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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一、大坝施工安全技术

大坝施工的主要程序是:施工围堰的填筑、基坑排水、坝基覆盖层开挖、岩石开挖、两岸坝肩开挖、处理高边坡以及大坝混凝土浇筑、金属结构安装等。

1.围堰施工安全技术

围堰是为大坝或厂房施工而修建的辅助工程,围堰的标准由主体建筑物的等级和使用年限而定。在围堰施工中特别是在截流龙口合拢时,由于河床的逐渐缩窄,河道内的水流速度加快,需要抛掷大块石,或者多面体混凝土块,防止填筑物被急流冲走。在围堰的施工中,由于场地狭窄、职员多、车辆多,现场要同一指挥,协调行动,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围堰合拢后还需在围堰的临水一面填筑黄土,进步围堰的防渗作用。在围堰填筑作业面上工作的职员除按规定穿着好劳动保护用品外,还必须穿救生衣,预备好救生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2.大坝开挖安全技术

(1)土石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分层的厚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出渣道路、施工部位、开挖规模、钻机的性能、开挖断面的特征、爆破方式、运输设备的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

(2)开挖爆破的技术要先进可靠、经济公道、爆破时不致损坏基础和危及四周建筑物的安全。爆破参数选择公道,爆破后边坡稳定。坝基部位不得采用洞室爆破。

(3)高边坡开挖要避免二次削坡,以预防在二次削坡中施工难度增加而发生职员伤亡事故。在设有锚杆、锚索或喷混凝土支护的高边坡,每层开挖完成后需立即进行喷锚支护,以保证边坡稳定和安全。在高边坡的顶部必须设排水沟,确保施工不受影响。在高边坡施工时的作业职员必须拴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在高边坡施工中,增设一定数目的观测设备,随时测定边坡的稳定情况,如有滑坡迹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高边坡施工的安全留意事项:

①确保边坡稳定,避免产生滑坡。

②及时做好撬挖和清除浮石的工作,防止落石伤人,做好喷锚支护,使岩体不再因外露而风化。在高边坡的顶部要设挡渣墙,防止山顶浮石滚落伤人。

③防止施工职员从高边坡坠落。

3.灌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1)每段灌浆必须连续灌注,不得中途停顿。灌浆前除应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外,还必须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对高压调节阀应设置防护设施。

二、引水隧洞施工安全技术

(1)引水隧洞的开挖施工,一般采用钻爆法施工。爆破要优先考虑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开挖循环作业进尺值的选择要公道适中。

(2)引水隧洞开挖施工要及时喷锚支护,跨度较大的洞室顶拱、高边墙及洞口边坡不稳定岩体须采用锚杆或预应力锚索加固;加固相邻洞室间的岩体采用对穿式锚索。

(3)引水隧洞的爆破安全规定:爆破材料应符合施工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的性能试验;进行爆破时,职员要撤至安全地带,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带离爆破面间隔不应小于200m;洞室群几个工作面同时放炮,应有专人同一指挥,确保爆破作业职员安全;相向开挖两个工作面在相距30m或5倍洞径间隔放炮时,双方职员均需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作业,单向开挖贯通。

(4)引水隧洞施工必须安装透风除尘设施,确保洞内空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采用湿式凿岩法施工。

三、主要辅助企业安全技术

水利工程施工主要辅助企业有:砂石料厂、混凝土拌和楼、钢木加工厂等。

(一)砂石料厂

砂石料厂由砂石采料场和砂石加工场两大部分组成,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噪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预防噪音的措檀越要有:给作业职员配备耳塞、修建隔音墙、在放料溜糟内加橡皮等减振防噪材板。

预防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檀越要有:

(1)施工场地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作好整体布置,在生产中应有计划的进行料场的开采和运输工作。当进行水下开采时,更应慎重地做好防汛、航道变迁、岸边掏刷等方面的防范工作。

(2)制订相应的安全操纵规程,要求从事砂石料生产的各级职员(包括学徒工、民工和临时工)和运行操纵职员,严格执行安全操纵规程的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各种设备、设施应经常进行维修,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使用和操纵各种机械设备,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操纵规程,并确保其安全防护设施可靠、完好。

(5)施工单位自行设计或组装的机械设备,其操纵室、工作台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能确保安全操纵。

(6)现场作业职员应按规定穿着好劳保防护用品。

(7)物料传送皮带机的下部,不准有职员停留。

(8)成品料堆和毛料堆在底部漏料作业运行过程中,料堆顶部不准有人,防止职员进进喂料漏斗造成事故。

(9)当砂石料料堆起拱,堵塞漏斗通道时,严禁职员站在料堆上进行处理。应根据料物粒径、堆料体积、堵塞原因分别采取挖除料堆、高压水冲、小型爆破等手段进行排除。

(10)施工单位应遵照国家产业卫生标准,从筹建开始,就必须按照“三同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系统投产后,噪声、粉尘不超过国家标准。

(11)砂石料加工厂,采料场一般都布置在河边,在汛期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12)冲洗料物的废水,应做到有计划的排放,以防止造成下游水源污染或冲垮公路、农田。

(三)钢筋工厂

钢筋工厂的主要设备有:弯曲机、切断机、钢筋对焊机等,在加工钢筋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机械伤害,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檀越要有:

(1)必须制订严格的安全操纵规程,同一作业职员的行动规范,防止误操纵。

(2)搬运及安装钢筋时,起落应相互呼应,搬运过程中防止碰触电线和其他设备、设施。

(3)钢筋及骨架应堆放整洁平实,下垫方木或混凝土块。钢筋解捆时,工作职员不得站在弹出的一面,防止钢筋弹出伤人。

(4)所有机械设备上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保证可靠有效。

(5)皮带轮、传动齿轮上须有安全防护罩。

(6)电线接头必须牢固,所有各处必须尽缘良好,并接好地线和其他安全保护装置。

(7)操纵职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所操纵设备的构造、性能和保养、操纵方法,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要求,方能从事作业。

(8)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传动部分、电动机等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工作中应留意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运转不稳、杂音和过热等情况。

(四)木工厂

木工加工厂的主要设备有:各种木工锯床、刨床。木工加工厂的主要不安全因素有:机械伤害、火灾、粉尘等,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檀越要有:

(1)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操纵规程,规范作业行动。

(2)机械操纵工须经专门培训,了解机械的性能、构造,在熟悉操纵方法后,方可独立操纵。

(3)机器上外露的齿轮、皮带及联轴节等处必须有安全防护罩,禁止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木工机械。

(4)开机前要检查木料内有无钉子、泥沙等伤人物品。操纵时应留意机器的声音,如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后方准启动。

(5)各种电源开关要经常进行检查,各种电源线的尽缘必须保持良好。

(6)要制定有效的防火制度,按规定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木加工车间内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7)锯床作业必须配备除尘装置,确保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

(8)机床台面及地上的刨花、木屑应经常清扫,天天放工后,应清扫整理车间,擦拭机器尘污,加足润滑油。

篇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大坝施工安全技术

大坝施工的主要程序是:施工围堰的填筑、基坑排水、坝基覆盖层开挖、岩石开挖、两岸坝肩开挖、处理高边坡以及大坝混凝土浇筑、金属结构安装等。

1.围堰施工安全技术

围堰是为大坝或厂房施工而修建的辅助工程,围堰的标准由主体建筑物的等级和使用年限而定。在围堰施工中特别是在截流龙口合拢时,由于河床的逐渐缩窄,河道内的水流速度加快,需要抛掷大块石,或者多面体混凝土块,防止填筑物被急流冲走。在围堰的施工中,由于场地狭窄、人员多、车辆多,现场要统一指挥,协调行动,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围堰合拢后还需在围堰的临水一面填筑黄土,提高围堰的防渗作用。在围堰填筑作业面上工作的人员除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外,还必须穿救生衣,准备好救生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2.大坝开挖安全技术

(1)土石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分层的厚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出渣道路、施工部位、开挖规模、钻机的性能、开挖断面的特征、爆破方式、运输设备的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

(2)开挖爆破的技术要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爆破时不致损坏基础和危及附近建筑物的安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爆破后边坡稳定。坝基部位不得采用洞室爆破。

(3)高边坡开挖要避免二次削坡,以预防在二次削坡中施工难度增加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在设有锚杆、锚索或喷混凝土支护的高边坡,每层开挖完成后需立即进行喷锚支护,以保证边坡稳定和安全。在高边坡的顶部必须设排水沟,确保施工不受影响。在高边坡施工时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在高边坡施工中,增设一定数量的观测设备,随时测定边坡的稳定情况,如有滑坡迹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高边坡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①确保边坡稳定,避免产生滑坡。

②及时做好撬挖和清除浮石的工作,防止落石伤人,做好喷锚支护,使岩体不再因外露而风化。在高边坡的顶部要设挡渣墙,防止山顶浮石滚落伤人。

③防止施工人员从高边坡坠落。

3.灌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1)每段灌浆必须连续灌注,不得中途停顿。灌浆前除应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外,还必须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对高压调节阀应设置防护设施。

二、引水隧洞施工安全技术

(1)引水隧洞的开挖施工,一般采用钻爆法施工。爆破要优先考虑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开挖循环作业进尺值的选择要合理适中。

(2)引水隧洞开挖施工要及时喷锚支护,跨度较大的洞室顶拱、高边墙及洞口边坡不稳定岩体须采用锚杆或预应力锚索加固;加固相邻洞室间的岩体采用对穿式锚索。

(3)引水隧洞的爆破安全规定:爆破材料应符合施工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的性能试验;进行爆破时,人员要撤至安全地带,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带离爆破面距离不应小于200m;洞室群几个工作面同时放炮,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确保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相向开挖两个工作面在相距30m或5倍洞径距离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需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作业,单向开挖贯通。

(4)引水隧洞施工必须安装通风除尘设施,确保洞内空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采用湿式凿岩法施工。

三、主要辅助企业安全技术

水利工程施工主要辅助企业有:砂石料厂、混凝土拌和楼、钢木加工厂等。

(一)砂石料厂

砂石料厂由砂石采料场和砂石加工场两大部分组成,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噪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预防噪音的措施主要有:给作业人员配备耳塞、修建隔音墙、在放料溜糟内加橡皮等减振防噪材板。

预防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主要有:

(1)施工场地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作好整体布置,在生产中应有计划的进行料场的开采和运输工作。当进行水下开采时,更应慎重地做好防汛、航道变迁、岸边掏刷等方面的防范工作。

(2)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从事砂石料生产的各级人员(包括学徒工、民工和临时工)和运行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各种设备、设施应经常进行维修,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使用和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其安全防护设施可靠、完好。

(5)施工单位自行设计或组装的机械设备,其操作室、工作台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能确保安全操作。

(6)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7)物料传送皮带机的下部,不准有人员停留。

(8)成品料堆和毛料堆在底部漏料作业运行过程中,料堆顶部不准有人,防止人员进入喂料漏斗造成事故。

(9)当砂石料料堆起拱,堵塞漏斗通道时,严禁人员站在料堆上进行处理。应根据料物粒径、堆料体积、堵塞原因分别采取挖除料堆、高压水冲、小型爆破等手段进行排除。

(10)施工单位应遵照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从筹建开始,就必须按照“三同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系统投产后,噪声、粉尘不超过国家标准。

(11)砂石料加工厂,采料场一般都布置在河边,在汛期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12)冲洗料物的废水,应做到有计划的排放,以防止造成下游水源污染或冲毁公路、农田。

(三)钢筋工厂

钢筋工厂的主要设备有:弯曲机、切断机、钢筋对焊机等,在加工钢筋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机械伤害,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有:

(1)必须制订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统一作业人员的行动规范,防止误操作。

(2)搬运及安装钢筋时,起落应相互呼应,搬运过程中防止碰触电线和其他设备、设施。

(3)钢筋及骨架应堆放整齐平实,下垫方木或混凝土块。钢筋解捆时,工作人员不得站在弹出的一面,防止钢筋弹出伤人。

(4)所有机械设备上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保证可靠有效。

(5)皮带轮、传动齿轮上须有安全防护罩。

(6)电线接头必须牢固,所有各处必须绝缘良好,并接好地线和其他安全保护装置。

(7)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构造、性能和保养、操作方法,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要求,方能从事作业。

(8)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传动部分、电动机等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工作中应注意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运转不稳、杂音和过热等情况。

(四)木工厂

木工加工厂的主要设备有:各种木工锯床、刨床。木工加工厂的主要不安全因素有:机械伤害、火灾、粉尘等,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有:

(1)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动。

(2)机械操作工须经专门培训,了解机械的性能、构造,在熟悉操作方法后,方可独立操作。

(3)机器上外露的齿轮、皮带及联轴节等处必须有安全防护罩,禁止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木工机械。

(4)开机前要检查木料内有无钉子、泥沙等伤人物品。操作时应注意机器的声音,如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后方准启动。

(5)各种电源开关要经常进行检查,各种电源线的绝缘必须保持良好。

(6)要制定有效的防火制度,按规定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木加工车间内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7)锯床作业必须配备除尘装置,确保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

(8)机床台面及地上的刨花、木屑应经常清扫,每天下班后,应清扫整理车间,擦拭机器尘污,加足润滑油。

篇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随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逐渐增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知识与防范工作成为重中之重的核心问题,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既要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序的作业,又要保证工程施工人员生产活动的安全与健康。因此,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体系是保持工程安全有序的开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其施工特点是:

1、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

2、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

3、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误操作多#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4、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

5、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高达95%。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

2009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虽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法规尚需完善,安全监管存在不足,建筑市场亟待规范,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幸,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2、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还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形同虚设。

3、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有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4、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5、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在工程造价中不计提安全施工设施费用,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而委屈求全,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7、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现象较严重。部分工程无规划定点,无用地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招投标手续,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便进行施工,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

8、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三、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可从以下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①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与项目部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方法。

②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③应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②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

③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④施工用电安全;

⑤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⑥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⑦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⑧防火防爆措施。

6、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7、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8、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

9、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10、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11、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主要包括:

①新进厂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且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②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者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③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篇4:水利水电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从事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全体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工程的安全,特制定《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本标准。

1.2?编制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本标准规定了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

1.4?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地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施工。

1.5?集团公司所属的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应遵守本标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投入,及时消除施工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1.6?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有效地实施。

1.7?各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编制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建设单位应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气象、水文方面的资料。

1.8?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9?参加施工的各级人员应熟知和遵守本岗位(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1.10?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基本规定

2.1施工单位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工程的施工安全。

2.2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逐级审核、批准后实施。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2.3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班组长应进行轮训;离岗时间较长的员工,应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新进场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4大中型项目应设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员。

2.5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分包队伍和民工安全管理,应对民工进行统一用工、统一培训、统一劳保、统一食宿。

2.6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特别是大中型专用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统一停放、统一维修、统一使用,强制保养。

2.7开挖施工前,应掌握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环境因素等资料,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施工中应遵循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的安全控制,保证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2.8?开挖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和走向,并采取防护或避让措施。施工中如发现危险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开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9?开挖过程中,做好围岩稳定的安全支护工作,防止洞口及洞室发生塌方、掉块。加强对地质条件的变化,遇到不良地质构造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的观察,并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设置必要的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

2.10?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截水、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开挖作业和施工安全。

2.11?在井、洞口应设置明显标志,进洞人员应实施挂牌登记制度。

2.12?洞内的施工道路应平整、畅通、无积水。

2.13?洞内的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

2.14?施工用各类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

2.15?各类安全标牌、警示标识齐全、醒目、符合有关标准。

3、土方暗挖

3.1土方暗挖作业

3.1.1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开挖顺序进行施工。

3.1.2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3.1.3工具应安装牢固。

3.2土方暗挖的洞口施工

3.2.1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3.2.2应及时清理洞脸,及时锁口。在洞脸边坡外侧应设置挡渣墙或积石槽,或在洞口设置钢或木结构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伸出洞口外长度不得小于5m。

3.2.3洞口以上边坡和两侧应采用锚喷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措施。

3.3?土方暗挖应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速反馈”的施工原则。

3.4?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整体裂缝、滑动和其他不安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迅速撤离人员,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3.5?土方暗挖的循环宜控制在0.5m~0.75m范围内,开挖后及时喷素混凝土加以封闭,尽快形成拱圈,在安全受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一循环的施工。

3.6?站在土堆上作业时,应注意土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3.7?土方暗挖作业面应保持地面平整、无积水、洞壁两侧下边缘应设排水沟。

3.8?洞内不得使用汽油发动机施工设备。进洞深度大于洞径5倍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送风能力应满足施工人员正常呼吸需要(3m3/人?分)。

4、石方暗挖

4.1洞口及交叉部位开挖

4.1.1洞口削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开挖完成后边坡上不应存在浮石、危石及倒悬石,并做好洞脸排水、和洞脸喷锚支护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工作。

4.1.2洞口边坡开挖完成后,进洞前,应对洞脸岩体进行察看,确认稳定或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在进行洞脸岩石和起始洞段开挖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爆破措施,防止爆破震动造成洞顶山坡和洞口岩石发生震裂、松动和塌方。

4.1.3洞口应设置混凝土或钢桁架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的长度,可依据实际地形、地质和洞型断面选定,一般不小于5m。洞口以上边坡和两侧应采用锚喷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措施。

4.1.4自洞口计起,当洞挖长度不超过15m~20m时,应依据地质条件、断面尺寸,及时作好洞口永久性或临时性支护。支护长度一般不得小于10m。当地质条件不良,全部洞身应进行支护时,洞口段则应进行永久性支护。

4.1.5平交口开挖应按照短进尺、多循环的原则施工。支护紧跟开挖作业面,根据开挖揭示的地质条件,采用长锚杆、钢筋网喷混凝土、钢支撑、混凝土衬砌等方式加强支护,加强支护范围要大于平交口应力影响区域(一般平交口弧线外6m左右)。

4.1.6立体交叉部位施工应遵循相关规范规定,加强监测及数据反馈。当立体交叉的隧洞间岩体厚度小于大洞室直径(或其它最大尺寸)的1.5倍而大于1倍时,应采取控制爆破措施;当立体交叉的隧洞间岩体厚度小于大洞室直径(或其它最大尺寸)的1倍时,除采取控制爆破措施外,同时需考虑隧洞交叉处结构加强支护、加强衬砌等措施。

4.1.7在地下洞室高边墙布置的洞口开挖施工中,宜采用先洞后墙的施工方法,隧洞开挖宜进入主洞3~5m,在高边墙开挖前应完成洞口段的开挖与支护,必要时完成洞口段的永久支护或衬砌。若采用先墙后洞的施工方法,在洞口开挖前必须完成洞脸部位高边墙的锚喷支护和进洞前的锁口支护。

4.1.8洞口及平交口施工过程中,宜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成果,指导开挖、支护。

4.2?洞室开挖

4.2.1钻孔前应将作业面清出实底,必须采用湿式钻孔法钻孔,其水压不小于0.3MPa,风压不得小于0.5MPa。

4.2.1严禁沿残留炮孔进行钻进。

4.2.3在有岩中、高地应力地区开挖地下洞室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4.2.4各平行洞室开挖过程中,要严格进行爆破控制,确保不影响相邻洞室的施工安全和相邻洞室已实施的喷混凝土、锚杆等不因爆破振动影响。

4.2.5地下洞室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围岩的具体情况适时采取恰当的支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4.2.6地下工程开挖过程中,如遇到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发生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停工,并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2.7地下工程开挖作业设置的风、水、电等管线路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4.2.8每次放炮后,应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并清除危石、浮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地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洞内进行安全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随时观察险石动态。

4.2.9处理冒顶或边墙滑脱等现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查清原因,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迅速处理。

2、地下水活跃的地段,应先治水后治坍塌。

3、准备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备足施工器材。

4、处理工作开始前,应先加固好塌方段两端未被破坏的支护或岩体。

5、处理坍塌,一般宜先处理两侧边墙,然后再逐步处理顶拱。

6、施工人员应在可靠的掩体下进行工作;整个过程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7、随时观察险情变化,及时修改或补充原订措施计划。

8、开挖与衬砌平行作业时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控制,但一般不宜小于30m。

4.3?斜、竖井开挖

4.3.1斜、竖井的井口附近,应在施工前作好修整,并在周围修好排水沟、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中。竖井井口平台应比地面高出0.5m。在井口边应设置不低于1.4m高的防护栏,挡脚板高应不小于35cm。

4.3.2在井口及井底部位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4.3.3当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未衬砌部分发现有落石、支撑发生异常声音或大量涌水等其他失稳异常表象时,施工人员应立即迅速撤回地面,并报告处理。

4.3.4斜、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深超过15m时,上下人员宜采用提升设备。

2、提升设施应有专门设计方案,并确保安全。

3、应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井台上有物坠入井内。

4、漏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4.3.5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先打导洞再进行扩挖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口周边至导井口应有适当坡度,便于扒渣。

2、爆破后必须认真处理浮石和井壁。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渣砸坏井底棚架。

4、扒渣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自井壁边缘石渣顶部逐步下降扒渣。

5、导井被堵塞时,严禁到导井口位置或井内进行处理,以防止石渣坠落砸伤。

4.4?竖井提升

4.4.1竖井井口应设置防雨设施,接罐地点应设置牢固的活动栅门,由专人掌管启闭。接罐人员均应佩带安全带,上下井的人员应服从接罐人员的指挥,通向井口的轨道应设阻车装置。

4.4.2施工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与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桶应沿钢丝绳轨道升降,保证吊桶不得碰撞岩壁。在施工初期尚未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40m。

2、运送人员的速度不得超过5m/s,无稳绳地段不得超过1m/s;运送石渣及其他材料时不得超过8m/s;无稳绳地段不得超过2m/s;运送爆破器材时不得超过1m/s。

3、提升钢丝绳应与吊桶连接牢固,保证在升降时不致脱钩。

4、吊桶上方应设置保护伞。

5、不得在吊桶边缘上坐立,乘坐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超出桶沿。

6、严禁用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7、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应从地面出车平台进出吊桶,并应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

8、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9、吊桶载重量应有规定,不得超载。

4.4.3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罐顶应设置方便打开的铁盖或铁门。

2、罐底应满铺钢板,并不得有孔。如果罐底下面有阻车器的连杆装置时,应设可靠的的检查门。

3、两侧用钢板挡严,内装扶手,罐道部分不得装带孔钢板。

4、进出口两端应装设罐门或罐门帘,高度不得小于1.5m,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距离不得超过0.25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0.2m,罐门不得向外开。

5、载人的罐笼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m。罐笼的一次容纳人数和最大载重量应明确规定,并在井口明示。

6、提渣、升降人员和下放物料的速度不得超过3m/s,加速度不得超过0.25m/s2。

7、罐笼、钢丝绳、卷扬机各部及其连接处,应设专人检查,如发现钢丝绳有损,罐道和罐耳间磨损度超过规定等,应立即更换。

8、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应设置可靠的防坠器和应有的安全措施。

9、罐笼升降作业时,井底不得停留人员。

4.4.4检修井筒或处理事故的人员,如果需要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罐笼顶应装设保护伞和栏杆。

2、佩带保险带。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m/s~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

4、每一提升装置应装有从井底接罐员给井口接罐员和井口接罐员发给卷扬机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应同卷扬机的控制回路闭锁。只有井口接罐员发出信号后,卷扬机才能起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应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卷扬机司机之间,除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应装设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4.5?斜井运输

4.5.1斜井的牵引运输速度不得超过3.5m/s;接近洞口与井底时,不得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得超过0.5m/s2。

4.5.2井口、井下及卷扬机间应有联系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各有明确的色灯和音响等信号规定。卷扬机司机未得到井口信号员发出的信号,不得开动。

4.5.3斜井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斜井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器设备与操作人员,均应设置在专用洞室内。

4.5.4斜坡段应设置人行道和扶手栏杆,人行道边缘与车辆外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0cm。

4.6?钢丝绳和提升装置

4.6.1提升用的钢丝绳应每天检查一次,每隔3个月试验一次。其安全系数规定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应大于8,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应大于6;其断丝的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之比,升降物料的应小于10%;升降人员用的不得有断丝。提升及制动钢丝绳直径减小不得超过10%,其它用途钢丝绳直径减小不得超过15%。

4.6.2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应即时更换。

4.6.3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坑道和30°以下的斜井中运输物料时使用。

4.6.4提升装置,应设置下列保险装置: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应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5%时,应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4、当最大提升速度超过3m/s,应安装速度限制器,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超过2m/s。

5、防止闸瓦过度磨损时的报警和自动断电的保护装置。

6、缠绕式提升装置,应设松绳保护并接入安全回路。

7、使用箕斗提升时,应采用定量控制,井口渣台应装设满仓信号,渣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

4.6.5提升卷扬机应装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及司机不需离座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常用闸和保险闸共同使用一套闸瓦时,操纵部分应分开;双滚筒提升卷扬机的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应分开;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也不得擅自调节制动闸。

4.6.6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以检查卷扬机的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可不受此限。

4.6.7主要提升装置应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应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在旁监护。

4.7?不良地质地段开挖

4.7.1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作业现场应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监护作业。

4.7.2不良地质地段的支护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待支护稳定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7.3不良地质地段宜采用必要的超前探测手段,摸清掌子面前的围岩状况,以便制订应对安全技术措施。当开挖后,围岩自稳时间不能满足支护要求时,应先采取超前支护等措施预加固围岩,然后再实施开挖。

4.7.4当出现围岩不稳定、涌水及发生塌方情况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4.7.5施工时采取浅钻孔、弱爆破、多循环,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采取分部开挖,及时支护。每一循环进尺宜控制在0.5m~1.5m左右。

4.7.6在完成一个开挖作业循环时,应全面清除危石,及时支护,防止落石。

4.7.7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应做好工程地质、地下水类型和涌水量的预报工作,并设置排水沟、积水坑和充足的抽排水设备。

4.7.8在软弱、松散破碎带施工,应待支护稳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段施工作业。

4.8?石方机械挖运

4.8.1洞内严禁使用汽油机为动力的石方挖运设备。机械挖运设备,应有废气净化措施。

4.8.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4.8.3操作人员应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备。

4.8.4机械运转中其他人员不得登车,必须上下时应通知司机停车。

4.8.5挖运前须清理工作面的危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挖运。

4.8.6挖运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4.8.7掌子面挖掘时,应采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挖掘,以保持掌子面的稳定。

4.8.8出渣道路应保持平整通畅,并设置排水沟。

4.8.9出渣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4.8.10采用装载机挖装时,装载机应低速铲切,不得大油门高速猛冲。

4.8.11要根据掌子面的情况,采用不同的铲掘方法,严禁铲斗载荷不均或单边受力,铲掘时铲斗切入不宜过深。

4.8.12装车时严禁装偏,卸渣应缓慢。

4.8.13挖掘机械工作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后退时应连续鸣号。

4.8.14人工装运时,作业人员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把手伸入车内、或放在斗车帮上。重量超过50kg的石块不得用人力装斗。

4.9?机车牵引石方运输

4.9.1出渣线路应随开挖面的进展而延伸,尽头距工作面不应超过3m。

4.9.2出渣车速小于1.5m/秒时,线路曲线半径不应小于斗车最大轴距的七倍;当车速大于1.5m/秒时或偏转角度大于90°时,不应小于轴距的十五倍,洞外部份曲线半径不应小于30m。

4.9.3采用轨道运输时,轨距允许误差宽不得大于4mm,窄不得超过2mm。

4.9.4弯道或岔道处应加护轨,以防掉道。洞内轨道的坡度,使用机车牵引不应超过2%。

4.9.5机车在洞内行驶的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调车或人员稠密地段行驶应减至5公里;通过弯道、道岔视线不良地区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9.6轨道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为保持行车安全,应设专人清理轨道上的土石及其杂物。

2、要经常检查道木情况,如有腐烂折断应及时更换。

3、路基不平或下陷时应及时整修。

4、线路、道岔上的连接零件松动时,应及时紧固。

5、每班应检查尖轨的密贴情况、线路的纵坡、水平、轨距、轨向等,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及时整修。

4.9.7机车运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指挥人员未给信号或信号不明,机车不得开动,严禁擅自行车。

2、机车司机应确认前方道路、道岔位置正确,方能开车。

3、机车运行到岔道或瞭望条件不良地段,应在20m外开始鸣号,复线地段两车相会时也应鸣号示警。

4、机车前部应有光亮充足的照明灯,车尾应安置红灯。

5、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发现线路异常、危及人身安全时,应连续鸣号示警,必要时,减速、停车。

6、摘挂钩的工人不得站在弯道内侧。

7、行车信号应设专人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操作。

8)、所有停用车辆均应采取措施防止滑动或溜车。

9、挂钩工人应注意检查钩头、车链、挂环、插销及有关设备,如发现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10、机车车辆正在开动或将要停住时,不得挂钩或摘车。

11、机车行驶时,严禁人员上下。

4.10?卷扬机牵引

4.10.1卷扬机用钢丝绳应按抗拉极限强度进行选择,其安全系数应大于5。

4.10.2在绳索的全部运行范围内,应设置托辊,托辊的间距以不使绳索拖地为宜,在绳索变换方向处,应安设导向轮。

4.10.3斗车与钢丝绳或斗车与斗车之间,应用可摘卸的联接器联接,在坡道上运行时,应用双重联接。联接设备应以最大牵引负荷值验算。

4.10.4遇到紧急刹车或其他原因使钢丝绳骤然被拉紧时,司机应停止运转,检查钢丝绳有无损伤。

4.10.5卷扬机牵引斗车运行速度最大不应超过5km/h(相当于1.39m/s),牵引荷载不准超过卷扬机额定牵引力,不准降低钢丝绳及联接设备的安全系数。

4.10.6卷扬机筒外沿,距最外一层钢丝绳外边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

4.10.7钢丝绳应穿过滚筒上的绳眼固定牢靠,在放绳时滚筒上应至少留三圈钢丝绳。

4.10.8卷扬机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各种信号应预先明确规定。

4.10.9卷扬机应设置工作制动和保险制动装置。电源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室内,并应设保护箱。

4.10.10斜坡终点端以及线路中部均应安设挡车设备,每次通车应及时开启和关闭。

4.10.11经常检查钢丝绳的断裂情况,当某一捻距内钢丝绳的断裂根数达总根数的5%时,则应更换。

4.10.12每天应对钢丝绳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钢丝绳时卷扬机运行速度不得超过0.3m/s。

4.11?通风及排水应

4.11.1洞井施工时,应向工作面供应3m3/min.人的新鲜空气。

4.11.2洞深长度大于洞径3~5倍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4.11.3采用自然通风,需尽快打通导洞。导洞未打通前应有临时通风措施;工作面风速不得小于0.15m/s,最大风速:不大于4m/s,

4.11.4通风机吸风口,应设铅丝护网。

4.11.5施工期间,通风管或风扇线路的终点距工作面不应大于30m,必要时应在通风管上设置中间接力风机,以保证能良好地排除污染空气。

4.11.6应设有爆破后降尘喷雾洒水设施。

4.11.7管路宜靠岩壁吊起,不得阻碍交通,架空安装时,支点或吊挂应牢固可靠。

4.11.8严禁在通风管上放置或悬挂其他物体。

4.11.9施工时,空气中所含瓦斯、烟雾和粉尘等杂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11.10如果在地下开挖中使用柴油机设备,其设备排气口应装净化器,工作面上应提供的新鲜空气量最小为4m3/kW?min。

4.11.11禁止地下开挖中使用烧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乙烯、丁烯)的内然机。

4.11.12施工场地,施工前应充分考虑施工用水和外部影响的渗水量,妥善安排排水能力,以利施工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在正常条件下进行施工。

4.11.13地下工程开挖排水见《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第5.8节施工排水的有关规定。

4.12?地下洞室施工照明

4.12.1每一段地下工程应提供连续运行的照明装置。除了一般照明系统外,还应当为正在进行施工的开挖面提供专用照明,这种照明装置应当采用泛光灯、荧光灯或其他满足施工需要的照明装置。不允许电线或者灯泡紧靠作业面。除非出于特殊的工作条件需要,不允许在隧洞的任何部分使用明火照明。

4.12.2所有的动力线和照明线应当保持绝缘状态。

4.12.3动力线和照明用线应当在隧洞的一侧布置,引爆用电线则应布置在隧洞的另一侧,并与电话线或通信线路保持适当的距离。

4.12.4所有的线路应当使用具有绝缘能力的绝缘子将线牢靠固定在洞壁上,且不会受到爆破影响而损坏。一般照明系统的最低亮度应当满足规范DL/T5099-1999第13.3节中的规定。

4.12.5照明系统电压不得高于220V

4.12.6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应按所制定的临时安全用电方案实施,设置漏电保护器,并有断、停电应急措施。

4.13?施工安全监测

4.13.1施工安全监测在于掌握围岩动态,判断围岩稳定性;验证施工方法及支护效果,指导设计与施工并及时发现险情,为施工安全提供预测预报。

4.13.2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具体的安全施工监测方案。

4.13.3施工安全监测布置重点:

1、洞内:Ⅲ~Ⅴ类围岩地段、地下水较丰富地段、断层破碎带、洞口及岔口地段、埋深较浅地段、受邻区开挖影响较大地段及高地应力区段等。

2、洞外:埋深较浅的软岩或软土区段。

4.13.4施工安全监测的主要内容:

1、洞内:围岩收敛位移、围岩应力应变、顶拱下沉、底拱上抬、支护结构受力变形、爆破振动、有害气体和粉尘等。

2、洞外:地面沉降、建筑物倾斜及开裂、地下管线破裂受损等。

4.13.5大型洞室安全监测重点:

1、垂直纵轴线的典型洞室断面。

2、贯穿于高边墙的小型隧洞口及其洞口内段。

3、岩壁梁的岩台(尤其下方有小洞室)部分。

4、相邻洞室间的薄体岩壁。

5、不利于地质构造面组合切割的不稳定体。

4.13.6施工时应做好好仪器设施的保护。

4.13.7监测仪器钻孔注浆后20h内不允许近区爆破作业。重新爆破前应做好仪器的保护措施,以免飞石破坏。

4.13.8监测重点巡视地点:

1、爆破后隧洞掌子面围岩及前沿支护状态。

2、大小洞室群体的交叉段、洞口段、洞室岩壁及拱座地段。

3、软弱围岩地段及支护结构状态。

4、外洞口边坡与不稳定山体,洞上方地面与受影响建筑物,洞口防汛设施等。

4.13.9监测中趋向稳定的初步安全判别:在一般情况下,当围岩与支护结构具备以下变化特征时,将趋向稳定:

1、随着开挖面的远离,测值变化速率有逐渐减缓趋势。

2、测值总量已达到最大回归值80%以上。

3、位移增长速率小于0.1mm/d~0.3mm/d(软岩取大值)。

4.13.10监测中发现下述任一情况时,应以险情对待,须跟踪监测,并及时预警预报。

1、开挖面在逐渐远离或停止不变,但测值变化速率无减缓趋势,或有加速增长趋势。

2、围岩出现间歇性落石的现象。

3、支护结构变形过大过快,有受力裂缝在不断发展等。

4.13.11监测中设计警戒值的初步判别:当测值总量或增长速率达到或超过警戒值时,则认为不安全,需要报警,需要撤退人员和设备。

4.13.12在施工安全监测管理中应建立监测信息反馈流程,提高信息化施工水平。

5、石方爆破作业

5.1?现场运送运输爆破器材

5.1.1禁止炸药与雷管同车运输。

5.1.2在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工。

2、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不应运输爆破器材。

3、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应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

4、用罐笼运输硝铵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应超过车厢厢高;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不应超过两层,层间应铺软垫。

5、用罐笼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升降速度不应超过2m/s;用吊桶或斜坡卷扬运输爆破器材时,速度不应超过1m/s;运输电雷管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6、爆破器材不得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存放。

5.1.3用矿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前后设“危险”警示标志。

2、采用封闭型的专用车厢,车内应铺软垫,运行速度不超过2m/s。

3、在装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以及装炸药的车厢与装起爆器材的车厢之间,应用空车厢隔开。

4、用架线式电力机车运输,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机车应断电。

5.1.4在斜坡道上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

2、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

3、车头、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标志。

4、应在道路中间行驶,会车让车时应靠边停车。

5.1.5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

2、一人不得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

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并按规定放置。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

5、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6、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搬运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7、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5.2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5.2.1全断面开挖的洞室及分层开挖的大洞室顶拱周边应采用光面爆破,分层开挖的大洞室中下层边孔可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预裂孔、光面孔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孔偏斜误差不超过1°。

5.2.2使用该技术时,验孔、装药等应在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监督下由熟练爆破员操作。

5.2.3布置在同一平面上的预裂孔、光面孔,宜用导爆索联接并同时起爆,并分段起爆。

5.2.4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均应采用不耦合装药,缓冲炮孔可采用不耦合装药和间隔装药。若采用药串结构药包,在加工和装药过程中应防止药卷滑落。若设计要求药包装于孔轴线,则应使用专门的定型产品。

5.2.5预裂爆破、光面爆破都应按设计进行填塞。

5.3大型洞室中下层采用梯段爆破时,周边孔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进行质点振动测试,质点振速满足有关要求。

5.4钻孔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现场生产性爆破试验,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

5.5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方案钻孔、装药、联网、起爆。在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情况的变化及时改变钻孔和爆破技术,修正爆破参数。

5.6地下洞室爆破宜采用塑料导爆管、非电毫秒雷管、导爆索、导火索等爆破器材,当施工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不宜采用电力起爆。当受条件限制需要采用电力起爆时,应采取下列防杂散电流的措施:

5.6.1检查爆破作业面周围电气设备的接地质量。

5.6.2爆破导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接头。

5.6.3应采用紫铜桥丝低电阻电雷管或无桥丝电雷管,并应采用高能发爆器引爆。

5.7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需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5.8不允许在工作面上或在距工作面50m以内加工药包。

5.9在新浇混凝土和灌浆区附近爆破作业时,质点振动速度不得大于允许值。

6、?施工支护

6.1?施工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断面尺寸、开挖工艺、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进行支护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6.2?施工人员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区的围岩稳定情况,需要时应进行安全处理。

6.3?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支护。

6.4?开挖期间和每茬炮后,都应对支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6.5?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永久性支护。

6.6?施工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6.7?锚喷支护

6.7.1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试验或类比法,确定合理的锚喷支护参数。

6.7.2锚喷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围岩稳定或已经支护的安全地段。

6.7.3喷射机、注浆器等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并在洞外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6.7.4喷射作业面,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采用湿喷混凝土。有条件时,可设置防尘水幕。

6.7.5岩石渗水较强的地段,喷射混凝土之前应排出渗水。喷后钻排水孔,防止喷层脱落伤人。

6.7.6凡锚杆孔的直径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时,不得安装锚杆。

6.7.7锚喷工作结束后,应指定专人检查锚喷质量,若喷层有脱落、变形、厚度不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6.7.8砂浆锚杆灌注浆液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检查注浆罐、输料管、注浆管是否完好。

2、注浆罐有效容积应不小于0.02m3,其耐压力不应小于0.8Mpa(8kg/cm2),使用前应进行耐压试验。

3、作业开始(或中途停止时间超过30min)时,应用水或0.5~0.6水灰比的纯水泥浆润滑注浆罐及管路。

4、注浆工作风压应逐渐升高。

5、输料管应连接紧密,不得有回折。

6注浆罐与注浆管的操作人员应相互配合,连续进行注浆作业,罐内储料应保持在罐体容积的三分之一左右。

6.7.9喷射机、注浆器、水箱、油泵等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破损或失灵时,应立即更换。

6.7.10施工期间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弯头、注浆管以及各种管路的连接部位,如发现磨薄、击穿或连接不牢等现象,应立即处理。

6.7.11带式上料机及其他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设置保护罩。

6.7.12施工过程中处理机械故障时,应停机、断电、停风。在开机送风、送电之前应预先通知有关的作业人员。

6.7.13喷头和注浆管前方站人;喷射作业的堵管处理,应尽量采用敲击法疏通,若采用高压风疏通时,风压不得大于0.4Mpa(4kg/cm2),并将输料管放直,握紧喷头,喷头不得正对有人的方向。

6.7.14当喷头(或注浆管)操作手与喷射机(或注浆器)操作人员不能直接联系时,应有可靠的联系手段。

6.7.15预应力锚索和锚杆的张拉设备应安装牢固,操作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正对锚杆或锚索孔的方向不得站人。

6.7.16超过3米高度作业台架安装,应牢固可靠,并设置栏杆;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6.7.17竖井中的锚喷支护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溜筒运送喷混凝土的干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2、喷射机置于地面时,竖井内输料钢管宜用法兰联结,悬吊应垂直固定。

3、采取措施防止机具、配件和锚杆等物件掉落伤人。

6.7.18喷射机应密封良好,从喷射机排出的废气应进行妥善处理。

6.7.18适当减少锚喷操作人员连续作业时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8?构架支护

6.8.1构架支撑包括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支撑及混合支撑,其架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严格检查支撑材料质量。

2、支撑立柱应放在平整岩石面上,应挖柱窝。

3、支撑和围岩之间,应用木板、楔块或小型混凝土预制块塞紧。

4、危险地段,支撑应跟进开挖作业面;必要时,可采取超前固结的施工方法。

5、预计难以拆除的支撑应采用钢支撑。

6、支撑拆除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6.8.2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杆件破裂、倾斜、扭曲、变形及其它异常征兆时,应仔细分析原因,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处理。

篇5: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具有工序较多、参与人员多、机械利用多、工程占地范围大、涉及方面也较大,工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稍有不慎,便会发生事故。最近一两年来,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但事故仍不断发生。血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水利工程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下游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安全管理仍应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义不容辞地搞好工程施工安全成为我们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者的头等大事。

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该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在工程的每一个施工环节、施工步骤都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下面就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进行阐述。

一、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开工前,觉得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就是设备进场、项目部布置、工程施工技术准备,因此人们往往会忽略这一阶段的安全管理问题。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做了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1、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约束、规范施工中的安全行为,明确责任、权利及奖惩办法,使其管理制度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该过程开工前项目部制定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员安全管理制度》、《测量员安全管理制度》、《质检员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等。并把这些制度制作成版面,悬挂在项目部。

2、专兼职安全员的设立和配置

根据该次工程的规模、施工特点,该工程安排专职安全员一名,主要负责该工程的安全工作。主要工作是: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整理安全管理的日志、对安全工作的处理、整改、验收、上报和监督各兼职安全的各项安全工作等。

依据项目划分及工程的位置,每处分部工程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该分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是:负责分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日志、标语警示牌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问题的监督处理、整改、验收及材料整理等具体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加强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着重加强对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进行认真学习。项目部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了人手一册。

对拟进入工程施工的协作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对口的安全知识教育,向协作单位灌输安全知识。做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知安全制度,人人都能做到安全生产。

4、强化机械安全管理、杜绝无证上岗

施工准备阶段对进场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系数达到100%。明确每个设备的安全责任人,制订每台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印发到每个操作员手中,便于随时学习。

持证上岗是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保证,机械操作员只有取得操作证,才能确保工程机械在工程施工中安全运行。设备进场时审核进场设备操作员的操作证,无证人员驾驶的设备拒绝进入施工工地。将操作人员的合格证复印留存备查。

5、成立安全管理监督机构

工程开工前成立了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小组。制订详细的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和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最主要的阶段就是施工阶段,该阶段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由于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现在工程施工各种施工设备都被充分运用到工程中来,因此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施工的关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就是对人、机械、材料及施工工序的安全管理。

1、人的安全管理

人是安全管理的核心,有了人的不安全因素,才会造成物的不安全结果。项目部加强对人的安全教育的同时,签署每个人的安全施工协议,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用制度和协议来管理和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

(1)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

领导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领导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黑岗口工程的领导层都取得了安全考核证,对该工程的安全管理具备很强的管理能力。项目部领导人人都绷紧安全的弦,清楚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工作重于一切、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中心。做到了一身作则讲安全,身体力行抓安全。不违章指挥,按安全管理制度办事。认真例行安全检查,详细听取安全人员的回报和建议,加大了对安全设施的投资力度。不关什么时间只要进入工地就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制度,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一般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一般人员,做到认真学习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熟记自己担负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做好本岗位的安全检查、监督。养成了凡事讲安全,生产中抓安全的好习惯。上班前先检查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叮嘱、监督机械操作员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在施工现场时刻监督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在绝对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天做好负责工作的安全日志,总结安全施工的经验,协助专职安全人员和项目部领导做好安全管理的其它工作。

(2)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水利施工项目部对进入工程的操作人员,首先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学习。并要求该部分人员每天上岗前对所操作的机械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同时做好检修记录。熟记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规程考试。在施工时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作业。对那些存在安全的指挥,有权拒绝,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有合理的避险权。该工程每个机械作业时,项目部都安排了有专人负责指挥,大大提高了施工机械的安全系数。

(3)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签署劳务用工协议的同时,项目部同协作单位签署了安全施工协议。该协议不但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义务,还阐明了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步骤。施工人员上岗前项目部组织学习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向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他们了解该工程的特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要他们清楚在工程施工中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掌握紧急避险,撤离危险现场的方法,以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项目部制作了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知识挂图,利用图片的直观性进行安全教育。在工程施工中,项目部的安全员24小时旁站监督、检查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现场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刻制止、处理、纠正、整改。

2、机械的安全管理

机械安全协议是确立协议双方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的目标和安全管理措施。凡是进入黑岗口控导工地的施工机械,都和项目部签署了安全施工协议。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安全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制订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公开考核结果,做到了奖优罚劣。

对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项目部针对各种机械的特点及用途,印发了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要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还将安全操作规程粘贴到机械的明显位置,时时提醒操作员按规程操作。项目部将该工作做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但对机械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还责令违章操作员离开施工现场。

项目部坚持做到对机械每天进行安全检查,上班前有专职安全人员对机械的性能、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进入施工状态的机械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发现有问题的责令机械负责人进行维修,直到符合要求,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操作。下班或工余时间督促机械负责人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施工期间机械安全状态良好。

机械设备的安全是该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项目部严把机械安全的关口,对那些运行状态较差,安全系数没保证的设备坚决拒绝在工程上使用。

3、物的安全管理

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项目部应仅仅围绕对物的安全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严把料物的质量关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的安全,项目部和材料供应商分别签订了质量保证协议,并缴纳了质量保证金,这样就从源头上控制了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

(2)料物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对进场的料物完全按照物质存放的规范进行管理,经验收合格的料物进入存放场地后,按规范要求堆放整齐。石料高度在1.5m左右,用人工进行粗码,杜绝出现浮石,防止坍塌造成安全隐患。铅丝笼按型号、规格进行存放,注意阴雨等不良天气的保护。

(3)土料施工的安全管理

土料作为坝体填筑的主要材料,为了确保坝体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项目部从料场、运输、填筑、压实等工序进行管理。料场安排机械进行清基,并组织技术人员对清基的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完全达到了规范要求时允许挖取。运输过程中注意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在交叉路口、危险路面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土料填筑时,在填筑现场项目部安排专人进行指挥倾卸,确保车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机械设备对土料进行压实施工时,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指挥,主要控制机械设备距边沿的距离,保证设备的安全。

4、其它方面的安全管理

(1)用电的安全管理

安全用电是项目部建设和运行安全的必要保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整个项目部建设的用电安全,项目部安排专业的电工对项目部及施工场地的用电线路按规范行进了架设。并专门制订了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不经过电工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扯电线,不得随意乱接用电器。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对违反安全用电的个人和协作单位将给予经济处罚。定期安排专业电工对项目部的用电线路、用电器进行检查、检修。

(2)警示牌的安全管理

安全警示牌是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和烘托施工现场气氛的工具,项目部投入大量的资金,制作了安全警示牌、标语、横幅、彩旗等。在交通路口、危险路段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安全警示牌、标语、安全宣传彩旗等。

(3)设备停放的安全管理

在设备停放场地,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项目部架设了照明设施,并安排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昼夜24小时巡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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