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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剥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采剥工作是灭火工程生产过程的中心环节,灭火工程的生产能力及经济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采剥工程采用多台阶分层开采,反铲挖掘机采装作业,自卸汽车运输。

在采装过程中,要求采装设备尽量避免粉尘上扬;在运输过程中,因汽车运输会造成粉尘污染,影响周围环境及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煤矿配备两台洒水车在采场内不定时的在运输线路上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因汽车运输对环境保护造成的影响。

一、采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场非工作帮台阶的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设计边坡规定要求。

2.挖掘机上的油压系统,必须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及重新更换部件的型号和日期应记入设备档案。

3.单面装车作业时,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后发出装车信号,挖掘机司机方可装车,双面装车作业时,正面装车作业时汽车可能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时由勺斗引导汽车进入装车位置;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准装大块,卸载时应尽量放低勺斗,勺斗底部距车箱底板不得超过0.5m,严禁高吊勺斗装车,装入汽车里的物料有大块或超长大异物支出行车箱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才能发出行车信号;装车时严禁勺道从驾驶室上方超过;严禁用车厢辅助打开勺门。

4.操作挖掘机时,运转中禁止维护和注油;无关人员不准站在回转半径以内,严禁在挖掘机一侧有人;勺斗回转时,禁止勺斗突然变换方向,必要时必须发出信号;遇到坚硬岩石时,不准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断面上工作。

5.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如发现台阶崩落或滑动现象、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暴露出未爆炸药、有冒顶危险的空巷或火区,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水淹,发现不名地下管道或其他不名障碍物时,应停止工作,并退到安全地点,报告矿(施工队)检查处理。

6.挖掘机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调整油压值;在挖掘机内不得任意增加附属设备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暴雨期间,遇到水淹和滑坡时,应及时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矿(施工队)汇报。;严冬季节需停机时间较长,应将挖掘机开到高处,并应使机上的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防止管路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封包或橡胶垫。

8.挖掘机扩帮掘沟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停挖时,挖掘机必须开至沟中心安全处,以防滑坡埋压设备。

(2)现场管理人员和挖掘机操作人员随时观察边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运输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自卸汽车在采场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装载机械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外。

(2)正在装载的汽车应制动,司机不得将其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也不允许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3)装完的汽车必须等待挖掘机发出出车信号后,方可驶出装车地点。

(4)当剥离车辆从运煤道路到排土场时,要严格控制车速,不准碾压道路两边的挡土墙。

2.运煤车辆装车时,司机必须下车待装。

3汽车司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矿内的有关交通运输管理规定。

(2).在矿山道路上运行时,必须服从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和放炮警戒人员的指挥。

(3).在排土场卸料时,必须待落斗后方可行驶,不准在行驶中起、落车斗。

三、此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工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篇2:倾斜井(巷)辅助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质量好、轨道道岔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报警装置;“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2、把勾工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联系不清不挂;“四超”车辆无措施不挂;物料装车不合格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3、绞车司机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措施不开。

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打停车信号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5、在斜巷内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措施。

6、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7、各斜巷运输系统必须建立齐全的技术管理档案。

8、斜巷运输严禁用调度绞车向斜巷中裹车;车辆掉道时严禁用绞车牵引上道,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小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

9、采区运输巷具备条件的应优先使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

二、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

1、斜巷巷道、各车场、各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2、车场具体要求:

(一)采掘运输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

(二)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

(三)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

3、运输斜巷的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曲率半径,必须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

4、斜巷运输,需要使用对拉绞车,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严禁在斜巷内摘挂钩。摘挂钩地点水平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一次串车长度的1.5倍。

5、斜巷内流水不得冲刷道床。

三、绞车

1、小绞车安装全部采用地锚,绞车必须上底坐,地锚不得直接打在绞车的底托架上;25kw(包括25kw)以上绞车必须使用混凝土固定;井下使用的回柱绞车必须上底坐,其固定必须使用四根木质压柱加二根木质戗柱,尾部再加“老汉柱”滑轮稳固。

2、绞车硐室的规格尺寸符合要求,掘进延伸巷道使用的小绞车,必须进硐室。硐室长×宽×高:11.4kw5×2.2×1.8米、25kw5×2.2×2米,大于6米要有独立通风系统;在绞车正前方的轨道中心设置强度足够的双向导向轮。

3、绞车滚筒的钢丝绳必须缠绕均匀,不得有松绳,缠绳量符合规定;钢丝绳不得挽疙瘩并定期检测、更换;钩头及保险绳的制作符合有关规定。

4、小绞车安装位置、方向必须合理,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视线好,已固定的绞车如出绳方向不正,必须安设拔绳轮。不得在绞车运行时人工别绳或用其它物件别绳,保证绞车的缠绳效果及运行安全。

5、小绞车信号必须声光兼并,双向对打与远方操作按钮一并固定在操作牌板上;技术牌板内容齐全,字迹清晰。

6、不论任何队组所管辖的小绞车,必须建立小绞车定期检修制度,保持运行中的小绞车台台完好。要建立包机制度,定期监测绞车运行状况,监测内容包括稳固、信号、绞车完好、绞车缠绳、钢丝绳磨损及断丝、断股、挽疙瘩、钩头、保险绳、护绳板齐全完好等情况。地面设立监测、维修记录台帐;绞车管理牌板明确检修责任人及管理人,做到责任到人。

7、使用小绞车拉运物料前,小绞车司机必须检查绞车完好、钢丝绳、钩头、信号、轨道及挡车设施等,发现隐患排除后,方可使用;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且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8、小绞车拉运物料时,拉运区间所有巷道口必须设置警戒,做到“行车不行人”。

四、信号装置

1、斜巷多水平或双勾提升时,各水平或各车场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皆须有信号显示。

2、斜巷窄轨运输系统的信号要声、光兼备,安装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架),线路吊挂整齐。

3、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车房必须有信号电源失电警示装置。

五、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1、钢丝绳选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钢丝绳头若采用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3.5个捻距;若使用绳卡,可以用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绳卡子固定,但数量不少于3个。

3、斜巷采用串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长度为略大于一次提升串车的长度(不超过一辆车长度)。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连,另一端挂在提升串车尾部车辆连接器上并连接牢固。

4、斜巷运输使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的拉力进行试验。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的拉力试验,试验记录存档备查。

六、斜巷安全设施

1、斜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新设计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

2、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要做到动作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

3、对于斜长小于20米的斜巷,上部车场必须设置一挡;对于斜长在20米至50米的斜巷,上下车场必须各设置一挡;对于斜长大于50米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挡车设施:

(1)上部车场:变坡点前2米处必须设置阻车器。在09年6月底前,拉运物料较多的斜巷,其阻车器要使用与绞车闭锁的电动式阻车器;

(2)上部变坡点下20米处:设置电动式捞车器。要求与上部阻车器联动。

(3)下部变坡点上20米处:设置自动常闭式捞车器。

(4)中部:在变坡点下方20米与下部车场两挡视其实际长度及坡度增设一定数量的挡车装置。

(5)所有使用中的挡车装置试验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做好记录。

(6)各类车场必须合格,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为职工安全运输创造良好的条件。

3、斜巷串车提升,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勾地点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变坡点处及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安设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连锁挡车栏。连锁挡车栏必须和绞车联锁,两栏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

4、斜巷下车场起坡点和各甩道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的挡车栏,把勾工必须在躲避硐室内远控操作,挡车栏正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可打开,车辆通过后自动关闭。

5、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两道常闭挡车栏,第一道距离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第二道距离第一道不超过所提一列车长度加3m,两道挡车栏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

6、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向上5m安设第一道常闭挡车栏,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安设第二道常闭挡车栏,此挡车栏随掘进前移。

7、巷道高低起伏,钢丝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压轮,数量以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立轮,甩道道芯要装耙绳轮和托绳轮,数量以不磨绳为原则。

七、轨道、道岔管理规定

1、大巷、采区的轨道轨型不低于30kg/m,采区联巷和顺槽的轨型不低于22kg/m,道岔的轨型与轨道必须配套。

2、30kg/m与22kg/m轨道的联接必须使用异型夹板。

3、大巷、采区的轨道必须使用预应力砼轨枕(钢筋爪式),轨枕间距不大于0.7米;采区联巷和顺槽必须使用与轨型相配套的、规格尺寸标准的枕木、道钉,枕木间距不大于0.8米。

4、取消18kg/m轨道,取消非标准道岔;轨道、道岔合格率必须分别达到80%、60%以上。

现执行的作业规程要按以上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新编作业规程时,必须执行以上规定。

八、“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的执行

1、大巷及采区轨道巷,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在矿井的近期规划中按排工程给予解决,暂时不能解决要制定专门措施进行贯彻执行。

2、既行车又行人的采区轨道巷,在人员上下班高峰期,禁止运送物料;运送物料时,要在行车区间的所有道口必须设置声光、语音信号装置并派专人设置警戒,杜绝人员进入。

3、轨道斜巷,运行物料时上、下部车场必须派专人设置警戒。

九、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

1、矿井要有计算机绘制的矿井运输系统图,图中要标明各斜巷及其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

2、运输斜巷,要建立竣工验收制度。

3、必须建立严格的斜巷轨道运输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斜巷设备、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包保牌要悬挂在现场。

4、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等。

5、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工种人员并持证上岗,绞车司机与把勾工不得相互兼任。

篇3:施工垂直运输机具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塔吊

1.1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

高度限制器

行程限制器

幅度限制器

吊钩保险装置

卷筒保险装置

1.3四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允许进行顶升作业。

1.4两台塔机同时作业时,两塔高度差不小于5m。

1.5顶升作业要专人指挥,由源液压系统等均要专人操作。

1.6顶升前应把平衡重、起重小车移向塔吊中心,顶升过程中禁止旋转塔帽。顶升完毕,要检查电源是否切断,左右操作杆要回到中间位置,套架导轮与塔身脱离接触,各段螺栓要紧固。

1.7顶升到一定高度要进行锚固拉杆安装。

1.8塔吊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参加高处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技术规程,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电缆)。

施工洞口吸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的洞口的边长大于25cm,用坚实盖板加以盖设,盖板应防止挪动或移位。

1.2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1.3边长50-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筋制作的网络,然后在网格上满铺竹笆或木板。另外,也可用贯穿于砼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1.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1.5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设施时,必须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1.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挡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1.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20-30cm的挡脚板或挡脚笆。

1.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落差大于2m时,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它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的各种竖向孔洞,都应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预防。这些防护设施都要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2.1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时,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上下操作的横向距离,应大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在设置安全隔离层时,它的防穿透能力应不小于安全网的防护能力。

2.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允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

2.3施工电梯、井字架等施工设备旁人员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搭设安全隔离棚。

篇4:装碴与运输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1、装碴作业安全规定

⑴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⑵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转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迹象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⑶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⑷用扒碴机装碴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送带。

⑸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⑹装碴高度不得超出车厢上口。

⑺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设置专人收放。

2、运输作业安全规定

⑴一般要求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②装运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运载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

③运输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⑵有轨运输

①行车速度与列车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牵引方式最大行车速度(km/h)列车间距(m)

洞外与成洞地段洞内施工地段

机动车牵引155>60

②机动车牵引运输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需司机离开时,应切断电源,拧紧车闸,开亮车灯。

③列车制动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④专用运人车辆,每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是否正常;列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h;乘车人员听从司机指挥,所携带的工具和物件不得伸出车外;列车运行中尚未停稳前人员不得上下;机车和车辆之间严禁搭人;车辆不得超员行驶。

⑤轨道旁堆料,距钢轨外缘不得小于50cm,高度不大于100cm,并应堆码稳定。

⑶无轨运输

①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无轨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作业地段非作业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102020

有牵引车51515

会车51010

②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③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④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的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⑤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80cm处设置挡木。危险倒车卸碴场应派专人指挥,以防车辆倒车卸碴时陷车或翻车。

⑥洞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⑦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司机必须减速并鸣笛示警。

篇5:运输机械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持有驾驶证者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驾驶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不准穿拖鞋驾驶,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开车时精神应集中,不准吸烟、饮食,不准与旁人闲聊或做其它有碍行车安全的活动,工作间隙不准在车内睡觉。

4.作业现场如遇有吊装工件作业时,驾驶员应离开驾驶室。

5.在作业现场装卸工件时,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检查装卸作业情况,装载牢固并符合有关装载规定方能开车。

6.驾驶员出车前应进行例行保养工作。

7.除驾驶室额定成员外,车厢等部位一律不准载人。

8.驾驶员每天行车前,要对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准带病行驶。

9.车辆载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规定。禁止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载运,所载运的货物必须垫稳扎牢,防止倾斜倒塌,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必须经过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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