小佳(安全副矿)、李进平(生产副矿)

成员:?李权稳(电工)、王小四(电工)、杨长乖(电工)、王飞(技术科科长)殷彦鹏(安全科科长)陈敏(副总工程师)耿辅华(通风技术员)候汝(地测技术员)?杨泽普(通风技术员)

杨明(监控室)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技术员: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电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矿长,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煤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采购员: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班、队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副矿长、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煤矿通风技术员、电工、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进风巷内,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跟班领导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跟班电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人员下达指令。

2、当发生停电时,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3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队长、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各班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各队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电工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当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各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将井下瓦斯稀释到0.75%以下。

2、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

3、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4、瓦检员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5、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排放小组成员人员方可下井,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6、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7、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8、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或者整风筒,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9、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0%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巷道末距墙8米处,煤巷第一道风筒距第二道风筒不的大约3米(煤巷为5米)。

10、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1、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1.0%、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由技术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或三通调节排放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我方协助。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及《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管理的补充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技术副矿长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电工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小组组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处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篇3: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局部通风管理,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格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特制定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停风停电的,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和上报。

2、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责令专人进行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

4、生产技术科、通防队、机电队等管理部门,应对所管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局扇、风筒等)以及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的环境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5、负责实施局部通风设施的队组和与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有关班组,也要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按要求进行安装、使用、操作和维护。

6、井下机电班组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采掘供电分开、风电闭锁、局扇开停监测等)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通防队在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技术、生产、机电等部室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并上报,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原因分析的通知。

8、安监科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追查,落实责任者,进行处理。

9、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通防队长是现场局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每班由安全员或放炮员现场管理局扇,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局扇实行挂牌管理。

10、除瓦检员、放炮员和安全员以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防队同意。

11、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2、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的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准开口送风。

13、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吊挂符合标准化要求,避免风筒接头脱节,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和风量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要求,严禁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否则,以事故论处,由安监科负责追查处理。

14、采掘供电分开、局扇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并实现安全监控。否则不许开工。

15、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不准空班漏检,同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进行监督检查,对风筒损坏、脱节断开、风筒出口风量及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队,并做好记录。

16、加强对局扇供电的移变、高低压开关、电缆管理,严格执行矿机电队制定的有关规定。

17、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半年,必须按时升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进行定期检查。

18、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但符合下列条件和规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同时向两处供风:

(1)实现了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

(2)供风地点为同一队组负责施工,并能做到不同时作业的;

(3)两处风筒出口风量都能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回风流和局部瓦斯不超限。

19、因故无计划停电停风或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队队长、班组长或安全员要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组织人员在盲巷口(即停风掘进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如施工队组派专人时刻不离在巷口新鲜风流中警戒看守的,可不设栅栏,警戒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

20、临时停工的掘进面或其它地点,一般不得停止局扇的供风,如果需要停风的,按有关局部通风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1、调度室接到突然停电停风的汇报后,要立即通知机电队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2、局扇在恢复通风前,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首先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和恢复监测分站及甲烷传感器的正常监测,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还要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再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当瓦斯浓度超过以上规定时,严格按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重庆市南川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盛发煤矿

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

篇4:无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在煤矿生产的过程中,会有各种故障导致井上下停风、停电,为确保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主扇

(1)、停风后安全措施

1、主扇停风后,风机房、监控、35kv变电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当即汇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副总并通知35kv变电站,切断井下所有电源。

2、主扇停风后,机电矿长必须到调度室指挥。

3、由值班领导根据停风时间向井下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下达立即撤出命令(撤到全风压或地面),由瓦斯员、安监员进行督促,各带班长安全员组织撤退,如有不服从指挥者立即向调度值班人员报告,强制执行。并由瓦检员在撤人后向调度室汇报撤人情况。

4、停风期间,必须打开回风井口防爆门和各采掘面回风巷的调节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5、由各队长、带班长清点,检身房核实人员是否全部出井。

6、停电、停风期间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查明停电、停风原因,做好记录,落实送电时间。

(2)、送电时安全措施

1、送电时,35kv变电站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向风机房值班人员下达命令,关闭防爆井盖,准备送风。

2、送电时,通风队长首先检查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向调度室汇报可以送电。

3、调度室通知35kv变电站往风机房送电,并做好记录。

4、送电时,油总工统一指挥,调度室协调安排。

5、送电后,风机启动后,值班人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3)、全风压排瓦斯措施

1、启动主扇前由安装队长负责派人检查主扇与井下电源的风电闭锁情况,确认风电闭锁完好后,汇报调度室。

2、主扇启动前,瓦斯队长负责检查回风井口及其附近20m范围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0.5%时,关闭防爆门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35kv变电站给主风机送电。方可启动主扇。

3、主扇司机在启动主扇时,通过变频启动来控制风量,启动后,井下回风巷瓦斯员检查回风口内瓦斯浓度,然后向调度室汇报,总工根据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二级风机。

4、在排瓦斯期间,回风巷瓦斯浓度严格控制在0.7%以下,超过此规定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然后调度室汇报总工,由总工采取措施。

5、在排瓦斯期间,回风巷瓦斯员每分钟测一次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有升高趋势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6、回风巷必须派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瓦斯员。

7、排放瓦斯期间,回风巷道电气设备严禁启动。

8、排放瓦斯期间,井口检身员严格把关,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9、全风压排放瓦斯期间,地面35kv变电站严禁给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

10、全风压排放完毕后,由瓦检员对中央变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中央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35kv变电站给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

(4)、处罚制度

1、风机房、监控室人员不汇报者罚款200元。

2、瓦斯员、安监员各带班长安全员、科队长不执行调度室指挥者,罚款500元。

3、各队长接到通知后不到岗者罚款500元。

4、停风不撤人的队组,负责人罚款1000元。

二、局扇

1、排放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之前,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其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各掘进队长负责。

2、排放前,必须确保排放瓦斯所流经线路20m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全部断电,此项工作由各掘进队长指挥,电工操作。

3、在排放前必须设好警戒,严禁人员及车辆进入危险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各掘进队长负责。安监站监督执行。

4、在排放过程中,通过控制进入工作面的风量来排放瓦斯,并派专职瓦斯员检查局扇前、回风流中瓦斯,当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1.0%、二氧化碳不超1.5%时,可以加大风量。严禁“一风吹”。

5、测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时,必须每次测三点,每点测三次,选取最大的瓦斯浓度值。

6、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1%时,将回风流处风筒拆开半节或少半节,调节风量。一部分风量稀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部分风量送至排放点进行瓦斯排放。

7、在排放过程中,当回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超1%时,按第6条所述操作,减少排放量。

8、按第7条操作后,排放回风流瓦斯浓度仍超1%,或汇合处瓦斯浓度超1%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9、瓦斯排放工作由瓦斯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并实行分级现场指挥。需排放地点的瓦斯浓度最高处达1%—2%时,由通风队长现场指挥;2%—3%时由矿通风科长与通风队长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3%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矿通风科长与通风队长三人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

10、排放过程中,机电队变电所(站)值班人员、主通风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在岗,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此项工作由机电科长郭海燕、地面机电队长康兴旺负责。

11、瓦斯排放回风流所经之处的一切电气设备,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制度,并打设栅栏设警戒。此项工作由通风队长张爱明、井下机电队长张虎负责。

12、瓦斯排放完毕,经检查证实,各个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13、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各掘进工作面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14、瓦斯排放完毕,瓦斯员向调度室汇报排放情况,且各掘进队清理自己掘进工作面内的所有杂物、积水,搞好现场标准化工作。

三、送电程序

35kv变电站——风机房送电(主扇启动排放瓦斯)——中央变电所(只供风机电源)——采区变电所送电——局扇启动排放瓦斯(排放完毕后)——送电到各个工作面

机电科

2013年11月1日

篇5:某煤矿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矿井因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时,会造成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超限、积聚,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在矿井遇到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以最短的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危害影响程度,同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的应变和指挥能力,特制定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处理应急预案:二、?成立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王浣尘副组长:王风鸣成员:李文新、王西印、张建立、周永贵、孙玉朋、梁会智、姚社会、娄强、邰彦申、于彬、刘齐、王金杰、王庆立、吴省委、万鑫、李绍辉、周遥、张俊旗、张关凯、张方怀、史开华?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发祥煤矿调度室。指挥部主任:调度室主任指挥部副主任:调度室副主任指挥部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8000、8001、8091三、职责及分工(一)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组长: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2、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指挥工作。3、机电矿长: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停、送电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4、指挥部主任: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协调工作,并负责主井警戒人员的安排。5、安监部部长: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工作程序的安全监督工作。6、机电部部长:协助机电矿长搞好停送电指挥工作。7、保卫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巡查,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8、救护队队长:救护队队长协助副组长搞好井下现场的瓦斯排放工作。9、各施工区队队长:负责在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立即召集本单位电工,第一时间内换好工作衣在指挥部待命。(二)指挥部的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总调度室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指挥部待命:传达领导小组或抢险救灾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2、调查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3、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四、预案的启动程序1、应急预案的启动矿调度室监控显示井下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或外因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立即通知矿长及矿值班领导,由矿长或矿值班领导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指挥部,并在无计划停电停风记录本上签字。2、汇报程序(1)矿井一旦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作业现场瓦检员和安检员必须首先将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人员全部撤至地面,然后,汇报调度室。(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立即通知其它停风地点的人员全部撤出,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事故的进展情况,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应急预案启动后,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调度室)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发生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时间、地点;②事故类型;③影响范围:④人员撤离情况;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⑥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⑦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⑧需请示、报告的其他事宜等;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及其他人员立即到调度室(应急指挥部)井下其他有关人员集合待命。3、通知程序和预案处理流程如下图:

?4、安全撤离技术措施:(1)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头脑清醒,然后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进行撤离。(2)撤离时,遇险人员必须在本班跟班队长(跟班队长不在,由班长或由由经验的老工人代理)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护或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地进入新鲜风流中,撤离危险区。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所有人员撤出来以后,悬挂“严禁入内”的警标,禁止一切人员入内。五、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1、矿井恢复正常供电,主扇恢复运转,恢复正常通风后,由指挥部安排下井送电的电工、局扇和水泵司机以及各区队机电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分批下井,进行送电、排水工作。第一批下井人员:瓦斯检查员、采掘单位的机电工、安检员和通风部门人员。2、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后,首先由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保证局扇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0%,巷道回风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2%的前提下,方可开启局扇风机,井下恢复通风时遵循由近到远、先查瓦斯后送电的原则,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各供电点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符合送电条件时,汇报指挥部由总指挥下达送电命令。如果瓦斯检查员发现有瓦斯积聚或超限情况,应立即把积聚或超限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部,然后由矿总工程师做出最后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排放严格按矿制定的专项措施执行。3、施工单位电工、通风队瓦斯检查员要坚守岗位,听从调度室的指挥,分别进行停送电操作和瓦斯检查工作。六、局部通风瓦斯排放规定:1、在矿井恢复通风系统后,局部通风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排放瓦斯,由通风队长负责做好协调指挥。2、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或瓦斯浓度超过2%时,必须制定措施,由救护队长带队进行现场排放。3、局部通风排放瓦斯时的专项规定:①、排放工作面瓦斯时,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启动局扇风机。②、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采用“风流控制法”,利用排放控制风筒出风口断面或改变风筒对接面积的方法严格控制排放出口的瓦斯浓度。③、排放回风路线的巷道必须停电撤人,并在通往回风巷的巷口设置警戒,防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④、有几个工作面需要排放时,要由外向里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2个及2个以上的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通风的地点时,必须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只有当第一台风机地点瓦斯排放完毕后,方可排放被串工作面的瓦斯。⑤、排放瓦斯时严格控制排放回风流中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保证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1%。⑥、排放后所有巷道中的瓦斯浓度均小于0.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后,排放瓦斯才算结束。⑦、排放结束后,由机电人员检查停风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只有当机电设备全部完好时,方可恢复巷道内的送电工作。⑧、所有参加排放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各尽其责,严格把关,直到结束,并向调度室汇报。六、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1、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2、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符合性及可操作性,矿级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到条件变化或重要人员变更,要随时修订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3、为验证《预案》的有效性,矿要定期对于《预案》进行模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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